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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栩咕哝一声,摆摆手:“算了……天大的事塌下来我现在也不想管。你来找我是想聊沈奕棠吧?等我睡完了再说……”她匍匐着钻进被窝里,不一会儿就香甜入梦,压根不知道自己的一番话让欣宁产生了多大的误会。而她跟谭少杰持续了十二年的孽缘,其实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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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宁满腹心事地回到家,很意外,屋子里很安静,只从书房传来低沉的说话声。她缓步走过去,侧耳一听,发现竟然是沈奕棠在跟童童说着什么。
“你婶婶是我最爱的女人,此生不渝。可惜,后来因为叔叔做错了事,让婶婶生气、失望,她选择离开了我……这一年多,每一天叔叔都很努力地工作,全心全意地等待,只为了她回来时,看到我最好的状态,希望她能重新爱上我。可是,等待的日子好痛苦,有时候等得快要绝望,除了深深的自责和懊悔,真不知道该怎样挽回。这套房子里,你小婶婶跟叔叔有太多的回忆,痛苦或甜蜜,想起来每个点滴都刻骨铭心,所以这里一景一物为她原封不动地保留,永远不会改变。”
“对不起……叔叔。”童童小声地道歉,看来刚才有做错什么事。
“知道错就好了,如果还想继续住在这里,就不许再擅自乱动东西。”沈奕棠虽是斥责,语气却比平日柔和太多。
“叔叔,小婶婶现在不爱你了吗?”
“爱吧……我已经没有了信心。但是不管怎样,我会爱她,到我死的那天也不会改变。”沈奕棠忽然说出这样深重的一句话,显得宁静而专注,“每个人在这一生中,都会遇到一个自己深爱的人。这个人却不一定是会与自己相爱的人。只要还有半丝机会,叔叔都会很努力很努力地抓紧,绝不放弃!”
童童张大眼睛,皱着小小的眉头:“叔叔说的话……我听不懂呢!”
“没关系。”沈奕棠揉了揉他的发丝,挑挑眉,“我知道你听不懂,也不需要你听懂。不过,谢谢你,小家伙。”只要有个人在听,他当是内心情感的舒解好了。
“我弄乱了叔叔的东西,叔叔还谢谢我?”
“这点小错误,比起我曾做错的事,微不足道。何况,你不知道正是因为你的到来,才让我重新有了机会。小家伙,我有没有说过,其实你也蛮可爱的。”
童童更惊讶了,受宠若惊,他一直以为叔叔不喜欢自己呢!
“呵,告诉你个秘密,叔叔好希望好希望快点有个孩子,男孩女孩都好……女孩像你小婶婶那么美丽聪明能干,男孩呢可以像叔叔这么帅气。但是性格最好不要像叔叔。对待心爱的女孩和感情,要坚定专一,竭尽所能让爱的人得到快乐和幸福。”
欣宁背靠在墙上,咬住手背怔忡地呜咽,满眼泛起酸楚的泪雾。这个男人,他的温柔没有痕迹,却有一种重量,总让她在感动时,却又心酸……
今生今世,还能有第二个男人,带给她这种心动和感动么?
奕棠,有句话我说不出口,但从认识你以来,我对你的爱,从未曾停止过……
房门外突然传来细微的声响,沈奕棠抬眼望去,在半敞的门外,看到她泪眼弥漫的脸庞。
“欣宁……你什么时候回来了?”没按门铃,也没让他听到脚步声,那么刚才他跟童童近乎自言自语的剖白,她都听到了?
他们四目相接,一瞬不瞬地凝视着对方。彼此的眼神似翻越了千山万水,人世浮华,所有的前尘往事历历闪过,不再感觉那么疼。无数的温暖一丝丝充满她的心口。她屏住呼吸,双脚生了根似的无法动弹,整个人、整个直觉都陷入他如深潭般的眸子里。
沈奕棠皱眉,胸腔里热烘烘的一团气流在盘旋,让他莫名激动。
“小婶婶,你哭了?”童童惊呼,担心地跳下沈奕棠的膝盖。
“噢……没有。”欣宁被孩子的声音拉回理智,飞快地别过脸,抹去眼角的湿润。
“你明明哭了!”
