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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史那公主美眸璨灿,闪烁着兴奋光芒,道:“我们突厥人崇拜天神腾格里,认为天地万物,甚至妻儿子女,皆是腾格里所赐予。每年的五月初八,东南西北四面可汗,还有各部首领,以及散落在草原各处的突厥族人,都将聚集在都斤山下的高台旁。那一天,我的父王将亲上高台,率领所有族人,望日出东方而拜,感谢腾格里赐于我们的一切。”
原来如此。
公主继续道:“那一天,不仅是祭天的日子,还是草原上最盛大的节日,草原上所有的未婚男子,将齐聚在都斤山下,进行最激烈的赛马比赛,而获得最后胜利的骑士,可以自由的向他所心仪的未婚女子求婚,在腾格里的庇佑与注视下,那位幸运的女子,将获得腾格里所给予的终生幸福。”
我好奇的问道:“若是那女子不愿意嫁呢?”
“获得胜利的勇士可承上天之意,他如果向自己喜欢的女子求亲,幸运的女子又怎会不愿意呢?这可是天神腾格里的决定,没有人,可以拒绝。”
这时,一直沉默的长恭突然开口问道:“公主虽然订了亲,也仍是未嫁之身,如果赢了的骑士,开口向公主你求亲,你也会答应吗?”阿史那公主的脸顿时红了,她望了一眼长恭,眼波盈盈,道:“所以,兰陵王,木将军,到时候,你们可一定要来。”
我疑惑的望着长恭,长恭唇角扬起炫目的笑容,道:“好,那一天,我和木将军一定会去。”
第295章:偏爱 7
我神情一变,不明白长恭话里的意思。
阿史那公主却欢欣雀跃,喜道:“兰陵王,你当真会来?”
“当真,小王绝不骗人。”
公主闻言,绽放笑靥,美丽的大眼睛扑闪着,拍掌笑道:“太好了。”她扯辔一跃上马,笑道:“我去禀告父王去,不,我还是先去告诉叔父,他昨夜与齐王喝了一夜酒,一定还酒醉未醒,我去吵醒他去。”
她坐在马上,将要走,却又勒马,小脸红扑扑的,再次道:“兰陵王,你一定要来。”
说罢,她笑着拍马而走,那匹纯白的骏马,踏绿了雪蹄,冲进了不远处的一群羊群里,羊群如炸开了锅,咩咩乱叫,公主的笑声如铃般传来。
我转身便往大帐内走去。
一个人正坐在榻上生闷气,长恭已经跟了进来,他双手撑着榻沿,好笑的望着我,“你不开心?
“没有。”我气呼呼的。
“还说没有,你的思绪,都写在脸上呢。”
我狠狠的望着他,他的那双美丽狭长的凤眸,此时,溢满了笑意,我怒道:“好,我承认,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我也会吃醋。”
“吃醋?”长恭不解。
几乎忘记,吃醋是唐朝时房玄龄悍妻闹出的典故,他自然不知道。
“就是嫉妒。”我恶狠狠的解释。
“哈。我喜欢你吃醋的样子。”他拉着我的双手,凑近我,轻柔的吻我,“不是恬淡的笑,而是使性子发脾气的样子,就好似现在这样,这样,我才知道,你在乎我。”
“我哪有不在乎你!”我小声的嘀咕,又怒道:“可是,你为什么要去参加赛马,莫非,你当真想向阿史那公主求亲?”
他笑道:“是的,我想向公主求亲,不过,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皇上。”
“你的意思是说,你想将公主骗回邺城?”我恍然。
“傻瓜,当然不是骗,我们原本就是北齐的求亲使者,是为皇上求亲而来。
“但是,公主她。”我轻声道:“公主心仪的人,是你。”
“你想让我娶她?”
