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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太宠我-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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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方韵禾并不自卑,唯独身上疤痕,她不希望他看到,一方面确实是不好看,另一方面……她怕他心疼。
  昨天褪去衣物时,因为天色暗着她才不那么在意,可现在在白昼透亮的光线中,一切无所遁形,方韵禾忍不住别开眼,无法直视这个沐浴在午后阳光下,光芒万丈得有如神?一般尊贵的男人……
  何嗣弈缓慢却也不容置疑地取走了她身上薄被,方韵禾怔着,忘了阻止。然后,他单膝跪地,上身侵近,以近乎膜拜的姿态细细抚过她身上的伤。
  “很美。”
  这两个字,真心真意,不含任何虚假。她身上确实有疤,深浅不一,但那在何嗣弈的眼中只是构成“方韵禾”的要素之一。正因为有那些疤,所以她才会是现在这个令他感到爱恋的存在,那些疤在他眼中,像是琥珀的纹路,是真的美。
  方韵禾再说不出话来。他纯净的言语不含一丝杂质,真挚的眸瞅得她一阵颤动,使她不再自惭。她从没有一刻如此感动,因为她所缺憾的,全被这个男人细心填补了。
  于是她不再残缺,因为爱情,完满了她。
  离开何家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是傍晚了。
  他们搭乘公车,再转搭捷运,一路上,手牵着手,像要补回过去所有无法碰触的时光,紧密依偎。何嗣弈手心的温度熨着她,烘得她暖呼呼的,方韵禾从未想过,原来,和一个人肌肤相亲竟是一件如此舒服的事。
  真的,一切都不一样了。
  她笑着,一脸满足,像一只吃饱喝足的猫。她在何家被彻底喂食,补偿这一阵子受伤的味蕾,她终于投降,认清有些事还是不要太逞强得好。
  “你的租约什么时候到期?”
  “咦?”出了电梯,两人即将分别之际,何嗣弈忽然这么问,方韵禾一怔,想了想。“年底吧?”
  “嗯。”何嗣弈的神色像是陷入沉思。租约一般签一年,但到年底,老实说,有点太久了。“下个星期,我想去找房东谈谈。”
  “谈什么?”
  方韵禾还是一头雾水,何嗣弈见了,不禁好笑。“你没有想过和我住在一起?”
  “这……这这这……”
  说真的,她不是没想过,只是不敢想,因为这个可能太幸福,光是想像自己可以在那个阳光普照的屋子里醒来,和他一起生活、分享所有点滴……她小小的心便要爆炸了。
  “不好吗?”
  “怎……怎么可能?”她掩住脸,为未来美好的期待红了颊。可以吗?真的可以吗?她如此自问,可事实上,她正怦怦乱跳的心,早已泄漏了她内心的真实答案。
  但是,她想到了一件事。
  “等一下,这样的话……球球怎么办?”
  尾声
  小妹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
  方齐菡深呼吸,第一千零一次如此告诉自己。
  虽然她实在很不喜欢那种毛茸茸的小生物,尤其是猫咪的眼阴森森的,好像会把人的魂魄吸走一样好恐怖,但是……
  小妹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
  “是这样的……我一个人住,刚好想养一只猫作伴,你……你那一只猫,我来养好了。”
  她声音在颤抖,内心在哭泣,可是、可是、可是……唉,没办法。
  “真的吗?太好了!”完全不知堂姐内心挣扎的方韵禾好开心,毕竟那时候何嗣弈邀她同居时,她第一个想到的便是他会过敏。这下非同小可,她舍不得球球,却也舍不得不和他一起生活,她挣扎又犹豫,幸好是这样的结果。
  一切太顺利,好似冥冥之中有谁在帮忙,房东太太的儿子要回国,正在找房子,所以方韵禾退租也解决了她的问题,马上一口答应,而现在,球球也找到了可以令她心安的主人……
  方韵禾并不信神,但在这一刻,她是心存感谢,感谢自己出生,感谢自己即使绝望也不曾放弃过,也感谢……在她最黯淡之时,遇见了这个男人。
  搬家的那一天,天气很好。
  除了何家两兄弟之外,方齐菡跟方语迟都来了,还好只是把东西搬到隔壁,苦力给男人干,两个女人负责擦擦洗洗。方齐菡一边拧干抹布,一边道:“记不记得堂姐跟你说的?”
