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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
“干嘛?”
“你会不会很遗憾我们没有再生小孩?”她悄声问。
那一夜她虽然送医及时,挽回了一条命,子弹却击碎左边的卵巢,并且穿过子宫。
虽然割除了一边的卵巢,还有另一边,可是受了伤的子宫却留下大量疤痕组织,大大影响了日后的受孕机率。
此后江金虎绝口不提生儿子的事。
“别开玩笑了,这个家里有我这个男人就够妳头痛了!再来一个,妳应付得了吗?”他挺胸突肚的,说得很骄傲咧。
梅玉心忍不住直笑。
“爸!你怎么又来了?你不是说要回公司开会吗?”一阵小风刮了进来。
女儿买水梨回来了。
“干嘛?我老婆住院,我不能过来看她?”
“哪有人家黏老婆黏这么紧的!妈咪只是盲肠炎开刀而已,你也小心得过分了吧?”江日暖拍一下额头,真受不了!
“小心是永远不会过分的。”江金虎摆出老爸的架势和她大眼瞪小眼。
这女娃儿越来越不贴心了。呜,她小时候多粉嫩多可爱,自从她发现这个老爸只是嗓门大,其实一点都不吓人之后,就老爱缠在他脚边绕来绕去的,晚上没他哄还不肯睡。
现在呢?
……好啦,现在还是很可爱。谁教他只有这个宝贝女儿,偏又长得跟她妈咪一个样,让他想不多宠一点都不行。
“可是你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里连看二十三个小时,也太走火入魔了吧?牢头看监都不是这样看法。”江日暖走到老爸身后,用力往门口推。“去去去,接下来是我和妈咪的女性时间,男宾止步,你赶快回火星忙你的事!”
“喂,宝贝……”
“记住哦!没有超过三个小时,不准再出现。Bye。”
砰,门关上。
被驱逐出境的一家之主张口结舌。还有这样的?
最后,少数服从多数,他只好摸摸鼻子,乖乖回公司办点正事。
“好,碍事的火星人走了,我们刚才聊到哪里?”梅玉心对女儿招招手,示意她坐到床畔来。
火星人是母女俩的“黑话”,取材自一本叫“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的书。通常女儿有事找她聊时,就会讲出通关密语,然后她们便会找理由把可怜的一家之主撵走。
“其实也没什么啦。”
老爸离开了,小妮子反倒扭捏起来。江日暖坐了一会儿,又跳起来拿一颗水梨开始削。
“我们刚才说到,妳最近认识一个打扮很土的男人?”梅玉心试探性地提了个头。
母女俩还来不及深谈,门外又有人敲两下。
“吼!一定是老爸。不是说这次起码要离开三小时吗?我看连三分钟都不到吧!”
梅玉心看着又好气又好笑的女儿前去应门,回首拿起床头的一本杂志。
“关河!”女儿开心的轻叫?!起她的注意。“你居然来了!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问医院里?哇!你还替我带蛋糕来!”
梅玉心不禁放回杂志,望向门口。
“快进来,我介绍我妈咪给你认识。”江日暖热情地拉着一位年轻的男子走了进来。
对方推辞道,“等一下,我只是来送个礼,马上就……”
来不及了,他已经被硬拖进病房里。
所以,他就是让小暖最近坐立难安的男人了?
梅玉心在极短的时间内将他审量一遍。
虽然穿着打扮之土,比当年的江金虎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她迅速看穿男子表面的伪装,直透进最深处。
嗯,五官清朗,眼神睿智,举止落落大方,眉宇间有股书卷气,感觉上是颇正派的男人,女儿的眼光还不错。
“妈咪,这位是我新认识的朋友关河,就是,呃,呃……”她一时想不起来他当初自我介绍的那句诗。“喂,你自己说。”
““关河梦断何处”的关河。”
“对,关河梦断……慢着!不对吧?”
“哪里不对?”
“你当初讲的不是这一句。”女儿坚持。
“那是“关河冷落,残照当楼”的关河?”
“不对。”
““关河古义”的关河?”
“也不是。”
““倦客关河去住情”的关河?”
“是七个字没错,不过也不是这句。”女儿的语调开始不满了。
“反正这些“关河”全部都是同样的关河。”
“好,那换我告诉你了,我的名字是“楚田晴下雁,江日暖游鱼”的江日暖。”
“我知道妳叫什么名字。”
梅玉心任两个年轻人拌嘴,看他们用着自己都没发现的温暖目光投向对方。
啊,女儿也到了芳心浮动的年纪了,时光催人老呢!
不过,他们江家的掌上明珠,可不能随随便便交给别人!看来她得替小暖多花点心思,确定这男人配得上她的心肝宝贝。
“嗯哼。”梅玉心含笑,轻轻唤回两个人的注意力.
