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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满清是中华全面复兴之必要条件-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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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朱元璋奠定下的这个基础,到了建文帝的时候,朝中文官大多都是刚烈正直之辈,靖难之役,有这么多的文臣,自愿殉难,坚决不肯在暴力下低头屈服,决非偶然,应当朱元璋时代就孕育养成的风气。 

六、文官集团对皇权的干扰与限制
由于科举制度的彻底实行,和文官集团成为商人阶层(资产阶级)的利益代表,明朝的皇权的发挥受到了历史上最大的约束和阻碍。明朝士大夫前仆后继,不畏强权,敢于同帝王抗争的精神,人格独立的程度,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独特风景,堪称奇观。这与历来教育所灌输的明朝印象,如极端专制,皇权空前膨胀,政治极端黑暗等说法都是截然相反的。
清代人管同在《拟言科举书》中说:“明之时,大臣专权,而清代则阁部督抚,率不过奉行诏命;明之时,士多讲学,而清代则聚徒讲学者渺焉无闻;明之时,士多清议,而清代之士,则一心科举”。 明朝也就是因为有了这样一批专权和清高的大臣,才能形成一个强大的文官集团,作为文官集团之首的内阁才能有效制约皇权。
明朝洪武十三年(1380年)五月太祖诛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十五年(公元1382年),太祖设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以辅导太子,秩皆正五品。明代内阁的职权主要为草拟诏书和为皇帝决策提供意见。明代的票拟不单单是提意见,而是代皇帝草拟诏书。当内阁的阁臣发现他们所票拟的诏书被皇帝改票了他们可以封还执奏。皇帝不经过内阁直接内降中旨不合惯例,皇帝如强行内降,则必须由给事中覆奏一次和尚书询问确认一次才可以施行。可见皇帝要贯彻自己的意志比前代麻烦得多。 
在司法审判上,虽然明代皇帝拥有最高司法审判权,然所有奏章皆须经由内阁票拟,阁臣有权向皇帝提出司法审判处理意见,皇帝又经常主动咨询阁臣,足见阁臣对于司法审判的影响不可小视。
明代中后期,六部尚书必须出自廷推,内阁阁臣或出自廷推,或经过翰林院的推举,否则就很容易被大臣们弹劾。这极大地限制了皇帝选官的途径和权力。严嵩说:“古者,论相之命自天子出。今者,每以付之廷推,而简用悉由宸断。”也就是说,内阁首辅出自廷推,而古之宰相则由皇帝任命。因此嘉靖皇帝曾发牢骚道:“廷推非道,相必君择”。从皇帝降旨和选择国家最高官僚的程序看已经有点“虚君政治”的影子了。因此可以说,明代的文官们经过一系列斗争,反而从制度上实现了对皇权更大的制约。 
对于明朝的廷杖,历史学家孟森说:“廷杖虽酷,然正人被杖,天下以为至荣,终身被人倾慕,此犹太祖以来,与臣下争意气,不与臣下争是非之美俗。清君之处臣,必令天下颂为至圣,必令天下视被处者为至辱,此则气节之所以日卑也”。 
由于朱元璋时代孕育养成的风气,靖难之役时众多文臣自愿殉难,不肯在暴力下低头屈服,决非偶然。明朝士大夫中很多有较强烈的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主人翁意识。而这种责任感又来源于明朝比较彻底地推行科举制度。 如黄仁宇也说道:
张居正还有一个错误,则是他忽视了文官集团的双重性格。固然有很多官僚凭借特权,引用私人,扶植地主和高利贷者的利益。但是“四书“所揭橥的、为文官集团所标榜的宗旨,也并不全是口头禅。如导之以诚意,一些有责任感的年轻人如邹元标辈,又真能不顾一己安危荣辱,为仁民爱物的宗旨拼命。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能在存亡于肤发之间击退北方游牧民族的内犯,也能在万苦千辛中修复黄河的决堤。他们经常批评万历皇帝,其用心也未必真是“沽名卖直”,而是他们深知自我牺牲,必须得到皇帝的肯定和合作,才能使亿万百姓沾惠受益。 
明代完整继承了汉文明的传统文化和意识形态,同时发达的经济催生出活跃的思想,而前面所述的活跃、进步的思想又加剧了士大夫人格的独立和个性的张扬。再由于政治公开化,大臣的上疏奏折和皇帝的批示都是公开的,形成了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文官们敢于不计厉害得失和皇帝斗争,敢于公开辱骂批评皇帝的过失。
明朝前期官方主流意识形态是程朱理学,但并非不是被阉割扭曲了的意识形态。它相当完整地继承了汉唐文明中的一些精髓,比如儒家观念里的“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士可杀不可辱”、“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为大丈夫”等等,并被许多明朝士大夫信奉的。
建文帝刚登基的时候,有一天因为生病,上朝迟到了一会儿,“帝有疾,视朝晏。”尹昌隆就上疏批评建文帝:“高皇帝鸡鸣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而临百官,故能庶绩咸熙,天下乂安。陛下嗣守大业,宜追绳祖武,兢兢业业,忧勤万几。今乃即于晏安,日上数刻,犹未临朝。群臣宿卫,疲于伺候,旷职废业,上下懈弛。播之天下,传之四裔,非社稷福也。” 建文左右想把皇帝生病的事情告诉尹昌隆,结果建文帝制止说“直谏难得,何可沮也?其以疏宣示天下,使知朕过”。孟森将此和清代做了对比,“清嘉庆初,编修洪亮吉上书请代奏,亦视朝稍晏等语,严旨立斩,临刑改戍伊犁,遂亦称盛德,视此又何如也!” 
皇上的宽容与臣子的忠诚,终于熔铸成了敢于直言劝谏的士人品格,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一次大理寺少卿戈谦言事过激,不少人都认为他这是买直沽名,仁宗也颇厌烦,虽经杨士奇劝解,但还是不高兴,只令其照旧供职,仍不准参加朝见。士奇又进言:“陛下有诏求言,今谦因言取咎,朝臣皆以言为戒。且四方朝觐之臣咸在,岂能尽知谦过?若传于远人,将谓朝廷不能容直言。”仁宗表示愿意承认过错,并让士奇告诉群臣。不料士奇依然不依不饶,非要让仁宗下玺书亲自引过认错。皇上最后无奈,也只好照办。 
从明英宗开始,明朝大臣的性格更为张扬,甚至彪悍。如正统十三年的进士岳正,在天顺年间被明英宗选拔入内阁。明史对他的描述是:“素豪迈,负气敢言”“博学能文章,高自期许,气屹屹不能下人。在内阁才二十八日,勇事敢言,便殿论奏,至唾溅帝衣。” 连唾沫星子都喷到皇帝衣服上,可见其情状。 
景泰年间,景帝为改立己子入住东宫,向阁臣行贿白银五十到一百两不等。正德皇帝即位后,内阁经斗争终将意志加于皇帝的例子。“拟旨上,不从,令再拟。健等力谏,谓‘……所拟四疏,……不敢更易,谨以原拟封进’。不报,居数日又言……(以退休要挟)。帝优旨慰留之。疏仍不下。越五日,健等复上疏,历数政令十失,……因再申前请。帝不得已,始下前疏,(仍未批准,而是)命所司详议。健知志终不行,首上章乞骸骨,李东阳、谢迁继之,帝皆不许。既而所司议上,一如健等指,帝勉从之。”这是因为朱厚照提不出理由否决内阁的票拟。
