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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来丸都暗杀我。”
“除了九连城的两万人,朱中胤不能调动别处的人马啊!”朴正元道,“乐浪还有三千皇室卫队,要挟持大王并不容易。”
“皇室卫队反而是最容易策反的部队,”金东朝道,“我不能离开丸都,所以南面的事只能由你去做。我这里有一份名单,你只需拿去对照着杀就行。”金东朝把一封密函交到他手中,道,“平定叛乱只能杀贵族,不能动百姓。话说回来,朱中胤提前动手,也是被我逼的——你说的对,他们除了九连城的两万人,手中唯一能动用的,就是各家贵族豢养的私兵!”
“私兵?”朴正元显然没有想到这点。
“我高句丽八成国土是山地,各家贵族往往在被分封到的领地上修建城堡,既能够抵御外敌,又能够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害。”金东朝道,“这些领主招募了大量的武士替他们看护城堡,武士们由此可免去兵役,所以私兵的数量越来越多,以全国计,已不下三万。”
“三万!”朴正元瞪大了眼睛,高句丽全国兵力都不到二十万,私兵居然有三万!如果让那些权贵把这三万私兵发动起来,后果将不堪设想。
“所以我在年前颁布了一道法令,”金东朝道,“要派大军前往各地收缴私兵充军,各地权贵若没有在清明前上缴完毕,就等着妻儿给他们扫墓吧!”
“可你知道那些领主们为何迟迟没有动静吗?”金东朝问道。
“他们在等朱中胤先动,”朴正元道,“他们是不会白白去垫背的。”
“不错,”金东朝道,“现在是动用雷神军的时候了。不过我们还得给朱中胤创造更好的条件——你立刻回带方,集中南线的五万大军,大张旗鼓的做好讨伐百济的准备。”
“丞相,南线大军都抽空,那你的处境——”朴正元不无担心的说。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金东朝微笑道,“我正是要朱中胤觉得我无从反抗,让他舒舒服服的动手,莫名其妙的伏法!——五万大军集结后,你秘密带雷神军潜回乐浪,诛杀叛臣后,留下一些人保护大王,走海路逆上鸭绿江,调动水师,偷袭九连城,把朱中胤的老巢给我踹了!千万记住,只杀当官的,不杀士兵和百姓。”
“嗨!”朴正元一阵激动,不单是为金东朝以身犯险、坐镇危局的胸怀胆量折服;更是出于他把平定叛乱的全局行动都交给了自己这个从百济投奔来的将军的信任的感动。
朴正元走后,金羡云捧着一只大盘子进来,道:“大人,李尚节的首级在此,请验收。”
金东朝伸手揭开盖在头颅上的白布,李尚节的首级就这么静静的躺在那里,神色平静,就像安然睡去了一般,永远的合上了眼睛。
“缝合尸首,以阵亡安葬。”金东朝说完这句,转过身去,眼角有些湿润。
第 三 章 龙城血影(下)
襄平城北门,纪雨之从马背上跃下,按着剑柄,朝那两个拦路的锐士营好手道:“我乃朝廷命官,出城办事,你等再敢阻拦,休怪我剑下无情!”
