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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象蛇。谁是谁的天长地久?没认识他之前,我不是照样活得滋润快活么?哼,以后也会的。就当他早一步投胎转世喝下了孟婆汤。我跟他,已经是两世为人,想开点儿,对他好,对我也好。——只要你过得比我好,过得比我好,什么事都难不到,左右快乐在你身边围绕,一直到老……——
我靠!咋越想越伤悲呢?都是这天气惹的祸啊,前世就最恨冬天,阴冷潮湿,抑郁难开。刑侦学上不是也有统计么?夏天犯强**奸**罪的多,因为感官刺激明显,罪犯们容易冲动。说白了,气温影响人的内循环……
“那个……殿下请留步。”
神啊,原谅她吧,她真的是不想败坏这“夫人”的形象,也真的不是想同他多说话,她真的是别有所求,是有正经事要同他商量。
随着她这一声,舞枫勒转马头朝向车厢:“夫人有何吩咐?”
他的语气客气而疏冷,任她屏息静气、搜肠刮肚地揣摩,都未能从他的话语里捡拾起一星半点的温情。
他是、真的、忘了她。演戏,断不会这么逼真。无情,所以才会冷漠如斯。
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各一方、不是生死相隔,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看不到我。
揾一把清泪,鱼非鱼清冷地问:“听说,殿□边有位堇色大医,不知他现在何处?”
“夫人寻他作甚?”舞枫有所警觉地问。
“哦,我有一兄弟身患重病,许多医工都束手无措。听闻堇公子妙手仁医,想请他给瞧一瞧。”
“此事何劳夫人亲问?但向你家主君言明,何事不成?”舞枫语带讥讽。
讥讽呢,他以前从不如此对她的。这说明了什么,傻子都知道。
像是一记耳光贴到脸上;鱼非鱼险些给噎死。她从未见识过这么冷硬的舞枫,在他心目中,可能她就是那祸国殃民的妲己、妹喜之流吧?从媚姬到夫人,再到那日在大街上隔着幛幔与妖孽颠鸾倒凤的小人儿,现在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放浪淫*贱的女人。正派如舞枫,瞧不起她完全在情理之中。
怨不得人。
这个时候,她没有开口为自己辩解的力气,但是却也不想以沉默加深别人对自己的误会。
“我家大人日理万机,这种琐事,我不想烦劳他。”说是妖孽可恶,此时此刻,焉敢说舞枫就是个好人?半斤八两,都是些伤人不眨眼的主儿。
舞枫笑道:“如此,倒是世人昏聩了。夫人与尊主,看来是情深意笃。”
鱼非鱼险些一句“好不好干你屁事”给驳斥回去,话都冲到嗓子眼儿了,转念一想不对,马上改口反唇相讥道:“殿下这是嫉妒了么?大可不必拈酸吃醋,用不到多久,你也会得偿所愿抱得美人归了。”
该死的,这种事儿摊在男人身上,那叫风流有魅力,为什么到了女人这厢就变成了水性杨花千夫所指了呢?
“承夫人吉言,枫在此谢过了!”
“客气!作为主婚人,届时我还要吃你一杯喜酒呢。但闻男儿膝下有黄金,到那时,不知道殿下跪得、跪不得!”
“枫循礼而为,有何跪得跪不得的?但闻阁老喜新厌旧,就不知道届时舞某所跪之人还会不会是今日的夫人你?”
“就为了殿下那一拜,我也会绞尽脑汁博取主君的宠幸。人各有志,就让你我各自努力奋斗吧!”小样的,还真拿她不当菜了哇?好、好,够狠、够绝!老子索性就舍命陪一把君子,但愿你这家伙哪年回过神来,别为了当日的那一跪而懊恼得自挂东南枝去!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不然活着有什么趣儿!
“甚好!”马蹄踏踏,舞枫大笑着策马便要离开。
鱼非鱼还真没想到他会如此决绝,惶急之下大叫:“慢着!——你还没告诉我,堇色呢?”