嘉靖皇帝因大礼议和文官开展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斗争。明史记载:“当是时,廷和先后封还御批者四,执奏几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 即嘉靖所下旨意三番五次被内阁驳回。下旨行不通,于是“帝欲推尊所生,尝遣中官谕意,至长跪稽首。澄骇愕,急扶之起。其人曰:‘上意也。上言'人孰无父母,奈何使我不获伸',必祈公易议。’因出囊金畀澄。澄奋然曰:‘老臣悖耄,不能隳典礼。独有一去,不与议已耳。’抗疏引疾至五六上,帝辄慰留不允。二年二月疾甚,复力请,乃许之。” 嘉靖派太监向毛澄哀求并“行贿”,毛澄还是不同意皇帝的要求,最终辞职。尽管如此,嘉靖仍厚待毛澄。 嘉靖无论是涕泗不止,要“避位奉母归”,还是声色俱厉地大叫“尔辈无君,欲使朕亦无父乎”都无济于事。嘉靖最后无奈动用权术,利用文官集团内部矛盾,才最终个个击破。
海瑞之例自不必说。待嘉靖死去,明朝文官集团的势力更汹涌。下面就着重介绍和分析万历时期这方面的情况。一直以来文史界对于万历皇帝评价极差,理由主要是他二十年不上朝,纵容太监充当矿监敛财等。但真实情况是,万历虽然不上朝,但并非不管事,万历在初时也曾励精图治,但是由于皇权与文官制度发生了剧烈冲突,并受到压抑,万历这才用消极方式对抗。黄仁宇论述说:
只有少数最接近皇帝的人,包括首辅申时行,才了解到不同的环境可以为万历的性格和行为带来多大的差别。他从小早熟,在皇太后和张居正的教育之下,他的生活已经有了一定的目的。当初他对于臣僚的腐化感到忧虑,自己草拟手诏,禁止官员之间互相馈赠礼物。他对于各种典礼也颇为注重,早朝的官员缺席过多,他会提出质问;掌礼官的动作有欠娴雅,他会表示不快。其后他的懒名一著,臣僚们就谁也记不起他当初的励精图治:命令大学士把各朝实录抄送给他阅览,经常和内阁学士讨论历史上治乱兴亡之迹,甚至在炎热的夏天亲临观看官兵的射箭比赛而使陪同他的宦官有好几个人因为溽暑而晕倒。但目前既已如此,过去的一切就统统不在话下了。 
当时文官骂皇帝的风气,就当代人也难以接受。万历时期,言官们对皇帝群狼式的围攻和暴风雨式的批判漫骂,已经有一些学者做过论述。如蔡明伦在研究中仅提到的参与批骂万历的人即有李沂、谢杰、王元翰、马经纶、魏允贞、李三才、田大益、张养蒙、马孟祯、许闻造。其中有些人上疏中的漫骂更是到了歇斯底里、无所顾忌的地步。如田大益把万历同“夏桀、商纣王、周幽王、厉王、汉桓帝、灵帝、宋徽宗等昏君”等同并列,蔡明伦说:“这完全是毫无忌惮、汪洋恣肆,把神宗骂的体无完肤”。“这些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抨击,前后相继,几乎到了破口大骂的地步,将神宗置于铺天盖地的非议中”。一些言官看到进言言辞激烈无碍,“也就更加放心大胆地批评指责,甚至在上奏前四处宣扬,显示其言之激切,以求直言极谏之名。” “随着明朝中后期士风之日下,士大夫变的趋炎附势,追逐名利,好名之风颇盛”。
万历十七年十二月,大理寺官员雒于仁上奏了一篇被后人称为《酒色财气疏》的上疏,其开篇就说:“陛下之恙,病在酒色财气者也,夫纵酒则溃胃,好色则耗精,贪财则乱神,尚气则损肝。”接下来历数万历在“纵酒”“好色”“贪财”和“尚气”四方面的具体行为和体现。《明史》记:“评事雒于仁进《酒色财气四箴》,帝大怒,召时行等条分析之,将重谴。时行请毋下其章,而讽于仁自引去,于仁赖以免。” 尽管万历很生气,却不能重罚雒于仁。 对这类现象,黄仁宇说:
一个从七品的下级文官,过去对朝廷的惟一贡献只是检举了张居正,今天居然具有这种道德上的权威,敢于直接指斥皇帝,其凭借者安在?万历的看法是,邹元标和其他诤谏者并非对他尽忠,而是出于自私自利,即所谓“讪君卖直”。这些人把正直当作商品,甚至不惜用诽谤讪议人君的方法作本钱,然后招摇贩卖他正直的声望。
这种看法不无事实上的根据。有些文官熟读诗书,深知百世流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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