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曹玦明脸色一白,想了想,沉声道:“不瞒妹妹,我自幼与母亲相依为命,父亲在京城任太医,大约七年多前,他忽然暴亡。母亲与我进京奔丧,发觉他的死因成谜,在他死前,曾有一神秘女子前来拜访,此女头上戴有一根银凤簪。”
青云恍然:“就是我娘……就是魏红绡带的那一根?”
曹i明点点头:“这簪本是一对的,一根是魏红绡所有,另一根则是张碧罗的,二女皆是楚王妃近身侍女,簪也是王妃所赐。我得了这条线索后,千方百计寻找二女消息,最终好不容易找到了张碧罗,才发现她已经成了疯子……我能依靠的线索,就只剩下魏红绡了。”
青云明白了:“你听说她跟着我父亲离开了,所以一路找我父亲,得知他们的死讯后,又不肯相信,所以才找上我?”见曹i明点头,她又忍不住问:“你找我有什么用?那么多年以前发生的事,我当时还是个小娃娃呢,哪儿知道呀?”
“你也许不知道,但也有可能会听父母提过……”曹玦明满怀愧疚地看着她,“我本不知道你并非魏红绡亲生,便存有侥幸之心,希望有朝一日能唤醒你的记忆,从中查到有用的线索。”他低下头:“我并非有意瞒你,只是……若你我是生死大仇,你又怎会相信我,把实情告诉我呢?”
青云看着他,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虽然他一直都在骗她,但站在他的立场上来说,这一切都只是为了追查父亲的死因,而她只不过是他仇人之女,他没有伤害她、折磨她,反而处处照拂周到,已经十分厚道了。
她又不由得想起了那个补药:“你这些天给我吃的是什么?”
“真是补药。”曹i明苦笑,“但跟一般的补药不同,它能把你身体的底子打好,过些时候,我打算找个理由医治你的失忆之症,若你底子太差,到时候可是……”他顿了顿,“要吃苦头的。”
青云皱皱眉,心下有些不喜。也许对曹玦明而言,她不过是仇人之女,但对她而言,他却是亲切而可以信任的朋友。他居然打算对她进行秘密治疗?哪怕她会为此受苦?!
罢了,本来就是立场相对的人,难过一下就算了,没必要纠结。
青云站起身,背对着曹玦明道:“不管怎么说,这几个月多谢你照应了。我现在已经知道了实情,将来如果我真能记起从前的事,又知道你父亲死因的话,一定会告诉你的。你不用再以我表哥的名义照顾我,那会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姜锋虽然有可能只是我的养父,但魏红绡是他妻子,便是我养母。如果她真的跟你父亲之死有关,我也没脸面再接受你的好意了。”
她开门走了出去。曹玦明有些怔然,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心里有种怅然若失之感。
次日清晨,青云顶着一双熊猫眼,早早就到府衙门前等候了。乔致和答应会在今天释放刘谢,她心里是说不出的高兴。果然,到最后她能依靠的,还是这位干爹么?
乔致和果然守信,他宣布了官差调查之后的结果,刘谢并无违法之举,反而是个忠于职守的好主簿,当堂便释放了。不但他,连清河县令周康,也都被证明了清白,可以离开大牢,返回清河县城。不过,由于他妻子儿子都有涉案,因此在圣旨下来之前,他还不能官复原职。
刘谢与周康走出淮城府衙的时候,都有恍然隔世之感。两人在牢里待得久了,形容都有些狼狈,下了堂前台阶,彼此对望一眼,都忍不住哈哈大笑。
只是笑了几声,周康便流下了眼泪。来迎接他的,只有女儿周楠与忠仆丘大,妻子和儿子都已被乔致和拿下了,家中仆人更是不知所踪。想想他这十来年的日子,真是白过了。
刘谢的心情却比他激动多了,他拉着干女儿青云的手,又是哭又是笑的,连声道:“咱们回家去吧?”
青云笑着点头:“咱们回家去!”
第70章 新芽
青云跪在一个足有丈余高的土堆面前,正正经经地磕了三个头,奉上三炷香。
这里是姜锋与他妻子埋骨之所,正处于一处高大的山坡底下。当日夜间暴雨,这处土坡在雨水冲刷下发生了坍塌,有一小半山坡的土都倾泄下来,将他们所在的马车整个掩埋在底下。因土堆高达丈余,被人发现时又已经是第二天白天了,救人已经来不及,要挖开土坡又极费人力,还不知山坡是否会再坍塌,因此流民们便索性将这里的泥土稍稍归拢成一堆,权作姜锋夫妇的坟墓,不至于跟山坡混为一体,让人无法辨认,也就离开了。
今日姜七爷与林德带着青云前来,随行的还有许多仆人与雇来的壮劳力,等三人祭奠过后,便请几个从淮城请来的和尚念经超度亡魂一番,然后就让众劳力开挖了。
青云自己不想回姜家去,是因为自身身世未明,姜氏一族中又没什么可以依靠的亲人,她还是穿越来的,更乐意抱紧干爹的大腿。但姜锋却正经是姜家子弟,虽然不知道他为何会背离族人期望,弃官出走,又多年不与家人联系,连亲人去世都顾不上回去奔丧,但他的血肉至亲都葬在河阳,想必他也希望能在死后与他们团聚。青云自认为没有立场去阻止这件事,一直以来都采取十分合作的态度。
此时已是初春时节,虽然泥土不比冬天时硬冷,但要挖开也十分费功夫,众劳力们即使人多势众,也花了大半日,方才将土堆的高度稍稍降低了三四尺。青云穿着棉袄,本来还算暖和的,但站得久了,又被山间的冷风吹了半日,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脸色发起青来。
林德十分关心地问:“大表妹没事吧?”又将身上的厚斗篷脱下来递给她:“穿上这个吧,你一个女孩儿家,生得又娇弱,哪里经得住山里的寒风?”
