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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烂泥也想扶上墙
作者:百草糖
人人都说
青帮的陈树是一滩扶不上墙烂泥
手抓不起,捧不起
偏偏这滩烂泥
还想扶上一堵名为“叶翔”的墙
扫雷:第一人称,主受,1V1,HE,各种狗血,糖糖想泼狗血好久了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黑帮情仇 重生 制服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树(陈树) ┃ 配角:叶翔,肖莫 ┃ 其它:重生,青帮
☆、第一章 前尘
我还记得第一次遇见叶翔的时候,我11岁,他8岁。启叔亲自牵着他到我面前,说:“少爷,他以后会成为你的左膀右臂。叶翔,这就是你要效忠的人。你要帮他打出青帮的天下。”夏蝉的啁啾中,我昏昏地点着头,其实什么也没听懂,只觉得那垂着的小脸真是精致,一双墨的发蓝的眸子,长而翘的睫毛蝶翅般扇动,安静而无害。
肖莫曾讽刺我,说我看人就没准过。比如我们曾互看彼此不顺,每次见面必刀来剑往,各自挂彩,悻悻而归。但后来我们却成了最谈得来的死党。即使在我最绝望无助的时候也一直支撑着我,我想,如果没有他,在叶翔接手,把我囚在陈家大院时,我就会走投无路痛苦的死去。
他说:“陈树你这个蠢蛋,你死了谁会难过,啊?让那个狼崽子笑掉下巴么?是男人就站起来,把你的东西抢回来,寻死觅活算什么本事!我告诉你,你要敢死别想我给你收尸,喂,你听到没?”肖莫的话说的不好听,但是好意,因为我若死了只有他会为我伤心。
我辛苦讨好的人以为我在炫耀,我珍惜守护的人以为我专|制。到头来,我还是最不招人待见的人。肖莫的话虽然伤人,但大多是实话。我的确不会做人。
我喜欢叶翔。事实上大家都喜欢叶翔——面容长得好,身手好、枪法好,处事果断稳重,又会讨喜。谁能不喜欢呢?也许喜欢多了,就变会廉价。对叶翔而言,我的喜欢也不过是这千万分之一。
我那么喜欢你,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少年懵懂的时候,或许还有过这个疑问,现在想来只恨不得时光倒流掐死自己。已经卑微到这个份上了,你敢不敢再贱一点?你还能不能再贱一点?
佛曰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人生八苦,纵观我的一生,也都是在求不得。
我想让我爸满意。练枪法,学管理,十五岁就随启叔出货,也挨过刀,吃过枪子,但回到陈家大院,总免不了一顿狠抽。“我叫你学!你学的什么玩意!真真假假分不出来?脑子忘带了?我培养的是继承人,不是打手,你上赶着吃枪子有什么用?你看看叶翔……”
吃力不讨好,说的就是我了吧。还记得那时我刚十九,差点被抽死,一背的疤,到现在也消不掉。最后还是正如竹节拔高的瘦削少年哄得他停了手,也是不想真把我打死。毕竟早年闯天下树的仇家多,到老才发现只剩了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没得选。
老人家一辈子打拼,雷厉风行,就连后来旧疾复发,不能下榻,依然把我叫到膝下一顿好训。说要不是看重我身上淌着和他一样的血脉,青帮怎么也交不到我手上,随便拉个人也比你强。又说叶翔是个好胚子,你要有他一半我也放心了。
我看看身边的青年,刚走出少年的门槛儿,但长开的骨架已经完全衬起了这身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气质优雅沉稳。对老人家的称赞,微微颔了首,露出真诚又不失谦逊的得体笑容。只有脸颊上两个浅浅的酒窝显出了一点青涩少年的影子。
