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辛勇止住话头,看眼秦傲榕说:“我们去给爸准备房间,今晚就在这里睡下了!”
秦傲榕点点头,明白是想给爷孙俩空间,让两人独处。
辛濯看父母走了,才走过来,半跪在辛老爷子面前问:“爷爷,您怎么回来了?身体好些了吗?”他一向最佩服与敬重的就是爷爷了。
“我的身体,就是那个样子了,辛濯啊,你的事儿我都知道了,当初你怎么不来找我呢?”辛老爷子很心疼孙子,如果当时孙子告诉他这件事,他一定会出面让两个孩子结了婚的。
“爷爷,我是想让您专心养病,不想去打扰!”辛濯低头说道。
全家人都知道辛老爷子的身体大限将至,所以都不去打扰他,让他在疗养院清净地生活,这样对他的身体是有好处的。辛濯自然也是这种想法,不愿让爷爷替他操心。
“唉,傻孩子!”辛老爷子摸了摸他的头,感叹一声。
他没有对辛濯说出落洛分手的实情,是因为他想给辛勇一个机会,让辛勇好挽回父子关系,他相信辛勇最终会对辛濯说实话的,他并不想到将死的时候看到家破,他了解这个孙子,也心疼。
辛濯的心情真是百味杂陈,他当初只为家人考虑,没有为落洛考虑,如果他肯来试一试,恐怕现在已经跟落洛结婚,爷爷或许一高兴心情会好呢?他又陷入深深的自责中,难道是他不够珍惜落洛吗?他笃定落洛不会主动离开他,哪怕是没有名分,落洛也会跟着他。为什么?因为她的善良,他现在才发现,他在仗着落洛的善良来欺负她,从而给了别人的机会害她。
如果当初他能勇敢地找爷爷来做主试一试,落洛就不会受到后面的伤害,说到底,是他没有保护好落洛!他的眸里又染上痛苦的神色,心里不断呐喊,“小洛,你会回来吗?回到我身边?”
而楼上辛勇与秦傲榕的心情同样不平静,最令辛勇震撼的则是安胜武对他做的一切,他坐在书房里,一脸萎顿,没有了往日的威风,秦傲榕坐在沙发上,神色也是这样,她承认,如果辛家讲究门弟,她根本嫁不进来。
两人沉默一会儿,辛勇可能觉得憋闷,想有人跟他说说话,便开口说:“真没想到安胜武居然是那样的人,亏他还一直跟我称兄道弟!”
“你看你的眼光,就瞧他对落洛做的那些事便能看出了!亏了辛濯给咱们发安晓那些照片,有那样的爹,女儿能好到哪儿去?”秦傲榕说罢,又苦下脸说:“现在可怎么办啊?辛濯非要娶安晓,真是愁死我们了!”
辛勇也在叹气,左右都是为难。
楼下辛老爷子在劝说辛濯,“你若是为了赌气来做出娶安晓的决定,那就太孩子气了,真的想挽回,不应该是这样的,应该让她感觉到你的爱、你的真挚,你这样做,只能让她失望,离你越来越远!”
辛濯一怔,随即说道:“爷爷,我爸妈都有诚意了,亲自去接她,我想不明白她到底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辛老爷子摇摇头,重重地叹了声气。
第九十二章 辛濯得知分手真相
落洛的心情慢慢地变得平静,也渐渐地想开了,开始她总是呆在屋子里不出来,经常对着窗外发呆,后来会看一些书,现在也会到花园里走走。
段煜麟陪伴她的左右,大多时候他都是不说话,看她情绪不错就会给她空间,有的时候跟她聊一会儿天,态度不远不近,并不会让落洛觉得讨厌。
下午落洛去花园散步的时候,看到远处路边有个小篮子,她好奇地走过去,里面居然是一只刚出生模样的小狗,小狗是纯黑色的,不知是不是刚刚出生,还是饿的,眼睛一直闭着,它趴在篮子里的白布上,看起来格外令人怜爱。
落洛觉得心底似乎被触动一般,她将小狗轻轻地抱起来,它想睁眼,却怎么努力都没睁开,只好呜呜地低叫两声,落洛抚摸着它细嫩的黑色毛发,连自己轻轻勾起唇角都不知道。
段煜麟远远的看到她在笑,蹲在那里也不知在干什么,他挑挑眉大步走了过去,等走近才发现落洛怀里抱着的是只小狗,他勾起唇,他以为艾西送狗会送那种可爱的小白狗,没想到居然送了只藏獒幼崽,看样子艾西做赫根夫人久了,喜欢高高在上,就连送狗也要送狗中之王,她是希望让这只狗来保护落洛吗?
