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最后,马菲儿灵机一动,既然没有合适的丹药卖,她可以用那些灵药啊。
在仙府里的灵药多的数不清,很多都是天材地宝级的药材,有些放在仓库里,更多的则是被随便扔在仙府,左右放着也没用,不如就拿出来利用一下吧。
其中有一种名为千瓣花的药材,其株一米,叶如兰草;其花形似牡丹,大如锅盖,花瓣层层堆砌,足有千百片之多。
每当花开之时,便会异香扑鼻,整个仙府都会香的让人陶醉。
取其花瓣浸泡于浴桶之中,沐浴后周身便会香气袭人。将泡过花瓣的水喷于衣物上,便是最好的香水。
比那些后世所谓的名牌香水不知要好闻多少,且香味持久。
102 半夜遇杀人
这样的东西若是拿出来卖,不知又要让多少夫人、小姐们为之疯狂了。
想好之后,马菲儿便准备在下个月再送药时,就带些千瓣花液过来卖。
心中着急,马菲儿走的就很赶。
以往出门,她从未住过客栈,若是天晚就连人带马车都躲进仙府里休息,反正在仙洞里可以算是应有尽有,又不怕有坏人打扰。
今日也是如此,马菲儿赶着马车一直走,一直走到天擦黑,才走到一片茂密的小树林前,这里便是她每次出门休息的地方。
身后是繁华的城镇,过了树林又是一片城镇,只有这里长年少见人影,尤其是夜晚更是人迹不至,这样她才能放心地连人带车进入仙府,不怕被人看到。
一如以往,马菲儿看准无人进入仙府,赶了好些天的路,她也有些累了。
拿出一些自酿的人参百果酒,又拿出一只在城里买的烧鸡。
“好想吃热热的烧鸡啊!”马菲儿看着冰冰凉的烧鸡,就觉的有些没食欲。
此时正值初春时分,虽是雪消冰融,却也春寒料峭,坐在马车上赶了一天的路,就算是马菲儿服用过丹药的身体够强悍,还是觉的有些冷。
哪怕是仙府内四季如春,她还是想要吃上一口热的东西。
不如就用火将烧鸡烤一下再吃吧。
只是她又实在不愿在仙府内升火,弄的到处乌烟瘴气,干脆就从仙府里出来。
反正夜晚的树林也没什么人会来,烤完再回仙府吧。
也懒得再去捡柴,马菲儿直接从仓库里拿出一些用三年前捡来的树砍成的柴,经过娘俩很努力很努力的用,这柴用了还不足十之一、二。
升好火,就坐在火堆边烤起了烧鸡。
香喷喷的肉味很快就勾起了马菲儿的馋虫,实在是太香了。
扯下一只鸡腿就啃了起来,一口热热的烧鸡,一口香浓的人参百花酒,马菲儿觉的人生最快乐的事也不过如此。
又拿出很多食材,一并烤了吃。
都是她平日里积攒下来的,有仙府里种的菜,还有在外面买的食材,只要每到一处,她都会把当地最有名的食物买上很多,回到家中再和白秋霜分享,反正放在仓库里也不怕坏掉。
就算是到人迹不至的沙漠旅行几年也不怕没吃的。
甚至在她买的时候根本没想过吃不吃得完的问题,以至于现在看着仓库里满满的食材,她都不知道药材该往哪里放了。
经过三年的努力,仙府的二十五块田地都被升级到可以种植,每天都有大批大批的灵药成熟,多的数不清,堆满了小半个仙府。
仓库更是由最初的五十格,升级到目前的二百格,不知将来还有没有升级空间了。
但是,哪怕是二百格的仓库,也几乎被马菲儿的食物堆的满满的,所以她现在要尽情的吃,尽情的挥霍,好给其它的东西倒地方。
正当马菲儿吃的很美满时,嗖嗖两道人影从树林外掠了进来,速度快的让马菲儿连躲进仙府的时间都没有。
紧接着就是兵器碰撞在一起产生的火花,在漆黑的夜里分外显眼。
