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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不奢望沈晗这样的大帅哥会喜欢自己,她只知道她有什么心思,除了陈皖溪,她只愿意跟他讲,她喜欢他温厚宽容的笑,她喜欢他倾听她诉说的样子。
可是这一刻,她有些绝望,她知道和他是不可能的。她已经千疮百孔,她已配不上他。可是谁又知道她多么留恋他胸前的温暖和身上的味道,这味道让她变得异常的疲倦与慵懒。
“你现在状态不好,要不把今年的年假休了,把手边的事放放,移交给别人去做,这样他也不会再找你麻烦。”沈晗低声地说。
当天下午,小麦就以身体不适向老板请假,老板先是不同意,在小麦软硬施磨下也碍于盛大集团的面子上对小麦敢怒不敢言。半个月的年休,也只好批了。
下班后,小麦请沈晗去吃韩国菜,她喜欢那里的地热,暖暖的,让人安适松散。四月了,只要下雨,还是有种刺骨的倒春寒。
“休假有什么打算?”
“正好到了清明,回L市给我妈妈扫墓,然后去镇远。”
“你妈妈?!”沈晗微惊,以为自己听错了。
“嗯,在我十四岁那年就过了,肾衰竭,没有钱治。”
“哦……不好意思。”沈晗满怀歉意。
“没什么。”田小麦看着杯中清亮的真露,唇角勾勒出一丝温和又疲倦的笑意:“我是单亲孩子,我至今都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是我妈妈一个人把我带大的,她是我这世上最亲的人,给了我最深沉的爱。只是她离开得太早……”
沈晗在温暖的桔色灯光下看着田小麦那张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尖俏的小脸,心生怜惜。在一起共事两年,他原来一直不了解她,只知道她平常大大咧咧不修边幅跟谁都聊得来但又跟谁都不是特别亲近,以为她这样的孩子一定出身在那种普通而和睦的家庭里,有充足的父母爱,有一个弟弟和妹妹。如果有一个姐姐,一定会教她怎么打扮得更漂亮点。却没有想到,她没有父亲,母亲早早的离开了她,而她还能这么顽强健康的生存下来,这点让他对她的情愫又多了几分。
“她离开后,我就跟着她高中同学生活,那个男人因为我妈妈,一生没有娶……我叫他
肖叔叔,在我小的时候,班上有同学欺负我是没有爸爸的孩子,妈妈找来肖叔叔,让他去学校接我,每新学期开学,他们牵着我的手送我去报名……我妈很努力地想给我一个没有遗憾的童年,而在当时,我真的觉得她再怎么努力都是换不来我想要的父爱,我因此还生过她的气,跟她闹我要一个爸爸,肖叔叔不是我爸爸……我都不知道她带着我怎么是挺过来的。那些我发烧的夜晚,那些我吵闹着要一个爸爸的岁月……后来妈妈生病了,她也没有告诉肖叔叔,肖叔叔那时已经开始脱离单位自己创业,正在创业期间,妈妈把所有的钱都借给了肖叔叔,她对他一直都充满愧疚之情。她一个人独自支撑着走到生命的最后,她病危时要求见肖叔叔最后一面。她走后,肖叔叔就把我接到他家和他一起住,我想肖叔叔一定是知道我的身世的,可是跟肖叔叔生活了好些年,问了他好多次,每次他都说真的不清楚。”
沈晗伸过杯子,与小麦碰了碰,真露的味道并不怎么好,就是烧酒的味道,好在气氛好,田小麦喝完杯中的烧酒,咂着嘴巴说:“我最贪这暖洋洋的气氛。”
“对了,为什么要去镇远而不是别的地方?”
“肖叔叔在我大学毕业后在那儿开了间客栈。这些年我一直没有时间去看他,想去看看他。不过他是个喜欢云游四海的人,这次去未必能遇到他,我当度假。”
“你等我一天,我明天请好假,后天陪你去L市然后再去镇远?”
田小麦心里一暖,却因内心的喜悦与羞涩竟然无法看着面前这张英俊而真诚的脸,好半天才微红着脸问道:“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我喜欢你——”
田小麦的心脏瞬间扑通扑通跳着无数只青蛙。
“我,你知道的,我配不上你。”
“你喜欢他或爱他吗?”
“谁?!”
“李念。”
“不——”田小麦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提到那个人她都想杀人,可一想到新闻早已暴光她去医院流产的事心里顿感绝望:“你不嫌弃我?”
沈晗把手伸过来覆盖在她的手上,她颤了颤,有些心虚地想抽回自己的手,却被沈晗抓得更紧:“我想好好照顾你,给我一个机会。”
“你,你不怕舆论?”
