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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浩算是明白了,兰顿这家夥的眼睛一定有问题,自己这样的他会觉得小巧可爱,生气他也能看成高兴,就连这双难看到极点的木头鞋他也会觉得好看!
这时托尼拿出两块薄薄的兽皮放在桌上,笑著说,“这是今天早上刚刚从雏鸟身上剥下来的皮,一定很软,可以垫在鞋底,保证不会疼哦。”
尼玛,有这皮你不会做双皮鞋啊?居然用来做成鞋垫?!
丁浩在心底默默鄙视了一下这三个兽人的智商,然後无奈的把鸟皮鞋垫放进木头鞋,壮士扼腕般的把脚伸进了鞋子里。
“哇,真好看!”兰顿有些夸张的鼓掌欢呼。
“没错,和这一身行头太配了。”托尼也跟著鼓掌,只是眼底满是戏腻。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做的行头。”卡尼尔得意的恨不得叉个腰,抖个腿,好好得瑟得瑟。
丁浩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没用。再吸一口。还是没用。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你们这群白痴!这套破衣服好看在哪里啊?!这破麻袋往身上一套你就当是衣服了啊?!这破木头鞋子好看个屁啊?!你们的眼睛是被屎糊了还是被屎糊了还是被屎糊了啊?!”丁浩气的破口大骂,“连条内裤都没有!敢情你们喜欢天天遛鸟啊?!穿的跟个要饭似的,到底是好看在哪里啊?!”
等他骂完,骂爽了之後,发现对面三个巨人个个都傻愣愣的盯著他,连动作都定格了,似乎吃惊不小。
完了……这些禽兽会不会恼羞成怒啊?会不会一巴掌把自己给拍死啊?
“麻袋是啥?”
“内裤是啥?”
“啥是遛鸟?”
“啥是要饭?”
三个人面面相觑,好半天又一齐开口问道。
丁浩顿时泄了气,一屁股坐在地上起不来了。
尼玛,根本就是鸡同鸭讲嘛!这群落後的野蛮人根本不懂他说的是什麽!白发一顿火了!
作家的话:
不好意思……这几天太忙了……TAT
只能尽力抽时间更新了……再次感谢大家的耐心守候!鞠躬!
关於还是被屎糊了重复三次,是大陆这边的流行语,表示强调。举例,“你这人是傻啊还是傻啊还是傻啊?”意思是你这个人实在太傻了!
┐(┘▽└)┌伦家(伦家=人家)很喜欢酱紫(酱紫=这样子)说话的赶脚(赶脚=感觉)~
☆、32 兽族领地…上
丁浩被他们气的不轻,坐在地上生闷气,不肯搭理他们了,兰顿为了哄他家宝贝小宠,可以说是费尽心力。
“小小,饿不饿啊?这是你最爱喝的龙涎哦。”兰顿拿著一个小杯子诱哄。
老子不饿。
丁浩撇过头不理他。
“小小不喜欢那套衣服是不是?我明天让卡尼尔再给你做一套。”
一套新一点的麻袋装?老子不稀罕。
丁浩给了他两个大白眼。
“主上……要不……”看著兰顿一次次的诱哄失败,托尼欲言又止的开口。
“什麽?”