我连连称是,边不着痕迹地将床头放低,让面有倦意的老人家多多休息。我想让我爸满意。但直到他去了,都求不得。
我想让叶翔也喜欢我,不必有我喜欢他那么多,但求不得。我想守好青帮,至少不要败在我手上,但求不得。
我想。。。。。。
身无所长,一事无成。外人都说青帮的老爷子走后,后继无人——当家的陈树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有才有胆的叶翔偏偏是外姓。还说青帮要败了,我们要如何如何云云。
手下的酒庄等生意处处被人下绊子,海关的货也被扣了,还有一些小帮派想浑水摸鱼,上场子滋事。警察也闻风而动。一时真是风声鹤唳,搞的我焦头烂额,草木皆兵。多亏了叶翔多处周旋,调度有方,这个坎儿才有惊无险地过去了。
其实事后,只要我肯动脑想想,也会明白叶翔那时起就开始剥丝抽茧地一步步架空了我的权利。为什么我出面就什么都干不成,叶翔却可以。我曾以为是因为他头脑好,手段高明,逼得那些人不得不放行给青帮一路绿灯。其实,那些都是大佬,见多识广,那这么容易“高抬贵手”。这一切都是早就排好的戏,我曾以为是专门演给我看的,后来才明白是我自作多情了。叶翔心比天高,看得高走得远,小小的青帮怎会被他放在眼里。
我竟然多少年后,一纸清单列在面前,众叛亲离,才想明白,真真蠢得可以。掩耳盗铃过了那么多年,我也算得才人一个。
叶翔总是优雅稳重的,往往兵不血刃杀人于无形。我作为这刀下亡魂之一,也算死的不冤。
都说穷寇莫追,因此狼狈如丧家犬的我任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叶翔把我囚在陈家大院——现在改口叫“叶家大院”了——还供吃供喝的理由。有人说折磨的最高境界永远是心灵上的,可不是么,一个月下来我就提心吊胆地瘦了二十斤,可比我之前一直坚持喝的减肥茶减肥药管用多了。
想当年我也瘦过,被老爷子请的格斗师傅教导的时候,打不赢一同学习的叶翔,我就没有饭吃。师傅在一边看着,我连上前抢都不敢,多少次我只能咬着手指看唇红齿白的美少年一口口把饭吃下去,心里希望色令腹饱,胃不会再没骨气的冒酸水。
叶翔是老爷子择人千挑万选用来辅佐我管理陈家的人,事实证明择人的人眼光很好,认真负责,叶翔绝对胜任得起这个工作,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启叔说他是孤儿,除了一个名字什么都没有,陈家会养育他长大,并给他最好的教育,相对的,他也要为陈家奉献一生,就像启叔自己。
我第一次见到叶翔的时候,还没开始经受磨难,那是吃得一个珠圆玉润,看到我的都说福相。相较之下,小我3岁的叶翔简直就像一根小豆芽,嗯,一根晶莹剔透的嫩豆芽。来到陈家大院之后,这根嫩豆芽吸收阳光雨露迅速长成了可口的小竹笋,又进一步长成了青翠欲滴的小竹子。
我识人不清,但那时候,他在我眼中的确是这样的,虽然我一直很怨恨他害我吃不上饭。在叶翔还是嫩豆芽阶段的时候,我这块水豆腐还能很嚣张地压弯他的小纤腰,后来他长成小竹笋,我还是水豆腐,身上就开始被扎出一个个坑。具体表现就是:我13岁,他10岁时,我吃饭他看着;一年之后就颠倒过来,并且从来没重回开始过。
我是属于吃饱了不一定有劲,但越饿一定越没劲的人。从第一次被叶翔打败之后,我就再没从他身上尝过胜利滋味,所以……我开始饿肚子了。
说是没饭吃,但之前一年叶翔都没饿死,换我当然也不会。失败者只有青菜豆腐白菜,而且这三者还从不同时出现,每次只有一样点缀在粒粒分明的白米饭上,一小碗。我第一次吃的时候,差点吐出来,但耐不住肚饿,最后还是苦皱着脸吃了下去。
嘶嘶吸着凉气,我想,难怪那小子下手这么恨,换了我连吃一年青菜豆腐,我也拼命。话说,那小子不会把我看成红烧肉了吧?要不怎么上嘴咬呢……可不是,在我肥嘟嘟的脸颊上留了一个整齐说明好牙口的牙印,都渗血了。