“不怕,因为幸福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什么叫幸福,田小麦觉得这是一件离自己很多光年的东西,而在这一刻,她重新获得,心里不知是喜是悲,她不能肯定李念对她是否就此罢手了,她不想给沈晗带来困扰,她知道李念就是一混蛋。
可是,想多了又有什么用?不管如何,现在有了沈晗,无论李念怎么羞辱她,不管别人用什么眼光看她,只要沈晗相信她理解她,足够。
从韩国餐馆出来已是深夜十点,微雨,街道映着路灯,潮湿清冷。步行送她回家,沈晗的手干燥而温暖,田小麦好几次忍不住去看他,他也总是迎着她的目光,朝她宠溺地微笑。两个人话不多,但幸福满溢了整个春夜。是有太多的话要说,却不知从何开口,或许十指相扣已胜却一切。
送她到家楼下,他的眼里全是依依不舍,两个人站在楼道里很久,田小麦都记得自己说过四次你回去吧,可是他总说还过五分钟,她亦舍不得,她也想跟他多呆一会,来证实这幸福并不是一场梦。
黑暗中,他双目如同黑宝石般闪烁,迷人。
她没有邀请他上去,下次吧,等她休完假,她就请他上去坐坐。她会做几个菜,她还有一瓶92年
的红酒,或许应该去买个烛台……
有人从楼道里走过,两人才恋恋不舍的告别,约好隔天一起去L市。
田小麦想,很多时候人都是喜欢去应景的吧,就像那晚在开着地热的暖烘烘的韩国餐馆,让人头脑发胀发昏,沈晗才抓住她的手说让他来照顾她。
整整四十八小时过去了,沈晗就像在人间蒸发了,她打他电话关机,打给公司,说没有来上班。她的心一点一点沉下去,人总有清醒的时候,一旦醒来便忘了不清醒时说的话做的事。他一定忘了。
她能说什么,那晚沈晗走后,她站在黑暗空荡的走廊里一次一次问,这是不是自己做的梦,会不会睡一觉起来,这一切都会消失。
原来真只是一场梦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跪求评论,收藏,打分,谢谢亲们啦。
☆、第二十章
现在她在L市青山暮园。
清明时节雨纷纷。果然如此。她生在清明,记忆里,没有一个清明是不下雨的。而总是这天,她故意忽略是自己的生日。
凝望着地上那一束带着雨露的白菊,她有些讷闷,是谁来过?不会是肖叔叔?不,肖叔叔知道妈妈最喜欢的是白玫瑰,每次来上坟都是送白玫瑰的。这个人不可能是熟悉妈妈的人,但凡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只爱白玫瑰,而不喜欢菊花清冽甘苦的味道。
缓缓弯下腰,递上手中的白玫瑰。看着墓碑上那张照片,轻轻唤了一声妈妈就开始抽泣起来。好多的委屈,好多的辛酸就像大雪压树枝一样,让她不负重荷。
不过三四个月的时间,她觉得自己人生已经脱离了轨道,与她预期的未来完全背道而驰。
撑一把雨伞,长久地站在雨中对着那个长眠在另外一个世界的女人说了很多,问了很多。直到双腿发麻,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墓地。
回到酒店洗了个热水澡身体才回暖。整整一天,她不停地看手机,哪怕明白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的道理,可是她还是抱着那丝希望,她不相信沈晗会骗她。
可是谁又说得清呢?或许,她注定就是那种得不到幸福的女人。
第二天一大早就买了去镇远的火车票。肖叔叔说那是一个宁静而古老的小镇,前几年,肖叔叔去了一趟镇远旅游,不知怎么就喜欢上了那,在那儿开了一间客栈。电话里也总让她过去看看当休假,她一直想去,可是时间总是不够用,现在终于有了长假可以去看看了。她是喜欢肖叔叔的,那个男人只能用温润如玉四个字来形容。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四年,从初二到高三,然后她去大学了,他每月负担她的学费生活费。那个时候的肖叔叔事业也算有成,客栈并不是他赢利的项目,只是他用以休闲度假钓鱼养生的地方。
抵达到镇远是下午五点。坐的是绿皮火车,火车停站的时候真让她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她仿佛回到八十年代去看乡下看外婆时自己最初路过的那些小站,白色栅栏,绿色植物,干净,从容,怀旧。
提了行李下楼梯,刚出站,天空就飘洒着几点零碎的雨滴,落在青石板路上能照出人影,雨中的镇远有种小家璧玉的玲珑与娇羞,忽然之间就明白肖逸为什么会喜欢上镇远。
也没有让肖叔叔来接自己,她想给他一个惊喜。
打了的士进古城,古城的旅客不多,相对她之前去过的一些古城,镇远真的算是很清静的古城了,让人觉得遗憾的是除了建筑是仿古,大部风的历史古迹不复存在,可这里有一种自在而宁静气息。在舞水河边找到肖叔叔经营的那家客栈,接待她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清秀女孩,问起她老板呢,小女孩说老板去西藏了。
也没有说自己的身份,要了一间临河的房间,推开窗就能看到美丽的舞水河。雨里的镇远有一种意味深长的美,田小麦倚在雕花木窗前,看着窗外新绿的柳树和打落在河里的雨珠,看着对岸仿古建筑,心里甚是惆怅,这样微雨的天气,两个人撑一把雨伞走在杨柳飘飘的河边是多么诗情画意的一件事,唉,明明是两个人的旅程,怎么只剩自己一个人了呢?
拨了他的电话,想问他一个究竟,手机依然处在关机状态,公司里依然说他没有请假也没有来上班。
不会出了什么事吧,不安的感觉令她变得有些抓狂。
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在镇远遇到李念。她宁愿这是做梦。至少梦醒后,一切恐惧都会消失。
是来镇远的第二天,依然下雨,她撑着一把雨伞拿着相机沿着舞水河畔走,偶尔拍拍有点特色的客栈或酒吧建筑,一位穿着蓑衣的老人驶着木船在河中央垂钓,也不知为何,她停下了脚步立在河边久久地看着这一幕。
也许肖叔叔喜欢的就是这种生活吧,名利就像猎物,在都市里如猎人一样追赶着猎物,累了在山水之间寻求一份悠然自在。
等她再回过神来之后,眼角瞥见一抹熟悉的身影。
李念!
比恶梦还恶梦的就是恶梦中的那个恶魔真的就在自己身边,等她意识到这不是梦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