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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担忧地点点头,扶着她向大家打了声招呼。
王曦视线扫过方淮,暗淡的光线让他原本英俊的脸变得晦暗不明,她最终还是没有办法说出口啊!
我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
再不做停留,王曦靠着大熊离开了这间让她掐断了这场长达9年念想的包厢。
11月的夜里冷风肆虐,大熊挽着王曦脸色铁青。
“嘻嘻,你头还痛不痛,我送你回家。”
王曦摇摇头,“大熊,我突然有点心血来潮,想去看看我们以前的学校。”
大熊见王曦心情糟糕,本就有点担心她,怕她一个人会胡思乱想,现在见王曦想要去母校便立刻赞同,当是散散心也好呀。
母校离这里不是太远,徒步走20分钟就可以到。
两人在路上走着,王曦望着街上的灯红酒绿,抬眼就见到商场上的广告屏幕,正播放着“XX乐团即将在XX音乐厅拉响豪迈的乐章”。
王曦的眼里冒出些酸涩。
像是自言自语般,王曦突然开口了。
“我从5岁半开始练钢琴,当时小屁孩儿一个,一心不闻窗外事的,练了8个月,就大着胆子去跳级考了二级,没想到居然一次就成了。当时我钢琴的启蒙老师激动地猛亲我,说他教孩子练琴教到现在,也没碰到像我这样的小天才。”
“后来进了小学,有一次音乐学院的老师来我们这里招生。有音乐特长的我就被招去考试。那时我碰到了人生中的第二个启蒙老师,大提琴老师。每个星期六星期天,都是我上老师那里学琴的日子,没有游戏,没有朋友。”
“在进初中前,我的钢琴和大提琴分别考到了双八。当时,还参加了忆罗初中的特长生招考。以大提琴第一名的成绩被提前招入了学校。就在这时我爸妈对我说,我不可能一辈子靠着音乐吃饭,让我试试看去考另一个市重点学校,那间学校的重点高中的升学率比忆罗高了近三成。我妥协了,放弃了忆罗去了爸妈让去的那间学校。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当逃兵,我背叛了自己的梦想。”
“你知道吗?当了第一次逃兵,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然后现在,我又当了感情的逃兵。”
“大熊,我会嫁给那个跟我相亲的男人。”
大熊原本静静听着,但到此刻也不由失声叫道:“你疯了!”
昨天明明为了那个男人先斩后奏向她父母提亲的事情而烦恼,明明为了向方淮表白的事情而苦恼,喝了那么多酒,流了那么多泪,就是因为她王曦压根儿放不下她爱了九年的方淮,不愿嫁给自己不爱的人。
王曦神情淡薄,语气却异常坚定。
“我没疯。”
“你爱的是方淮!”大熊说道。
“是啊,可是他不爱我。”王曦的眼睛里闪过几缕痛楚。
“所以你就要嫁给爱你的人?”大熊不赞同地问道。
爱我?
王曦自嘲地一笑,那个跟自己相亲的男人,在饭桌上谈他的工作永远比问自己的喜好多,看电影时去外面接电话的时间永远比坐在位子上的时候多,甚至有时还若有似无地仿佛不经意问起自己爸爸正接手的工作项目的内容,只为了利益上的求婚何来爱情可言。
“呵~我爱的男人不爱我,我要嫁的男人也不爱我。真真是天大的讽刺。”
听着王曦的嘲讽,大熊刚想仔细询问就接到个电话。
她从包里拿出手机一看,脸色微变,“我接个电话,你等我一下。”
王曦没有在意,凝视着不远处的母校渐渐出了神。
大熊听着电话皱着眉,“你说的是真的?你是白痴啊!幸好你还不算太笨,她现在在我身边,我们在母校,你给我赶紧过来,放心,我们~”
话还没说完,突然只听见“乓~”一声巨响,大熊瞪大了眼睛,耳边的手机顿时落在地上。
“嘻嘻!”
