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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居然会有这样的奇葩,任你打任你骂,只要给钱,生死论,绝不报复?
不过,反应过来后,乌鸦稍微一琢磨就有了猜测,这事肯定有隐情,这人肯定是急需用钱,又找不到别的办法赚钱,所以才想出了这招。可是,这哪是赚钱啊,这根本就是送命,再怎么样厚的身体本钱,也经不起这样的消耗啊。
等等,想到这的乌鸦突然心下一动,或许这事要应在这人身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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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要赚钱的孙国兴
孙国兴是内地游泳过来香港的,属于偷渡客。
东人,刚到香港没有多久,和他一起偷渡来的还有他的亲弟弟孙国盛。
“1979年,那是一个chūn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神话般崛起座座城,奇迹般聚起座座金山。chūn雷啊唤醒了长城内外,chūn晖啊暖透了大江两岸???”
一首吹遍全国大地的浓情之歌,唱响了内地改革开放的大浪cháo。
深川,是第一个改革开放的城市,也是一个试点市。
原本,身为、东人的孙国兴,因为不甘于平凡所以出来工作,人生的第一站应该是在深川的。而事实上,他第一站也是到的深川。
只不过,刚和弟弟孙国盛一道来了深川,没有多少经验的他们工作没找到不,反而被人给骗了,不仅身上的钱全部骗走了,就连他们两个人都给骗走了,被骗到了一处封闭的工地厂房里关了起来,位置偏僻,极不好找。
同时被关着的,除了他们两兄弟之外,还有一些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加上他们两个,人数居然超过了二十人,整整二十五个人。
和被关的人聊了几句后,孙国兴恐怖的发现,他们这些人的结局都将会是血淋淋的,不是被卖去云贵地区、三角洲地区这些地方当矿工,就是去是奴隶工,逼着干活,就像古代修长城似的,生死论。
对于死,孙国兴并不畏惧。
他虽然只是个农民,没有见过多大世面,但得益于他以过世的父亲的教导,他重情重义,胸有热血,响当当一条汉子,顶天立地。不就是一死嘛?人总是会死的。反抗不了最后被逼死也是一死,并没有太大区别。
但是,他死了不要紧。他不能让弟弟孙国盛也跟着一起死了。
不孝有三,后为大!
家中父母、亲人早逝,老孙家就只剩下他们两颗苗。两人又没有成亲,如果他死了。弟弟孙国盛活着,不要紧,老孙家的血脉还可以由弟弟孙国盛延续;但是弟弟孙国盛和他一起死了,他老孙家可就真正的断后了,他想象不出来到了黄泉路上该怎么和老父亲交代。
他可是清楚的记得。父亲、母亲过世之前,是怎么样拉着他的手叮嘱他要他照顾好弟弟孙国盛的。
不行,绝对不行!
孙国兴于是反抗了,在周密的策划下,他开始鼓动被骗来的二十几人同他一起反抗。
兴许是骗子们认为这个时候的国人很软弱,稍微恐吓威逼一下就会老老实实的屈服,竟然在关押他们的地方根本没有组织起多大的守卫力量。所以暴动反抗之下,孙国兴他们一行二十几人居然成功了。成功的逃脱了囚笼。
可是。诸葛亮都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更何况是他孙国兴一介匹夫?
一行人的逃脱之旅开始的时候是很成功,可是将要成功之时却发生了意外,骗子们追了上来,他们大打出手。
弟弟孙国盛今年才十五岁。人力孤,如何是人高马大的骗子们的对手?
他孙国兴虽然已有二十。但自条件差,营养跟不上。也是身体瘦弱力气之人,同样不是骗子们的对手。
和弟弟一样,孙国兴也被打倒了,骗子们拳打脚踢,将他和孙国盛打得遍体鳞伤。
而眼见弟弟受伤,孙国兴终于是红了眼,随便往地上一抓,抓到什么就往骗子身上砸去。最后,不知何故,他抓到了一根钢条,钢条的两端都是尖尖的就像一支长枪。胡乱砸下,长枪似的钢条一砸一个洞,骗子们的身体全被他砸出了一个血窟窿,从前面能看到后面,血流如注,全部倒在了地上。
孙国兴终于是杀人了,而且一杀就足足杀了十个人!
余下的骗子们见他魔神似的,全部吓得逃了,他们安全脱身了。
不过,清醒过来的孙国兴明白,他和弟弟孙国盛也该逃了。虽然骗子们都是骗子,都该千刀万剐,但是也不能就这样让他全部杀了吧?
身分,又身长物的孙国兴,不想死,也不想坐牢,于是就带着弟弟孙国盛一起逃了。
国家这么大,逃到哪里都能被抓到,唯一可以逃的地方,孙国兴想到了香港。
就这样,孙国兴带着弟弟孙国盛一起,偷渡来了香港。
原本以为,来到了香港,只要心一点,吃苦一点,他们还是能够过上安稳rì子的,不定一有机会还能发财。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厄运再一次找上了他们,偷渡到香港的第三天,孙国兴就痛苦的发现,弟弟孙国盛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
不仅高烧,开始了胡言乱语,有时候还不停的喊疼,哭天抢地,不停的在地上打滚。
孙国兴隐约知道点原因,遭受了一顿毒打,又拼命的游泳偷渡到香港,不受内伤,不发高烧才怪。
没钱、没本事、没身份证,除了出卖劳力赚点干巴巴的钱,孙国兴是一点赚钱的办法都没有了。但是,出卖劳力赚钱也要很久才能结算到工钱的,孙国盛可等不了那么久,发高烧还可以用土办法来治,但内伤可怎么治?
