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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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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冲调好的摩卡咖啡,好整以暇地从办公室走出来,慢悠悠地说:“你知道什么叫天灾人祸吗,天灾就是你天生智商低。人祸就是你后天不努力。顾忆笙,你说说你还有什么用?”还没等顾忆笙开口,他又用下巴指了指玻璃说:“把玻璃上的你的口红印、油印擦干净。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要用几十块的廉价口红你就是不听,不要跟别人说你是我的助手,我嫌丢人!”说完他就转身走了。

擦玻璃、准备会议、做会议记录……顾忆笙忙了整整一个上午,这才有时间在自己小小的格子间里好好喘口气。没有办法,在这个行业,新人就是用来挨骂的,如果你忍不下去了那就卷铺盖滚蛋,反正想做时尚编辑助理的人前仆后继,“像蟑螂一样踩也踩不完”——后面这句,当然是出自赵一芒之口。

赵一芒是顾忆笙的顶头上司,年仅二十五岁就已经是这本全球发行量上百万杂志的当家编辑。长的也算眉目清俊,不说话的时候看着你微微一笑,也会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可是一旦他开口,你就会被他的毒舌怄到内心吐血不止。如果你胆敢挑战他的耐力,成功让他太阳穴附近的“井”字青筋跳动的话——恭喜你,你将会立刻看到一个青年才俊如何在瞬间变身成喷火龙,一阵怒火将你燃烧成一把枯骨。

“可是他的耐力也太薄弱,他的‘井’字青筋也太容易跳动了吧。”除顾忆笙之外,大概要数许小曼受赵一芒欺压最甚,每期被赵一芒把设计好的版面丢一次在脸上是最好的成绩了。最倒霉的时候,一个星期被丢了十六次。

顾忆笙和许小曼一起去看《穿prada的女王》时,一边吃爆米花一边说这电影,演的就是她们的一把辛酸泪——当然生在中国的赵一芒远没有电影里的女主编那么牛x,可是变态和暴躁程度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顾忆笙之前,赵一芒已经换了十二个助理了,而她是做的时间最长的一个。当时大学尚未毕业的顾忆笙穿着T恤衫和牛仔裤站在赵一芒面前时,他曾用满脸嫌弃的表情说:“顾忆笙,你别以为我用你是因为你够格,只是因为之前的那些废物废话、蠢话实在太多,我想你除了和他们一样笨之外,至少还有个优点就是比较安静。”

顾忆笙是面试时,唯一一个自我介绍时间不足一分钟的应聘者。她还记得她说完的时候,一直低垂着眼睛,百无聊赖的翻看着所有人简历的赵一芒第一次抬起头,瞥了她一眼。

那眼神很凉薄,很空寂,就像一片野草荒芜的旷野。

那是赵一芒留给顾忆笙的第一个印象深刻的瞬间,之后的赵一芒好像和那个赵一芒完全不是一个人,每天都在办公室里像喷火龙一样暴躁,可是接待客户的时候却又温暖的像春天一样。

许小曼说;“他就是个变态呀变态呀循环无数次的变态!变色龙也没他这么变态的!要不是现在世道不好工作不好找,你看老娘我甩不甩他!我不把他桌子抬翻了我就不姓许!”

“消消气,喝凉茶,我自己冲的,全天然无添加。”顾忆笙把从家带的菊花枸杞茶分了一半给许小曼。虽然她也总是被赵一芒折磨得生不如死,也有在心里幻想有一天能把他绑起来狠狠抽打的时候,但从心底来说,她并不怨恨赵一芒。相反,赵一芒是她心里的偶像,她奋斗的目标。

赵一芒是很狂妄很暴躁,但是他有狂妄暴躁的理由。整个O?敢跟总编拍桌子的人,除了他也没有其他人。他法国知名设计的座上宾,不吝溢美之词的称赞他“拥有全中国最敏锐的时尚触觉”。和国内众多明星私交甚好,所以总能邀请来当红明星上封面。据说赵一芒已经有能力决定中国下一季流行什么。他做的选题总是令人耳目一新,哪怕是被人说烂的话题,他也能挖出新颖的、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呈现。

