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帝库阁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司令夫人-第12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时山占给我们寄来的那只救命药,就是混了那人的骨髓细胞。没错,那人是个杀人狂,但是,很奇怪,他的骨髓细胞能救到很多人。”
    当六六说完这些话,她颓到在沙发上。她自己有事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对方以此为要挟,对自己老公、aida山等人进行一系刊报复的话,所以费君臣才会说等她的最终决定。
    “aida不会做出鲁莽的事。”六六道这话算是安慰她,“这个我们可以肯定的。以他的智慧,以及他父亲的血的教训,都一再告知他不会轻举妄动的。”
    “但是,他在三个月前不知去做什么,把自己的眼睛都给弄瞎了。”墨兰焦虑时,咬了咬唇。
    “那个应该是意外。你知道他是去抓谁了吗?”
    “谁?”这个是墨兰一直想知道的。可是十圣心里的人遵照aida的指示,一直不肯告诉她。
    “你们卢家的叛徒。aida把他一直留着,是想揪出马尾。可是那天傅老太太一死,一切都变了。对方是想杀了这个叛徒,就是杀人灭口。aida只能想快一步去到那里把那人揪出来。结果迟了一步,被那人逃了——aida的眼睛会伤,是因为那人留下了自己的小女儿,aida去救那个小女孩时中了陷阱才受的伤。”六六道出这些自己所知道的情况,是由于,“现在这个小女孩还被aida委托在我们这里病房养着。”
    墨兰听了这些原委,一时只能是扶着额头,试图把思路理顺清楚“那个卢家的叛徒,就是帮着他人陷害我入狱的那个卢大队吗?”
    “应该是的。”六六答。
    “我想见一见那个人的小女儿,然后我要把这个小女孩一块带走。”墨兰想清楚了,自己不能坐以待毙,只能是抢先敌人出手!
    当晚,墨兰和路米坐上专车,驶出军区,往首都北京进发。半路,快出军区时,车上多了个六岁的小女娃,叫卢巧巧。
    这是个性子孤僻的小女孩,一路只是低着脑袋不会说话,但不是自闭症路米闲着无趣,开始把鲨弄这个小女娃当成是一件乐事在做。他先是揪着女娃的两条小辫子,掐女娃的脸颊:“听说是你让我老哥受伤的。我该怎么收拾你才好呢?”女娃睁着两只大大的眼珠子惊恐地看着他,却没有被吓到马上就哭,小,嘴唇哆嗦道“哥哥,我错了。”
    “你知道错了就好。你老爸做了坏事,我们现在要去抓他。所以,你一定得配合我们,大义灭亲,知道吗?”路米龇牙裂眼的面孔凑到女娃面前恫吓小孩子,把女娃两条小辫子再揪揪。
    接着,不无意外,他后脑勺上被墨兰扫了一巴。
    “你今年几岁了?欺负一个比你小这么多岁的孩子很有趣是不是?”墨兰真心感觉教养孩子真累,希望自己肚子里的这个孩子不会走路米这种。
    路米对于她像是老太太的叹气声显得若有所思的:“姐,你近来好像未老先衰耶。”
    墨兰淡定的:“我老,也没有你哥老。”
    路米撇撇眉:“切。就知道你欺负我老哥。”
    墨兰辩解:“我没有欺负他。是他喜欢欺负自己。”
    路米对于那个对待自己特别苛刻的老哥,确实也蛮无语的,转了话题道:“我们这是去首都干什么?”
    “去钓鱼。”墨兰手指翻着最新一期的娱乐杂志,在寻找北京那些贵族们喜欢的娱乐场所。
    路米知道她必定又有什么鬼主意了,马上把脸凑过去:“姐。告诉我,是什么计划?我肯定全力以赴,卖力表演。”
    墨兰把指头咬一咬:“先在酒吧里卖个唱吧?”