  “啥?”
  方齐菡嗔她一眼,赏了傻乎乎的堂妹一记爆栗。“和帅哥打好关系,有、好、无、坏!”
  方韵禾一愣,捂着额头,明白堂姐的意思之后随即笑了出来。
  “真的真的,有好无坏。”想当初,她还在内心怀疑,没想到今天居然变成这样子……她吁口气,挽住堂姐的手。“姐,谢谢你喔!”
  堂姐是她生命中的第一道光,因为有她,她才慢慢开始信任这个世界,如今,她的第二道光出现了,让她知道并非所有人都会伤害她……方韵禾越想越感动,抱住了堂姐。“多亏有你……”
  “够了,你知道我不是感性的料。”方齐菡一手抱着她,一手朝眼睛扇了扇。唉,讨厌,看堂妹一脸幸福的样子,她居然想哭。“好了,动作快!”
  “是!”
  方韵禾东西不多,一个下午就已差不多搬完,大伙儿把物品一个个归位,何嗣弈则负责下厨招待众人晚餐。方齐菡一边吃一边竖拇指。“小妹,你真的找到一个好老公了!”
  方韵禾不好意思地垂下头,尤其是意识到何嗣弈饱含笑意的目光之后。
  好不容易一天结束了,方韵禾洗好碗,赖在沙发上,过往这时候她总是内心偷偷希望自己能不知不觉地睡着,这样就可以赖着一晚不回家,但从今天开始,这儿就是她的家了。
  “哪,张嘴。”
  她眯眸,累了一天迷迷糊糊的,但还是习惯性地遵从指令,于是一颗冰凉而又鲜甜的果实落在她舌尖,她轻咬,草莓的酸甜滋味蔓延,下一秒,他温热且同样带着草莓芬芳的唇便覆了上来。
  好甜。
  “我还要……”
  “还要什么?草莓?还是……”
  挑逗一般的言语落在她唇际,她笑了笑,知道自己变得贪心了。“都要……”她懒懒张臂,环住了他。
  耳间仿佛听到他传来的叹息,可还来不及尝到第二颗草莓以及他的吻,她便已经睡着,软软的身躯挨靠着他,像是全心全意的依赖。
  何嗣弈没再进一步,只是一下一下,轻轻地抚着她的背,听见她如享受一般的低叹,他嘴角一勾,贴在她耳际。“我爱你。”
  “……嗯。”
  隐约中,方韵禾好像听见了。他的爱充盈了她,使她有了自信,即使过去在她记忆中仍带有一丝疼痛,可希望有一天,她可以笑着面对那一切,包含自己的父母……尽管对此刻的她来说,似乎还有些遥远,不过,只要他一直在她身边,她相信自己可以的。
  因为,他是她的守护天使。
  There's an angel on my shoulder here tonight
  天使在今夜来到了我的身边。
  Making sure that I'm alright
  关心着我,是否安好。
  When I'm fallin' fast you rescue me
  当我沉沦,你迅速地挽救了我,
  You love unconditionally
  你的爱,毫无保留。
  And when I'm cold and so alone
  而当我感到寒冷孤单,
  Back in your arms I feel at home
  在你怀中,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I pray that you will always be
  我祈祷着,你永远是,
  The guardian angel sent for me……
  为我而来的,守护天使……
  扯来扯去 夏滟
  草莓果酱!草莓果酱!草莓果酱!
  熊猫抱抱!熊猫抱抱!熊猫抱抱!
