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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东西?”
“我也是,看见你,就看得见幸福。”
“所以你爱我喽?”她抓住他的手臂问。
他没回答,松开她的手转身走到门前台阶。
她追上前,抓住他的衣角嚷嚷。“说嘛、说嘛,说你爱我又不会少一块肉!”
他笑而不答,要他嘴里吐出“我爱你”三个字,比让小猪跳芭蕾舞、小狗开太空船还要难。
“说一下,你什么时候开始爱上我?”
他不理她,转头去看他最爱的百合花。
“不公平!我在结婚后的第二个星期三爱上你,只花九天就爱上你,你却到现在都不爱我,我好气、好冤哦!”她继续逼迫他。
他不受影响。
她转到他身边,扯起他的衣襟,表现得很有杀气。“说!你、爱、我!”
结果他还是没被她的杀气吓到,唉,没辙了,她祭出哀兵政策。
“我就知道,你从来没有爱上我。”
他笑着把她拉到身边坐下,环住她的腰,把她圈入怀里。
他不说话、她也不说,噘起的小嘴气不到十秒,就自动松弛了嘴角。
风阵阵吹过,她靠在他身上,靠得昏昏欲睡,如果一辈子就在这样昏昏睡睡间过去,那么她一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睡美人。
“老婆,谢谢你。”他终于开口。
“谢我什么?”
“谢谢你送的生日礼物。”
她坚持给他两份礼物,像他给她的一样,她是个强调公平的女性。
她送他一个领针,可以搭配他那套昂贵的西装,另外她还给他一个大扑满,里面装着她从小到大的存款——那是她东省西省、省下来的成绩。有时候,为了省下十几块钱,她宁可拎着装满食物的环保袋走上好几公里。
他问:“你省这几十块钱要做什么?”
她总笑笑说:“等把扑满存满,我要用它来做我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
昨天,她把要用来做“人生最重要一件事”的扑满送给他,他问:“为什么送我?”
她笑逐颜开。“因为你的快乐,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
他的快乐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啊……他太快乐了,于是昨晚他很卖力地把快乐表现出来,在床上。
“不客气,我喜欢你的回礼。”她暖味道。
他被她逗得大笑。“如果你愿意的话,进屋里去,我还有很多‘回礼’可以给你。”
她当然愿意,可她是个懂节制的女生,知道老公今晚还要应付一群皮得让人头皮发麻的小孩,而她的生活预算里并没有鹿茸蛇鞭这一项。
“让你分期付款。”她抓起交叉放在自己腹间的大手。
“我有能力一次付清的。”他的手和她的交握。
“我喜欢细水长流嘛。”她把他的掌心摊平,在上面写下一个又一个英文字,有L有0有v也有E的那个字。
“难道不喜欢澎湃汹涌?”他握住她忙碌的小指头。
“偶尔为之可以,但浪费过度会坐吃山空。”
“怕什么,你老公是一座大金矿,每次开采都会挖出大奇迹。”
“哈哈,你一定不晓得金瓜石当年多有名,现在呢?只剩下一座博物馆矗立。人啊,还是省着点用才有保障。”
“真可惜,我还以为你是短视的二十一世纪女性。”他的唇落在她肩上,惹得她咯咯笑不停。
伸出右手,捂住他濡湿的嘴唇喊暂停,“别闹了,我有事要和你商量!”
他乖乖依言,深吸气,背靠在栏杆上。
第4章(2)
“老公,我想在篱笆旁边种几棵丝瓜和皇帝豆,你说好不好?”