    ——《司令夫人》——
    首都有一条出名的酒吧街,其中有不少清吧。所谓清吧,就是底下一群人喝酒,一个小台上有人唱歌,清清淡淡的氛围,因此特别考验歌手的歌喉。如果一个清吧的歌手唱的好,清吧的生意可以做到吧外周围几尺的听众。
    据说,不少当红明星,也是从清吧里面唱出来的。
    这几天,“橄揽枝”清吧里面又出了名受人期待的歌手,艺名叫做“兜心”她每天上台只唱一首歌,但仅凭这首歌,她已经快速地走红了。
    “没想到,除了齐豫,还有人能把这首歌唱的这么有味道。流浪的味道,听着听着,真想抛开一切跟她一块走遍天涯海角。”
    “这家橄揽枝清吧的主人,最爱的就是这首橄揽树,一直致力寻找能把这首歌味道唱出来的人。现在被他找到了这棵摇钱村,实属难得。”
    “能把这首歌唱得这般惆怅、优雅、又是飙飙欲飞。如果说这个歌手的功力很好,还不如说是这个歌手的心境很了不起。当年齐豫能把这首歌演绎出彩,靠的全是与歌词创作者三毛的两心合一。没有一定人生经历的女歌手是没有办法把这首歌的味道唱出来的。可是,这女人看起来年纪轻轻的……”
    这些声音,来自于清吧表演台左侧过去的一间半开的包厢。当时酒吧格局的设计者把这间包厢,当成是皇家剧院那样看待。所以,这间包厢观看演出的视角是最好的。毫无疑问,能在这个包厢里面享受服务的观众,理应走了不起的人物。不是有钱,必定是有势。
    现在整个清吧因为兜儿的出现,连续爆满了四夜,清吧外面想听兜儿歌声的听众,达到了上千名。据闻,首都里面不少国内国际知名的传媒公司,都派人来到了现场觅星。嗯必这兜儿,再过几天从这清吧走出去,肯定又是个经过包装后光彩照人的一线明星。
    包厢里面三名风流侗傥的男人,就此围绕着神秘女歌手兜儿的问题,反复咀嚼,充满了兴趣的余味。对于他们来说,能在每天吃饱撑着没事干的日子里找出点乐趣,是件相当可贵的事情。所以他们不是普通的有钱有权。清吧老板为了侍奉好他们,专程从法国空运来地道的庄园红酒,安排了个特级御厨。这几天,这几个人为了看兜儿的表演,天天晚上都赖在酒吧里吃饭。他们一顿饭的开销,已是酒吧两日来其他观众的全部收入。
    不过,比起这些,都还没有那个最迟来到的男人震撼。
    “安少今天会来。我们在他耳边念叨了几天的女歌手,他终于有了兴趣前来听一听。”
    接到这个消息,清吧的老板开心得要飞上天。
    但是,紧接老板接到慎重的警告:“安少最讨厌暴露在公众视线里。他很低调的。你把酒吧后面员工进出的门开着。等接到电话,从那里迎接安少”。
    老板谨遵命令行事,非常清楚这个大人物绝对是得罪不起的。为此,歌手兜儿问老板:这个安少究竟是什么人?