事实也同样证明,虎啸山林是因为它是老虎,像山猫就不行。而我和叶翔对比,很明显,我就是那只肥猫。额……说肥猫不太准确,因为格斗师傅教了我们多久,我就吃了多久的斋。5年下来,我明显缩水了。曾经一个我几乎可以装两个叶翔,5年过去,他吃好喝好比我高出半个头。那时我18岁,他15岁。
格斗师傅临走前还说,我就是那扶不上墙的烂泥,叶翔这小子要是陈家人……唉……
他没说下去,只是一向犀利的双眼中多了些许同情。那时候的我看不懂,后来我明白,这同情,是对我的。
☆、第二章 旧事
那4年的辛苦学习,让我的衣服都空荡起来,虽然没有空荡多久。
失去才知道珍贵。格斗师傅一走,我就投身于各种美食之中,坚决不浪费一粒粮食,连我曾经闻之色变的腊肉都能面不改色甚至津津有味地吃下去。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半年之内,我的体型像吹气球一样迅速膨胀起来,而且这气体还只进不出——简言之,我,陈树,迅速告别了六块腹肌,又变成了一个珠圆玉润的胖子。
更可悲的是,因为我178公分的身高,18岁的年龄,没有人觉得我可爱了。于是我就成了一个珠圆玉润但不可爱的胖子。也是这时候,我意识到了自己对叶翔的心意。我开始想减肥,只是想。
我身边的人都对我说,陈家的一切,将来都会是你的。启叔说,叶翔是陈家的。换言之,叶翔是我的( )。我那时候,就以为叶翔像我之前珍而重之地藏起的心爱玩具一样,只要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就永远都是我的,什么时候想玩玩了就可以拿出来摸摸。
8岁的叶翔已经是个粉雕玉琢的金童,15岁的叶翔眉目展开,四肢修长,更是风姿如画。我终于意识到叶翔不是玩具,我说了他是我的,不代表就不会招来觊觎。美好的东西总是有很多人想据为己有,而我只是其中一个。
我开始减肥,然后悲哀地发现,这身肥肉对我感情太深,无论如何都不肯离我而去。几番尝试之后,我只能挥泪放弃,说我也舍不得你,就这么过下去吧。只是减肥茶减肥药还是一直在吃——我真没良心,一直在找机会抛弃它。它却陪我到最后。
我19岁开始接手青帮,事事头大,越想做好,就越惹老爷子骂。帮内事务还有启叔帮忙处理,收买人心这些事我总要自己做。于是要事必躬亲,要体恤下属,要统筹大局……随便哪一点都能让我脑袋高速运转到废掉——平心而论,我真真不是这块料。
这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我是个侏儒,却被分到了巨人的椅子,那是我即使跳跃也触碰不到的高度。外人都说:陈家要败在这一代了。我不想的,但无能为力。格斗师傅说的不错,我就是那扶不上墙的烂泥。
19岁到26岁,这7年,我跳的很辛苦,但没人知道。因为在这个世界,没人会在乎过程,不择手段怎么样都好……他们只看结果,结果是——我22岁老爷子去了之后,帮内各种势力慢慢开始反弹,前两年在启叔帮忙下还能压制,后来……就是叶翔出手了。
我那时候真是被鬼迷了心窍,看到叶翔把一切处理地井井有条,就完全放心了,把手里老爷子留下的权柄暗线毫无保留地交了出去。我待他完全不是外人,把柔软的腹部暴露给他看,哪里知道在他心里我就是外人呢?所以后来他捅了肥肚皮一刀,说是我咎由自取也不为过。可不就是自作自受么。
我比不上叶翔,无论是哪一方面,所以他是接管了青帮的胜利者,出去接手青帮的一切,而我被囚在这个生活了一二十年的院子里,等他回来给我一个处置。
江山更替,新主掌权,旧主能有什么好下场?
虽然叶翔打的招牌是我“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