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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米尔的指环·上-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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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也没剩了。
  突地受到攻击,荷米丝反应极快的一闪,化成白烟钻入留声机中,以残存的能力封住喇叭口,不让邪灵恶鬼入侵她寄身的小小天地。
  虽然她有七成把握对方没法伤害她,但是一瞧见那张想吃了她的血盆大口,还是冷不防的倒抽了口气,身子缩成一团的直打哆嗦。
  要不是适逢世纪彗星靠近地球,受到影响的她这会儿魔力减半,身体几乎全透明了没什么自保能力,不然她也不会请那个看得见她的臭男人代为保管她的家——留声机。
  只是她没想到他不仅看得到她,还看得到其他的鬼,不时捉两只来玩玩当是消遣,大鬼小鬼一窝蜂地来骚扰她。
  “好吃,好吃,给我吃,我要吃……吃,吃吃……快出来,让我吃了你……”
  鬼声凄厉在喇叭口叫吼,飘来飘去的徘徊,垂涎的口水滴在喇叭管上,好似不吃了她誓不罢休。
  “你……你休想,还不赶快离开,我叫姓云的臭男人收了你。”什么好吃,她又没有肉体怎么入口!
  笨鬼一只。
  “我要吃,我要吃,我要吃你,快给我吃,不要让我生气,我要把你吃掉……”
  谁理你生不生气,横竖都要吃掉我,我干么顺你心意出去让你吃,我有那么笨吗?
  瞧外头的鬼发狠又耍泼地想进来留声机里却也没办法,心安了一半的荷米丝屈着腿朝鬼扮了扮鬼脸,不改顽皮本性地嘲笑对方的无可奈何。
  只是此举倒把红衣女鬼惹恼了,红衣女鬼一出手,一时间她的“家”居然产生剧烈震动,东摇西晃地像是旧金山大地震,把她的脑袋都摇晕了。
  完了、完了,她要拆了她的家,这下她真要变成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了。
  “姓云的,你到底死到哪去?还不快把你的鬼带走,真要压垮了我的‘房子'我非找你算帐不可。”死道士、臭道士,她一定会被他害死。
  还有该死的彗星,早不来晚不来,偏在这时候来,害她得寄人篱下当起受鬼欺侮的小可怜。
  哼!等她能力恢复后铁定要他们好看,有仇必报是魔女天性。
  “我不是念无量寿佛的死道士,我姓云,叫云中岳,你可以叫我一声云先生或是恩公。”
  戏谑的笑声忽起,一道俊挺的人影倚在门口看似吊儿郎当,毫无伸出援手之意,对于不知感激的“房客”是不用太客气的。
  “都什么年代还叫恩公,你不是捉鬼的吗?眼前的鬼还不收一收。”看了碍眼。
  不知不觉把心底不满说出口的荷米丝朝他吐吐舌头,一副不屑他挟恩以报的死样子,通灵御鬼本就是道士的专长,他抢入家饭碗还好意思嘻皮笑脸。
  “不,我的职业是建筑师。”云中岳笑眼里多了一丝精厉,射向红衣女鬼。“对了,你的‘房子'快要垮了,要不要我替你盖一栋新的,保证让你住得舒适。”
  “你……你想袖手旁观?”枉她把“家”托付给他,真是所托非人。
  他笑了笑,举手拂拂额前落发。“老被人叫死道士、臭男人的,你想这不太礼貌吧?”