坑蒙拐骗偷,孙国兴是极为不齿的,就算是让孙国盛就此死去,他也不愿。
最后,孙国兴终于想到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把自己当沙包,让人打,让人骂,只要给钱,一切都可以。
别看他瘦弱,但自在田里劳作,耐力却是变得非常之强,他不怕。
地点么,孙国兴原先想的是在迪厅或者是酒吧、酒店里面。但是,论是酒店还是酒吧,都拒绝了他的入内,因为他穿着破烂,而且土里土气的,一看就知道是内地偷渡来的,酒店这些地方可不想因为他而受到zhèng fǔ的惩罚。
最后,找来找去,孙国兴找到了如今的这家迪厅:凤凰迪吧。
砰!
一个啤酒瓶下来,脑子里、耳朵里全部都是嗡嗡嗡的响声。
眼睛火辣辣的,有血混合着啤酒滴了进去,很刺激眼睛。
模糊的眼神中,付钱然后敲打他的男子似乎在指着他大骂,孙国兴很愤怒,但是他却笑了:“骂吧,越骂越好,我就可以多收钱了!”
半个时后,眩晕感终于是褪了,孙国兴重新清醒了过来。不过他的头部还是很痛,也有着深深的火辣感觉,应该是头皮被割破了。
男子已经走了,只他面前的桌子上留下了一叠港元。
孙国兴拾起,数了数,不多不少,正好一千,他还是认识港元的,也懂得了如何分辨。
贴身将钱放好,孙国兴捂着头部就要离去。不过只刚刚转身,背后立即传来了一声吆喝:“喂,兄弟,我这里有钱,你赚不赚?”
孙国兴转过身来,就见着一个年纪比他还一点的年轻人笑对着他,他也笑了,大声道:“赚?有钱赚为什么不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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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都想杀人
孙国兴接过定金的时候,一张整额五万港元整的支票,双手都在颤抖。
这是他有史以来得到过的最大一笔钱,五万港元,和五万块人民币差不多了。放在深川,放在内地,足以让他成为闻名十里八乡的万元户。娶媳妇,盖洋房,做事业,但凡想得到的这一生都要为之奋斗的目标,全部都能够实现。
这更是他第一次成为一个杀手,被人用钱收买后去杀人,毫缘由的去杀一个他不认识的人。
“你放心,这五万块只是订金而已,事成之后还有五万,相信有了十万块,足够你给你弟弟治病,也足够你们兄弟俩跑路在其它地方了。当然,丑话得在前头,钱到帐之后这事就跟我没关系了,而且办事的时候有个什么闪失,我也是不负责任的!”
“不过你放心,如果失手的话,我们还是会把你弟弟送出去的!”
以上,是雇主和他交易的时候对他过的一番话,言简意赅,孙国兴很容易就明白了。
雇主还是很讲道义的,论成与不成,还是会帮他。
唯一可能令人觉得会有点冷血的是,不论事成还是失手,都不会再帮他一把。
不过孙国兴不以为意,反而觉得理所当然。吃谁的饭给谁卖命,主人永远是高高在上不会有错的,这是从五千年前的老祖宗开始就流传下来的规矩。杀人被抓亦或是杀人中反被杀,只能是自己倒霉,怨不得雇主。
孙国兴认这个理。
最后,他没有拒绝,很快就答应了,因为他实在是需要钱。
弟弟孙国盛病得不轻,虽然他当了几回沙包也赚了点钱,不过送到黑诊所去之后才发现,这点钱只是洒洒水,两三下功夫就没有了。完全治好。至少需要五万港币,而且还要尽快,不然就有可能来不及了。
而且。不就是杀人之后再跑路吗?反正已经干过一次了,也不在乎再干第二次。孙国兴如是想到,心里杀意纵横。
和支票在一起的,是雇主收集来的目标的资料。照片、行事风格、常常呆的地方、身手如何等等。另外,还附上了一份铜锣湾附近的地图。
目标是个心狠手辣之人,同时也是个行事谨慎之人,看过资料后孙国兴下意识的就有了判断。
不过,再狡猾的狐狸。也不是猎人的对手。
孙国兴虽然只是个农民出身,但并不代表他笨。相反,他很聪明,因为他是农民的同时也是一个优秀的猎人,家附近的大山他从就钻。一只土猎狗、一杆鸟枪、铁锹铁夹子等几样辅助工具,孙国兴没少打过野味。
论是狐狸、果子狸、甚至是豺狼、野猪,都不是他的对手。
如今,目标换做了是人。还是一个很厉害的道上人物。但道理一样,只要目标一松懈,立即就成了他下手的时机。
最后,他将下手的地点选在了一间酒吧,一间目标人物常去的酒吧。
而他,依然是去当他的沙包!
“盛哥。事情已经办妥了,请的是一个刚偷渡过来的内地人。”周记茶餐厅对面的发记面馆里。乌鸦一边吃着面,一边对周兴盛低声道。
周兴盛眉头一皱。这是他下定决心之后的第三天,乌鸦终于是找了上来,只是怎么请来请去请的是一个刚来香港的内地人?他皱眉问道:“靠不靠谱?”
不其他的,就这人刚来香港,恐怕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还怎么下手?
乌鸦却是点头道:“我查过了,这人的确是刚来香港,是和他弟弟一起游泳过来的。这次我能够找到他,也是碰巧,他弟弟正好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急需要用钱。盛哥你可能不知道,这人实在是太狠了,为了快点筹钱给他弟弟治病,竟然充当沙包让人殴打辱骂,身上都不知道受了多少伤了。我乌鸦很少服人,不过这一次,我不得不对他个服字!”
“嘶!”
周兴盛听得是倒吸了一口凉气,世界上,还真有这样不怕死的狠人呐。不过与此同时,他也不得不为这人的兄弟之情感到震撼,也立即就相信了这人是靠谱的。为了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