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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喽抢锬艹糯o容忍度也有一定界限。
“呃……嗯哼﹐你们慢慢谈﹐我先走一步﹐不打扰了。”高鹰人发现老板目露凶光﹐不禁暗暗替自己的前途感到忧心。
他掩着红玫瑰﹐蹑手蹑脚地接近电梯间。从王鑫身畔挤过去时﹐他还真怕被老板大人海扁一顿。
英雄不与官差争。算他吃鳌吧﹗电梯抵达十二楼。镜面铁门尚未完全开启﹐外头的候者急着往里头闯﹐里头的乘客忙着往外头钻﹐互相当头迎撞──
砰咚﹗两败俱伤。
“我的头﹗”林小姐捂着前额蹲下来﹐耳边嗡嗡响。
“我的胸口﹗”高鹰人的情况和她不相上下。
这下子八成得内伤了。
“你走路不看路呀﹗”林小姐哇啦哇啦地开骂。
“对不起、对不起。”他赶着离开怒火奔腾的现场﹐没工夫和她对峙。“如果你不嫌弃﹐这束玫瑰花送你﹐以示歉意。”
“玫瑰花﹗”林小姐轻呼﹐又惊又喜的兴奋溢满怀。“居然、居然还有男人送我玫瑰花。”
自从和那个死鬼分手之后﹐彷佛就此与鲜花绝缘了。好感动……
战事越演越烈﹐王鑫几乎无法压抑嗓门中的恼怒语气。
“那你也不能每个男人约喝茶﹐就呆呆的跟着去呀﹗”
繁红被他责备得莫名所以。“又没有很多男人约。”
“问题不在于“多不多”﹐而是“去不去”。你──你──气死我也﹗”他连话都讲不出来。
“你慢慢气﹐气完了再说﹐不急不急。”她宽大地拍拍他胸膛﹐有若慈悲的大地之母。“高鹰人还没离开﹐我带他去茶水间喝茶。”
矛头当场转回即将退场的伤兵身上。王鑫狂怒的狮眼喷出火山灰﹐几乎淹没情敌。
“我……这……我……”高鹰人纵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和老板抢女朋友。“不用了﹐我……呃﹐这位小姐答应和我出去喝下午茶﹐不麻烦你了。”
“我﹖”林小姐被突来的艳福冲昏了脑袋。“对对对﹗我们打算一起吃饭聊天喝茶。”
“真的﹖”繁红万分失望。眼睁睁飞掉一次偷懒的机会。“那明天呢﹖”
“明天……我一样和这位小姐约好了。”高鹰人哪管三七二十一﹐现成的救生圈抓紧再说。
“好好好﹐没问题、没问题。”林小姐的颊侧浮现兴奋的光彩。
“好吧。”她落寞地交代这对新成的鸳鸯鸟。“明天如果看见新品种红茶﹐帮我买半斤。”
“那有什么问题﹗”高鹰人陪着呆笑﹐忙不迭地闪进电梯里。
好险﹗顺利脱离地雷区。
两人独处时﹐他终于有时间好好打量“救生圈”。
嗯﹐对方的容貌马马虎虎﹐还算过得去。现在流行中等美女──因为上等美女容易害男性被情敌践踏残杀﹐他无福消受。
“嗨﹗我是高鹰人﹐你贵姓﹖”他笑吟吟的﹐重振英雄形象。
美好的春风提前吹临……
第十章
月圆。
深夜十一点﹐经过两个小时的折腾﹐终于顺利让繁红入睡﹐王鑫撑起疲倦的身子﹐踱出二A公寓﹐寻求些许人气的滋润。
倒也不是他排斥繁红的月圆症候群啦﹗毕竟银盘圆满时分﹐她异样的热情让他白占现成的便宜﹐求之不得也。只是﹐繁红的体质如果会遗传怎么办﹖他不免要考虑下一代的问题。她的异症发作﹐还有他可以协助“解决”﹐将来倘若女儿也袭承了母亲的异症﹐岂不便宜了那些毛头小子、狂蜂浪蝶﹖不可、不可﹐万万不可。
而且﹐月月瞧着繁红深受其扰﹐他也于心不忍。唉﹗“小子﹗”风师叔正好从对门走出来﹐差点被他的熊猫眼吓得跌倒。“你一副精虚肾亏的模样﹐一定是风流帐欠太多了。”