顾忆笙在读大学时就在学校图书馆的阅览室里看到O?的杂志,看到过赵一芒的名字。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他做的版,没想到毕业后竟然成为他的助理。

顾忆笙从本市一所二流大学毕业后碰了无数次壁,过五关斩六将,好不容易才在O?谋到一个编辑助理的工作。虽然工作辛苦薪水又微薄,但是她很珍惜。

在赵一芒“魔鬼式”的教导方式下,她从一个土里土气,什么也不懂,木纳寡言的大学毕业生,迅速蜕变为看到任何大明星、大人物都能把他们当作平凡人的专业小助理。

沟通力一直是她的弱点,因为要常向设计师借服装、向摄影棚敲时间和价格、联络明星经纪人,她被逼着和形形色色的人沟通。虽然没事的时候仍是话不多,但是有工作说工作,已经足够她完成赵一芒交给她的任务。

身为赵一芒的助理,顾忆笙另一个方面突飞猛进的长进是脸皮变得超厚。她刚来的时候每次被赵一芒骂都会觉得悲痛欲绝,不过在他惨无人道的摧残下,心像穿上了防弹服。是谁说的——骂着骂着也就习惯了。在习惯了赵一芒“防不胜防”的“辱骂”之后,工作中遇到的那些不礼貌的工作对象根本就是小菜一碟,顾忆笙微微一笑泯恩仇。

所以在习惯了每天都要被赵一芒“削”一顿的情形之后,突然没有人在办公室做狮吼状开骂,顾忆笙发现自己居然“犯贱”地觉得工作室有点提不起精神。

【二】这样的赵一芒不是顾忆笙熟悉的那个赵一芒,她有些慌张和不安。
前两天拍封面时顾忆笙因为听到林朗的名字而慌了手脚,慌乱间竟抱着灯柱就倒了下去。然后又勾到电线带倒了铁架子,害的赵一芒为了护她而头破血流。

第二天上班时原以为会是经受“地狱之火”洗礼的一天,可是那个喷火龙却因为脑震荡请假没来,办公室因此显得比平常安静和轻松许多。这么和谐的工作环境,顾忆笙却觉的有点不习惯了,毕竟事情因她而起,心里多少觉得有点愧疚。

第二天赵一芒还是没有来,她简直是坐立难安。听许小曼说赵一芒请了半个月的假,之后的两个星期都不会看到他在办公室大发雷霆的样子。第三天下班,顾忆笙走出写字楼的时候正值下班的高峰期,到处是人。她也不急着回去,随着拥挤的人流无目的地乱走。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站在赵一芒家的楼下了。

毕竟赵一芒受伤也是因为她,于情于理都应该慰问一下吧?顾忆笙犹豫了下,一边觉得自己肯定是疯了,“明知山有喷火龙偏向喷火龙山行”,一边走进电梯摁下数字16。
顾忆笙摁了很久电铃都没有人开门,正想放弃转身离开的时候,门咔嚓一下被打开了,还没看到人,标志性的咒骂声就先响起:“MD!摁个屁啊!还让不让人睡了?”

顾忆笙愣愣地望着头部包得像木乃伊的赵一芒,而赵一芒发现来人不是楼下的管理员,而是他的笨蛋助理后,也愣了一愣,然后语气不善地问:“你来干吗?”

顾忆笙觉得自己脑袋肯定是被门夹了,所以才会送上门被赵一芒骂:“来看看……”那个“你”字还没出口,赵一芒就转身进了房间,“进来吧。帮我收拾一下房间。”

赵一芒住的是一套小复式,一楼是厨房、书房、客厅,卧室在二楼。一楼有一个很大的飘窗,白色的窗帘被吹得起起落落,夕阳从其间透来,把地板晒得很暖——当然同时晒暖的,还有满地的脏衣服、薯片罐、球鞋、泡面盒和啤酒罐。