“不想。”我立即摇头。
“那就行了。”他黠笑,道:“公主再好,我亦不喜欢。”
“可是,这样,对公主不公平,她还那么小,那么单纯。”
“那好罢,我就娶她。”
“你敢。”我立即怒了,他却吃吃的笑,唇角一丝促狭的玩味,
又在捉弄我,我脸红如酡,“你吃醋的样子好可爱。”他的吻从唇角渐渐移至细腻的雪颈,“我承认,这场迎亲战,我想速战速决,我不想再让你留在这草原上。无论是燕都,还是宇文宪,他们哪一个多看你一眼,我都恨不得剜去他们的双目。”
衣领被他拉开,他的手,轻轻摩挲着我颈间紫色的吻痕,双眸黯淡,“木兰,对不起。”
吻,轻柔的重叠在一朵朵吻痕上,最后,停留在耳畔,啮咬着我的耳垂,他轻声道,“如果可以将你揉碎,揉进我身体里去,那该多好?”
“那你想我了,怎么办?”我呢喃着。
“那就将你从身体里再拿出来。”他声音暗哑,吻灼热的落下,大手顺势滑入我衣衫内,我脸飞红霞,推阻道:“长恭,现在是白天。”
“白天又怎样?”我的抗议声,轻易的被他灼热的吻所吞没。
第296章:偏爱 8
毡帐外,传来马蹄凌乱,在人声马嘶之中,侍从立于帐外禀告,“木将军,北周齐炀王来访。”
我迅速起身,长恭随后而起,他替我掩好衣衫,凤眸冷凝,问道:“他来干什么?”
“齐王说是来向木将军告别的。”
“告别?”我想了想,起身下榻,“我去见他。”
“木兰,不许。”长恭凤眸中未褪,双眉一蹙,一只手紧攥着我的手腕不放,我无奈又坐下,笑望着他,“你也在吃醋?”“你?!”他狠狠吻我,道:“我不吃齐王的醋,但,我吃他四哥的醋,翎儿,我不希望你我之间,还梗着一个宇文邕。”
我摇头道:“长恭,我与宇文邕已经缘尽,昨夜,我亦仔细想过,或许终有一天,我会再遇见他,如果该来的终究要来,那么避亦避不过,倒不如主动去面对。”
“所以,长恭,你要信我
他终于松手,凝望着我,眸中渐渐露出温柔,点头,却又摇头,凤眸微睐,唇角的笑意扬起,“好。我答应你去见齐王,不过,不许太久。”“嗯。”我笑着点头,他于是拉着我一道起身,“正好,我要去拜访东面库头可汗,希望我回来时,你与齐王,已经叙旧完毕。”
我们双双走出帐外,只见宇文宪手扯马辔,正站在不远处,一队北周骑兵,等在更远的草地上。他望着我与长恭,眸中掠过一丝惊讶。长恭向他微微颔首后,垂首轻吻在我的发丝,辰角勾勒起一丝轻笑,在我耳畔轻语道:“记住,不许太久。”
在众人面前,他的举动如此暧昧,我的脸颊迅速泛起红晕,轻轻点头,斜睨时,却望见,宇文宪那对清澈的双眸,渐渐变得迷离暗沉。
一声轻哨,‘轻尘’得得跑来,我翻身上马,道:“齐王,请随我来。”
蓝色的天空,一朵朵雪白的浮云,压得很低很低,风,吹拂着乌黑的发丝,他很快追来了,我与他,一前一后纵马奔驰在草原上,云朵向身后迅速飘走,不知道,是云在动,还是心在动?