一声凄厉至极的声音划破夜空。
王曦闭着眼睛躺在地上,一根一端染血的竹竿,鲜红的血液伴随着生命力从王曦的脑袋流出,源源不断,无论大熊怎么堵都堵不住。
周围路人迅速拨打着120,大熊哭泣不止地叫着“嘻嘻,嘻嘻”,无人注意到落在一旁一部地上的手机,仍旧接通中,从那里传来一个熟悉的男声,“大熊,嘻嘻呢?嘻嘻怎么了?嘻嘻~”
手机显示屏上闪烁着“方淮”~
作者有话要说:
鬼束千寻的《月光》噢,我的最爱~
重生,救人
“有人愿意吗?
突然间迷迷糊糊地听到有这么个声音,王曦有些莫名地睁开眼,如眼的都是一个个戴着红领巾的小童鞋。
王曦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低头一看自己脖子上也系着条红领巾。
看看自己的衣服,书包,写着自己名字的作业本,语文书,还有那个记忆里小学时代最宝贝的自动式铅笔盒。
王曦傻眼了~~~~~~
这是怎么了?
自己明明和大熊在一起,然后就是脑袋一阵剧痛~
再然后~
睁开眼就变成了小童鞋,回到了小学时代~
王曦震惊的脑海里回响着以前大熊的话,“嘻嘻,你知道不,现在流行重生~”
难道自己,也赶了次流行吗?
“没有人愿意和沈卫坐在一起吗?”
王曦这时回过思绪,抬起头,看着讲台上站着的小学班主任袁老师以及她旁边面无表情的沈卫。
王曦突然想起来,小学时,沈卫是出了名的顽皮学生,体育门门优秀,学科门门飘红,每次考试,他都能把班级平均成绩拉下个1、2分,可谓是各学科老师眼里的坏学生。
而现在的这一幕王曦也是记忆犹新的。
这位皮大王沈童鞋在三年级时,又一次在操场上和1班的某童鞋当场干架,被校长领到了校长室,连带着班主任都被批得抬不起头来。
于是到了班级,袁老师就当众问班级所有的童鞋,谁还愿意与这位破坏了班级荣誉,且品性不佳的沈童鞋做同桌。
话说,小学时代时,大家都是很重视所谓的班级荣誉的,在当时的那群童鞋眼里,破坏了他们二班的沈童鞋简直就是害群之马,人人得而诛之,所以当年是没有人举手表示自己愿意和这位害群之马同桌而坐的。
长大后的王曦一直记得,看着没有一个人愿意接受自己时,一向嬉皮笑脸、顽皮捣蛋的沈卫咬着下嘴唇,低着头,身体不住地微微颤抖,极力地忍住哭泣的样子,她长大后才知道,那是当一个人自尊心受到巨大伤害时,身体产生的连锁反应。
即使是小学生,也会有尊严,也会在受到伤害时哭泣难过。
王曦觉得,那时袁老师的做法,太伤人了。
王曦眉头微皱,眼睛扫过周围眼里有着对沈童鞋不屑与怒意的班级同学,扫过同样皱着眉,刚被校长批过正怒气冲天的袁老师。
她慢吞吞,不急不慢地举起了手。
然后,袁老师一怔,周围的同学一怔,就连沈童鞋也是一怔。
原本寂静无声的班级顿时犹如翻腾的热水般哗然起来。
袁莉疑惑不解地看着举着左手的王曦,这孩子是典型的好学生,乖巧懂事,而且极其害羞,上课从不与别人讲话,总是认真地听讲,认真地完成作业,考试成绩也很优秀。
那么一个害羞内向的孩子在今天这种局面居然举起了手,这令袁莉非常意外。
她轻轻咳了咳,“王曦,你愿意和沈卫做同桌吗?”