“堇公子并非在下仆属,他何去何从,某无权过问。”甩鞭打马,竟是连声告辞都没有,径直向前去了。
“舞枫,你个混蛋!”鱼非鱼扒着车窗,望着那玄云腾腾义无反顾地远去,情不自禁地流下热泪来,一边痛骂着,一边悲催着,“王八蛋……笨蛋……这么容易就给人坑了,枉称战神大将军,简直比那木剑穿心的淮阴侯还笨!……我TM的什么眼光啊,怎么会瞧上你这么个有头没脑的傻子笨蛋!……澹台清寂,我日你先人……”
正在悲切之际,耳畔忽然传来马蹄匆遽。转瞬就到了跟前。
鱼非鱼的心突地就是一蹦,只道是舞枫去而复返,赶忙三下两下揩了眼泪,贴到了床前。
入耳的却是蹩脚的中土语言,掺杂着浓郁的荒逸味儿。
“请问;可是桂阁夫人的车驾?”
说话的有些耳熟,鱼非鱼一下子就记起来了,在照顾冬月期间,曾经见过此人一面,是荒逸使者的领队,也是荒逸金氏皇族中人,名叫金栩。他曾经指名给她送过两次礼物,尽是些珍贵的药材。其人为人恭敬谦卑,是个很知规矩的,说是南方夷族,言谈举止却颇有君子之风。鱼非鱼对他印象极好。
于是,她强压下心中的失望,命踏云打起门帘,请金栩近前说话。
“大人这是要去哪里呀?承大人赐药,我这厢深表感激,正盘算着如何向大人致以谢意呢!”也许同属南方人的缘故,言语、习俗多有沟通,鱼非鱼瞧着那金栩,竟是打心眼儿里感到亲切,总觉得这金栩的性情和年纪,都跟她理想中的慈父的形象很是接近。
金栩拱手为礼,微笑道:“夫人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但能派上用场,就是小臣的福分,何敢劳夫人耿耿于怀?”
踏云和垂青迅速地交换了一个眼色,不约而同地在心下想:瞧这马屁拍的!要说讨好,这金栩大人可谓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了。明明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想要讨好主君,为荒逸赢得利益拉好同盟或者是靠山,却偏不肯表现出低人一等,也不肯直接找上门去,只说仰慕夫人才学风姿。冬月刚受伤,他们这边就捧着金贵的药材跑来献宝了。这人可谓狡猾至极。知道夫人正受宠,取悦夫人便会赢得阁老的关注。不得不叫人怀疑,这人素日定是看过许多中原典籍,所以才会这些个阴谋阳谋。
若是在往常,依着鱼非鱼的花花肠子,必定也会做此想,然而眼下正值她心境黯淡,亟需他人的温情和关怀,金栩的出现恰如其分地弥补了她这部分的缺憾,所以,她心里难免生出些惺惺相惜的意思来。
“大人这是要出远门了么?我看你行色匆匆啊!”
“回夫人,小臣在此盘桓已久,是该回去了。”
“这样啊……我也没有什么可以相送的,这一路回去,山千重、水千重,餐风露宿,必定辛苦得很。我只盼大人一行能够遇难呈祥逢凶化吉,平平安安毫发无伤地回归故里,与亲人团聚。……”
说到“故里”,禁不住悲从中来,泪落纷纷。
“听闻夫人乃是临海郡人?小臣倘有幸经过,不知夫人可有事需要小臣代劳的?”金栩诚意拳拳。
什么事?鱼非鱼凝目深思,太多了,她欠了太多的人、欠了太多的债、负了太多的约。一直以为,自己活得很自我,来去无牵挂。再回首,却发现有太多的人或事在心里留下了足迹。不管是鱼非鱼还是鱼美人,都有一屁股的债。而她自己,也早在很多前年就渗透进了平芜城。鱼鹰的那致命的一刀,使得她的血液留在了那条大街上,与尘化、与土化。那份牵绊,是一生一世剥离不开的刻骨相思。所谓的淡忘,不过是自欺欺人。
“如果经过临海郡,请大人在城门口张贴告示一份,上书如此: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鱼在江湖。……便可。”
金栩嘴唇翕动,默诵了一番,钦佩之余频频点头:“喏,小臣谨记。”
顿了一下,疑惑地问:“就这样么?”