“谢啦﹗”他翻个白眼﹐举步往沈楚天的家门爬上去。
“来﹐我这里有道安神醒脑符﹐既然咱们有缘﹐免费送给你吧﹗”风师叔尾随其后﹐好心地掏出一纸朱砂符。
老师公的善意听起来很有几分卖狗皮膏药的味道。
“谢谢。”他顺手接下﹐为日后的敦亲睦邻做准备。
“繁红姊姊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小路走在他前头﹐满脸沉思。
“我也这么觉得。”他疲惫地表示赞同。
不过﹐好象有什么地方怪怪的……
“喝﹗”王鑫紧急煞车﹐害身后的风师叔一鼻子撞上他脊骨。“小路﹐你什么时候出现的﹖”
两分钟前﹐他的正前方明明没人﹗“刚刚。”小路回瞄他的眼神传送着“你目睛脱窗啦﹖”的讯息。
他真的没看到啊﹗王鑫开始怀疑自己神智不清了。
“其实﹐繁红的老毛病有药可医。”风师叔不理他们的瞎缠﹐继续讨论原先的主题。
“真的﹖”承治推开三A的实验室﹐加入游行队伍﹐他的新婚娇妻孟祥琴睡着了﹐暂时缺席。
“没错。”风师叔得意洋洋地掏出一本小册子。“我从祖师爷的遗稿中找到一帖药方﹐前人的智能结晶果然让后人享用不尽。”
“我看看。”王鑫哪里理睬老师公的感叹﹐夹手抢过来打算一看究竟。
“喂喂喂﹗”风师叔连忙夺回镇家之宝。“这本秘岌起码经历过一百年﹐稍稍用点上都不成﹐而且是我祖师爷爷的手迹﹐你给我小心一点。”
“风师叔﹐治疗繁红究竟需要哪几味药材﹐你倒是说呀﹗”沈楚天不甘寂寞﹐从五楼的梯道间往下喊。
人越来越多了。
“进来再谈﹐消夜煮好了。”曾春衫从房东家现身。
王鑫寻思着﹐如果小路走在他前头﹐而曾春衫待在五楼﹐那么刚才风师叔在母子俩公寓和谁闲磕牙﹖算了﹐他也该习惯吴氏公寓了﹐二十年后说不定还可以上本书﹐题名就叫《二十年目睹之怪现象》。
大伙儿齐齐聚集五B客厅﹐手上捧着曾春衫慢火炖了两天的肉骨粥﹐静聆风师叔示下。
“嗯﹐好吃。”老师公唏哩呼噜地喝完两碗肉骨粥﹐心满意足地放下碗瓢。
“风师叔﹐你别卖关子嘛﹗”语凝脾气急、性子躁﹐差点按捺不住。
“小子﹐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风师叔摆出老气横秋的架子。“咱们繁红确定会被你迎入王家大门吗﹖”
“我还能让她去害其它人吗﹖”王鑫哀怨地反问。
沈楚天拍拍他肩膀﹐两人同病相怜。
“你也曾经提过﹐繁红出事的时候﹐你都会产生连带感应﹐没错吧﹖”风师叔掏出发黄的册子﹐翻到特定的页数便停住。
王鑫犹豫地瞥向承治﹐不知是否该冒犯科学家的求真精神。
“多多少少。”回答得很保守。
“心意相通﹐好。”风师叔的焦点定在某一行﹐沉思着。
现场鸦雀无声﹐众位成员们──尤其是荣誉盟友王鑫──有如等待审判结果的囚犯﹐静待法官大人出言定夺。
黄中泛褐的旧纸缓缓翻过一页。
“大体上应该相符了。”风师叔终于停下查阅的动作﹐语重心长地道﹕“册子上记载的相当清楚﹐有几味调和药物还算普遍﹐一般中药店都找得到﹐两个星期前我已经购置妥当﹐麻烦出在那一味很难取得的主药材。”
“只要它存在于这个世界﹐我就找得到。”王鑫定定地凝视老道士。“主药材是什么东西﹖”
“肉。”风师叔回得简洁有力﹐而且眸中隐约带着……同情﹖“什么肉﹖”他立时联想到到保育类动物。只有凶禽猛兽的肉才称得上难以取得。
“男子心头肉。”
静默二度降临五B。人人面面相觑﹐你瞧我、我瞧你﹐末了﹐目光齐齐停驻在王鑫脸上。
“何谓“男子心头肉”﹖”他小心翼翼地求问。