“我好渴……我去喝水。”欣宁狼狈地说出一句毫不相干的话,逃似的离开。
沈奕棠的目光定定落在空无一人的门口,嘴角缓缓勾起了笑容。他忽然把童童高高地抱起来,将那小小的身子往空中抛起来。
“叔叔……”天啊,童童头晕,叔叔疯了么?小婶婶哭了,他还这么开心?
“叔叔好高兴!到这一刻,叔叔终于充满了信心。
何欣宁,你是爱我的!你依然是爱我的!你这辈子都是我的女人,我最深爱的妻子!
(汗!真不好意思,晚上大运会开幕式,把我的时间和思绪都占用了,一直回不过神写文。沈奕棠跟何欣宁的爱情故事写到这里,已经够明朗了,至于他们的婚姻还会继续吗?在接下来如栩的篇章里,会提及。本章3300字。)
正文 第三十六章:番外开始(一)
冬天的空气冰凉清新,连续晴朗了一个星期,天空又开始呈现一片灰蒙蒙的雾气。临近圣诞节,大街小巷的商店橱窗里都布置一新,处处可见节日气氛。
汪如栩将她那辆花了八万块买来的红色小轿车停在路边,抓起卡其色的帆布包背在肩上,轻快地走进一家书店。今天她的打扮与平日工作时的职业装相差甚大,扎的是马尾,脚上蹬的是平板运动鞋,脸上不施脂粉,看上去宛如刚出学校的女学生。半小时后,她挑选了几本新上架的书,扔在收银台上。*
“买单,多少钱?”如栩低头拉开布包。
“一百零二块,谢谢。”收银员将四本书叠好推到她面前。
“好的。”布包拉开,双手在里面摸索了好一会,美目忍不住渐渐睁大。她秀眉直皱,不会这么倒霉吧?竟然又忘带钱包?
“小姐?一百零二块。”收银员没瞧出异样,再次礼貌地提醒道。
“那个……对不起,这书我暂时不买了。”如栩尴尬地将书推回去,抱歉极了,“我好像忘带钱包。”
收银员朝她上下看了几眼,这时一个低沉好听的男声插了进来:“不用收回,我帮她付。”
如栩闻声,惊喜地抬头,美目里闪耀出异常的灼亮:“逸辰,你怎么也在这里?”
逸辰穿着一套米白色休闲服,手上也拿着两本书,都是关于音乐乐理的。他扬起书,朝她笑了笑,优雅地掏出钱包买了单。视线落在如栩的书上,不禁微微挑眉:“《新型犯罪心理学》、《美国十大悬案》……你经常看这些,内心会不会变得很敏感孤僻?”
