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没下次了,我保证。”他信誓旦旦,看着她红肿的眼睛,叹气,“我就是逗你玩玩,没别的意思。好了,原谅哥,哥以后不吓你了。”
信誓旦旦,却屡教不改。
一次两次,三次四次,N次后,虞燃对他彻底地排斥和抗拒了。
他近身不得,又不得要领,每次讨好都碰一鼻子的灰,见她的态度一日比一日冷漠,不知所措之余,心里的火一点点冒出来。
又一次领工资回来,他给她买了一堆的零食,还有漂亮的发夹,唇膏和面膜,急着拿去一样样地讨好她,她却眼神带着警惕,小心翼翼接过,放在一边,轻声说了句谢谢。
他说带她出去玩,她拒绝,说下午要复习功课,他说好,那你看书,我帮你去买栗子酥。
等买来热腾腾的栗子酥,见她不在家,等了好一会,看见窗外,她和一男两女正开心地聊天,显然是刚才一起去哪里玩,现在回来了。
他突然就火了,原来她就是躲着他,他已经被她列入了黑名单,她不允许他接近。
她再也不和小时候一样缠着他,粘着他,撒娇地喊哥哥,带我去兜风,他就和个英雄似的,载着她飞驰在河道边。
这个事实让他觉得不爽之外,还有些恐惧。
待她回屋,他起身,站在门口,原本英挺的眉眼处浮现一层戾气,随即弯了弯嘴角,笑容有些嘲讽:“你躲着我是么?”
她本能地摇头。
他上前一步:“你怕我?”
她后退,还是摇头。
“过来。”他怒喝,“不许再退后!”
她一愣,转身就逃,他人高马大,长臂长腿,几步就追上去,拉住她,利落地扛上肩膀,带回屋内。
她恐惧地喊,喊声令他心烦意乱,匆匆丢她在床上,正想着说什么,她已经一脚踢过来踹在他小腹,他闷痛,本能地俯身,她趁机要逃,他眼眸浮现薄怒,伸手扯住她的衣服,把她拽回来,整个人扑上去,按压住她,凶狠地逼视她:“你竟然躲我,没良心的小混蛋!我对你的好都忘记了?!对别人都笑嘻嘻的,凭什么只对我摆脸色?!我是你的谁,你都忘记了?!”他说着低头,重重的吞没了她的唇,和她激烈到抵死地吻了起来。
……
血气方刚的年龄,不懂情爱的年龄,自尊心骄傲得一塌糊涂的年龄,季赭的爱情体现在“不可抑制的占有欲”上,一次一次的“错误表达”,一次次的“伤害”,让两人渐行渐远。
他觉得算了,该放弃了,既然她那么讨厌他。
他彻底融入了那个不好的圈子,和一些不好的人称兄道弟,汽车修理厂的工作也不去了,不务正业,开始另辟蹊径地找钱途。
他剃了光头,在头皮和胸膛上纹身,牵了一条恶犬,在村里耀武扬威,成为大家唯恐避之不及的对象,他看见他们那么怕他,莫名有了满足感,笑得猖狂。
直到她看他的眼神彻底变成冷漠,他收敛了笑容,背过身,牵着狗走了,连家也不回了。
不久后,他去了N市,凭借自己的本事和手段成了N市东区的老大,掌管两个地下钱庄,金钱源源不断滚来,他看着自己账户的零越来越多,沉默了许久,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托哥们的女友在N市最大的shopping mall买了一堆女人喜欢的名品,他连夜开车回H市,差点和迎面的货车相撞,险些丧命,这么玩命一样的赶回去,只为了将这些好东西送给她。
他记得她以前很喜欢看明星杂志,研究女明星的穿着打扮,包包鞋子,他知道她嘴上不说,心里是喜欢这些东西的。
他加快车速,用最快的时间赶回H市,到她的大学城,打电话喊她下来,然后她下来了,看到满车的礼物,不为所动,只是冰冷地问,你哪里来的钱。
一句话戳中了他的痛处。
他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拿起一个袋子,随手拆开包装,将里面的黑白相间的小包递给她,笑着说:“这个比你给我看的那本杂志上的包漂亮吧?”