“为什么要种菜?”台湾的蔬菜便宜到让人开怀,花时间自己去种,这未免也太笨了吧。
“第一,住家附近种植绿色植物,不但美化了环境还可以降低温度、可以节能减碳。第二,多吃有机蔬菜能让我老公长命百岁。第三,成功的话,可以让我省下好几百块菜钱。”
“好处那么多?行,你想种什么就种什么,只要别把我的百合花弄坏就行,它们是我的心肝宝贝。”
他相信人与人之间有缘份,人与花一样有缘份。初次他在花圃里认识这种花,就无条件喜欢上它,他移植它、小心翼翼照料它,陪着它走过春秋夏。
因为用心,原本的喜欢变成爱,爱又变成最爱,就像她,他的妻子,原本一见钟情成了永恒眷恋,再成为生死不分。
他想,他们会在一起一辈子,他们会一起变老,到时不管有没有小孩子愿意对他们尽孝,他都不害怕。
因为他的身边有她,也因为,她连种几棵丝瓜皇帝豆,都会想到要他长命百岁。
“我要教你几次啊,那不是百合花,那是孤挺花!”她双手擦腰,瞪着固执男人。他啊,认定的事便无法转圈,即便他的认定与事实不符。
“它为什么非要叫做孤挺花,不能叫做百合花?”
“因为它从古时候就叫做孤挺花,从来没有改过。”番邦男子,果然很番。
“它有我陪伴,半点都不孤独,为什么不能改名字叫做百合花?”
“谁告诉你孤挺花一定孤独?那林志玲一定很有志气,陈水扁一定很欠扁,赵少康一定很少健康,马英九一定英明久久吗?不一定嘛。何况百合花是白的,它不是。”
“香水百合有很多颜色。”
“它有一根直直挺挺的花茎。”
“百合花也有。”
“你不讲道理!”
“就算我不讲道理,它还是百合花。”他笑嘻嘻地说。
哦,气死气死,哪有人这么卢、这么番!
这个早晨,他们在院子里,你一言、我一语吵个不停,就为了孤挺花要不要改名,他们吵得面红耳赤、吵得欲罢不能,吵到连午餐都没人想去做,吵到若干年以后回想起,才晓得这样的吵闹其实是一种缱绻幸福……
费亦樊和李若薇手牵手走在海边,妹妹脖子上系了铃铛跟前跟后。
他们家的妹妹很聪明,谁拐它都拐不走,每次两夫妻黏得紧了,就会扯咬爸爸的裤管、耍嫉妒,弄得他们啼笑皆非。
“我觉得,妹妹比较喜欢你。”李若薇看一眼老公怀里的妹妹。
“你没有听过异性相吸吗?”
“不会吧,你的费洛蒙吸引同事上司、隔壁邻居也就罢了,连妹妹也难逃你的魔掌?”她朝他挤眉弄眼。
“没办法,你老公能力太强。”他刻意叹气摇头。
“什么东西太强?”
他低眼瞄了瞄她,满脸的暧昧。“你心知肚明。”
“不害羞!”她捶他一拳。
“这方面很强是骄傲的事耶,多少人想学都学不来,害羞?有没有搞错。”
“费亦樊,客气一点哦,我们家妹妹未成年,不可以在它面前说限制级暗示。”她鼓起腮帮子,斜眼瞪他。
“你以为我说什么东西太强?当然是人际关系啊,不要说同事上司、隔壁邻居,连菜市场的阿嬷都爱上我。”他说完,在她额头弹上一个爆栗,哈哈大笑,能整到她,他很得意。
“臭人,不理你。”
她快步走开,在踩到一张广告纸时停下来,弯腰、拾起广告纸,本来要把它送进垃圾桶的,但却被广告纸上的花海给吸引住。
一大片的薰衣草在原野上怒放,紫色的地毯亮了夏天的太阳,那里是法国的普罗旺斯,一个美到会让人屏息的地方。
他追上来,看她手上的广告纸一眼,笑问:“你想出国玩吗?”
她回神,把广告纸丢进垃圾箱里,拍拍手上的沙粒,勾起老公的手臂,继续慢慢往前行。
“我想啊。”
“想去哪里?东京迪士尼?”
