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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芬芳想起自己之前的十四年,爸爸杀了人,妈妈带着她改嫁,那一年她五岁。
继父是个魔鬼,总是趁妈妈不在的时候,猥琐她,还威胁她,不许告诉妈妈,否则就打死她。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接近一年,直到有一天,妈妈因为跟人换班,提前回家,这才发现了继父的兽行,他们厮打的过程中,妈妈用剪刀割破了继父的大腿,继父则用力掐死了妈妈。
等到他发现大腿动脉破了,血流不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至今尉迟芬芳还记得,继父可怜巴巴望着她说:“芬芳,求求你,到对面的王大妈家,让他们叫救护车来送我去医院。”
他们发生争吵的时候,他插上了门栓,他们家是个独立的小院儿,除非大声喊,邻居根本听不到里面的声音,但是此时,他已经浑身无力,根本喊不出来了。
尉迟芬芳用充满仇恨的眼光看着他,一声不响地缩在角落里,她妈妈就躺在她旁边,眼睛瞪得老大,身体却一动不动。
她害怕极了,但她小小的脑袋里,有一点很 清楚,那就是眼前这个禽兽继父如果好了,一定不会放过她。
所以,她就那么呆呆地看着他,看着血从他的大腿上不断地往外流,直到他倒在血泊中。
其实,以她现在懂得的医学常识来看,即使她当时出门去求邻居来救他,他也活不成了。毕竟,那时候电话什么的都不太方便,救护车更不可能及时上门,而他被扎破的却是大动脉。、
但是当时,她心里想的就是,让他死!
回想起这一段,她的身体忍不住一阵阵发冷,即使天气如此炎热,她还是悄悄地靠在了邢军生的身边,用力搂住他的后背,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她才稍稍觉得安心。
后来的日子里,她成了一个流浪儿,没有人愿意收养她,像她这样拥有一个被枪毙了的杀人犯父亲,又有一个杀死了她妈妈的继父,任谁都会觉得晦气的。
她只好到处去讨饭,车站、码头,饭馆、菜市场,哪里人多,她就去哪里,总有些不认识她的人,会好心给她一毛两毛钱,或者是给她买一碗热汤面。
她就这么混到了十岁,直到她的亲叔叔尉迟江找到了她。
那时候,她已经学会了坑蒙拐骗偷,完全没有半点女孩子应有的模样。
叔叔带她去了香港,在那里,她终于过上了温饱有保障的日子。但是叔叔是一个杀手,他的生活也不安定,时常在世界各地飞。
整整四年的时间里,只有少数的时候她被迫去学校读书,大多数时候她都会逃学。
叔叔没有时间一直守着她,便把她托付给邻居家一个开武馆的武师,武师的老婆对她很好,总喜欢做好吃的给她,而她就整天跟着武师学习拳脚功夫,日子过得温暖而惬意。
偶然的一次,叔叔遇到了来香港办事的小时候的朋友岳建华,岳建华发现了她,她的资质她的经历,无一不令他感到心疼和怜惜。
经过激烈的争辩,叔叔终于同意让她跟着岳建华走。
毕竟像她这样一个整天只喜欢打打杀杀的孩子,既不肯念书,也不肯像寻常女孩子那样描眉画眼收拾家务,跟着岳建华走,将来她会得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虽然做他们那一行也会有危险,但谁让她早已错过了长成一个温柔女孩子的机会呢?
其实平心而论,特训队的生活是尉迟芬芳很喜欢的一种生活。女孩子只有一个,她不拿自己当女的,那些人也没有一个当她是女的。
这样很好,最起码她不用像那帮女孩子一样,整天唧唧歪歪,为了某个男生而神魂颠倒,更加不用将来嫁给某个男人,煮饭洗衣生孩子,
一想到会过上那种日子,她就十分怀疑,她终有一天会把她未来的丈夫掐死。
特训队多好啊,她每天除了训练,什么都不用想,如果她做的出色,将来她还可以有机会去做一个女军官,管理很多兵蛋子,多威风啊!
更重要的是,做了女军官之后,她会有很多薪水,可以想买多少好吃的就买多少,而不用每一分钱都从叔叔手里拿。
虽然叔叔心甘情愿养着她,但她从小就习惯了肚里,不到六岁就能独自生存的人,怎么可能永远靠叔叔养活?
所以说,到了特训队,尉迟芬芳的感觉就是鱼入大海,那种惬意,根本无人能够明白,但她自己很清楚,这里就是她最好的归宿。
而邢军生,一直以来都是她想要超越的目标,他每一个训练项目成绩都比她好,除了拆弹和穿越障碍。
这两样,是她的拿手,开玩笑,从小就做乞丐和小偷,她逃跑的速度自然无人能及,灵巧的双手,更是没有一个男队员能够超越。
嗯,她觉得比较满足,起码他不是万能的,他也有比不上她的地方。
但是眼下,他是不是要死了?一想到这一点,她就有些惶恐,她不愿意从此后少了一个榜样。
为他吸毒的时候,她真的什么都没想过,换成是任何一个队友,她都会这么做的。
就像他用一根棍子去挡住毒蛇对她的进攻一样,如果他没能及时抓住那毒蛇的七寸,那么它很有可能给他致命的一口,当时他不是也丝毫都没有犹豫么?
他们是队友啊,队友就应该这样的,不是么?
在进特训队之前,她从来不知道,人与人之间可以有这种关系——生死与共。
这种感觉很好,很温暖,是她做乞丐四年的时间都没有感受过的,也是她跟着叔叔生活了四年时间所没能体会到的。
那时候,她只是觉得,武师的老婆有点儿像妈妈,而叔叔,则比爸爸更好,她觉得很满足。
为此,她更加想要努力做出成绩来,等她当上一个威风凛凛的女军官的时候,他们肯定会为她感到骄傲吧?