她接过,然后朝他扔过去,红着眼睛说:“我不要你这样的礼物,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已经变坏了,你赚的钱都是黑钱!”
“好,以后我不见你,你也不见我,我不会管你了。”他丢下这句话后上了车,飞驰回去。
既然已经不是个好人,就彻底变成坏人,他是这么想的。
却始终做不到。
那么多年,他一直是季老大,却没有碰过毒也没有碰过色,他有很多机会可以拥有很多类型的女人,妖艳,性感,清纯,可爱……他都没有碰过。
谁都不是她,谁都不能给他那个冲动,他对她们没有感觉。
脾气越来越坏,人越来越孤独,养了两条狗,三只猫,没事的时候喜欢待在自己的屋子里喝啤酒,哼歌,偶尔出去看看月亮。
终于还是忍不住,在她生日那天,又一次赶回去,买了她爱吃的热腾腾的栗子酥。
打电话给她,她不肯接,发短信给她,她没有回。
他站在她的宿舍楼下,等了一个晚上,天亮了,他将栗子酥丢进不远处的垃圾筒,转身上了车,慢慢开车走了。
她不要他了,她长大了,不是以前跟在他屁股后头的小虞燃了,那会的小虞燃整日粘着他,对他撒娇,说哥哥,我们去吃栗子酥好不好?
怪只能怪他当年对她的“伤害”。
八年,他活得很难受,直到听到她结婚的消息,心里竟然有些释然了,她终于要嫁人,成家了。
他抽了一个晚上的烟,抱着狗睡在沙发上,直到天亮都睡不着,耳边听着那首很傻很俗的歌。
“还有私心,仍能令你为我牵挂余生,伟大到自卑也是人。”
脑子里竟然反复浮现荒谬的念头:为什么嫁的人不是他?他哪里比不上别人,他可以对她比这个世界上所有男人都好,他甚至舍得不她受一点委屈,连生病时喂她喝的药汤都怕她嫌苦,喝完后都贴心地喂她一颗甜甜的糖,他很早就在她身边了,他本有那么多机会。
如果当初多一点耐心,不选择这条道路,堂堂正正做一个清白,正直的人,结果会不会不一样?至少不会像现在一样,连她哥哥都做不成了。
他摸了摸怀里的狗,轻轻笑了出来。
回H市后,他接管了这里的地下钱庄,依旧老本行。
却不似以前那般顺风顺水,无意间得罪了陈局长的侄子,陈局长一封匿名信,中纪委,证监会有了行动,一夜变天,他面临牢狱之灾。
他不想进监狱,选择跑路,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将是非,正义看得多么重要的人,以他这些年积累的人脉,财富,完全可以让他顺利逃到东南亚,隐居在那里过度余生。
余生,就那样过也不错。
临走前还是选择见她一面,坦承自己当年做错了。
她会不会来,他不知道,她也许会带警察一起来,毕竟逃犯的妹妹和庄非予的太太,这两个身份,哪个重要,傻子都清楚。
他堵了一把,心想如果输了,他就认输,随她处置。
但是她哭了,这是他没想到的,她没有义正言辞地教训他,指责他的错误,劝导他重新做人,她没有刻意站在光明处,和阴暗里的他成为对立面。
她安静和他告别,他上了车,最后看了她一眼。
车子掉了头,开往私人码头,他心里很平静,意识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见到她了。
那还有什么意义?
