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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啊,我是地主,我请你吃饭。”把他的话当做客套,吃人嘴短,先把他的嘴堵上再说。
说话间,店外风风火火地进来两个人:“在这儿么?在!楚言!”
“楚言,你喝醉了发酒疯,打人骂人砸东西都行,这么一跑,出了事怎么办?”十阿哥婆婆妈妈地唠叨着,几个大步冲过来,上下打量一番:“还好,没出事儿。咦,他是谁?”
“十哥,少说两句。八哥说了——”十四阿哥跟在后面,惊道:“阿格策旺日朗,你怎么会在这里?”
十阿哥脸色大变:“楚言,你怎么会和他在一起?”
楚言刚才那一吐,把肚子里憋了好久的苦水和最近的不痛快也吐掉了不少,就算还剩下几分气,也没道理对这两个人撒。不管她闹出什么乱子,这两人从来是不问情由,不管她有理没理,就站在她这边。
楚言故意漫不经心地笑着,赖道:“谁喝醉发酒疯了?我不过是好久没骑马了,手痒而已。”
十阿哥十四阿哥看她好了,放下心,也不同她计较,防备地盯着阿格策旺日朗:“你来做什么?”
“人家是来走亲戚的。别忘了,他可是我们大清的贝勒爷,还是皇上亲口封的呢。孔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常言道,远来是客。十爷,十四爷,是不是应该好好尽尽地主之谊啊?” 楚言有些狡猾地说。谁让她答应了请客,才想起出门没带钱。
十四阿哥与十阿哥对视一眼,突然爽快地笑了:“言之有理。这顿我请了。”
伙计殷勤过来介绍本店名菜,几个人各怀心事,随便点了几样,也不去二楼雅座,就在大堂坐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门口又来一人,看见这一桌坐的几个人,吁了口气,露出笑容。
楚言下意识地扭头一看,见到那个几乎永远仪容整洁,气定神闲的人此刻满脸大汗,一头一身的灰尘,却笑得极快活,心里最后那点强硬倏地就软化了。
麻烦
十四阿哥的长子顺利降生,喜讯传得沸沸扬扬。楚言的胡闹貌似水过无痕,她满心希望过一段清静的日子,避开烦心的人和事,然而——
先是芸芷为了家里的一桩生意来同她商量。阿格策旺日朗向同仁堂购买大量药材,乐家山讲义气,一想到总算可以报答阿格策旺日朗的救命之恩,满口答应,立刻着手张罗起来。乐家主管事务的长辈经历的事多,想得也多,既舍不得放弃这么一大宗买卖,又顾虑着买主的身份。万一过几年,两下又打起来,可别因为这单买卖给乐家惹来祸事。最后居然一致同意,听听楚言的意思。
楚言呆了半天,不明白他乐家做不做阿格策旺日朗的生意,怎么就要听她的?这事怎么就同她有关了?她有什么立场替他们拿主意?万一日后皇帝怒了,要给乐家安个“里通外国”的罪名,她有多少个脑袋能替他们一家掉的?如果因为她一念之差,早早砸了“同仁堂”几百年的金字招牌,岂非大罪过?
芸芷有些尴尬,似乎也觉得这事不近情理,嗫嚅道:“我大哥说,你在宫里,又,又和那个谁有约……皇上对那边的心思,你该是最明白的。”
这个说法,虽不中,亦不远。她没有猜测康熙心思的本事,但清朝与准噶尔之间的恩恩怨怨,对她来说一目了然。也许,她应该建议乐家坚定地站在胜利者一方?可是,健康的生命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从现在到准噶尔被灭族还有几十年,那里的人就该病着等死么?同仁堂的命运呢,会不会被她改变?会不会想改的改不了,不想改的却改了?
