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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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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章瞎掰,莫信莫信,玩乐而已…
☆、第四十一章
周黎脸上又换上了阳光的气息,说道:“现在就快到11:30了,马上就有禁卫军的换岗仪式了,我们去看看吧!”
蓝翎点了点头。他们俩来到了皇宫内,站在最特殊却又看得最清楚的地方。
到了11:30,近百人的皇家卫队便从惠灵顿兵营出发,分为几个方队,由军乐队作前导,一路上高奏进行曲,踏着雄壮的步伐,神气活现地走过林荫大道向白金汉宫行进。到达白金汉宫前的广场後,交接双方在中气十足的口令声当中,作各种列队表演並举枪互致敬礼,呈现出一派王室气象。威武壮硕的卫兵表演的动作非常规范,个个精神抖擞,气宇轩昂。整个交接仪式壮观而有气势,但非常简短。
蓝翎感叹道:“这仪式可真是简短,不过也很壮观。”
周黎点了点头,“这就像北京天安门广场每天清晨的升国旗仪式一样,慕名前来的操着各种语言具有不同肤色的旅游者早早就来到了白金汉宫周围。特别是夏天,真可谓人山人海。等待看换岗的人们挤满了白金汉宫周围的栏杆旁和白金汉宫对面高高的大理石圆台上。人虽然很多却秩序井然。若大的场面,只有三四位英国男女骑警在维持秩序。这些威风凛凛的骑警头戴英式警帽,骑着高头大马来回巡逻。他们对游客非常和蔼可亲,不仅会与观光客亲切寒暄,还会为你详细解说禁卫军交接典礼的流程。”
蓝翎听完,明了地点了点头,“哦~我想这个仪式这么出名,不光是因为它悠久的历史,最主要的应该是那些工作人员对游客亲切的态度吧!”
“嗯,如若他们对游客的态度不好,那还会有谁来呢?!”
“说得对啊!”蓝翎点头说道。
就这样,他们俩在白金汉宫玩了一整天,蓝翎整个人也变得笑容满面。
夜晚降临了,周黎和蓝翎也回到了酒店中。在房门口,蓝翎对周黎说道:“周黎,我明天就要离开英国了!”
听到蓝翎的话,周黎露出了惊讶与疑惑,“为什么?这里不好玩吗?”
蓝翎摇了摇头,“不是,我出来本就是散散心,总是在一个地方停留,我也会腻味的!”
周黎了解地一笑,“知道了,那,就希望你能玩得快乐!”
蓝翎与他相视一笑,就算是朋友间的告别了。
夜幕降临,蓝翎洗完了澡,正躺在床上陷入熟睡,玩了一整天,她十分疲劳,也放松了对周围的警惕。
这时,一个人影从窗口走了进来,他向床上撒了点迷药,然后背着蓝翎走了出去。
三个多小时后,蓝翎渐渐醒来,她看着面前陌生的环境,心中有一丝诧异,接着便冷静了下来。
“你醒了!”忽然,她身后传出了一个声音。蓝翎转头望去,眼中没有一丝惊讶。“原来真的是你!”
他嘴角露出了一抹邪笑,“哦?你怎么知道是我的?”
蓝翎转过身来,回忆道:“味道,你身上有阳光的味道,上次那个人身上也有阳光的味道,而且,你们俩的眼睛很像,你的眼里虽然是温和的,但是你眼中的最深处,那抹阴狠仍然存在。”
“哼,你知道了也活不了!”说着,他眼里的阴狠露了出来。
“周黎,能告诉我原因吗?”蓝翎的眼中露出了疑惑。
没错,这个人便是周黎,“反正你也快死了,我就告诉你吧!我的确是波顿的私生子,那天跟你说的事都是真的,不过,还有一件事我没告诉你,我是一个杀手,你呢,这是我接的最后一个case,等我做完了,我便可以和妈妈一起享福了!”
听到周黎的话,蓝翎眼中闪过了一丝嘲笑,但是脸上还是那个淡漠的表情,“嗯,不过,你认为我能当上黑街教主,会是那种懦弱的小女生吗?!”现在,蓝翎都怀疑他是不是精神有问题了。
周黎诡异一笑,“我自然知道,所以,我才会把你绑来这里啊!”
听到他的话,蓝翎心中一直骂着他,不过她还是说道:“多然我活两天吧,反正我也逃不掉了!”
周黎考虑一番,说道:“好,就留你两天,反正你也逃不掉!”说完,他便走了出去。
蓝翎见状,冷冷一笑,只要有时间,她就能够好好修炼,她感觉到她下一次得到的异能是冰裂,只要她能得到这个异能,她就不怕了。所以,她现在必须好好修炼,不然她就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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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玄幻、玄幻、玄幻……
☆、第四十二章
黎明渐渐苏醒,蓝翎已经修炼了一晚上了,不得不说,她的天赋很棒,这么短的时间就快要突破了,只是一直卡在这里,需要一个机遇而已。
忽然,她感觉到身边有了一丝风声,不像是周黎身上的那种狠厉,倒比较像是着急的气息。
“谁?”蓝翎轻声问道。
这时,一个人影跪在她面前,“主上,是我!”