落洛察觉到有人靠近,她抬起头看到是段煜麟,便问他:“这有只小狗,它没主人吗?为什么被丢在这里?”
段煜麟笑道:“这是什么地方?谁敢把狗丢到这里?肯定是艾西给你的礼物!”
“真的吗?”落洛眼前一亮。
几乎是所有女性都会对这种刚刚出生的小动物没有免疫力的,会激起母性与保护欲,落洛将小狗护在怀中问他:“应该给它喂什么?”
“羊奶一类的吧,我看它是刚出生不久,咱们先抱回房间,不要让它吹着风!”段煜麟突然感觉,他与她共同抚养一只狗,这种感觉很好,仿佛他是爸爸,她是妈妈!
“也对啊!”她扭头看了眼地上的篮子说:“你把篮子拎起来,恐怕它暂时要睡这个窝了!”
以前让段煜麟拎狗篮子,那怎么可能?现在他可是心甘情愿做这些,不仅如此他还要带她去买狗粮,还要买狗窝还有狗玩具,这种他以前不屑于做的事,现在可以迅速地与她拉近距离培养感情。
落洛抱着它回到房间,段煜麟主动去找仆人给小狗要吃的,落洛看了看篮子,没舍得把狗放回去,直抱到段煜麟回来。
段煜麟不仅要来羊奶,还有个奶瓶,落洛欣喜过望,拿着奶瓶就往狗嘴边探去,小狗虽然没睁眼,可嘴刚触碰到奶嘴就知道张嘴,不用教,本能般地喝了起来。落洛没见过这一幕,十分稀罕地看着小狗吃的欢。
小狗在吃奶的时候,睁开眼看了看落洛,然后又闭上了,段煜麟知道这是狗认主人的过程,他站的并不近,他希望这只狗真的可以用命来保护落洛。
小狗吃饱了又满足地呼呼大睡起来,它现在的任务就是吃了睡,睡了吃。段煜麟轻声对她说:“你让它在蓝子里好好的睡,咱们去给它找个窝!”
其实这些东西艾西都准备好了,但是段煜麟没有拿来用,他希望能和她一起去挑东西。
落洛自从进了这个城堡就没再出去过,她每天的活动范围就是房间里和花园,她害怕去见陌生人,尤其是见到那些身材健壮的男人就不自觉地颤抖。这是一种绑架恐惧症,她看到跳下车的那些男人都是又高又壮的。
人如果有了寄托,痛苦就会减轻很多,这只小狗给落洛带来了情感寄托,小狗的无依无靠令她有了责任感,那痛苦感自然会小很多,为了这只狗,她愿意走出门突破自己的恐惧。
段煜麟带落洛去宠物商店,到了之后他先下车然后绕到落洛那边为她拉开门,进行贴身保护,他不会允许那种事情再次发生,而落洛出来之后自然会觉得紧张,对于段煜麟的靠近,令她很有安全感。
进了商店之后,现在的宠物用品做的都非常时尚漂亮,单就房子来讲,有公主风、田园风、酷炫风、清新风等等种类,一点都不比人用的东西简单。
落洛不由挑花眼,她很喜欢粉粉的公主风,头一个拿的就是粉白相间的小房子,十分可爱漂亮。段煜麟不由在一旁提醒道:“那只狗是公的,住这个房子不太合适吧!”