这八年已经是个深刻的教训了,他拥有财富,权利,兄弟的追随,女性的爱慕,什么他都有了,但是他还是过得不开心。
最开心的还是和她一起的岁月,热热闹闹的,相依为命的,一起围着圆桌子写作业,载着她骑车去兜风,一起吃鸡肉米线,给她买栗子酥,那热腾腾的栗子酥,他买五个,都舍不得吃一个……那么美好的时光,每一秒都快活到骨子里去。
也许,这辈子,他还会有唯一一次机会,回到她的身边,代价很大,自尊,自由,甚至是死亡的威胁。
他拿出一根烟,再掏出打火机的时候,连带口袋里的小东西掉在了沙发上。
他本能地扣下打火机,一簇蓝色的火焰升腾,照亮了狭小的车内环境,一道光折过他黝黑眼眸,那枚金币躺在沙发的角落里,一动不动。
钱是脏的,带着异味的,但这枚金币干干净净,没有半点污渍。
是属于他和她的金币,在傅叔叔的小店买的。
他还记得她拿金币塞进嘴里,啃着的情景。
他拿过金币,摸了摸,触感依旧温厚,敦实。
反手扣在额头,竟然就这么笑出来,笑了很久,才缓缓收敛,安静地凝视这枚金币,轻声道:
“燃燃,你这个没良心的小混蛋。”
*
后记:季赭自首,后因非法集资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作者有话要说: 此间的少年,穆念慈在日记本上写杨康是大坏蛋。
如果是季大哥的日记,就会是:燃燃,你这个小混蛋。
知道燃燃要结婚,季大哥听的那首歌是《我不是伟人》,适合他的主题曲。
世间情爱,就是这么不公平,不公平到残忍的地步。
更何况#肥肚腩的世界哥哥妹妹永远不能在一起#
1:这章绝壁是给庄大人拉仇恨的。
2:这章绝壁是让人对燃燃从粉转路人,再转黑……
3:这章绝壁没有人跳出来说,肥札是魂淡,是的,没有人。我知道你们爱我,这点很有自信,拍胸脯,鼻孔喷气神马的……
……那就陪我一起被虐一下吧……
《难得爱浓》还剩最后一章节内容,宋域穆飒篇,等写好后发上来哈哈,敬请继续关注哦^0^
到时候就是网络版的最后一章了。^0^
点击直到个人专栏,没收藏的朋友要收藏一下哦,谢谢支持,鞠躬。
好了,等我最后一章吧,么么哒。
要浮出水面支持哦~0~
☆、chapter54
宋域结束参与在墨尔本举行的世界华人经济论坛,连夜赶机回到H市。
深秋的早晨,花果淡淡的香味萦绕于路人的鼻尖,凉爽的空气让人精神振奋,脚踩中道路上一片坠落的枯叶,发出的咔嚓清脆声亦同样让人感觉美好。
回到家,径直上楼。
穆飒还在睡觉呢,且睡得很甜。她侧躺在床上,手里还夹着一只方方正正的抱枕。显然,房间有些热,凑近一看,她额头上有些细密的汗珠。
宋域俯身,一根修长的手指擦过她的额头,干燥温热的指腹抹去了她的细汗。又将她的被子往下拉了一些,让她能透透气,睡得更舒服,自在一些。
随着他细微的举动,穆飒的眉头轻轻皱了皱,但几秒钟后又自然地展开,扯了扯嘴角,呼吸匀长,睡得更甜了。
宋域挺直背,脱下外套轻轻放在沙发上,解下领带,一丝不苟地卷好,同放在西服的边上。结束完这些工作,他叠腿坐在沙发上,安静地看老婆的睡颜。
其实他很疲倦,在墨尔本的三天,工作行程很紧凑,饮食不太习惯,三餐基本只吃一些,晚上修改会议报告,近一两点才入睡。结束工作后,马不停蹄地赶回来,下飞机的时候,还有些头疼。
此刻,单手支额,垂下眼帘,静静地专注在穆飒脸上,清隽沉静的眉眼波澜不惊。
好像偷看老婆的睡颜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虽然穆飒此刻的睡颜不怎么好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