“要不带他去诺奇大人的领地买上两套衣服吧。”
“也好。”
兽族领地虽然不如龙族富足,但他们却是养了最多小宠的种族,光诺奇一个人就养了十来个。不过那也不能怪诺奇,兽族与龙族不同,龙族的族长是由原族长从族中挑选出来,并且经过大家认可後即位的,而兽族则是遵从子承父业,并且力量至上,如果族长没有孩子,或者生下的孩子没有强大的力量,那麽随时都会被推翻,诺奇爬到族长的位子,不知道踩过了多少族人的鲜血。
如今圈养了那麽多小宠,无非就是抱了个撒大网捕大鱼的想法,反正兽族本就精力充沛,天天耕耘下来,倒还真有个叫丁丁的小宠有孕了,这下子可把诺奇高兴坏了,天天把那只小宠宝贝的跟什麽似的,比起兰顿宠丁浩的样子还厉害些。
说起来小宠的衣物还是从这个丁丁出现之後流行起来的,诺奇命令族人按照丁丁的要求做了第一套宠物衣物,立刻有人用大量的鲜肉来换,这些养的起小宠的自然都是有身价的贵族,当然不在乎那麽一点东西,诺奇见有利可图,索性从此之後做起了卖小宠衣服的买卖。
龙族街头卖的那些衣裳,款式不多,大部分都是卡尼尔做的这种麻袋装,另外一小部分好看些的还都是从兽族那买来的,那款式就更单一了,而且都是给刚出生的小宠穿的,不适合长的飞快的丁浩,干脆去兽族领地买套现做的好了,只是兽族的要价当真不便宜啊。
“浩浩,我们出去买一套新衣服好不好?”兰顿再次开口诱哄。
丁浩狐疑的看他一眼。
“绝对不是这种衣服啦,是很漂亮很舒服的衣服哦。”
这下子丁浩总算是同意了,轻轻的点了点头。
“走吧!”兰顿抱起小小就打算出门。
“等等!我不要这麽出去!”丁浩抗议完把脚上那双别扭的木头鞋子给踢了,又指了指放在桌边的一块蓝色布料,“把那个给我包身上。”
兰顿忍了忍,才没把这块是用来擦桌子的抹布的悲剧事实告诉他,反正是块新的,也就无所谓了。
过了一会,兰顿抱著披著蓝色抹布的丁浩出发了。
☆、33 兽族领地…下
兰顿和托尼化成为龙,飞到了兽族领地,在离那里还有一段路的地方变回了人形,然後抱著丁浩步行前进。一路上兰顿不断的叮嘱丁浩不可以说话,不可以把脸露出来,不仅是因为丁浩的素质优异,更多的是兰顿觉得他家浩浩太可爱了,容易被居心不良的家夥盯上。
丁浩瞪大了一双好奇的眼睛,看著与龙族领地完全不同的景色,龙族讲究平衡发展,不仅吃肉,还吃果子,有些食草系的龙族还吃树叶,住所也是住在石头堆砌的城堡或庄园里,所以龙族领地是美丽漂亮的,有花有草有河流。
可兽族领地就稍显荒芜了,不是住在茅草屋,就是住在树洞里,路上尘土飞扬的,看上去和沙漠差不多,光秃秃的……
幸好没荒芜太久,就到了城镇里,繁忙的街道令人赞叹,一个个高头大马的兽人用兽皮包著下身,手上拎著个布包,大摇大摆的在街上乱晃。街上卖什麽的都有,就是没有卖香喷喷的吃食,这让对逛街充满期待的丁浩感到非常失望。
“他们手上拿的是什麽?”丁浩忍不住小声问道。
兰顿四下看了看,确定没人注意到他们,这才小声回答,“食物。”
丁浩不明白了,为什麽这些人都喜欢拿著食物到处晃悠?这时他看见了托尼手中拎著的两个半人高的大布包,不由嘴角抽搐了一下。
托尼代替兰顿解释了一番,与龙族当做钱来使用的龙币不同,兽族这里因为部落种族繁多,没有货币,采用的都是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对於兽人们来说,食物是最有价值的东西了,不管想要换什麽,用食物去换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走了不远有个卖鱼的,摆在地上那一条鳄鱼大小的青鱼让丁浩看的目瞪口呆,有个提著一只兽腿的人走了过来,跟他交流了两句,用那条粗壮的兽腿,换了那条鱼。
真是落後,难道这个时代连可以流通的货币都没有吗?