如栩开心地把书装进包里,扬唇道:“你说呢?我们认识十年,我的心有没有敏感孤僻?”她大学念的是法律,毕业后在一直在旭日律师事务所工作,每天接触各种案件,经常需要对人的心理进行研究,不断加强自身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专业素质。闲来无事,翻阅一些经典书籍,是她的最爱。
逸辰摸摸下巴:“还好吧!我以为女孩子会喜欢时尚或八卦多一些。不过说真的,你今天这副打扮,我刚才差点没认出来。”
如栩低头看看自己的衣服和鞋子,一甩马尾:“这样不好么?你和欣宁总对我孜孜不倦地进行教育,现在我终于决定改变,你该觉得高兴才对。”
“呵,是的,我很高兴。总算不用担心你嫁不出去了。”逸辰替她把书拿上,面庞含着温和的笑意。
“这是什么话?你的意思是我平日的装扮,就会嫁不出去?”如栩迅速追上他的脚步,两人并肩走出书店。旁边有家星巴克,他们很有默契地进去点了杯咖啡,挑选角落的半圆形沙发座椅,各自捧着书慢慢地阅读起来。
星巴克里回荡着轻柔的音乐声,逸辰看书时,手指随着音乐的节拍,情不自禁在桌面上轻轻地点动。他是国内外有名的青年钢琴家,听到熟悉的曲调会产生一种本能,潜伏在体内的音乐细胞会不受控制地流动起来。
如栩的目光从书上悄然转移到他的手指上,那么干净漂亮的手指,匀称修长,一副天生属于钢琴家的手……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她为他的一切着迷。俊逸不凡的面容,高贵优雅的气质,谦虚温和的姿态,以及常人不及的艺术天赋。可惜,这样的他在舞台上发光发热时,无数双迷恋的眼睛关注他,无数粉丝狂热地为他欢呼,她只能默默地坐在寂静的角落,为自己身为他多年不变的挚友而悄悄骄傲着。
如此专执的守候,一守便是十年。
他知道,但从不回应。
她不祈求他的回应,只希望能有那样的机会永远守候下去。在无声流逝的岁月里,她埋藏的情感越来越内敛,表面流露出的越来越淡漠,最终连她自己都开始认为,对他十年的单恋情结宣告结束。
“欣宁跟沈奕棠决定复婚了?”逸辰突然抬起头,轻轻地吐出一句。
“没有,欣宁虽然愿意再次接受沈奕棠的感情,但婚姻在她眼里仍然是洪水猛兽,暂时不想重入围城。”如栩清晰地捕捉到他眼底一闪而逝的黯然,十年里,这个男人又何尝不是用同样的心境,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默默守护着欣宁?
何欣宁,她,王逸辰,高中时代被誉为“三剑客”,很无敌的那种。如今,他们历经了感情、事业乃至家庭的巨变,仍彼此鼓励扶持,更是情谊深厚。
如栩低下头,唇角不禁多了抹淡然的笑意。人生得一知己,夫复何求?而她拥有的是两位。即使目前二十八年的生命中,还没出现过真正属于她的爱情,也没什么可埋怨的。
若说欣宁是常伴她身边的天使,逸辰是她的王子,那么有天使有王子,怎么能缺少让人厌恶的恶魔呢?
如栩的生命里,就有这么一个恶魔,他的名字叫作谭少杰。
星巴克的门被推开,一对相携走进的男女引起室内不少人的注目。男的高大挺拔,衣着名贵时尚,女的个子高挑,紧身毛衣上镶嵌着闪闪发亮的水钻,皮质短裤包裹着挺翘的臀-部,修长白皙的双腿在黑色的网袜中若隐若现,完美的身形突显得淋漓尽致。气质不用多加描述,只能用明星范儿来形容。俊男美女的组合总能吸引观众眼球,何况很快有人认出该女孩是最近兴起的嫩模,近期好几本杂志都邀请她做封面人物。面对四周悄然投去的艳羡目光,女孩骄傲地扬起下巴,身子娇柔地朝男子靠得更紧密些。这一举动不禁让人充满好奇,这男人除了长相帅气逼人之外,究竟还有什么特别的身份?
“杰,你想喝什么?”女孩体贴地问。
“牙买加蓝山。”男子有一双漆黑狭长的双眸,眸底泛动着幽亮的光芒。他右手揽住女孩的腰肢,面庞随意地转动,然后目光落在角落的位置上,便不再转移了。
“这里没有蓝山也!”女孩娇滴滴地说。
“那就随便。”男子挑挑薄唇,嘴角流露出一抹玩世不恭的邪气,英俊的面庞平添一份危险气息。
如栩愣住,被那双暗藏锐利的眼睛盯得心里烦躁,立刻狠狠地瞪他一眼,低头继续翻动手里的书。她最近请大假在家休息一星期,今天不是一般的倒霉,没带钱包也罢,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