赵一芒说每周替他做卫生的阿姨请假了,所以家里变得有点乱。他从冰箱里拿了一罐啤酒,站在楼梯口对顾忆笙说:“打扫完了再叫我。”然后很大爷的上楼了。

顾忆笙在原地站了十秒钟,终于认命的卷起袖子开始大扫除。好吧,算是道歉好了,毕竟是她笨手笨脚才害赵一芒受伤,他也算“救”了她一命。

打扫其实并不费时间,虽然视觉上乱得一塌糊涂,但是因为先前一直有阿姨收拾,所以只是乱但并不脏,收纳归类就成了。让顾忆笙忘记时间流逝的是赵一芒那面做成书架的墙壁,各种各样时尚类、设计类、哲学类的书籍按书籍的颜色渐变分类,将整面墙装饰得像彩虹一样。她随手拿了几本书,翻了几下就入了迷,不知不觉时间就飞速的流逝了,直到房间里的光线昏暗地看不清书上的字时,才察觉到夜幕已经低垂。从飘窗望出去,外面已是万家灯火。

楼上还是没有什么动静。

顾忆笙蹑手蹑脚地走上楼,开放式的卧室正中间是一张超大尺寸的床,白色的被子一大半都落在地上,赵一芒趴睡着蜷曲在床的一侧。

他的睡姿看起来很没有安全感。

顾忆笙想原路返回的时候,放在床头柜上的电话忽然铃声大作,她下意识的冲过去接起来。是主编,询问赵一芒病情,似乎是把顾忆笙当作他家打扫卫生的阿姨了。

顾忆笙将错就错地压低了声音答复了主编,挂上电话之后呼了一口气,这才发现自己刚才匆忙跑过来,整个身体是横在赵一芒身上接电话的。最糟糕的是,她发现赵一芒醒了。

他微微皱着眉头,安静的看着横在自己身体上方的顾忆笙。

清凉地,带着微澜,像春天结了薄冰的湖水,湖面上还落着一两瓣早春的落花。说不出来什么感觉,总觉得他的内心很空旷,很寂寥——那是顾忆笙记住的第二个属于赵一芒的眼神。这样的赵一芒不是顾忆笙熟悉的那个赵一芒,她有些慌张和不安。

“你煮了什么?好香。”刚睡醒的赵一芒的声音很低哑。

“哦,我用你冰箱里的剩饭和皮蛋煮了粥,你起来就可以喝了。”

顾忆笙本来想走的,可是她不会开赵一芒家的防盗门,傻瓜一样摁摁这里扭扭那里,求助的望向赵一芒——他则淡定的坐在餐桌边喝粥,脚指头都懒得动一下。没有办法,顾忆笙只好又灰头土脸的坐回他的对面。

“还不错。”
“什么?”
“我说粥……到目前为止你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皮蛋粥煮得不错。”赵一芒第一次表扬顾忆笙,她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哭泣。

“头还很疼吗?今天都没去上班。”她没话找话。、

赵一芒瞥了顾忆笙一眼:“丑。”

“什么?”赵一芒不骂人的时候,好像用字就特别省。

赵一芒喝光了最后一口粥,然后指着自己包扎的像个木乃伊一样的脑袋说:“包得太丑了,不想去上班。粥很好喝。谢谢。我送你回家。”

顾忆笙那天就像踩在云朵上一样觉得不真实,看着赵一芒的眼神简直像是在看ET——她从来也不知道原来赵一芒会说谢谢,也不知道原来他也可以用除了咒骂之外的其他方式好好儿说话。不过赵一芒很快就让她回归大地:“看屁啊看,你那什么眼神?快下车。”

顾忆笙飞快的爬下了赵一芒的雷克萨斯,目送着他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三】现在的他,却像是春夏之交的天气,令人捉摸不透。

顾忆笙觉得自己大概是午饭吃多了,大脑被红烧肉堵塞,所以才会答应许小曼来参加“六人晚餐”——其实就是相亲。三男三女,三个男生都是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三个女生除了许小曼和顾忆笙,还有一个叫萌萌的,也是O?杂志社市场部的同事。

顾忆笙还是百年不变的T恤和牛仔裤,因为是周末,所以终于不用穿恶心的高跟鞋了,匡威的帆布鞋舒服的想让她哭。许小曼穿了件露肩的小礼服,花了一个精致的小烟熏妆,美的冒泡,而萌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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