“我等只知军令,不知官员。”其中一人不卑不亢道,“纪先生请回。”
“铮!”纪雨之长剑出鞘,剑尖指着说话那人,青芒闪动。
“呼!”那两人亮出了随身刀盾,组成联击阵势,气度凛然。纪雨之师出名家,在剑势上注重风骨与心境,所走剑路与云开卫塔传自钟会的天子剑近似;而他的对手则是百战余生的沙场贯将,一刀一盾不讲招数与姿势,只求一招致命、搏杀当场。
“沙场搏杀毕竟不同于名士较量,”纪雨之心道,“若连两个士兵都过不了,自己这堂堂的冀州长史颜面何在!”想到这里,长剑一振,旋出三朵剑花,直取一人面门。
那人就地一滚,铁盾上扬,封住长剑去势,右手长刀贴地横扫,反攻纪雨之双足;另一人趁势冲上几步,一面铁盾朝纪雨之当头砸下。
“什么鬼打法!”纪雨之暗暗叫苦,倒不是难以应对,而是自己不得不用很别扭的动作去化解他们的反攻;这些动作又必须就地滚啊,半跪地啊,全然没有名士风范,倒像是江湖泼皮打群架。在纪雨之这样的名士看来,即使是对决,双方也只能有双足点地,绝对不能弯腰闪身——腰杆是名士风骨的象征,如若折腰,那是比打败更大的屈辱。
对名士来说,剑道,与其说是双方为争一时之气而解决问题的办法,还不如说是依托在身份和师门上的一种风骨、品性、艺术上的切磋。名士从骨子里鄙视刀,永远只会拿剑,因为剑的脊梁是笔直的,以剑品人,一个人的剑路就表现了一个人的情操与德行。
剑宁可折断,也不会转弯——名士都学剑,他们把剑看得比性命还重,既不屑与征战沙场的武士为伍,也不会去找江湖上使剑的好手比试。剑是身份的标志,只有名士与名士,才值得他们拔剑。
锐士营的两人只想缠着他,没有痛下杀招,可纪雨之却不愿与他们纠缠下去,瞅准一个空隙,剑芒暴涨,破入一人盾圈。惨叫声起,血光迸现,一人倒地。
另一人望着死去的同伴,像一头发疯的狮子,大吼一声,猛扑向纪雨之。
“好胆!”纪雨之正要他露出破绽,身形一晃,青芒掠过,翻身上马,长剑还鞘,清啸破空,鞭声起,战马长嘶,踏雪而去——剩下两具尸体在北门外。
天空飘着稀疏的小雪,大道上的脚印清晰可见。纪雨之策马飞追,一路投向西北,疾行一日,在医巫闾山脚下的一处村落投宿。
前方不远就是大凌河,半个多月前的战场依稀可见,皑皑的雪地里偶尔也会呈现小片小片的红色,那是燕军冻僵了的尸体上红色的皮甲。襄平附近的战场和尸体已经清理完毕,秦军一定要抢在开春之前把大凌河、滦水两个主要战场处理掉,一旦天气转暖,尸体腐烂,那将引来大规模的疾病与疫情,大战之后必有大疫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历来举国大战都是发生在秋季,既保证了军粮收获,又能在冬天收拾战场,把新鲜的尸体变作肥料。
世事弄人,第二天纪雨之醒来时,却发现额头烫得火炉一般,全身乏力,别说骑马赶路,就连下床都困难。幸而村中的老猎人及时打了副野药给他服下,才保着他伤寒没有恶化。
三天后,大病初愈的纪雨之留下一些碎金,匆匆与村民告别,跨上战马继续西行。沿着前方结冰的大凌河逆流而上,就是燕国上都龙城。纪雨之敢肯定,满樊去的就是龙城,那里是燕国的宗庙所在,也是蒙佐最不放心的地方。
从大凌河谷先往西,再往西北,最后折向西南走,龙城就修建在南北两山夹岸、中央一水横流的河谷平原上。寒风翻过大山,沿着河谷迎面吹来,刺得纪雨之睁不开眼,很多时候,他只能闭上眼睛抱着马脖子任由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
“吁~~”战马长嘶,猛然收步。纪雨之睁开眼,直起身子远远望去,只见群山怀抱中矗立着一座巍峨的城池,城池是鲜红的,在茫茫雪野中仿佛一朵盛开的玫瑰,猩红艳丽。
“终于到了。”纪雨之取下老猎人送的酒袋子,灌了几口,一股辛辣刺鼻的冲劲让他浑身血气沸腾,说不出的舒坦受用,甩手一鞭,策马狂奔。
可接下来的景象却让纪雨之感到奇怪——龙城既没有守军巡逻,也没有百姓进出,空荡荡的城门洞里是空荡荡的大街,空气中隐约有一股焦臭的味道,像是焚烧腐尸后的气味。
策马入城,纪雨之险些从马鞍上跌落——只见大街小巷堆满了被火焚烧过的尸体,有的还在冒着淡淡的青烟。整座城市死了一般没有一丝生气,静悄悄的让人毛骨悚然。
纪雨之紧紧攥着缰绳,策马徐徐走过一个接一个街口,所见到的都是同样的景象——累累焦尸,缕缕孤烟,仿佛在述说着一个悲惨的故事。
“我来晚了。”纪雨之有些恍惚,有人抢在他之前,在龙城展开了一场屠杀,这里居住着上万慕容氏鲜卑人啊,就这么被杀得一干二净!