马菲儿整个人愣在那里,手捧烧鸡,看着缠斗中的两人,不知该如何反应。
在这危急时刻,她在犹豫要不要躲进仙府。
毕竟在两个……不,一个大活人面前要不要凭空消失是很纠结的问题。
就在马菲儿犹豫之间,其中一个黑衣人已是手脚利落地将另一个黑衣人一剑刺死,当着马菲儿的面。
红红的,热热的,还有股铁锈腥味的血喷了马菲儿一头一脸,那件青色的短袍也都是,连带着还举在手里的烧鸡也染红了半面。
马菲儿认为自己应该尖叫,但像是被人紧紧箍住的喉咙却发不出丁点声音,完全是吓傻了。
将死人一脚踹翻,活着的黑衣人向马菲儿望来。
被突来的变故吓的手脚直抖的马菲儿觉的小命就要受到威胁了,正想不顾一切地躲进仙府,那人却开口了。
“别怕,我不杀你,如果你肯把烧鸡送给我吃的话。”
马菲儿二话不说,将手上染了血的烧鸡扔过去,就算那人不要,这只烧鸡她也不会再要了。
“谢谢!”那人将烧鸡单手拿了,又瞧了一眼马菲儿手中装着人参百果酒的酒壶。
马菲儿马上识趣地将酒壶扔过去,那人便一手提鸡,一手提壶,用脚尖一勾,地上的死人便落在肩头,扬长而去。
还好,他把‘猎物’带走,不然马菲儿真不知该怎么办。
就在马菲儿谢天谢地他就这样走掉时,一个软软的,不算大的包袱就由那人的脚前飞进马菲儿的怀里。
“里面有衣服,虽说不适合……还是换上吧。”
从句首到句尾短短的时间,那人已飘出百多米。
那人走了,马菲儿低头看到胸前一片殷殷血色,这个样子也确实没法见人,将一身染血的衣服脱去,扔到火堆里烧了,才将火堆弄熄。
也没心思再烧烤,马菲儿进到仙府。
洗过了脸,再泡了个热热的温泉浴,多少才算镇定下来。
换上包袱里的衣服,还别说,这衣服的质地算不错,穿着也很舒服,就是感觉穿别人,还是个死人的旧衣服很有些别扭。
但此时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她只能等天亮之后,到前面的城镇买身衣服换了,而且还要多买几件放着。
随手将还装着两件款式差不多的衣服的包袱扔到车厢里,第一次她后悔没在仙府里扔两件换洗的男装。
那样也就不用穿别人的衣服了,而且这衣服的样式怎么看都觉的有些眼熟呢?
又随便吃了些熟食、仙果,马菲儿便进到仙洞里睡觉。
这一夜总是睡不安稳,一睡着就会梦到那人的血喷自己一身的样子,看来穿死人的衣服果然有负担。
从仙府出来时,天也亮了,地上的血迹已然渗入泥土之中,黑褐色的一片。
她一刻也不愿多留,下定决心,今后打死她也不在这里落脚休息了。
103 送上门的太子
再赶着马车向前走了不远便是一座城池,这里有几家药铺也和她有生意的往来。
快到城门,马菲儿真是心急如火,她是想买件衣服就把身上这件换下来。
只是不知为何总有人对着她指指点点,她心里就是一激灵,难道身上哪里的血没弄净?被看出来了?
但怎么看也没发现,脸上也没沾到什么脏东西,真不知这些人在议论什么?
正当马菲儿想过去询问时,从旁边窜出一人,钻进马菲儿的马车。
马菲儿正想喝斥那人无礼,却被那人在车内低低骂道:“你是白痴吗?满城都是抓我们的告示,还敢跑来送死,还不快往回走。”
马菲儿一听和自己小命有关,哪还敢还嘴。
虽然没闹明白她为何会上了告示要被抓,却也赶着马车就往回跑,
她想:难道是女扮男装卖药的事东窗事发了?还是昨夜亲眼见到凶案现场被当成同党了?
