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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人人都爱本道长
作者:钟晓生
英明神武、举世无双、已修炼至渡劫期的的本真人因为遭恶蛟偷袭、法宝又被人盗走,没能熬过天劫,只能附进一个平凡的少年的壳子里重新来过。
重回人间的真人我从头开始修仙,却发现阔别千年,这凡世间早已变了个样。
爽雷,狗血,小白,金手指,总攻文!
桃花满地走,老情人不如狗
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修真 重生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灵虚子 ┃ 配角: ┃ 其它:总攻,修真,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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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选拔
本真人仙风道骨地往人群里一站,咄,居然还高出一头。老实说,让真人我和这些七八岁的奶娃娃们站在一起参加选拔,我这张老脸还真是有点架不住。
身后的毛团扯了扯我的衣摆,小声问道:“少爷,行吗?”
我拍开他的手,淡定道:“行,怎么不行。”本真人五千年修行,虽然现在套了一具平凡的壳子,但里头装的可是渡劫期修士的灵魂。渡劫期修士听说过吗?放眼四海,也只有我灵虚子一个!当然,因为没熬过那场该死的天劫,五千年的修行已化为乌有……
台上站的那位辟谷期的女修士,是来主持括苍派五年一度的选拔的,被选中的弟子能够进入括苍派修习道法。说起来,括苍派如今的掌门吴苍子那家伙还是本真人的徒孙,那小子资质着实不怎么样,修行千年也不过修成了元婴,恐怕是难以再进一步了。
台上的女修士在说话。
“我括苍派乃是得灵虚真人嫡传的门派,数百年来,已出了一名元婴修士,数名金丹修士。我们将会在你们中选出合适的人选收入门派之中,进了括苍派,即可学习括苍派的道法,不过以后的修行还要看你们个人。”
不好意思,真人我就是灵虚真人。话说千年不出山,如今出了山才知道我居然已是那么赫赫有名的人物,修仙中修道门派近百家,其中一大半的掌门都号称是本真人的徒子徒孙,门派得连本真人嫡传,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件事。算起来,我统共好像也就只收过三名入室弟子?难道那几个小家伙那么会开枝散叶?
冒充本真人徒子徒孙的水货不少,不过这吴苍子倒地地道道是我的徒孙没错。他是云尧的入门大弟子,两千年多前他刚入门那会儿跪在我跟前给我磕过头端过茶认过我这个师公。想起云尧,我不由有些伤感,算起来我也有千多年没见过他了。这次来参加括苍派的弟子选拔前我还当真有些担心,特意去打听了,云尧已经好几百年没出过仙云山,想来我就算上了括苍山也不会见到他,我这才安心来参选。
我和云尧的那笔恩怨虽然已过了数千年,然而云尧这个小弟子,我至今还是——不怎么想见他。
括苍派的弟子把我们这些来参选的少年分成几队,毛团那小家伙在后面紧紧跟着我,一步都不放。
女修士说:“此次选拔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考察你们的灵根,另一部分是考察你们的慧根。有慧根者可悟道,有灵根者可修道。”
片刻之后,我弄明白了,所谓考察慧根,就是笔试,括苍派的人出对联或诗句,让我们这些参选的少年回答;所谓考察灵根,就是面试,由那位辟谷的女修士亲自检查我们的资质是否适合修仙。
我还真有些嫌弃我那不开窍的徒孙吴苍子,不就是选个徒弟,居然还搞出那么多花样来。本真人当年收徒弟,除了看资质之外,只看相貌而已!长得一看就是凡夫俗子的家伙就丢去自生自灭,长得清秀伶俐的可以留下扫外室,长得美艳动人的可以留下洗衣焚香,长得倾国倾城仙风道骨的可以留下给我铺床,如果他愿意暖床我倒也不甚嫌弃。
笔试的题目拿到手了,一共三道题,两句诗一行对联。
两句诗都是给出前半句,后面半句让答题者填。本真人修道五千年,文成武德样样能行,这种愚蠢的题目拿出来考真人我,真是让人笑掉大牙了!
第一句诗是:“欲穷千里目”。我冷笑一声,提笔填上后半句:“我要穿秋裤。”
第二句诗:“总为从前作诗苦。”我挥毫泼墨:“只因没有穿秋裤。”
最后是一行对联,对联的上半句是:“英雄不问出处。”本真人补上对应的下联:“天冷要穿秋裤。”无比押韵对仗,我再大方地送上横批:“防老寒腿!”
把笔一丢,真人我背着手仙风道骨地出了考场。
没多久,毛团也跟出来了。他抓着耳朵为难地说:“好难啊,最后一句对联我答不上。”
我冷笑道:“那你肯定选不上了。”
毛团紧张地勾住我的小手指:“少爷,我要跟你在一起。”
紧接着,括苍派的弟子又把我们领去参加面试,面试我们的正是那位女修士,她还真是个冷美人,论相貌,是本真人从前可以留下洗衣做饭的档次。论身材……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胸一甩,奶四海。老实说,我一开始对于加入括苍派这件事兴趣缺缺,不过这位女修士让我感觉到我那徒孙吴苍子选徒弟的眼光还是勉强得到了本真人的真传,看来这括苍派有必要去一去。
女修士冷冰冰地看了我一眼:“灵根不全。下一位。”
一盏茶的时间过后,毛团蹦蹦跳跳地从考场出来了,兴奋地拉着我的手道:“少爷,我选上了!”
我背着手,怅然地面向大海:“我……落选了。”
毛团愣了一愣,脸上的笑容立刻收敛了:“那我不去了!我要跟少爷在一起!”
我撇撇嘴。吴苍子选徒弟的眼光不错,可是他选出来的徒弟的眼光就不怎么样了。我灵根不全?就算这具壳子的资质是稍微,只是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差,但是里面装可是我灵虚真人攒了五千年货真价实睿智英明聪慧无双的的元神!!
