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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集团”、“瓦森纳安排”等多国出口管制机制保持着对话与交流。
中国支持“打击核恐怖主义全球倡议”的目标和原则,是“倡议”创始伙伴国,参加了历次伙伴国会议。2007年12月,中国与美国在“倡议”框架下在北京联合举办了放射性材料搜寻研讨会。
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
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和平利用外空,反对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现有关于外空的国际法律文书不足以有效防止外空武器化。国际社会应谈判缔结一项新的国际法律文书,弥补现有外空法律体系的漏洞。
2008年2月,中国与俄罗斯共同向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提交了“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希望尽快就这一草案开展实质性讨论,并早日谈判缔结。
常规武器军控
中国认真履行《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各项义务,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现役杀伤人员地雷达到经修订的《地雷议定书》有关技术要求,积极参与集束弹药问题政府专家组谈判工作,继续开展公约所附《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批约筹备工作。中国继续积极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扫雷援助,两年来分别为安哥拉、莫桑比克、乍得、布隆迪、几内亚比绍以及苏丹北南方培训扫雷技术人员,并无偿向上述国家和埃及捐赠扫雷器材,向秘鲁、厄瓜多尔、埃塞俄比亚提供地雷行动资金。
中国积极参与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国际努力,认真落实联合国轻小武器《行动纲领》与《识别和追查非法轻小武器国际文书》,制订实施了轻小武器标志细则。中国派专家参加了联合国“武器贸易条约”问题政府专家组工作。
军费透明和常规武器转让登记
中国一贯重视军事透明度问题,在提高军事透明度、增进与世界各国军事互信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中国自2007年起开始参加联合国军费透明制度,向联合国提交上一财政年度的军事开支基本数据。
中国对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登记册建立后,中国每年向登记册提供七大类常规武器的进出口情况。由于个别国家自1996年起向登记册提供其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情况,违背了联大有关决议的精神及登记册的宗旨和原则,曾迫使中方暂停登记。鉴于有关国家已停止上述做法,中国从2007年起恢复向登记册提供七大类常规武器的进出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