也对,她以自己喜好来选东西,却忘了小狗是公的。她把粉色房子放下,又拿起小清新的浅蓝与豆青相间的房子,段煜麟真的是抚额,这都什么眼光啊!一只藏獒,你让它住这样的房子?简直就是侮辱了它的威风。
实在看不下去的段煜麟拿起一间黑色的房子,这个款式比较简单,上面有红色点缀,对落洛说:“这个不错,酷酷的,跟它很配!”
落洛想起小黑狗的皮毛,不由赞同地点头说:“还是你的眼光好!”
想他段大少什么时候给挑过东西?还是挑狗窝?当真因人而异啊!不仅如此,狗窝挑好了,落洛在挑玩具的时候,段煜麟拎起一件绅士服问她:“瞧瞧这件,跟它肯定很配!”
落洛转过头,眼前一亮,说道:“我发现你真是很了解它!”
段煜麟的脸成功一黑,眉抽了抽,唇动了动,忍住了!他了解一只黑狗?虽然是藏獒,可听着那么别扭啊!
再过一会儿,段煜麟发现女人买东西真是麻烦,挑东西是这件好还是那件好?同款的是这个颜色好还是那个颜色好?如果说都买下来又觉得没必要,挑了这个又觉得那个好,这是大多女人的共性,搞的段煜麟几欲发狂。
于是她挑东西,段煜麟直接干预,她看上哪两件犹豫不决的,他就把两件都否定,然后拿另一件说:“这个更适合小黑!”
“小狗”这两个字从他嘴里叫出来总觉得幼稚,叫小黑既有爱又不太显傻。如果以后有了和她的孩子,这名子也要他来起!
落洛在挑东西,也没注意段煜麟直接给起了名子,不由问他:“咦,这件不适合小黑吗?”
“你觉得小黑会喜欢黄色?你应该挑男生色,比如黑、蓝这一类的!”他一本正经地说道。
“噢!”落洛有些郁闷,不由觉得当初要是送给她一只小母狗就好了,她可以随心所欲地打扮。
两人把小黑的东西从里到外都买了个全,还买了一堆用不着的东西,总之是满载而归。段煜麟发现她脸上有了笑容,整个人从之前那种状态中脱离出来了。
相信有他和小黑,会把她一点点地恢复成原来那个样子的。
落洛坐着车,一路打量路边的景色,这还是她头一次注意到这里的模样,这个地方地广人稀,这里已经是市中心,人也是稀稀落落的,城市建设与绿化做的非常好,是个宜居的地方。这里的文化很古老,有时候能感受到那种古老的气息,就算是黄金地带还能看到古老的建筑,墙上爬满了蔷薇。
如果不是遇到这些事情,这里的确是个度假的好地方。
回去之后,落洛进了房间,小黑已经醒了,哼哼唧唧地闭着眼找吃的,落洛赶紧抱起它,对段煜麟说:“快去泡那个狗粮吧,刚刚店主不是说刚出生小狗要吃这个?”
让他泡狗粮?段煜麟的眉扯了扯,他成狗保姆了?不过他还是拎着狗粮出去,让仆人去泡,这种事情对于他来讲还是有挑战性的。他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做事情不可能一下子跟普通男人一样,要慢慢来。
落洛看到小黑吃的开心,心情自然好了很多,这是一件很有成就感与幸福感的事情,小黑吃饱了有力气睁眼,十分天真亲热地看着落洛,像盯着自己的亲妈。
“呵呵!”落洛轻笑,用食指点了点它的小鼻子,“你真可爱!”
段煜麟份到她身旁说:“让它看看,喜不喜欢自己的窝?”
落洛这才想起来,站起身将小黑放到它那黑酷的狗窝里。喜不喜欢另说,关键是里面很软很舒适,光线又暗,很适合睡觉,它又睡着了,这让落洛直接以为它很喜欢自己的新家。
晚上艾西来看落洛,她看到落洛与段煜麟两人脑袋离的很近,落洛怀里抱着一只小狗,也不知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