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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干巴巴的沙烁。目极尽处,没有植被与树木,四周静悄悄的,成一片荒芜的沙漠,根本没有一点生命的气息。
天上烈焰滚滚,不时洒下火种,远处几乎冒出火花,大火蔓延在遥远的天际,卷起黑色的浓烟,以及刺痛人脑门与耳鼓的惨叫声,真的很讨厌。
没水没食物没人烟,怎么开始试炼?
而且这儿温度很高,几乎要烤焦人的皮肤。烧着我的头发,喉咙里似在冒烟。瞟了眼独自一个人前进地达菲斯,掏出仍然昏睡的小麻雀。给它喂阿豫说的泉水,我很想知道它变好看后是什么样子地。然而我注定是要失望,这只臭鸟喝不喝水都是那样子丑!
喳喳!你这个笨蛋猪头,我就知道,没有我你根本就不行!竟然跑到迷失空间来,喳喳。你这辈子不要想出去了
就说这只臭鸟可恶透顶,一醒来就没好话。我狠狠地捏住它的脖子,狰狞笑脸对它说:“臭东西,看到那个黑影子没有?把他叫回来,不然,你就等着做烤麻雀填我地肚子!”
小麻雀在这点上出奇地听话,达菲斯眨眼间就被一股神奇的力量拖回来,我奇怪之极,这个时候。达菲斯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几个电光球在指尖飞来飞去。而小麻雀臭屁地解释:喳喳!不要太感动!那边有魔物来了,就你那两下子。给人家塞牙缝差不多!
所谓的魔物就是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奇异而又古怪地形状。像是没有固定的形体。或者有某种能力把自己隐匿在热气腾腾之中,叫人不能发现。
达菲斯连扔数个电光球才把魔物干掉。我咋舌不已,在奇亚魔法大陆,我可是亲身体验过他的电光球威力,这儿的魔物强到须用六七个电光球才能干掉,看来,阿豫这个安排是颇有远见的。
肩上的伤在这个时候抽痛起来,想我的仆人帮忙,河水都要倒流。狠狠心,用力一拨,金箭还带着勾,上面带起一小块白肉,嗯,那两个人还是蛮狠心的。在这样的高温烧烤错觉下,背后地伤口即使被拉扯得更大,痛觉也不是很明显。
喳喳,你不要命了,找死也不用拖我当垫背!达菲斯,她要是失血过多,你以为你能活着走出去?
在众神之后的命令下,河水还是有可能倒流的。达菲斯臭着一张脸,一把夺走我拿出地药粉,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二话不说,走到我后面,扯开我唯一的衣服,撒了药粉,然后丝毫不留情面地拿衣服条用力绑好伤口。
“喂,你把我地衣服扯破了,叫我怎么走路?”赶紧翻翻戒指,看看有没有多余地衣服,找到了,在胖老板那儿买的只穿过一次地长裙子,我抬起头,“帮我弄个结界,还是你想看本姑娘换衣服?”
达菲斯讥诮的声音终于响起:“我可不是那几个毛头小子,不吃你这套,到时候出丑别怪我没把丑话说在前头!”
什么跟什么,换衣服跟出丑有什么关系?旷野之中,将就一下,连着两条裙子一起穿好了。。。省得达菲斯那神经病以为我勾引他,他八成有被害狂想症!
在小麻雀的牵制下,达菲斯只能跟着我身旁一步一步慢走,不能脱离五米的范围。
“喂,晚饭吃什么?”
“达菲斯,你说话啊?”
“喂,我的仆人,你为什么不听主人的命令?”
哈哈,笑死我了,就你想命令他,做梦去吧!
“前面的,我饿了,去找吃的!死鸟,转诉我的命令!”