头突突地疼着,楚言努力地寻找妥帖的说辞:“皇上的心思哪里是我们能猜的?不过依我看,皇上也不想打仗呢,封了阿格策旺日朗做贝勒,还每年支给俸银。准噶尔现在也是对大清称臣的,说来也是皇上的臣民,皇上爱民如子。嗯,医者父母心,你们家的药铺叫做同仁堂,是否就是对病患一视同仁的意思呢?一个贝勒爷上门买药,也不是什么奇事吧?不过,你家里的生意,我一个外人,哪能胡说八道,没得让人笑话头发长见识短。那个,还是当我什么也没说的好。”
芸芷愣了一下,笑道:“是,我回去把你的话学一遍交差,生意自然还是爹爹叔叔他们拿主意。”
楚言松了口气,同仁堂的老大们自己拿主意,百年老铺应该不会发生问题了吧?放心之下,随口笑道:“你们家的蜜丸用料讲究,制作精细,多对常见病症,天下知名。买蜜丸比卖药材强,好带,连请大夫的麻烦都省了,阿格策旺日朗倒也是个识货的人。”
乐芸芷看她的目光古怪,最终只是点头:“我会告诉二哥。”
把她与阿格策旺日朗联系在一起的,不仅仅是乐家。
出宫的宫女们分散在京城各个角落,涉及众多行业府邸,虽然缺少组织,仍然形成了一个有效的情报网。楚言从来没有想要通过“云想衣裳”对此加以利用,可有时候还是会从老宫女们那里听说一些消息,包括一些她并不想知道的事,譬如这回的——阿格策旺日朗去过妓院,还在那地方颇吃得开。
说话的女子,声音越来越低越小,渐渐吞吞吐吐犹犹豫豫,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不小心说漏了嘴,好后悔! 早燕站在一旁,一脸尴尬,似在烦恼没来得及阻止朋友的快嘴,又似陪着小心仔细观察着楚言的神情。
楚言的尴尬不下于她们,因为她找不到让她们担心或者等待的情绪。说到底,她和阿格策旺日朗不过是相识而已,连朋友都算不上,而且,从一开始,她就认为阿格策旺日朗象小说里所谓的种马级人物,不适合守身如玉的纯情,花心滥情倒更合理。今日的传言证实了她有识人之能,应该得意啊!
问题在于,这些人为什么认为她该知道阿格策旺日朗的事?抑或不该让她知道?
最麻烦的是,康熙似乎真地准备把她和阿格策旺日朗送作堆。
阿格策旺日朗觐见康熙,不知是不是提了什么要求,她就被叫到乾清宫,然后就与他坐在这间暖阁里大眼瞪小眼了。
瞥了一眼身边神态自若的男子,比起在草原的表现,他现下实在太过安静太过乖觉。楚言暗暗叹了口气,决定打破这怪异的静默:“王子殿下好像换了一匹马,那匹大黑马呢?”相比之下,京城算她的地盘,如果那匹令人发指的马来了,正好领教她的手段。
阿格策旺日朗微笑地看着她:“我把它留在准噶尔,没有骑进关。”
“怕有人偷?还是怕有人抢?”
“是。汉人太狡猾!有一次,我骑着思想进关,第一天就遇上几次有人抢马,还有人为了得到思想,诬陷我是盗贼。” 阿格策旺日朗兴致不错,居然讲起了故事。
“古人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只怪你的马太好,害别人起坏心犯错误。”楚言撇撇嘴,毫无同情心地说,反感他把事情上升到民族性:“在关外,蒙古人和别的族的人就没有打那黑马主意的?”
“有。很多!可他们直接向我挑战,要我用思想作赌注。”阿格策旺日朗嘴角含笑,陷入了回忆:“遇到思想以后的一段时间,为了不把它输掉,我只好不停地练习骑马射箭摔跤。”
“你的意思是说,你的武艺本来很平常,为了保住那匹马才变得厉害的?”楚言起了兴趣,几分怀疑地问:“你是王子,能有多少人找你打架?”