“迪士尼里有童话式的幸福甜蜜,但是有你在,有了货真价实的幸福,我哪里还需要那种伪装的甜蜜?”她满足地叹口气。
“对,有我在,我们不去迪士尼。那你最想去哪里?”
“埃及。”
“你向往古文明?”
“不对,我向往凯罗尔的爱情。”
“凯罗尔是谁?”
“那是一部少女漫画,小时候邻居大姐姐借我的,内容描述一个热爱埃及考古的现代少女,因为诅咒失足掉进尼罗河里,穿越时空到达古埃及,她在那里认识了伟大的法老王曼菲士,两个时空背景不同、思想观念不同的男女,到最后排除种种困难成为夫妻的过程,让人很心动。”
他不理解这种不合逻辑的故事怎么能够打动人心?但他说:“埃及,我去过。”
“真的假的?”她猛然转头,瞠眼望他。从豪宅到五万英磅赎身费,再到哈佛商学院,这个小小的补习班老师身上,还要教人多惊艳?“真的。”
“你什么时候去的?”
“大学的时候,我们几个朋友约一约去自助旅行。”
“好玩吗?”
“白天很热、晚上很冷,典型的沙漠型气候,我们在撒哈拉沙漠上骑骆驼,看到海市蜃楼,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人惊叫连连,当地导游被我们弄得哭笑不得。”
“还有呢?”
“我们去了阿布辛贝神庙。”
“很大吗?”
“相当大,那是埃及一个好大喜功的法老王——拉美西斯二世,为了展示自己身为法老王神权合一的表现。它是开凿山壁建筑而成的,前面有四尊戴着皇冠的法老王坐姿,拉美西斯二世在位六十七年,那四个法老王刻着拉美西斯不同年龄的样貌,从婴儿肥脸到中年沧桑,光是石雕的嘴巴就有一公尺宽,它的一个耳朵可以容纳一个成年人站立。”
“你有没有去埃及博物馆?”
“当然,去埃及哪能错过埃及博物馆?光是去看图坦卡门的黄金面罩就够本了。我们还去埃及市集逛,他们的食物并不好吃,但椰枣的味道还不错,无花果的口感也很好,但是千万别笨到去买那种卖给观光客的埃及棉衣,带回来洗两次就褪色不打紧,还会把你的其他衣服染得乱七八糟。”
“好好哦,我也好想去。”她嘟起嘴巴,羡慕到不行。
“你向往的是考古少女的穿越爱情,又不是埃及的风土民情,去那里做什么?乖,我去帮你把整套漫画买回来。”他揉揉她的头,像揉胸前妹妹的狗毛那样。
“费亦樊,你欺负我!”
他大笑,勾起她的肩膀,在心底暗暗发誓,有朝一日,一定要带她去一趟埃及,不管她向往的是埃及还是爱情。
“别气了,告诉我,除了埃及,你还想去哪里?”
“你知道的啊,我要去英国找寻我的母亲、我父亲的酒红蔷薇。我要把父亲写的十二封信亲自交给她,告诉她,也许她并不在意我父亲的爱情,但我父亲直到闭上眼睛都深爱着她。”
“你知道她的地址吗?”
“当然,她有把地址和电话留给我父亲。对了,我还有妈妈的相片,回去我找出来给你看。”
“既然岳父有你母亲的相片和地址,为什么不直接把信寄过去,或者亲自去找她?”
“因为……爱情。”
“我不懂。”
“她有丈夫、有儿子,她回到台湾的原因不光是因为回来照顾病重的亲人,还因为丈夫伤了她的心。她忍无可忍,一怒之下回到台湾,我父亲是她的外遇,他为她疯狂痴迷,她却告诉我父亲,她再也不相信爱情。
那一年,对她而言只是游戏,对我父亲来说,却是刻骨铭心的爱情。她走了,回到丈夫和孩子身边,再没有主动和父亲联系。我爸爸想,也许她已经解决婚姻问题。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