我一撩衣袖,冷冷道:“咱们走!”
毛团立刻跟了上来,用崇拜的眼神看着我:“少爷,咱们去下一个门派吗?”
我翻了他一个白眼:“哪个门派啊?我困了,先找个地方先睡觉去!”
☆、第二章
我找了个山洞睡了一觉。我的元神如今还损伤的厉害着,虽然找了具新壳子附上了,可是因为没有灵力傍身,故而十分辛苦,一天里得睡上好几个时辰休养。
这一睡,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了我渡劫前的事。
话说这世间修仙者成千上万,但是大多是些不值一提的小喽啰,能修到元婴阶段的修士已是千里挑一,有人说是因为近几千年来中原灵气越发薄弱,不过依本真人看来就是他们资质不够而找的借口罢了。道修者放眼全天下也只有本真人成功修炼至渡劫期,不过那魔修之中亦有一名出众者,那便是已修炼至合体、很快就要进入大乘境界的凤元。其实说起来,凤元与我……罢,过去的事不提也罢。
原本真人我与凤元两人一道一魔,乃道修者与魔修者可望而不可及的明月悬星。我等世外高人自然是要隐居的,打我进入了渡劫期开始,我便在灵虚山上隐居下来。那灵虚山灵钟灵毓秀,灵气十足,我在那里一待就是近千年。因为有我这位渡劫期修士在,其余修仙修魔者与妖兽一向不敢前来打扰。
正因为如此,本真人一时疏忽大意,那天居然被一只恶蛟给偷袭了去。
那恶蛟是高阶妖兽,他偷袭我绝非临时起意,阵法布得精妙,对于我的仙法也十分了解,我居然被他打成了重伤,可真是晚节不保。当然真人我仙法过人,最后还是破了那恶蛟的阵,也将它打成重伤,没想到还是叫它逃走了,我也受了不轻的伤。
我回山上修养的路上,在草丛里捡到了一只小白毛团,那是一只白狐狸。那只狐狸没有灵气,我只当他是普通动物,本来欲将它放走,正巧那时候伤情发作,我吐了一口鲜血,随手就把狐狸拿起来擦了擦嘴。那小狐狸倒也乖巧,只用一双黑黑圆圆的大眼睛仰慕崇拜地盯着真人我看。因为那只小狐狸的皮毛又松又软,贴在身上十分舒服,白天可以当围脖,晚上可以当枕头,洗脸的时候可以当毛巾,没事的时候还可以拿来擦擦手洗洗脚,于是本真人一时善心大发,有意点化他进入修仙之路,便将它收了,还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毛团。
后来我带着毛团上山,喂了毛团两粒灵丹,就自行闭关养伤去了。那恶蛟伤我不轻,我少说也要闭关几十年才可复原,只是原本再过百年就是我的大劫之时,只要能熬过天劫,我便可臻入大乘期,不久既可飞升成仙。
然而本真人万万没有想到,由于恶蛟的阵法打伤了我的真元,竟然引得天劫提前了百年到来,当天晚上九九八十一道天雷就朝着真人我落下来了。
原本,本真人手里有一项水系的法宝名叫九水神灯,此法宝可吸收雷劫,并增强自身灵力,最终为修真者吸收。如果有它在,即使真人我身负重伤,亦可安然渡劫,然而就在雷劫来前的一个月这九水神灯却被人盗走了;本来只是丢了九水神灯,凭借真人我醇厚的灵力,强撑过雷劫也未必不可,可偏偏之前又遭了那该死的恶蛟的算计。
两两相加,结果是——本真人没能成功渡劫。
我强撑了三十几道天雷后,元神受了重伤,我连忙元神出窍脱逃,然而那雷劫却是追着元神来的,差点没将我的精魄击碎。我慌忙逃窜到山外的村庄里,这时候天际突然划过一道蓝光,下面一道雷居然没有打在我的身上,而是没那蓝光拦住了。当时情况太过紧急,我无暇去看到底是哪个倒霉蛋替我挡了雷劫,刚巧村子里有一名男童的魂魄刚刚离体,壳子还是新鲜的,我就赶紧附了上去。
再然后,本真人就成了现在这幅样子了。
我夺舍的这具壳子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我醒过来的时候,身边只有个总角少年,他说他叫毛团,还说我是他的少爷,他是我的仆人。这少年长了一双狐狸眼,小脸蛋瓜子白嫩嫩水灵灵的,还真有些像本真人在灵虚山上捡到的那只小白狐狸,只是那狐狸明明没有灵气,合不该能化成人形才是。真人我一时也弄不清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毛团看起来温软无害,还勤劳地伺候我的起居饮食,我也就勉为其难地让他领了这份荣幸,成为我的贴身仆人。要知道,现在世间鼎鼎有名的分神修士云尧当年也不过有资格给本真人铺床罢了。
我从梦中醒来的时候,毛团就睡在我脚边。他整个人蜷成一团,屁股扭来扭去,手无意识地伸到腰后面摸了摸,却只摸到自己光溜溜的屁股。他突然一下惊醒过来,狐狸眼瞪得滚圆,转着头四处寻找,嘴里慌张地叫道:“尾巴,我的尾巴!”
片刻后,他安静了下来,看看自己的手和脚,又看看我,心虚地低下头不说话了。
真人我摸了摸肚子:“饿了,你去弄点吃的来。”我的真身早已辟谷了上千年,只是这具新壳子姿势低劣了些,全无灵气,因此还需杂谷粗粮垫着。
毛团乖巧地应了一声,颠颠跑出去了。
还别说,毛团这家伙十分伶俐,没一会儿他就弄了一只香喷喷的烧鸡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