“货币是什麽?”兰顿突然开口问道。
“什、什麽……?你怎麽……”丁浩吓了一跳,一脸惊恐的看著兰顿,想著这个兽人该不会还有读心术之类的特异功能吧……
“你刚才说出来了……”兰顿汗颜。
“货币就是钱嘛,你们拎著那麽重的东西逛街不累吗?你们的钱为什麽不能在这里用?他们以物易物的方式也太过落後了。”
丁浩的话让兰顿和托尼若有所思,相比倚靠蛮力的兽族,身为最有智慧的龙族,他们立刻理解了丁浩的话。
“浩浩说的很有道理,回去之後再跟我详细的说一说,好不好?”兰顿笑眯眯的问道。
“好!”丁浩立刻满口答应,同时不由沾沾自喜起来,看来自己来到这个蛮荒时代,倒也不是白来。
看著丁浩那得意的小样子,不知道为什麽,兰顿觉得越发心痒难耐起来。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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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鲜币)34 二等贵族
又走了一会,丁浩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他指著不远处的摊位大喊,“草莓!”
“什麽?”兰顿被他吓了一跳,赶紧用手捂住他的嘴巴,左顾右盼了一会,见没有人注意到,这才松开了他的嘴,“跟你说了不要引人注意。”
“对不起嘛!”丁浩弱弱的道歉,指著草莓的方向说道,“我想吃那个。”
他好久没吃水果了,到了这边之後天天喝水,肉也不能吃,饭也没有,喝的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草莓很软很酥的,应该不会磕到牙齿了吧?
“你想吃朱果?”兰顿犹豫了一会,点了点,“好吧,我们买一点回去。”
朱果是野生的果子,因为是红色的,所以叫朱果,有些很酸,有些很甜,兽人们不太会分辨,所以都不是很喜欢吃,兰顿比较喜欢吃黄色的果实。
托尼用一个烤鸡腿换了十几个朱果,兰顿趁著没有人注意,拿了一个,用衣服擦干净,递给了丁浩。
朱果的个头很大,对丁浩来说,就跟抱了个西瓜差不多,丁浩抱著难得吃到的草莓啃的不亦乐乎,酸酸甜甜的,非常好吃。
“你也吃一个吧?真的很好吃。”丁浩觉得自己一个人吃挺不好意思的,故作大方的说道。
“你吃吧,我不饿。”兰顿宠溺的笑著,伸手擦去他嘴角的汁液,放进口中舔了舔。
丁浩的脸猛的红了。
这家夥是干嘛啊!间接接吻了啦……
兰顿看著丁浩和他抱著的朱果一样通红的脸蛋,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脸。
哎,长的太慢了,再快点该有多好啊。
托尼不小心看到了这主宠两人的互动,垂下眼帘,小心翼翼的挪到後面,以防看到些什麽不该看到的。
就这麽一路走著,一个忙著吃,一个忙著喂,倒是不亦乐乎。
“哟,这不是龙族的托尼大人嘛?”一个肥头大耳的兽人,拖著一个小小的半兽人在街上闲逛。
“啊,是普里法大人啊。”托尼颇为不耐的和这个兽人打著招呼,同为贵族,但托尼和他显然不是一个级别的。
“您边上的这位是……?”普里法打量著兰顿,他并没有那个福气能够见到龙族族长的真容。
“这是我的……表亲。”托尼说的也不错,他本来就和兰顿是一表三千里的那种表亲。
“哦?不知道是什麽系的?”龙族与以力量为主的兽族不同,他们擅长各种各样的法术,并以其擅长的法术种类分为不同的等级,托尼是暗黑系的黑龙,在龙族之中的威名不小。
“水系。”兰顿脱口而出,水系在龙族是比较常见的,威力也并不强大,通常让人不放在眼里。
听见他的回答,普里法的目光立刻多了一丝轻蔑。
“我叫普里法,是兽族二等贵族。”在兽族之中,既会法术又会化形的高等兽人少之又少,所以就算不会化形,只要有一项法术才能,便能成为贵族,而这个普里法,尽管只是拥有倍化术的半兽人罢了,但在兽族中也能占有一席之地了。
“幸会。”兰顿随口敷衍完,就与他错身而过,同时下意识的将丁浩包的严实了些。
“等一下!”普里法突然伸手拽住了他。
“普里法,你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