直到许久之后,关河才明白,为什么外表柔弱高雅、像天仙一样绝代风华的江夫人,当时的笑容,会让他不由自主地打个寒颤——【全书完】前文申引用的《EverythingIdo》一曲,由BryanAdams,RJLange与MichaelKamen所作。
跋
读者的期待,大抵和作者自己预定进行的路有些落差。
在《大王不敌太后》这本书动笔之前,已经有许多读者在来信中提到对这对妙夫妻的期待。
大家都很想看到风姿绝俗的江夫人,如何和江金虎斗智斗法,将他整个七荤八素,大家乐开怀。
似乎在读友们的想象里,江夫人是个温柔美丽聪慧爱老公爱女儿的好女人……
呃,温柔美丽是有啦,聪慧也有啦,爱老公?那可能是后来的事。
亲爱的读友们,您们可得了解,当一个心思百转千折的女人,接近权力中心时,她所下的手段可不是把人整来好玩就好,一不小心可是会出人命的。
历史上不乏女子而为弄权能手,但自己出当皇帝的那个却被一堆男史学家冠上一堆臭名。相信女主角读籍之广博,最后也即时领悟这个道理。
所以,我们亲爱的男主角可能到老都不会晓得,他的命曾悬于一线之间,差点被那个“丈夫是天,你说什么我都听”的老婆搞死。
无知是幸福的。
就像书中所言,性格较偏执的人,做一些决断的原因往往非寻常人能理解。
江金虎一开始最让他老婆受不了的地方,就是他的憨直鲁莽,到最后,得到她的心的原因,竟也是为了同样的特质。我想,再怎样心志坚强的人,都会想得到一个脆弱时可供倾靠的伴侣,而女主角终于明白,她要找的男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跟这样深沉的女人过一辈子,大概不会是什么太愉快的事——起码对一般人而言。也只有江金虎这种凡事大剌剌的粗神经汉子,才可以这么快乐的把老婆当成宝。所以我一点都不怀疑,他们会幸福快乐地过完后半生,因为他们两人,都从彼此身上找到前所未有的契合。
不过这个小故事倒是告诉我们,会把“丈夫是天”这句话挂在嘴上的女人有两种,一种是真正无行为能力,以为丈夫就是天的那种;(低头祝祷:这种远古生物值得列入史迹博物馆保存,请上帝保佑她们)另一种……我们最好小心为妙。
记得许久之前,“黑道”这个题材在小说界盛行时,一直有读友来信问——凌淑芬,妳为什为不写黑道的故事?
其实凌某人的答案,某方面而言已回答在本书中。
我知道黑道一直被电影电视等等各种媒体美化了。
大家想象中的黑道大哥生活,不外乎醇酒美食、出手阔绰、一堆小弟众星拱月,煞是威风。
但对我而言,在凌某人的幻想世界里,黑道人物一直没有多少美化的空间。
记得有一次深夜,和几个朋友开车出去兜风,一位跑社会新闻的记者朋友心血来潮带我们到北海岸去,指着某个海岸线说:“之前警察接到线报,有人蛇集团深夜要走私进来,我跟着警察半夜出动埋伏跟监,就是躲在那里。”
当晚果然逮到几个蛇头和一船人“私货”,相信我,把人当牲口买卖真的不是什么愉快的场面。
所以读友们得去怪我这几个专接触社会现实面的朋友,他们彻底摧毁了我写一个“周润发”型黑道大哥的可能性。
当然,我真的已经尽力让男主角“出淤泥而不染”了,书中的许多情节,也尽量一笔带过。
记得交稿那天,袁美眉拿出平凡精心绘制的封面时,用一种同时交错在语重心长与狂笑之间的复杂语调,跟我说:“淑芬,妳怎么会写出一个这么“台”的男主角啊?我从来没想过我们禾马的封面有一天会出现一个这么“台”的男主角!那真的是因为妳,好吗?我跟妳讲,言情小说里这么“台”的男主角,这还是第一个,只有妳才写得出来!”
是是是,是是是,我错了!
啊人家能够想到的黑道大哥就是这么“台客”嘛!不然妳要我怎么样?呜——反正穿白西装、拿香槟酒杯的大哥已经比比皆是了,不如换换口味,来看看凌某人写的“本土型”角头大哥!
男主角台客一下有什么关系,人家女主角不台妹就好啦!(抱着头缩在墙角)
这个系列,到本书为止,算是完结了。(我想大概没有人想看身高一六五的秦文诺,和酒国名花金翠姊的故事吧?呜,你们这群残忍的读友,人家矮个子也是有春天的!)
前面三本作品《王子不要公主》、《皇后不要国王》和《女王征服王夫》,已经统一在某本作品的后记里谈过了,最后这本《大王不敌太后》,在时间点和辈分上都与其他三本有所区隔,所以它的感觉比较像番外篇。
通常,在创作与现代时间点稍微有点差距的故事时,我都会刻意不去带到太多的时间背景。可是在创作本书时却遇到一个状况——好多次我写男女主角之间联系,又或者小弟要打电话给主母通风报信时,都想要写“某某人拿起手机”如何如何。
我第一次写小方报信说“嫂子被钟老大抓走”的时候,大约在第二章吧,还真的用了。
可是停了下来,想想不太对劲,赶快去查台湾行动电话的历史——哈!不出所料,当时连手机都还没引进台湾呢!不得已,只好改成那个可怜小方被人抓去痛打一顿,再放回来报讯。
小方啊小方,我也不想让你捱这顿皮肉痛,你真的得去怪中华电信那个时候为什么还没有手机可用。
总之,书写完了。而且得说,在这四本书里,《大王不敌太后》是我在创作过程最愉快的一本……难道是因为我天生偏爱蛇蝎美人?
呃,不研究。
总之,希望读友们也能喜欢这个故事,喜欢我们超级本土、爱穿大花衬衫的——纵贯线金虎王。
至于他老婆……读友们喜不喜欢可能不重要,因为他老兄可是当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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