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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江南白梅山庄孤女,同傲梅山庄的庄主历来便有几分隔了几层的血缘关系,正因为如此,同是被灭门的孤儿,与辛受多有亲近。
郁婕只是轻轻笑了,一个有灭门之恨的人,可会天真不知世事?
郁婕是不信的。
自家磕磕碰碰养大的小子,多多少少用了几分心思,倘若就被这么个心机女骗去,她岂不是下回见了公孙先生就得怂三分。
这样不好,不好。
她得看着。
如此,她便默许了白衣衣的存在。
一个月后,金陵怀古楼,楼是这么座楼,城是这么座城。
城里面非常热闹,江南水乡历来繁华,自然是热闹的。
却非常。
搂却是清净的,偶有几许说话声,也很快消散在空中,安安静静的吃菜,仿佛每个人都极度有修养。
怀古楼,三楼,楼上坐的人并不多,甚至可以用冷清来形容,只有三桌人。
一桌坐的是位翩翩浊世佳公子,他清秀俊朗,脸上挂着温和的笑,让人一见就新生好感,他吃的每一口菜都极度斯文,看着他就觉得心情愉快。
第二桌坐了两个人,其中一个人穿着镶银线暗纹的袍子,手中拿着一柄折扇,他的手极其好看,只是有些地方有淡淡的伤疤,看去如同碎瓷别有一番美感。
另一人同那人奢侈的衣着比起来都有些不够看了,全身是普普通通的衣裳,极度没有存在感,即便仔细看,都不免觉得那个位置没有人。
至于第三桌,便是两个白衣的女子,年纪稍大的女子一脸冰霜,出去这刻骨的冷意,便没什么好注意的了。
年纪较小的那女子,却如同雪山之巅的雪莲,娇俏俏的,带了点儿弱不胜衣的脆弱美丽,却又带着孩子气的稚嫩,任任何人看见了都会夸一声。
三桌人都在自顾自的吃着饭菜,没有一丝声响,就连楼下临街的热闹隔了层屏风也变得模糊不清,时空仿佛被遮蔽住。
这时,四楼下来了个人,一个胖子,大腹便便,身上穿着上好的绫罗绸缎,粗大的指间带着几枚戒指,时不时的掏出一张手绢擦去额头上出的汗,这本是六月,旁人出的汗已经够多,他出的汗简直可以用桶来形容,就像谁将一盆水泼在他身上了一样。
他说:“我知道诸位来是看中了我发的悬赏榜,能入三楼的都是有本事的人,人都道我沈三爷富可敌国,我不过是信一句话——钱能通鬼神。”
这段话他说的格外的慢,甚至又擦了三回汗,不擦汗的时候他不断拨弄着大拇指上的白玉扳指,仿佛在盘算着什么。
他说:“我只请诸位查一件事,便是十三年前的傲梅山庄灭门案。”
在座的人极其沉稳,没有一个人说话。
他叹了口气道:“好吧,我得说一句,只要你们查到了些许线索,都有对应的银两。”
“那你怎么知道我们不是胡编乱造出来的。”
众人看向说话那人,正是那年纪稍大的白衣女子。
沈三爷拨弄着白玉扳指道:“我沈三爷手上正巧有那么几个还算能干的人,他们自然也查出了什么,只要两相比较,便知道真假。”
白衣女子冷笑一声,看起来脾气十分古怪,她道:“也不怕到手的消息跟你手中的一模一样。”
沈三爷叹了口气道:“没有法子,辛兄弟当年与我有结拜之谊,我这做哥哥的没本事,护不住他。”
白衣女子哼笑道:“有结拜之谊还十三年后才查找灭门的缘由。”
余下几人皆没有说话,心里却是十分不耐烦,这女子实在是无理取闹,人家沈三爷口中可是查探了些许消息,偏偏这人没有当一回事,还胡搅蛮缠。
女子总是可爱的,有一些任性的女子也很是可爱,就连泼妇也有几分可取之处,唯独女子若是太胡搅蛮缠太一意孤行,往往是不讨人喜欢的,没谁愿意无条件的包容另一个人。
你说是不是?
沈三爷是个胖子,胖子的脾气由来是比较好的,沈三爷还是个商人,商人讲究个和气生财,但是沈三爷是个富可敌国的胖子,一个商人做到这份上,也就不简单了,所以沈三爷虽然不会直接让白衣女子难堪,却也不想为难自己。
他只是温和道:“请吧,在座的五位,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只要打听到消息,都可以带给我,我会给你能一份满意的报酬。”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六章而今夜雨十年灯11
翩翩公子站起来,手里拖着折扇柄,向他行了个礼,翻出窗户而去,眨眼间,人已经不在了。
年纪稍大的白衣女子已经追了出去。
楼里面只剩下三个人,因为沈三爷连同他的保镖已经上楼了。
现在只剩下一桌,因为留下的女子已经到了这一桌面前,既然其他两桌面前的食客已经走了,岂不是只剩下一桌了?