蓝翎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心里顿时放松了警惕,“血,你怎么会来?”
这个人影便是那个吸食人血的“血”,“血一直跟着主上,血誓死保护主上!”
听到他的话,蓝翎心中很欣慰,算她没有白救他。“血,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吗?”
“血记得,血与主上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垃圾堆旁,血当时正被一群人类殴打,是主上救了血,血才得以活了下来。”血说到这,心中还是很感激蓝翎。
蓝翎轻笑着,回忆道:“是啊,那时我看见你缩在墙角,被一群人殴打,或许是冥冥中注定吧,我觉得和你很投缘,便救下了你,谁想到,你竟然是一只吸血鬼,真是令我惊讶!”
听到她的话,血接着说道:“主上,其实血是吸血族的王子,只要过十年我便是下一任的族长了,但是我弟弟想谋权篡位,与长老一齐把我打的法力全失,这才落到人类的世界来。”
蓝翎听完,心中有一丝感慨,她没想到他的身份,也没想到他被自己的至亲所害,或许族长位高权重,让他们每个人都很向往,就连亲人都不会顾及,“血,我帮你!”
听到她的话,血不可思议地抬起了头,“主上,为什么……?”
蓝翎笑了笑,“我懂得被背叛的滋味,你是我的人,我自然会帮你了!”
听到蓝翎的话,血十分感激她,“血要救主上出去!”
蓝翎轻摇头道:“不着急,我要亲手制裁他!”伤害她的人她都不会放过的!“血,你先躲到暗处,要是我实在顶不住了,你再出来吧!”
血听闻,闪身躲进了暗处。
不一会儿,周黎便走了过来,他手中还端着一盒饭菜,“拿去吃吧,算是你死前的饭了!”
蓝翎抬头看向他,“那你应该给我解开绳子吧!”不然她怎么吃饭呢!
周黎狐疑地看着她,最后还是给她解开了绳子。
蓝翎甩了甩自己的手,然后结果他手中的饭盒,猛吃了起来。不管怎么说,要打斗也得吃饱嘛!
不过几分钟,一盒子饭菜就都被吃完了。
蓝翎把饭盒递给了周黎,周黎接过了饭盒,转身想扔到一旁,蓝翎抓住这个机会,起身冲到他身旁,在他背部给了他重重的一击,周黎没想到她的动作,摔到在地。蓝翎并没有松下手中的动作,她一胳膊击在他的胸口,一腿击中他的腹部,蓝翎的动作几乎是一气呵成,周黎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便突出鲜血来。
蓝翎冷冷地说道:“如果你今天不来给我送饭的话,或许我就不会这么做了!”不过她还是很谢谢他呢,不然她也不会这么快就能出去了!
蓝翎又接着说道:“周黎,我想你现在的肋骨已经断了,所以你最好好好休息一段时间,不过在这期间,我可不会放过你,因为——”说着,林蜜柑邪魅地笑了笑,“你还是我的玩具!”说完,蓝翎便走了出去,留下一脸惊恐状的周黎。
蓝翎开着他的车走出了这里,血坐在她的旁边。
“血,你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呢?”蓝翎开口问道。
“主上,血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血只想跟在主上身后。”不管怎么样,就算他变成了族长,在他心中蓝翎都是最伟大的!
蓝翎笑了笑,“呐,我现在还不想回去,我想去南极,我想去看看极光!”她曾经说过,如果能在南极遇到自己喜欢的人,那他们肯定是天生一对。
“主上,血没有意见。”不管她去哪里,他都会跟着她。
“嗯,不过好像没有去那里的飞机,该怎么办呢?!”蓝翎开着车,皱眉说道。
听到她的话,血说道:“主上,血可以带你飞过去!”
蓝翎惊讶地望了她一眼,然后又镇定了下来,吸血鬼能飞是正常的嘛。“嗯,我们先坐飞机去澳大利亚,然后你再带我飞,我不希望你太累!”
血感激地看了蓝翎一眼,心中暗暗下定决心,永远誓死保护蓝翎!就是因为这一次,因为蓝翎的这一句话,蓝翎站在世界巅峰上才会那么快、那么稳!
☆、第四十三章
蓝翎和血乘飞机来到了澳大利亚,准备由血带着蓝翎飞往南极。
“主上,南极很冷,请多穿点衣服。”血冷硬的话语中不难听出一丝关心。
蓝翎点了点头,她知道南极的冷艳,虽然她有异能护身,但是她也需要保暖,身体才是王道!
“主上,血已经为你准备好了防寒衣与防寒鞋,等您换上血就可以带你去了!”血深知南极的冰寒与险恶,不过既然主上想去他不会推脱,他会尽全力保护她。
蓝翎心中感到很温暖,她来到没人的地方换上了防寒套装,顿时她整个人就变了样了。宽大的衣服被血修改地很小巧,但是却又非常暖和,大头的雪地靴内毛绒绒的,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