纪雨之愤怒了,他终于知道满樊的锐士营从蒙佐处接到了什么命令,而蒙佐又为何不肯告诉旁人!战争发展到连俘虏都不杀的年代,居然还有人对一个民族进行屠杀!
在几十年前也有过一次杀胡,那是灭亡后赵的汉人闵冉对羯人展开的大屠杀,近二十万羯人因此丧命。可是这一次,屠杀就活生生的发生在自己眼前,下达命令的还是自己的好朋友,纪雨之怎会不为之震骇!
长安的诏书已经写得很明白,保存慕容氏宗庙,并任命慕容楷为龙城太守约束族人,为什么蒙佐还要来这一手!这次纪雨之是真的不知道蒙佐在想什么了——这么大一场杀戮,是绝对瞒不过苻坚王猛和慕容垂他们的,秦国尚在扩张当中,燕国刚刚平定,宗庙就被毁去,这会让归降而来的燕国大臣如何作想,以后还有哪个国家敢归降秦国!
纪雨之像是在为蒙佐赎罪一般绕城走了一圈,不住的为惨死的人祈祷,虽然这么做只是枉然,他还是想以此减轻心中的伏罪感。
“蒙佐啊!”纪雨之长叹一声,仰天感慨,“究竟是你天性好杀,还是慕容氏与你有不共戴天的仇恨?纵使你是为了大秦的长治久安,上百万的鲜卑人,你杀得完吗!”
临城的山坡上,红枪、赤兔,慕容粼呆呆的望着死去的城市,落下了两行热泪——命运让他出现在自己的生命中,并肩作战、浴血杀敌;命运让自己不自觉的爱上他,却又让他一次次的背叛自己。他们就像是两条贴得很近,却又永远不能相交的细线,咫尺天涯。
“蒙佐,这一辈子,我永远爱你,也永远恨你!”慕容粼拭去眼泪,目光中不再有哀怨和牵挂,毅然决然道,“为了大燕,你我终有再见的一天!”
第 四 章 远方来客(上)
月黑风高,将军行署的书房里,蒙佐坐在灯下,手里捧着晋国史学家陈寿的《三国志》,他最欣赏的是张辽、满宠、邓艾等魏国名臣。在晋室南渡以前,北方正统观早已深入人心,即使在晋室南渡后,也没有几个北方的汉人看好偏安一隅的江东小朝廷,纷纷投效胡主麾下,一展所长,王猛就是最好的例子。
蒙佐对自诩为正统、自命风流的晋室十分反感,反而对被江东名士视为俗流的桓温心存景仰,认为整个南方只有桓温算得上个人物,如果没有桓温,晋室早已亡在胡骑脚下。桓温已经六十岁,等他一死,大秦就能扫平南方,一统天下!
“大人,满大人回来了。”亲卫在门外通报。
“请。”蒙佐放下书,伸了个懒腰,心想这满樊不愧为满宠的后人,办事又快又稳妥。
不久,门开,一脸风尘的满樊闪入屋内,轻轻关上门,将调兵的令符交还蒙佐,道:“一切都已办妥,除了慕容楷逃遁,龙城没有一个活口。”
“做得好!辛苦你了。”蒙佐像是想到了什么,问道,“有没有遇到什么意外?”
“一切顺利,只不过——”满樊顿了顿,道,“纪大人在强行出城时杀了两名锐士营的兄弟,他应该已经知道这次行动了。”
“好好安葬死去的弟兄,”蒙佐道,“纪大人那里,我来应付,你回去好好休息,这些日子暂时不要露面,军务和军法那摊子事,我会找人来处理。”
满樊前脚走,寸英后脚到。同样是亲信,蒙佐的信任是不同的——对于满樊,蒙佐觉得他是个人才,信任是为了让他安心办事,发挥所长,更多的是驾驭和掌握;对于寸英,那是患难与公的感觉,这种感觉要比对关木、夏侯铮他们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