“在准噶尔,王子只有成为最优秀的武士,才能得到真正的尊重。” 阿格策旺日朗认真地指正她的观点:“头两个人的年纪和我差不多,被我打败了。我得到了一匹稀世宝马的消息传开,好几个很受尊敬的人来向我挑战,其中包括我的叔叔。他对我说,这匹马是独一无二的,只有最尊贵最勇敢的武士才配得上它。他让所有想得到思想的人一起参加比赛,优胜的人将成为他的主人。叔叔很受尊敬爱戴,大家都愿意听从他的安排。”
“他也不问问你愿不愿意?明显欺负小孩,为老不尊嘛!比赛的结果是你叔叔赢了吧?你又把马抢回来了?”
阿格策旺日朗注视着她,微眯起眼睛摇摇头:“你很聪明,不过,男人讲故事的时候,会希望听故事的人傻一点,尤其是女人。”
“抱歉!如果你不想讲下去,也可以。”她微笑,眼中没有一丝歉意。
对方顿了一下,继续往下说:“那次确实是我叔叔赢了。我和所有的人一样接受了这个结果,只有最勇敢的武士才能成为思想的主人。可我不愿意失去它,所以,我去找最好的老师,白天黑夜地练习,有了进步,再去找叔叔比试。二十多天后,我第四次和叔叔比赛射箭,我赢了,叔叔把马还给我。思想一直不承认叔叔是它的主人,不让他骑上去,叔叔很爱惜它,一直等着我把它赢回来。他说我们俩是一对固执的家伙。”
“物以类聚,呵呵!你叔叔不错,我喜欢这个故事。”一位帮助少年成长的长辈,很温馨。不过,根据她道听途说的消息,这叔侄俩现在政见不同,不知关系是否能一如从前。
阿格策旺日朗开朗地笑着:“叔叔告诉我,只要坚持和努力,我就会变得强大,只要我足够强大,我就能保住自己心爱的东西。”
目光灼灼地落到她身上,楚言瑟缩了一下,勉强笑道:“也有人告诉过我,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值得付出努力,不是所有的坚持结果都是胜利。”
阿格策旺日朗带来的麻烦还不止这些。康熙突然决定去南苑行猎,既然阿格策旺日朗参加,楚言也得随行。
虽然比不上木兰秋狩的气势和排场,成年皇子几乎都来了,加上宗室近亲得宠的大臣,场面也颇为可观,去掉那层政治意义,成为单纯的娱乐游戏,年轻的贵族子弟更能放开手脚一较高下。秋高气爽,本是远足的好时候,“南囿秋风”又是一大胜景。若是其他时候,其他活动,楚言必是手舞足蹈,心向往之。
此刻,坐在马上,她感不到一丝自在。康熙的打算,阿格策旺日朗的想法,原没瞒别人的意思,结果是她成了众人悄悄关注的焦点。别的人还好一些,皮里阳秋,她只当不知道就是,十阿哥十四阿哥却常常阴沉着脸,恨恨地瞪上阿格策旺日朗一眼,或是紧紧地送过来一个提醒。
勉强抑制住狂叫的欲望,楚言打点着十二分精神,眼睑微垂,嘴角微翘,保持着最矜持最礼貌最恭谦的笑容,尽可能简短平淡地回答阿格策旺日朗偶尔的问话。她可不想一转眼就被人用唾沫星子淹死。
察觉她不同以往的冷淡,阿格策旺日朗笑意渐失,望了望十阿哥和十四阿哥,有些无法致信:“你和他们——”打住话头,黑着脸,抿了抿嘴,不再说话。
楚言轻轻吁了口气,远虑也罢,近忧也罢,眼下总算得了几分钟太平!
号角响起,她又有了新的烦恼。她本是身体力行的环保主义者,也是动物保护主义者。虽然,此处是皇家猎场,飞禽走兽皆非天然野生,放养的目的就是供皇家狩猎取乐,可好歹也是在这个保护区内自生自灭,仅仅因为一个人一时兴起,仅仅为了几个人争强斗胜,今天不知要断送多少生灵。想到一会儿,要见到不知多少双死不瞑目的眼睛,楚言开始手脚发软,阻止不了,能不能求个眼不见为净?
注意到她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