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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浪子
二零零一号的传奇——凌淑芬去年秋末冬初某一日,凌某人在家死赖著,
醉生梦死。此刻,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喂?」我没有任何防备的接起电话。
「请问凌淑芬在吗?」听起来是个很甜美的声音。
「我是。」我仍然没有任何防备。
「你好,我是禾马的编辑,我姓郑。」听起来仍然那麽甜美。
在此,给郑小姐,请你原谅我,你每次在电话中都说「我姓郑」,我一直以
为你的名字就叫「吴信正」,还在心里喝采:好,这位小姐的名字真有英气!
後来,我才知道,原来,你,姓「郑」。然後你那很少被提起的芳名……就埋
没在茫茫心海里了。
赶快加一句——但我相信,那必然是个很美的名字。
原则上,太懒的作者一听到出版社来电,都会像我一样,哑口无言十分钟的。
「是这样的,明年禾马珍爱系列要迈入两千号了,我们打算规画一系列套书
……」郑小姐很甜美的开始解说。
「噢,噢,噢……」我浑浑噩噩的点著头,只听进去一半,另一半正在寻思
我最近有没有做什麽上对不起天、下对不起地、中间对不起人的事。
如果有,报应显然到了,就在电话那一端;而我,要如何绝地求生?
「套书的相关系列有……」郑小姐还在说。
我听到一半,发现她说的内容跟我过去一年来的怠情无关。
她不是来讨伐我的!哈利路亚!我心里先安了一大半,终於有精神听讲。
「然後内容规画以什麽什麽、如此这般、叽哩咕噜……为主。」郑小姐停下
来喘口气,顺便问:「你觉得呢?」
「好啊!好啊!非常好。」我满口应道。
「那,那我过一阵子把相关资料寄给你,请你决定一个主题好吗?」她还是
那麽甜美。
叮钤——一阵警钤在我脑中大作。
「什……什……什麽主题?」我结结巴巴的问。
「这些主题请你选一个写啊!」郑小姐甜美的声音,听进我耳里忽然……有
点邪恶了。
「呃……呃……是……是这样吗?」我继续口吃。
「是,就是这样。没关系,时间还很长,你慢慢想吧!」郑小姐开始甜美的
与我话家常,而我的脑中正在充血。
写一个主题。挂电话之後,我开始想。
吃饭的时候我在想。
洗澡的时候我在想。
逛街的时候我在想。
我想,我想想想想想!
我想不出来!
一周後,我形销骨立,油尽灯枯;我头发枯黄,全身无力;我,已经到了人
生的终点。
终於,电话的那头又传来甜美的声音。
我用只剩半口气的声音说:「我……呜呜……我想不出来……呜呜(已陷入
崩溃状态)……我想了很多,还想到好多故事……呜呜(大声哭号,撕扯头发)
……可是就是没有一个跟那些主题有关……呜呜……请你放过我吧!呜呜呜
……」
「呃……小姐,我这里是小姐英语,请问府上有小孩子想学英文吗?」
哇咧¥#廾◎%*……我没好气的挂上电话。
接著,电话又响起。声音仍然很甜美,这次我比较谨慎,确定不是来推销或
拉保险的,才又开始哭起来。
「我……呜呜……我想不出来……呜呜(已陷入崩溃状态)……我想了很多,
还想到好多故事……呜呜(大声哭号,撕扯头发)……可是就是没有一个跟那
些主题有关……呜呜……请你放过我吧!呜呜呜……」
这一段很耳熟吧?是的,它和前一段一模一样。重想台词是很耗脑力的事,
我当然直接拿来用。在这里感谢WORD剪贴和复制的功能。
「原来如此。」郑小姐听完我的话,甜美的点点头。(虽然我看不到她,但
我相信那个点头一定是甜美的。)「那你现在在写哪个故事?」
「我在‘想’一个青梅竹马的故事。」
(其实就是小路的故事,待书出来之後,郑小姐才尖叫说,你为什麽不讲跟
聊斋有关?我们另外有一部套书就是「聊斋」。——哇咧,我怎麽知道?你又
不是跟我讲那套。)「那可能是我电话打得太早了,我过几天再打来问问看。」
郑小姐终於说。
「不,不!求你不要挂电话,不——」我凄厉长号。
但,那甜美的声音,已经消失在那一端了……
咻,一阵冬风吹过,落叶在我四周凄冷的扬起。
在此,谨向各门各派各家各寨各位各个写过套书的作者们致敬。写套书,真
的不是人干的,要有天才的头脑才想得出来。
我一向随性惯了,所写的东西一定得是自发性的想到,并且想得周全,才有
办法下笔。根据特定主题而写,实在是非常辛苦的事。或许哪一天我有那个能
力挑战,但现在的凌某人,功力显然还不够。
於是,我受尽折磨,气息奄奄,已接近弥留状态。
三天後,我再度接到郑小姐甜美的来电。郑小姐挥著皮鞭滴著腊烛油,踩著
高跟鞋咬著玫瑰花,痛加折磨过我後,确定我是真的写不出来,决定放过我了
——在套书这方面。
(结果就在我确定自己绝对想不出来,婉辞了套书的参与之後,不久我的脑
中冒出一个金融界的故事——「媒人的公式英雄」。哈哈,一切是天意!)「
那你现在在写什麽书?」郑小姐甜美的问。
我当时还是在构思王劬和小路的故事,尚未动笔,但我没敢让她知道,只乾