无聊的女人,懒得理你,本王睡觉去了。
荒野之旅就在两个比主人还要拽的仆从的漠视下,走完了。之后的路,我变得沉默不语。小麻雀开始还不能接受,后来,达菲斯也奇怪起来,把打得奄奄一息的魔兽扔给我,让我只能用右手打,直到打死魔兽才能停下来。
其实,这是件很恶心的活,常常达菲斯都是把一团血肉模糊不成形的东西扔到我面前,要不是偶尔的血面上会冒起几个泡泡,谁也想不到这样的东西是魔物。当然,即使只剩一气,我要拿拳头揍死它,还是要花上很大一番力气的。
通常,我一天只能干掉三只这样的魔兽血团,就这样,我都要头昏眼花很久才能恢复正常。
喳喳,猪头,你不说话很不习惯诶,你要是不喜欢,干嘛不说?
说什么。说我其实很想哭,说我其实很害怕?我怕我还没说出口,就被隐藏在暗处的黑色影子给干掉。再说,又不是第一次一个人孤伶伶地进入陌生之地探险。只是这一次境遇惨一些。
你、你不要哭啊,没什么好怕的,本王一定会保护你的啦,这个,真的。迷失空间其实就是一个空间牢狱,没有你想象中地恐怖,你看那些惩罚之火根本烧不到你身上不是吗?你只要把龙魂印的力量吸收一半就可以出去了。。。喂,达菲斯,还快过来安慰你的主人!没见她哭得厉害吗?
拧了两把鼻水,给臭麻雀重击两拳:“你说谁哭?本穿越女主才不会那么没用!哼,迷失空间算什么,总有一天会打破地!”
你就嘴硬吧,以你的资质。都不知道有没有出头地那一天。。。你别光流眼泪不出声,这么默哭让我都很难受。好吧,听我说。哭也没什么好丢脸的,哭出来心里就痛快了。你不哭我还要担心嘞!说起来。你其实蛮倒霉的,这活本来是你那有神赐天赋的堂妹要干的。要不是那家伙自作主张,你怎么会这么可怜呢?
“你还说!你还说!”追着臭鸟狠揍一通,我才克制住地泪水,这下完全不听话地冒出来了。哭得稀里哗啦,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难以自抑。
我早知道他那性子什么都做得出来,偏谁的话也听不进去,就是艾尔塔龙阿莫他们随便哪一个都好,才不会那么待我,为什么他要这么过分?
要是我能预见到自己有这么一天,我怎么会靠近那个狠心的混蛋!
要是我知道我会这么落得这么可怜无助,死都要死在马他托,也不要去见他们!
要是他能够提醒我不听话的下场会是这样悲惨,我才不要去救他,他倒霉总好过我倒霉,我那时候为什么要冲动!明知道他不会死的,他一个审判之剑的主人就是变成魔族,谁能欺负得他去?
命运之神惩罚的是他,我这么巴急凑上去,不是找倒霉是什么,笨死了!
“哭有什么用?只怪你自己太弱,才会被人骗得团团转!快点,杀掉这一只!”
呃,这个名闻遐迩的邪法师达菲斯大人,算不算是在安慰我?我眨巴着眼睛怀疑地看着他,想要看透那黑色面罩里面他的神情。很久以前,他说再也找不出比我更傻地人,他这么说,是因为他曾经也犯过傻么?
“看什么看,再不动手,今天的晚饭没得吃!”