    “你好好唱。”老板鼓励自己培养出来的当红明星,肥嘟哪的脸颊肉一跳一跳地说,“如果你能攀上安少,你以后别说是星途,官途都没有问题。因为这世界上,只有钱能使得鬼推磨。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情。”
    兜儿“哦”一声,漆黑如星辰的眸里闪过一抹亮光,笑嘻嘻的:“我知道了。老板,今晚保证让你赚个翻倍。”
    说着,兜儿走到了化妆室里,预备着止台表演。等地画完妆出来,发现这里通向台上的小过道里面,站了个男人。
    这个男人剪着齐整的刘海,戴了一副沉重的黑框眼镜,这么老土的装扮,却不能掩盖他蕴藏的气势。
    兜儿以为,这个男人就像一条石柱,那种顶天立地的石柱子,纹丝不动的,男人站在那里看着谁,都会让人压得透不过气来。但是,话说回来,这男人真的不是一眼看过去就能吸引人的大帅哥。
    “兜儿,过来打声招呼。这位是安少。”清吧老板向兜儿招招手。
    兜儿移步过去,低眉顺眼地伏低下腰,道:“安少,你好。”安少一眼瞟过这个低下头的脸蛋,清丽的容颜,出水芙蓉般的眼睛,像是个未涉人世的少女。然而,眉梢间隐藏的消愁,犹如江南云烟里的少妇,带出人无尽的怜惜和惆怅。之前,他听友人再三提过这个女人绝对很不一般。他不大信,现在亲眼所见,他信了。
    “我叫安日晨。不用叫我安少。”安日晨说着这话,向面前的女人伸出了一只手。
    兜儿看着这只手,惊疑的神情在脸蛋上掠显着。
    “兜儿,你愣着做什么呢?”清吧老板恨铁不成钢地训着,提醒着。安日晨却是把手缩了回来,插入口袋里,浓黑的眉毛向着末尾的方向蹙了一些,说:“没和男人握过手是不是?这么单纯的女人,在酒吧卖唱确实不大合适。你先唱吧。唱完,我再看能不能给你找份更合适的工作。”
    清吧老板对此似很得意地向兜儿使个眼色:安日晨这么一说,她下半辈子绝对是可以衣食无忧了。同样,安日晨也绝对不会亏待把兜儿带出来的他。
    接到老板的暗示,兜儿唯唯诺诺地点了点头,接着小跑上了表演台。
    “安少。这边请。”清吧老板为安日晨带路,要带到那个最佳视角的包厢里。安日晨却是摇摇头,站在这个黑漆漆的小过道里,说:“在这里听,也能听得见,不是吗?”
    清吧老板想起那些友人的提示,马上改口:“知道安少的品味与众不同。如果安少不嫌弃的话,到我的经理室坐一坐吧。那里,有监视器,兜儿的歌声通过频道,会直接传到我那里。”
    “也好。”安日晨点下头,允了他的安排。
    两人随之来到了经理室。
    老板刚侍奉着安日晨坐下来,表演台上的兜儿开始唱了,唱的还是那首《橄揽树》。轻轻飙飙的女声,嚼着独特韵味的歌词,像是最伤感的小提琴上的琴弦上一拨,撩人心弦,勾人魂魄。
    老板问安日晨:安少是想要咖啡、茶、还是鸡尾酒?安日晨像是木头一样,两眼锁住屏幕里头的兜儿,过了会儿,说:“我想要支冰tang葫芦。”始料未及的答案。老板擦擦冷汗,迅速拿起办公桌上的电话,十万火急地拨打手下的人:“赶紧,看附近哪里有卖冰‘叫葫芦,有多少口味买多少种?现在就要!马上就要!”
    过不了多久,十几种口味的冰tang葫芦整齐摆放在安日晨面前,任君挑选。安日晨显碍相当随意的,捡起其中一支,塞进口里舔着,而且邀请老板:“你也尝尝。我一直认为北京的味道是最正宗的。”
    几块钱一支的冰tang葫芦?老板哪能看得上眼。当然,为了迁就座上宾,老板一脸讪笑道:“安少是地道的北京人吧?”
    “不。不是。我在南方长大的。”安日晨几口就吃完了一支冰tang葫芦,捡起了另外一支,相当有诚意地邀请,“真的很好吃,你不要吗?”
    “不用了。”老板也很老实地坦承。
    “嗯。这样好。”安日晨夸奖他,“不用因为我勉强吃自己不喜欢的东西。”
    老板忽觉自己脸红了,想起小学时候被老师夸奖不说谎的孩子才是好孩子。
    “兜儿的歌唱得很好听。我很喜欢。”安日晨继续舔着冰tang葫芦,说,“我今晚还有事,不方便。等她唱完,你把我的地址给她。让她明天来找我吧。”
    老板捣蒜似地点头,双手恭谨地接过他递来的卡片。安日晨吃完第三支冰tang葫芦,明显留恋的目光还在其他十几支上面荡漾,轻轻吁着气说:“我很久没有这样享受过了。你知道吗?如果我在外面吃,被媒体或是下属见到,肯定会被笑死。”
    老板立马会意,表示理解!“安少放心,今晚你在这里的事,我绝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