“是。他们会懂的。”她的“汉风社”、欠着书稿的书坊老黄等人、期待着她的精彩讲唱的女间……知她,便会懂她、等她。
金栩点点头,再此许诺一定办到。反身自随从手上取过一只方形锦盒,呈与垂青。垂青接过来,打开盒子,只看了一眼,便面现惊讶,旋即便将盒子呈到了鱼非鱼面前。
鱼非鱼就感到眼前一亮,宛若混沌乍开,朗日熠熠。
“蒙大人厚爱,三番两次赠以厚礼,这、这如何当得!……”
盒子里装的是一颗钻石,近乎无色的梨形钻石,约摸鸡蛋大小。究鱼非鱼两世,别说见、就连听都未曾听说过有这么大的钻石。她捧着盒子的手因为激动而禁不住微微发抖。她殷切地、惴惴地问金栩:“大人,这……”
“夫人如不嫌弃,还请笑纳。”金栩倒是神情自然。
鱼非鱼险些没蹦起来,先前的怏怏不快全都飞到了九霄云外。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不为财死,只缘财宝不够珍稀、不足与生命相衡。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这JJ的后台速度太蜗牛了……打开个网页直是比登天还难,气死人了!
☆、176转世
“嫌弃?大人你太客气啦!话说你送我如此珍贵东西,我还真怕给强人觊觎上呢!”说着,鱼非鱼四下张望了一番。
金栩近前半步,笑道:“听闻夫人博学多识,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想当今世人,唯知有‘火石’之名,却鲜有人知其来历究竟,更不曾将其列入宝石。就是小臣,见其光华灼烁,也仅仅是感到炫目惊艳,却不知夫人所说的‘珍贵’具体何指?”
“敢问大人,此物最早来自何处?”鱼非鱼不答反问。她尚未被惊喜冲昏头脑,在说话前,她必须得先给自己的言论寻个妥贴的出身,名不正、言不顺,也省得招人质疑。
她可没忘记自己的来历。很多后人的知识,前人是不得而知的。
金栩想了想,道:“最早……最早便是由天竺来的……”
“啪”,鱼非鱼拍腿叫了一声:“不错!此物正是出自天竺……”
根据鱼非鱼前世所学,天竺(即印度)是世界上最早发现钻石的国家。自2500年前至18世纪初印度克里希纳河、彭纳河及其支流是世界唯一产出钻石的地方,历史上许多著名钻石如光明之山光明之山、奥尔洛夫、和大莫卧儿都来自印度。
“我国称呼此物为金刚。前朝方士郭璞在其志怪笔记《玄中记》中写道:‘金刚出天竺、大秦国,一名削玉刀,削玉如铁刀削木,大者长尺许,小者如稻黍。’金刚之上品叫做‘火钻’,但若凭那个‘火’字而断言此物红光闪烁,恐怕要贻笑大方。究其实,火钻经日光照射后,夜晚能发出淡青色磷光。……此物怕重击,重击后会顺其解理破碎。……”
一边做着解说,一边拿起钻石对着日光细细观察。无意中转头,发现金栩正听得专注,不由得莞尔一笑,接着道:“金刚的好坏,一般来说有几个评价标准,首先是‘色’,即颜色。最罕贵的是完全无色,然后依次为至黄、褐色。具有彩色的金刚,如:黄色、绿色、蓝色、褐色、粉红色、橙色、红色、黑色、紫色等,属于金刚中的珍品,而红钻最为名贵。色泽越浅的金刚,光线越易于穿透。……
还有个鉴别标准是‘净度’,即金刚中瑕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