尉迟芬芳正这样胡思乱想的时候,感觉到她抱着的人开始胡乱扭动着身体,紧跟着,他转过了身。
她以为他醒了,正想要叫他,却感觉到他身体格外地烫,她不由得伸手去摸他的额头。
糟糕,他发烧了!难道蝎子毒最终还是无法排除体外,会要了他的命么?
这么想着,她忍不住流下几滴眼泪。这是她第一次看到她的队友有生命危险,她感觉茫然而无助。
邢军生口里做着吞咽的动作,大概他在梦里肚子也很饿吧?只可惜,他现在这种状况,她根本不敢离开他去找吃的,虽然天色已经发白了。
忽然,他猛地搂住了她!
这是什么状况?难道他在发恶梦?她忍不住轻轻摇晃着他,不停地叫着:“邢军生,邢军生!”
可惜,他根本听不到她的叫声,只是用力地搂着她。
男子的气息浓郁地包裹着她,令她一时之间忘记了挣扎。
接下来,他就开始喃喃自语,说的什么,她一概听不清楚,只是依稀听清出了一个名字——炎炎。
他念叨了无数次之后,然后伸手开始在她后背抚摸。
这是一种什么状况?小时候继父猥琐她的时候,会用他的脏手摸她的胸口,捏她的小圆豆,却从来没有摸过她的后背。
他,他到底要干什么?耍流氓么?她有些慌乱地想,却忘记了自己如今已是身手不凡,完全可以放倒这个图谋不轨的男人。
心慌意乱中,他忽然吻上了她的唇,她顿时呆住了。
他并非像个流氓那样急迫,而是十分温柔地,一点一点侵入她的口腔,活了十四年,她从不知道男子的亲吻是这样的。
浑身哆嗦着,想要推开他,但却软软的,没有一丝力气。
莫非昨天的蝎子毒已经侵入她的身体,破坏了她的神经系统么?她这样想着,大脑却无法集中,颤栗的感觉从舌尖传递到浑身每一个地方,那感觉,美妙至极!
她颤抖着想要用舌头把他的舌头推出去,但是他却趁机更进一步,只抵达她的喉咙,她的身体再度发软。
我此刻该是像一根软面条一样了吧?是亲吻的缘故,还是蝎子毒的缘故?她想不明白,也不想去弄明白,只是顺着身体的本能,享受着这一刻的美好。
她在他怀中颤抖,沉迷,直到他的手掌覆上了她胸前的蓓蕾。
她猛然惊醒,他真的是在耍流氓,而且是在梦里!
一根坚实而灼热的东西抵在了她的大腿上,耳边传来他再度的呢喃:“炎炎!”
她立刻被一种羞愧和失落所包围了,原来他是在梦里,把她当做了那个名叫炎炎的女孩子。
这简直比当初继父猥琐她更令她感到耻辱,她是什么?一个替代品,一个被人耍了流氓,却还是替代品的下贱货!
这一刻,她顿时怒不可遏,挥手狠狠打了他一个巴掌。
这一巴掌,她用了十足的力道,没打落他一颗槽牙,算是便宜他了。
紧跟着,她就起身走到了离他几米远的地方,一个人靠着树干拼命地喘息。
081借你一个肩膀死命地哭
他清醒过来,向她道歉,她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心里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然后他去找吃的,看着他步履蹒跚,却还是坚持要去做他所谓的男人该做的事,她实在不知道该暴打他一顿,还是听之任之。
事实上,他真的找了点儿吃的来,那是一株竹笋,他显然是用棍子加手指挖出来的。
他的指头脏兮兮的,指甲断了两三根,但他却一副开心的样子,献宝一样把竹笋送到她面前。
“吃吧,至少我们不会饿死了。”他说,还咧着嘴勉强地笑了一下。
看着他那副蠢样子,她觉得没那么生气了。他现在还发着烧,他做那些事的时候,只是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心上人,他并非是在耍流氓,至少不是在对她耍流氓。
而她不是也挺享受他的亲吻么?她完全有机会在他抱着她的时候,一脚踹开他的,但她没有,反而躲在他怀里哆嗦。
算了,这一切真的不是他的错,她这么想着,也就忍不住回了她一个微笑。
“新年快乐!炎炎!”他笑得一脸灿烂,然后身子一软,倒在了她脚下。
大年初一这一天,乔炎炎原本是要跟着老妈老爸一起出去拜年的,但是苏琦钰打来了电话。
她用她的小灵通打给她的,但是粗心的乔炎炎并没有注意到她的号码有什么特殊意义,对于她来说,电话号码都是最难记住的,她顺手存下了她的号码,仅此而已。
“炎炎,今天别去拜年了好么?跟着大人到处去拜年有什么意思?你到我家来,然后我们叫上熊坤鹏一起去柯大勇家玩儿吧?乡下过年很热闹的,再说,如果我们出其不意地出现在柯大勇家,他肯定会高兴得跳起来的。”苏琦钰用热情的语调诱惑道。
“那好吧,我其实也很想去看看柯大勇呢,他一放假,就窝在乡下,肯定闷坏了,我们去找他玩儿,他指定乐死了,我还记得他奶奶,人特别好,给她老人家拜个年也是应该的。”乔炎炎说。
“那好,你赶快到我家来吧,我在我家门口等着你,然后我让司机送我们去,又快又方便。”苏琦钰说。
乔炎炎走到苏琦钰家门口,远远就看到了停在那里的吉普车,却没有看到她的人,她边走边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