青云笑了笑,拒绝道:“不用了,林大哥。你的身体也不怎么健壮,这斗篷还是留着你自己用吧。我带了衣裳来,这就去添上。”
林德忙道:“行李都放在马车上呢,山路不好走,马车都停在山脚下。你这一路走过去,不知要吹多少风,又没个人陪着。怎么能行呢?我只是生得单薄,其实身子好着呢,你不必为我担心。”
青云有些无奈,其实林德这人还是不错的,对她也很照顾,但这一切都有个前提,就是他坚信她就是姜钧那个有可能自火场逃生的女儿。说真的,她觉得这事儿不大靠谱。哪怕相貌上有些相似,她也不大相信自己真是那个女孩子。全家人死于大火,只她一个不满六岁的小女孩逃出生天。她第一时间不是去找亲人、族人,反而失踪多年,然后几年后出现在西北。遇见了她亲叔叔?她更愿意相信自己只是凑巧长得象姜家的人,所以才会被姜锋收养的!
就因为这个缘故,林德对青云越好,青云心里越是纠结。她在曹玦明那里已经吃过一次亏了,实在不愿意再接受一位看起来温柔可亲,但实际上并非真心对她好的“表哥”!
林德无论如何劝说,青云也始终没有接受他的斗篷,终于站在前头的姜七爷忍不住回过身来说话了:“你们俩在争什么呢?这点小事也要推来推去的。山间风冷,我瞧那些人还要干上一阵子,继续站在这里吹风,未免太傻了,还是寻个避风的地方歇一歇吧。”
林德马上附和:“姜七叔说得是,方才过来的时候,我瞧见那边大树底下有块平地,周围有几块大石,正好能挡风,便让人将那里收拾了一下,眼下只怕已经办好了,不如我们就过去那里等吧?”
姜七爷微笑点头:“你这孩子,办事就是细致。”语气中满是赞赏。
青云偷偷看了林德一眼,心里有些可怜他寄人篱下,不过这念头在她脑子里也就是一闪而过罢了,她对林德的提议并不反对,便乖乖跟着他们去了。
到了林德所说的地方,果然已有姜家仆人在这里摆了四块略平整些的石头,又擦干净了,铺上夹棉的椅垫,正好让人坐上去,其中一块大些的石头,就成了暂时的桌子,上头摆放着茶具。一旁还有长相清秀的侍婢往带来的小火炉里添炭块,然后将铜制的精致茶壶放到炉上煮开水。
姜七爷与林德非常自然地在椅垫上坐下来,又有小厮送上了黄铜制的脚炉,看起来跟清河县城里一般富贵人家用的手炉差不多,却是让人踩在脚底下取暖的。青云心中感叹一声有钱人就是腐败,那煮水的侍婢便也拿了个脚炉要放在她脚下了。她心想有福不享是傻瓜,便也学着姜七爷与林德的模样往石头上一坐,双脚抬起踩在脚炉上,却看见那侍婢轻手轻脚地整理着她的裙摆,完全遮住她的鞋子,连一丁点儿鞋尖都不露。
青云心想这大概是大户人家的规矩吧?小姐们在外人面前是连鞋子都不能露的。想想自己可以说是放养大的,父母在世时也是千娇百宠,从不在这些所谓的淑女仪态上强求她,父母过世后,祖母和叔伯父更是没有闲心去管她,现在穿到了古代,要是真回到姜家去做个无依无靠的小姐,只怕光是规矩礼仪,就能压得她透不过气来了!
一个婆子拿着青云的夹棉短披风过来了,这原是她预备出门时遇上坏天气给自己御寒的,上山前却留在了马车里。她有些意外地看了看林德,只见后者微微一笑:“方才吩咐人去取了。这里虽避风,妹妹还当多添件衣裳才是。”
青云有些感动地道了谢,将短披风穿了,侍婢又送上了才泡好的热茶。她喝了一口,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暖和了起来。
姜七爷跟林德说起了闲话:“乔大人要回京了,他昨儿才问起我,能不能给他荐两个可靠稳妥的人,今年秋后他可能就要转往地方上任职了,身边须得有几个信得过的。我觉得你不错,跟他提了一提。他也觉得你不错。横竖你如今又没有差事在身,不如就跟他见识几年?也省得你一直跟在我身边做些杂事,荒废了光阴。”
林德似乎有些犹豫:“七叔,我还要送二表叔的灵柩还乡呢。再说,大表妹又无人照顾……”他看了青云一眼。
青云忙道:“林大哥不必担心我,我在这里过得挺好的。家里有高大娘。外头还有干爹撑腰,再说,周大人不是官复原职了吗?应该很快就能回来了吧?他在这里做县令,还有谁敢欺负我呢?倒是你还年轻,正是该搏一搏前程的时候。”
林德却相当不以为然:“周康经此一劫。元气大伤,官声也受损了。他岳家坏了事,差点儿就被夺爵。如今爵位虽得保,皇上却挑了王家另一支族人袭爵,他妻子成天闹个没玩,他那嫡长子还被革了功名……虽说保得性命已是万幸,但他家乱成这样,他还不知有没有余力回来继续为官呢。若他不回来,只靠刘谢一人,我怎能放心你独自留在这里?你是个女孩儿。过这样小门小户的苦日子,已经十分委屈了,若连个护着你的长辈都没有。万一出了什么事,叫我如何跟姑祖母、大表叔交待?”
青云小声道:“以前没人护着,我也在此平安住了那么久。不会有事的。林大哥还是奔自己前程去吧,我能照顾好自己。”
林德还要再劝,姜七爷拦着他道:“行了,你原是青丫头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