  哈哈哈,我相信大伙儿看到以上两行一定一头雾水,个中原因请让我娓娓道来。
  在一本稿子生出来前,我脑子里会先有个画面,有时候是一个场景,有时候是一段对白,不一定,但那个就是我写一本稿子最大的理由,至于这一本的理由嘛……是的,就是草莓果酱和熊猫抱抱!
  先来讲熊猫抱抱。起因是我看了一本漫画,里面有个主角穿着熊猫装比中指,我觉得实在太可爱,就产生了想要给主角穿一次熊猫装的念头。既然要穿,当然反差大一点才有趣!于是男主就有了跟熊猫装背道而驰的性格。至于女主更简单,在熊猫装的设定出现以后,因为想写两个人抱在一起感动不已(啥小)的画面,女主有了○○○○○的设定。(哈哈,在这里先卖个关子,有兴趣的可以先翻一翻书。XD)
  所以……方小禾同学若是知道自己为了这种(见鬼又微不足道的)理由而受尽苦难,八成无语问苍天吧,哈哈。XD
  草莓果酱则是我看了果酱的食谱,那时候简直生火,每天脑子里都是草莓果酱草莓果酱草莓果酱……手痒得要命,偏偏务实的性格又让我想到做出来之后的问题,我不算早起,又不吃早餐(对,我知道这个习惯不好……),一般也极少在家吃饭,又不喜欢喝茶(热的饮料都不太喜欢),千辛万苦做出来,结果自己吃不到一、两口,太心酸,就一直搁着没做(好啦好啦,其实也是瞻前顾后得太多就……懒掉了。嘻),索性在写这本的时候,让主角代替我去做,也算是一种补偿心理吧……
  就是这样!(莫名其妙来了个强而有力的结论)
  所以《不准太宠我》写出来,完全是为了一开始的两个原因,就为了(懒得做的)草莓果酱和熊猫抱抱,主角两人受苦受难,可是我也没轻松到哪去啊!这一对很不好搞耶!
  OK,来说说书名。一接到想书名的通知,我马上把这件事交(推托)给美丽大方又专业的编辑。当然,我也不是没想,只是想出来的太蠢,至于有多蠢,我不藏私,在这里大方(其实是不要脸)分享——
  其一:“我不嫁好人”
  一友日:“不嫁好人……难道嫁畜生喔?”
  好,下一个:“秘书的小玩意”
  友二:“……我打你喔!”(显示为无言)
  取到最后更是自暴自弃。“干脆来结合潮流与时事,男主角喂女主角吃饭,叫”爱情农场“如何?广告上还可以写:‘不准偷我的菜!’”
  友三马上接:“只准偷我的心!”(不愧是有多年默契的好友,知道什么时候要放下身段陪我耍白痴痴呵呵呵呵……)
  以上书名想当然耳提都没提,后来提了个“宠得你○○”出去,“○○”两字打算来玩填填看。我在电话上提到这个书名——
  “‘宠得你差差’怎样?”(对,我真的这样念XD)
  编辑:“呃?”
  “差差”两个字听起来好诡异,我自己也觉不大对。“听起来好A……”
  于是这个被打了回票。
  总之总之亲亲芦笋汁(冷),这一本的书名可谓是一波三折,如今功德圆满,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我终于可以让两位主角入土为安,变成历史的尘埃……
  和书有关的扯完了,接下来扯些和书无关的(一定要吗?)。二00九年的十二月,我去了香港一趟,三天两夜,算是第一次和朋友出国而不是和家人。香港是一个十分繁忙的都市,高楼大厦栉比鳞次,新旧事物交错,给人的感觉有点矛盾,却又出奇融合。香港的交通倚赖地铁,几乎走到哪儿都有地铁,尽管如此,一行人还是走得腿快要断,我第一天耍白痴穿了有跟的靴子,真是走到想死,而且天公不作美,那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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