已近奔出王庭很远很远,远得可以看到都斤山下高架的高台,我与他一齐勒马停在一处高高的草丘上,任迎面而来的清风,吹舞起宽大的衣袂。
第297章:偏爱 9
就这样的静静的并立,聆听,草原深处传来的嘹亮歌声,身边的男子,鬓发高束,神采俊逸,不再是少年时的模样,只有那对双眸,依然清澈静谧如昔,仿佛是一泓清泉,凝眸一望,便能望进久远的回忆里。
他轻声道:“公主的订婚宴已经结束,我将要起程返回长安。”
我一时不知要说什么好,良久,才呐呐道,“末将,祝齐王殿下一路顺风。”
“此次我随迎亲大臣来漠北,不过是想了解一下这片突厥铁骑生活着的草原,究竟有着怎样的风光。”他唇角凝了淡淡的浅笑,“如今看来,突厥人精于骑射,驰骋草原,以弓矢为爪牙,以甲胄为常服,队不列行,营无定所,逐水草为居室,以羊马为军粮,果然迥异于中原之军。”
他凝望着我,道:“以突厥今日之盛,也无怪乎,周、齐两国,尽皆要争于结交。”
“齐王何必对末将说这些?大家不过是各为其主罢了。”
“各为其主。”沉吟着这一句,他轻淡的笑了,微风吹拂着他的衣衫,袍角绣着的梅花,在风里翻飞,在荏苒的时光里,那十七岁的少年,如今已长成俊雅男子,而我,亦再也回不了当初。
“当年,你跌落山崖,大家都以为你已经死了,若不是我和六弟死死抱住,只怕四哥也要随你一起跳落下去!这四年来,如若不是守着他当初对你的承诺,他又怎愿苟活于世?!
还有真儿,你可记得?这些年来,她却一直没有忘记你,每年,她都会去一趟你坠崖的地方,她总是坐在那处断崖上,一哭就是一整天,一直到哭到双眼红肿!还有……
呵,明明知道,你所说的那一句,‘从此后,把我当作你的灵儿吧,’明明知道是假,我却偏偏信了。郑翎,你不仅伤了四哥的心,亦伤了我的心。”
他神情清淡,只是静静的说,然而,每一句话语,皆如尖刀在绞我的心,回忆,带来没顶般的窒息,脸上却渐渐绽放微笑,“齐王殿下,你所提到的四哥、真儿,木兰一概不知,木兰是北齐人,从来没有去过北周,在这之前,也从未见过殿下你。”
第298章:偏爱 10
“郑翎!”他终于失切了平静,几乎是低吼出声,“告诉我,你为何会变成现在这样?”
“没有为什么,只因,我不是郑翎!”我摇头否认,“齐王,你认错人了!末将应邀而来,不仅是为了给殿下栈行,更是要告诉殿下,逝者已矣,不可再追。人世间,已经没有郑翎,请殿下,忘却!”
不愿、不敢再看他的双眸,“如果齐王殿下再无他事,那么,木兰能否先行告退?!”
勒马转身之时。
“郑翎。”
宇文宪在我身后,一声轻唤,“你不认我没有关系,但,若是四哥见到你,你亦不认吗?”
扯辔的手一滞,马儿停留原处,再也,迈不开脚步。
初夏的风,轻柔的吹拂着苍茫草原,青草低伏,翠色欲流,如一块流光变幻的绿玉,唯有微风,在耳畔轻吟着一曲草原的歌,心思婉转,如远方的河流,百折又千回。在记忆深处,终是记得,有过这样一个初夏,昆明湖畔的那个少年,是十七岁,他含笑望着我时,眉目翩翩,如洒了轻舞的阳光。而另一名舞剑的少年,轻唱的是‘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手,紧握成拳,终究,只是轻声答道:“齐王殿下,我是木兰,不是你所认识的那个郑翎,任谁来了,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有一首名叫《白狐》的歌,四哥经常独自哼唱。他心中的那个女子,是前来赴千年之约的白狐。奈何,痴心未断,情意已绝。看来果真如歌里所唱,海誓山盟都化为虚无!”
宇文宪的话语里,有三分失落,亦有七分心伤。
誓言,立在雪舞的季节,春暖即溶,经不起一丝火热。
谁又知,我的心,在四年前那个叶落纷飞的秋天,早已碎成了,一瓣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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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段话是李渊说的:“突厥所长,惟恃骑射。见利即前,知难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