王曦放下手,慢慢站起,她记得自己小学时代是非常内向的,幸好初中和大熊作了朋友才渐渐变得乐观外向起来。
她微微低着头,状似不好意思的样子。
“报告老师,我愿意和沈卫做同桌。”
接着,周围又是一阵喧哗。
“安静。”
袁莉在讲台前挥手示意。
待众童鞋安静下来后,袁莉又问道:“能告诉老师为什么愿意和沈卫做同桌吗?”
为什么?
王曦早已经想好了说辞,此时宛宛道来。
“袁老师,我的体育成绩一直很不好。上次跳远考试,我又没能跳及格。后来体育老师让跳得最远的沈卫来给我做示范,他还教我该怎么跳才能跳得更远。老师,您常教育我们要乐于助人,沈卫就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好同学。所以,我愿意和他做同桌。”
袁莉听着王曦柔软轻轻的声音,心里安慰,想这孩子还真是好,这么小件事情都被她记得这么牢,懂得知恩图报的道理。
又想,这孩子这么知书达理也是自己教育的成果,当下被叫去校长室挨批的坏心情立刻减轻了不少。
袁莉欣慰地笑着点点头,开口说道:
“好,那我们重新安排一下座位。王曦就和沈卫一起坐,江韵就坐到高一鸣旁边。”
王曦重新坐下,旁边的女孩子正在整理书包,将课本、铅笔盒等放进去,站起,神色不善,对着王曦轻轻哼了一声。
王曦一愣,这才想起来,自己原来的同桌江韵,貌似,好像是暗恋沈卫沈童鞋的。
王曦不由得翻了个白眼儿。
这江韵,真早恋!
你要是喜欢人家,刚才干吗不举手来着,现在对着咱哼哼,你个小姑娘真是矛盾啊矛盾!
沈卫到自己原来的座位整理了一下,就搬到了王曦旁边。
他默默地将书本、铅笔盒放到桌子上,然后面无表情地坐着。
王曦看看手表,恩,这节语文课算是浪费了,为了处理这件事儿还有10分钟就要下课了。
袁莉说着将课本翻到XX页,开始讲课。
王曦看看自己课本上注着拼音的汉字,有种吐血的冲动。
以前碰到不会做的题目想去撞墙,现在看到幼稚到一定境界的课本更想去撞墙。
就在王曦发愣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声极轻极低的“谢谢”。
王曦转头看着旁边状似认真看书的沈童鞋,那样子好像刚才说谢谢的压根儿不是他一样。
王曦忍不住勾起了嘴角,小样儿的,还真够别扭的。
这节语文课是上午最后一节,每个童鞋都非常自觉地拿出了饭碗,等着老师推餐车进来分食。
王曦从书包里拿出饭碗,都是粉红色的感觉挺罗莉。
王曦的嘴角不由抽了抽,小时候这品味啊~真够恶俗的。
后排这时想起了小声的嗤笑。
王曦回头一看,一个低着头的男孩儿手里捧着像是工厂里工人用的铁饭盒,上面的盖子上还刻着“XX厂”。
他周围的童鞋均是低低笑着,挺着小胸膛手里拿着非常可爱的Snoopy饭碗又或是Hello Kity的,一副看不起穷人家孩子的模样。
王曦记得这个男孩子,叫朱辉,家里不怎么富裕,父母都是厂里的工人,朱辉很少穿着校服以外的衣服,书包也是旧旧的紫色。
王曦所在的小学是私立小学,加上这个年级就一班和她所在的二班是特长班,这两个班的孩子都是起码会一门艺术特长的。
比如王曦弹钢琴,沈卫拉小题琴,而这个朱辉则是拉二胡的。
为了支付朱辉的学费、饭费、托班费,外加一笔可观的学琴费,靠两个工人的工资实在是捉襟见肘的,自然也就顾不上孩子的衣服、鞋子、书包之类的小细节,更别提饭盒这种对于家长来说芝麻绿豆的小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