“手稿记载祖师爷爷曾经瞧过相同的例子﹐当时的药方是以“男子心头肉”一两﹐配合其它七味药草熬制成丸﹐让患者服用。”风师叔像个煞有其事的说书人。“而且﹐若能寻得心意相通之人﹐药引一到立即病除﹐据说具有奇效。”
心意相通之人﹐指的就是他了。
王鑫的脸色惨白﹐却很镇定。“真的吗﹖你有把握﹖”
“祖师爷爷是这么说的。”风师叔打起太极拳来着。
“可是﹐繁红并非普通的病人﹐她是天生血源作怪耶﹗”语凝提出质疑。
“祖师爷爷是这么说的﹗”风师叔着恼了。他们不信拉倒。
“合理﹗”承治忽然发表专业意见。
“怎么说﹖”众人七嘴八舌地问。
“精狐鬼怪属于偏阴性的磁场﹐而男性人类带有纯阳的磁场﹐阴可生阳﹐阳可克阴﹐这是自然定数。而胸口又是人类精气血脉的汇集区﹐所以用男子心头肉作为药引﹐应该可以克抑繁红的阴性体质﹐达到改造磁场的功效。”
“对﹐有道理。”大家也不管听懂了没有﹐先点头再说。
“既然王鑫和繁红心意相通﹐他们俩的脑波频率一定也非常近似﹐因此﹐以他的纯阳调和繁红的偏阴﹐效果必定事半功倍。”
“好﹐讲得太好了。”众人拍手鼓掌。
“王鑫﹐你还有什么话说﹖”沈楚天搭着他的肩﹐表情邪恶到极点。
“我──”他哑口无言。
这是干什么﹖他在接受文化大革命的斗争吗﹖“上面还指出﹐这帖药方最适合的施用期系在患者二十岁那一年。繁红今年已经二十四了﹐再蹉跎下去﹐我担心她以后药石无教啊﹗唉──”风叔师幽幽长叹﹐简直是在恐吓了。
这群人该不会认为人肉真的可以治病吧﹖王鑫感到恐慌。
可是话说回来﹐连他自己也很信从哪﹗这下子真的糟糕了。
“你……打算……何时治药﹖”他战战兢兢的。
“今晚﹗”
“今晚﹗”他失声大吼。“现在医院怕不已经关门了﹐你找谁来动手术帮我剜肉﹖”
吴氏公寓的成员们互相交换深思的眼光﹐然后﹐瞄回他。
王鑫别说被他们盯得发麻﹐他连骨头都软了﹗“喂﹐别开玩笑。”他强笑道﹕“由你们动手﹐一点点没搞好都会弄死人的﹐请你们想想“细菌”和“感染”的现实问题。”
治好了繁红却害她变成寡妇﹐又有什么意义﹖“我们可以把全公寓的碘酒集合起来。”连小路的笑脸看起来都像恐怖片里的小男鬼。
“实验室里有麻醉药和抗生素﹐自制的。”承治也提供相关用品。
“新买的水果刀用火烤一烤﹐应该可以凑合着用。”语凝热心地供应武器。
“有必要赶在今晚吗﹖”他只差一点点就会变成魂飞魄散的植物人。
“今晚繁红刚发完病﹐立即下药效果最好。”风师叔是总指挥。
“为什么不考虑下个月圆呢﹖”
“拖得越久﹐对繁红越不利。”
他的借口被一一剔除。
王鑫的脸色从死白转成青绿色。
“老大﹐这种事当然得你情我愿才行。如果你不愿意捐献一两心头肉﹐我们也不会强求的。”沈楚天难得的严肃正经。
“嗯。”
“对。”
“没错。”大伙儿纷纷点头。
吴氏公寓的住客并非只会强人所难﹐紧要关头﹐他们往往采取民主政策。
王鑫的思绪飘回纽约的某一夜。
当时﹐他和繁红正在欣赏一部吸血鬼故事的录像带。
“因为我爱他……很多事情﹐他愿意为我而做。”女主角说道。
繁红的情绪一度相当激动。
“你会这么做吗﹖为了挚爱的伴侣……像卓久勒一样。”
“如果我是男人﹐我也会与卓久勒一样﹐为了心爱的女子拋开人伦的界限。”
当时他因为她提出假设性的问题而无法回答﹐如今﹐类似的情况发生了。
他会吗﹖为了心爱的女子﹐为她做出一些即使听起来匪夷所思的事情﹖要命﹗他疲惫地抹拭着头脸。
亲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