  “你……”好,算他厉害,她退……退一步。“云先生,麻烦你了。”
  荷米丝的形体更透明,气也更虚了,不过仍隐约传来上下两排牙床互磨的声音。
  “既然你都开口请求了,我怎好放你自生自灭呢?有失待客之道。”而这个客人就快要转手了。
  笑容依旧是令人讨厌的无赖状,但凌厉的眼却隐隐浮出冷芒,修长的五指倏张,掌心朝着正想逃走的狰狞女鬼。
  红光一出,惨叫声立起,一条肉眼不得见的绳索将鬼魅捆住,线的一头稳稳地握在他手中,时松时紧地逗弄着张牙舞爪的女鬼。
  本家南京的云家人都拥有异人的能力——通灵御鬼,能见另一世界的灵体也有足够力量驾驭他们,使其为己所用。
  这样的事是自古遗传下来的,每一代会有一名灵力特强的男丁,其四肢会出现弯月形红色胎记,这人也会成为家族中的族长。
  清末民初时云氏宗族大举移民纽约,在满是洋人的世界里建立起傲人的事业,直至今日发展成一个举世皆知的金控集团。
  只是这云中岳可是家族中的一头黑羊,叛逆又浪荡,二十岁不到就来个吓死人的闪电结婚,生下一儿不到两年又因了解而分开,与离婚的妻子维持友好的关系。
  云中岳与其子都有这红色胎记,而且灵力强大。
  “姓云的,你好了没?”怎么没动静了?
  “房子”不摇了,几近透明的形体走至结界口看了一眼,正想数落他几句,一道银亮的光加上太阳的折射闪了闪,吸引住她所有的目光。
  那是……那是……那是……
  她激动地低喊,“雷米尔的指环?!”
  为什么雷米尔的指环会戴在他指上?
  雷米尔也来了吗?
  他想起她了是不是?
  荷米丝还是……还是他已不在人世了,指环随着他死亡而四处流转?
  脑海中转着无数的问号,一个接一个像愈滚愈大的雪球快要将她淹没,没有答案的在眼前飘动,刺得她胸口又疼又涩。
  以她精血咒化的指环是用来桎梏雷米尔关于两人的记忆,使他不再记着她,完全忘了曾有的刻骨铭心,折磨她一人好过两人都受苦。
  爱一个人就是让他幸福快乐,在当时紧迫的情况下,她不作二想的牺牲自己,只求心爱的男人能了无牵挂的活下去,不因她的死亡而寡欢终生。
  但是他还活着吗?这许多的时光过去,意外出现的指环代表什么,她可以抱着期待吗?
  心里又慌又乱的荷米丝盯着雷米尔的指环不放,猜想着他下一秒钟是否会在她眼前现身,届时,她该以何颜面见他呢?
  起起伏伏的心情转折反映在她表情变化上,时喜时忧坐立两难,不安的屏气凝神后又忽地一叹。
  “不要告诉我你忽然发现自己爱上我,那我得非常抱歉的拒绝你,尺寸绝对是最大的问题。”遗憾呀!
  斜睨着十公分左右的小透明女,故作轻佻的云中岳伸出一指量量她的身高,意思是他对矮人族美女不感兴趣,她太迷你了。
  “少往脸上贴金了,我的眼光才没有低到瞧上你这个臭男人,你尽管作白日梦吧!”跳上跳下的小小身影做出不屑的表情,张开的手掌放在鼻前一搧表示嗤之以息,她是可以变成正常人形体,只是碰到这臭道士,她不屑现身而已。
  “是这样吗?那你干么直往我身上瞧,眼睛眨也不眨地看得我好心慌哟!”生得好看不是他的错,千万别太仰慕他的神人风采。
  嘴角抽了一下,一向古灵精怪的荷米丝也有无言以对的一刻。“你指上的指环哪来的?”
  这才是重点。
  “你指的是这个吗?”扬扬修长的五指,云中岳炫耀地往她眼前一晃而过。
  有点恶劣的行径,明知道她的视线全专注在他意外获得的指环上,他还刻意摆出一无所知的神情吊她胃口,十足的恶棍行为。
  “对,那是雷米尔的指环,为什么它会在你手上?”她奋力一跳想捉住那枚她以生命化成的指环,却被他虚晃一招而落空。
  喜悦和忧虑同时并存,看不出是欢欣或悲伤,时间逐渐洗去荷米丝以为至死不悔的深情,然而此刻那份早已习惯的心痛又袭上胸口,清楚得宛若第一次感受。
  是爱吗?她不清楚。
  因为爱只有甜蜜没有痛苦,宠她的雷米尔不会忍心她皱一下眉头,他总是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将世上最美好的一切全捧至她面前。
  “我不晓得什么雷米尔,这指环是我捡到的。”他大言不惭地把偷说成捡,一副做了善事的模样。
  他不认识雷米尔?失望之余荷米丝非难的一问:“你在哪里捡的?那是我给雷米尔的指环,照理说会一直跟着他。”
  除非他死了。
  一想到此,她心头倏地抽紧,不愿接受心爱之人已不在人世的事实。
  “过去。”云中岳简单带过,一副无意详解的模样。
  “过去?”脸上出现短暂的困惑,继而灵光一现地领悟他话中的意思,她口干舌燥的吶吶道:“你是说你回到有雷米尔的年代?”