甚至在一处三岔路口她毫不犹豫地拐上那一条从没走过的路线,足足跑了一个多时辰,才停下来。
也不是她不想再跑,而是前路被连绵不见头的大山拦住,只有一条羊肠般的小道直通山上,马车再无路可跑。
“行了行了,就到这里吧。”车上的人口气很冲,“以后机灵点,若不是本太子在,你这颗脑袋不知要被砍多少次了。”
‘吧嗒’马菲儿仿佛听到自己脑中某根弦断掉的声音。
太……太……太子?
双眼瞬间瞪大,在这荒山野岭的,她竟然遇到了太子,很明显还是一位被追杀的太子,能够和太子一同被追杀,她是何其不幸哉。
只是,高高在上的太子怎么会被追杀呢?还有,太子被追杀关她屁事?她怎么也牵连进来?
太子从车上走出,一身应该是月白的衣服已经脏的快看不出本色,整张形状应该是完美的脸也被汗水混着泥水冲刷的一道道的,根本看不出模样,只有那双充满不屑的眼睛晶晶亮的。
呃?这就是太子?
在看清太子这副尊容之后,马菲儿很无语,这哪还像个太子啊,甚至她在想是不是遇到骗子了。
太子围着她绕了三圈,才惊疑道:“这次随本太子出宫的人里面有你吗?”
还没等马菲儿回答,他又接着说:“不过看着倒有些眼熟,或许是本太子一时忘记了,像你这种奴才本太子不记得也不奇怪。”
马菲儿突然也觉的太子有些眼熟,难道之前见过?但怎么可能呢?他都脏的看不出来了。就算看得出来,她也不认为自己有见过这么大的人物。
太子把头一扬,“今日救了本太子,也算你的造化,将来本太子顺利回宫登基,定会论功行赏,就封你个总管大太监之职吧。”
太子又怎样?被追杀又如何?本来就不关她的事啊,她为什么要救他?
反正将来谁当皇帝还不都是一样嘛,她才没有那么远大的抱负,只想一生都平平安安的,手里有点钱,日子有点闲,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
她从没想过要去当官,何况还是总管太监这么个尴尬的官。
马菲儿一点也不觉的总管大太监一职有什么诱惑,她已经在想怎么能把这个神经兮兮的太子甩掉,她可不想惹祸上身。
但那一直喋喋不休的太子却没注意到这点,好像很久没和人说过话似的,太子整个就像个魔障,一张嘴就说个不停,不时还加上两个让马菲儿觉的带有严重歧视色彩的贬低之词。
“太子,你是要上山吗?”马菲儿打断他的喋喋不休,她怕再让他说下去,自己会忍不住成为谋杀太子的凶手。
也是这位太子实在不像太子,马菲儿在心里只把他当成一个被家里宠坏的小孩,反正不管怎样,她是一秒都不想待在他身边,没马上走人是因为路只有一条,要么往前,要么往后,只要太子选择过,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和他相反的路。
她终于想明白为何太子一见她就认定是‘自己人’,根本就是因为她这身衣服嘛。
难怪她觉的眼熟,这衣服根本就是从前看过的古装电视剧里太监的服饰啊。
好吧,她终于知道昨晚被杀的那人的身份了。
不过,这太子也太蠢了,随便因为一件衣服就敢跟人走,也不怕是刺客假冒的,能遇上自己也算是他的造化。
还有之前那些要追杀他的人不是更蠢?要是找件和自己身上相同的衣服到处晃,保证不用去找,太子自己就送上门了。
瞪了马菲儿一眼,“你是在嘲笑本太子被人追杀吗?”
“不敢,不敢!”马菲儿本来没这个意思,但太子这么一说,还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