女子俏生生的站在那里,笑弯了眼睛,她摸了摸鬓上垂下的发丝,笑嘻嘻道:“我是白衣衣,我想和你们一起去追查消息。”
她说她是白衣衣,而不是说她叫白衣衣,她如此笃定眼前的人认识她。
眼前的人果然认得她。
只见那贵公子将指间的青瓷酒杯里的酒抿了一口,才慢慢的抬头看她,他打量着她道:“我听说过你,白梅山庄和傲梅山庄是同个祖宗,也许正因为如此,才纷纷被灭门。”
他说得太笃定,仿佛事实就如同他所说,这两个山庄都是被那祖宗的仇人给灭门了一样。
白衣衣僵了僵,眼珠子转了转,道:“那么,我会跟着你们追寻灭门消息,你放心,我不在乎钱财,我只想知道,是什么人灭了白梅山庄。”
“呵。”
贵公子只是轻轻一笑,拿着上好的折扇离去,一旁的俊秀黑衣青年跟着他离去,说来奇怪,白衣衣一直没有注意到他,他实在是没有存在感,但他动起来的刹那,偏偏又让人只能看见这天地间的一个他。
两个人同步离去,他们从楼道间躺着的人之间的空隙走过去,足不沾尘,仿佛这都是些肮脏的东西。
楼道间横七竖八躺着的这些人非但不肮脏,相反,他们还非常有名,至少都是江湖上成名十年有余的侠客,单拎一个出去,十个人里总有那么几个人会上来朝他们谄媚。
可惜,他们现在不过是进入三楼失败的江湖侠客罢了,正因为进不去三楼,所以没资格和沈三爷做这笔生意。
白衣衣见他们离去,自言自语道:“我不是女主吗?按道理,辛受应该一见面就对我有好感的,他身边的人是谁,为什么对我很是戒备?女主光环难道是失效了?”
没有声音传出,因为那道声音只在脑海中响起。
它答道:“我提醒过你很多次,你的女主光环对男主没有用,何况,在这本里,真正的主角是他,他才是天道的宠儿,纵然你有女主光环的加持,也不会影响到他,至于那个黑衣人,他不重要,多半是受到辛受主角光环的影响,才会有如此结果,除此之外,你的女主光环是很好用的。”
白衣衣应了一声,又道:“你替我指路,一定要紧紧的抓住他才行,他可是主角。”
说到这里,她轻轻的笑了起来,没有之间的稚气,相反,是满满的算计。
果然,这天下哪儿有真正的白莲花。
那道声音不说话了。
白衣衣下楼,顺着辛优两人离去的道路而去,想来那声音即便不说话,也是为她指了方向的。
她走后不久,秦易郎出现在这处地方,沈三爷从这里走过,却没有看见他,也许,除了玩家谁也看不到他,也许,除了郁婕,即便是其他玩家也看不见他。
谁知道呢?
秦易郎只是将白衣衣刚才那副模样扫描下来传回总公司,扫描下来的白衣衣没有那么清丽可人,相反,是极其普通的一张脸,她看不见她背上背着一物,象虎、披有刺猬的毛皮、长有翅膀,除了面目呆滞外,像极了传说中鼓励恶人多做恶事的穷奇,不仅如此,就连她们的对话也一并录了下来。
秦易郎只是掐了掐手指,指尖飞出一道血痕,他便消失不见了。
他轻轻笑着:“公孙啊公孙,我也不是不帮你,就你们这个死局,她傻了才去堵你那点儿心软,我可是帮了你们的,只望你们以后帮帮我才是。”
他又动了动身子道:“也罢,魔界那边儿也弄出这种快穿,呵,有昊天忙的了,若是那女人灵魂能不被大道绞杀,让她走走后门参加也是。”
他这两段话里透露了极其重要的消息,那便是出现这一切局面的促因——神魔大战,不仅神界为了栓住苦力同时拉回生力军而拉关系找到“那位”弄出了快穿,魔界也弄出了快穿,神界的快穿是集齐大喜大悲。
至于魔界,他虽然不知道,不过穷奇出现了,想来也不是什么正面情绪。
第二点便是,魔族的快穿已经可以骗过主天(系)道(统),看来要让技(沟)术(通)人员好好解(沟)决(通)问(天)题(道)才是。
他揉了揉额头,发现自己忧心的事越发的多了。
不过眨眼,他已经离开这个世界。
悦来客栈。
就像一百家青楼里至少有八十家叫怡红院,一百家客栈里至少有八十家叫悦来客栈,正因为这样,悦来客栈不仅名声大,而且格外舒适,来往行人格外喜爱悦来客栈。
楼下,有白衣娇俏女子登了记入了住,只见那登记栏上写了三个字——白衣衣。
白衣衣既然入住了这里,那么辛受必定也在这悦来客栈。
只见天字一号房里,辛受颦着眉,一副十分心烦的样子。
黑衣男子问道:“辛受,你怎么了?”
“我心烦,总觉得十分不安。”
“哦。”
“辛优。”
是了,这黑衣俊秀男子便是辛优,郁婕叫他跟着辛受,他便跟着,只是,并未奉辛受为主,而是成了朋友。
辛优见他如此正经,反倒是笑了笑,他道:“你又在想那个女人了吧?有什么用,这三年,那个女人可曾回过宅子?你可知道那个女人是谁?既然不知道,你又何必念念不忘。”
“我怎能忘,我身上的疤就是拜她所赐。”
他撩起袖子,洁白如玉的手臂上有不少更白的肉,那是被打烂之后的肉重新长出来的模样。
他面上是丰神俊朗的贵公子,身上却还烙着身为奴隶时的印记。
辛优叹气道:“她给的药,这些年,我们收集到的药,哪一瓶不能解决掉你身上的疤。”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七章而今夜雨十年灯12(本世界病娇出没,请小心)
辛受正要说话,只见一道旁人看不见的红丝飞入眉心之中,他闭紧了双眼,手下用力,木桌成了木屑。
他睁眼。
辛优道:“怎么了。”
辛受摇了摇头,眼中一片暗色,他哼笑道:“没事,她想用金银和祛疤膏抹平一切,我为何要如她所愿,她欠我的,永远还不清。”
辛优仔细看了看他,觉得他好像有哪里变了,又说不上来,只好摊手道:“罢了,我去叫他们重新弄张桌子来。”
辛受点了点头。
两人不知道,那道红丝是由秦易郎打出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