  回到过去对魔法高强的魔女而言不是不可能,只是非常非常的困难,得面临在时空间迷失再也回不来的重重危机,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人敢轻易尝试。
  但他只是个人而已,又如何穿越时空隧道回到过去,并顺利平安回来现代?那简直是破天荒的奇遇。
  “我说过我没见过雷米尔,不过我带回一本活历史。”故作神秘的云中岳勾起嘴角,不急着掀开手中的牌。
  “活历史?”那是什么意思?
  半透明的身影坐在喇叭口摇晃着双脚,随风扬起的褐色长发轻拍白皙脸庞,让她显得娇小而梦幻,如梦般充满神奇性。
  “也许让你亲眼见见你就会明白了,这本价值连城的活史书。”希望她能禁得起惊吓,不致把最后一丝魂魄给吓掉。
  离婚后的云中岳曾失踪一段颇长的时日,没人知道他去哪里,又做了什么事,遇到什么人,浪荡的性格像一阵风飘泊不定,没人留得住。
  他的婚姻来得快去得也快,宛如一出不入流的闹剧匆匆落幕,没听见掌声悄然下档,唯一的收获是他年仅五岁的鬼灵精儿子。
  时间并非永远只有一条线,偶然的交会叫“时间路”,在他毫无讯息的那段日子便是与时间交错了,走向“过去”那条路。
  而那次的“奖品”就是多了个拖油瓶,他口中的那本活史书。
  “什么书这么值钱,我看你又信口开河……啊!是……是你?!”
  震惊不已的荷米丝瞠大双眼,喉间的声音像被无形的手掐住似冲不出口,上下滚动了好一会儿才发出瘖b的低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是她朝思暮想的雷米尔,而是一位来自过去的老朋友,熟稔的面孔让她无法肯定是否出自幻想。
  “小丫头,你把自己变小了。”白发覆盖下的脸孔不超过三十岁,正神情冷肃地和她打招呼。
  真的很小,小得他不由得感慨。
  “巫斯,你怎么来了,那雷米尔呢?他是不是也来了,还有他不离身的指环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飞到那个臭男人指上,他想起我了吗?他……”
  他看着受彗星影响而变得更透明的女孩逐渐抽长身子,满脸急切地追问她死后的一切,那份对爱的执着又再度撼动他的心。
  什么样的爱情能教人生死与共,他在这对分离的情人上见到了真爱的力量,它的确令人心动。
  “你快说呀!一个劲的瞅着我不吭一声气,你不会把我也给忘了吧!”她的魔力还没厉害到那种程度,能操控巫师的记忆。
  叹息声幽幽响起,“不,他没想起你,我也没忘了你,我们分处在两个世界,他在过去,我在未来,我是追着一个贼而来。”
  那个“贼”正跷着二郎腿陪儿子玩积木,一下子推倒发出吵杂的声响,一下子大口的喝着茶咕噜咕噜作响,即使不说一句话仍能彰显他的存在感。
  他真的不是故意要带个“古人”回来,有个人气急败坏地拿了把锋利长剑在后头追着,叫嚷着要把他什么留下,他以为他要的是他的命,当然是卯起来跑给他追。
  结果两人一前一后的通过时间路,过去和现在混在一起,等他们厘清事情的真相后,时间路已经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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