笑说:「还是那个青梅竹马的故事,刚开始写,刚开始写,呵呵呵。」
「我也呵呵呵,那什麽时候会写完?」郑小姐除了甜美之外,还很轻快。
这时候我要再跟读者诸君解说一下:身为一个作者,当出版社很轻快的时候,
就是你要开始感到沉重的时候。
我很配合的开始沉重起来。「呃……年底?」
「呵呵。」郑小姐的笑容很甜美。「你知道的,除了两千号之外,它还能够
加一。」
「我知道!」我真的知道两千号能加一,事实上,我相信凭禾马的本事,再
加个九千三百八十八以上都没问题。
「我想……两千号套书你是赶不上了。」她惋惜的说。「这也是为什麽我们
有两千零一号。」
「……呃,这件事……和我有关吗?」
「你说呢?」郑小姐的声音永远那麽甜美。
於是,我说,读友诸君,这就是您手上这本——禾马珍爱第二零零一号——
的传奇故事。
第一章我是沙漠的男儿,不畏热沙之考验。
我是阿拉的子民,不畏恶魔之考验。
我的心灵归依啊,就在前方——心爱的人儿,我却怕极了,你那若即若离的
容颜——爽朗的歌声,放喉引吭。
莽莽天地之间只有一只慵懒的骆驼,旁边跟著一只沙漠绵羊。骆驼当然不会
唱歌,更别说一只没啥好气的绵羊,它即使会唱歌,肯定也不是在此刻的心情。
唱歌的人,是驼背上的男子。
咻——一阵狂风夹杂著黄沙,呼啸而来,刮动男子宽大的衣袍。
男子身上穿著阿拉伯袍,头上箍著罩巾,全身包裹得密不透风,以阻挡咬人
的烈阳。风儿撩动土黄色的长袍,不知它原本就是这种颜色,或者已沾满了尘
埃。
他看起来就像一个典型的沙漠浪人,一个绿洲流浪过一个绿洲,回归到沙漠
子民最古老的游浪生涯。
他的头脸包得只露出一双精光灿烂的黑眸。照理说,这样居无定所的浪人,
处境是值得人同情的,然而,任何人迎上那双眼眸,非但不会觉得他可怜,反
而会不由自主的回他一个笑脸,因为他的眼睛彷佛时时刻刻都盈满了笑意,随
时引动人家跟他一起笑开怀;欢愉美好的歌喉,更让人听了心旷神怡。
……除了跟在旁边的那只羊之外。
「飞飞,你真是太不给我面子了!好歹你也是我的羊,从小把屎把奶把尿,
好不容易将你拉拔到这麽大,你居然一找到年轻漂亮的新主人,就不要我了。
要带你回家,还摆这种脸色给我看!」男子叹息。
「哼!」飞飞羊重重喷了一口气。跟著新主人青萝,又有得吃,又有得睡,
又有美人儿会把它抱在怀里疼;既不必吃野草,也不必走在沙漠里任狂风吹打。
两个主人如此大的对比,你说它会选谁?不只它吧!全世界有骨气的羊都会
选青萝!
「纱缦一定很伤心,你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连回家给她看一下都不愿意。」
麦达一掬伤感之泪。
「哼哼!」这下子喷两声。有新欢、忘旧爱是他麦达先生的专利,谁敢跟他
这个浪子抢封号?
最好笑的是,他生平最怕束缚,偏偏喜欢当老大,硬要同父异母的齐磊叫他
一声「哥哥」,好了,人家也认了,果然叫他一声「大哥大」,可是当大哥是
要付出代价的。当哥哥的那一个算长子,那长子要拿来做什麽用呢?长子是拿
来「领导麦地尼克拉那一族,管理麦氏所有产业」用的。
唉!麦达感慨地叹了口气,摇摇头。他只想逼齐磊那个死小子承认他比较大
而已!谁知道会替自己惹来这麽可怕的後遗症。
开什麽玩笑!「族长」这顶大帽子一扣下来,他的下半辈子全完了,不出三
年就和齐磊一样要死不活。
认真来说,这个弟弟也真是太不像话了!从前麦氏的产业都是齐磊在管理,
做得好好的,只因娶了老婆,想多腾一点时间「含饴弄妻」,就奸恶地想拐他
纯真善良又毫无心机的哥哥出来受死。
麦达虽然是乐天派,脑子却不傻。不然,他也不会是电脑鬼才,一手包办所
有麦氏产业的安全系统。
溜!快溜!再不溜,等他反应过来之时,他已经有三个老婆,两个情妇,七
个儿女,四个私生子,十八个孙子,一楝白房屋,屋外有白篱笆,几只小狗滚
在他摇椅旁啃骨头,光想想都觉得背上彷佛有上万只的跳蚤在鼓噪。
麦达下意识抖了抖身子。仔细想想,他也好久没有回自已的秘密基地了。
十七岁那年,父亲将沙漠边缘的一块地送给他,做为生日礼物,以引诱在国
外流浪的儿子回家。他几乎是立刻爱上了它,而且打定主意,要用这片覆盖著
薄草的土地,来繁殖阿拉伯人引以为傲的马种。
由於阿国的沙漠气候,既乾燥又难熬,因此培育出来的阿拉伯马天生具有耐
旱、健康善跑的特质,是世界最名贵的马种之一。世人提起中束地方,总是先
联想到令他们发迹的石油。其实,真正令阿拉伯人感到骄傲的,是他们的畜牧
业和纯种马。
「麦达的老巢」是漾满生气的。成群的骆驼、绵羊、马匹,十七个小家庭,
二十六位照顾牲日的员工——当然,还有他的宝贝纱缦,构筑成这座欣欣不息
的牧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它绝对比白篱笆和小孙子有趣多了。
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