达菲斯的数十个空间戒指里,最不缺地是魔法卷轴和魔法炸弹,还有魔法晶石,当然,包括食物和清水,据说够我们吃上几百年都不用发愁。最缺的自然是衣物,他那件黑色法袍,冬暖夏冷,整一自动调温机,他根本用不着准备这类东西。
而我地戒指里,最多地就是死麻雀的宠物粮食,偏它还不要吃,其他就是几袋子地金币,一盒鸡肋般的希望之羽,少少几瓶药粉,民生问题最需要的我一样也没有准备。
所以,我和小麻雀最怕听达菲斯说没饭吃。们眼前出现了间隔的红红火海,连接着一片片被烧焦的残垣断壁,再后面就是城墙的黑影,在滚滚火焰之中,烈焰翻腾,可怕地倒溯而上,与天上的火云连成一片,到处是红通通的火,烈火之后,只有黑色的留下,河川完全干涸,空气里只有火焰的味道,没有一点水滴的潮湿。
十天后,我们进入迷失空间里的第一个“魔族人”居住地,用黑色焦土垒叠而成,眼睛能看到的,不是黑的就是红的一片。
那些“魔族”的皮肤都是黑色的,块头巨大,有些人头上长着弯月形的尖角,有的只有一只特别大的眼睛,还有的长着两个头,却只有一张嘴巴的。当中也有几个长得比较正常,就跟外面的五族人一样,并没有想象中的缺胳膊断腿的奇怪样。
他们大多裹着黑色的兽皮,不是为了遮羞,而是为了保住要害部位不被外面的兽类抓伤或者被烈火烧伤。所以,看起来有点衣不覆体,破烂不堪。而且结着很结实发亮地暗黑色硬块,应是被火烤成那样子的。
我刚抬起头,就见众人瞪着鼓鼓的黑色眼珠。全城都像被暂时定身一样,毫无声息地看着我们两人一鸟这仨个陌生地来客。不过。看他们的样子,颇像看到可口地食物,想要把我们吞下肚去。
达菲斯裹着他的招牌黑色法袍,所以,没啥子奇怪的。我想他们不能接受的是我这个皮肤雪白头发长长的小家伙能无伤无损地穿过外面地火焰吧。
刷刷刷数声,这群黑丫丫般的人群把我们团团围住,黄黄的牙齿能恶心死人。
叽哩咕噜,他们在喊什么,我和小麻雀两个都听懂了,唯一没听懂的是达菲斯,但是,那些威胁的屁话,他即使听到也不会当成一回事。
黑人们问我们打哪里来的。到这个镇里来做什么,如果是其他某某区的使者,留下东西。马上离开这儿,不准逗留。否则就把我们给喀嚓。
我们这边有人听得懂黑人们的话。但是,他们那边就没人听得懂我们的回答。
这可不是一言不合就开打。而是严重地语言不通,勾通不良,达菲斯似乎很兴奋于能拿这群黑人开刀:“闪一边去,白痴!”
他叫的是我,为了自家小命,我很乖巧地躲到他后面去,然后,看达菲斯大逞雄威,一个个魔法弹扔过去,那群黑人出奇地脆弱,很快就一命乌呼,他们明明块头那么大,在我看来,应该比外面打的黑影魔兽更经摧残才对。
小麻雀则在一旁给我解释,这些是黑山兽人族,天生禁魔,一个初级地魔法弹都能重创他们。
听了这个消息,我万般狐疑地看着它,问出心中的疑团:“这就众神之主地才干?把形似魔族地黑山兽人送进迷失深渊,曾经的神族冲锋陷阵地马前卒,他们的下场就是这样?”
小麻雀哑口无言,看达菲斯大杀四方一会子后,才承认错误:黑山兽人族本性过于凶残,也不适合在大陆上生存,我本意把他们看管起来,慢慢驯化,却让人用这样的借口,挑起了五族混战,让他们内部分化争斗不息。
我倒挺有兴趣知道这个人是谁,有这样的心机这样的手段,让众神之主都吃瘪,沦落至此。
审判之剑的真正主人,执法神。小麻雀继续说有关于某个神犯大错的故事,这是一个自我要求完美神眼神心都很纯粹的大神,他执掌审判之剑期间,没有任何一丝的私心,处事公正一丝不苟,全心全意地捍卫神之律法。
而格拉曼提切大神与他正好相反,这是一个随兴的神祗,喜好自由不受任何拘束,他属上古神族之一,他的种种不恰当行为自然被认为是目无神律与神法。
偏偏这样两个神格神性天差地远的两位重要神祗,是莫逆之交。
你应该知道格拉曼提切曾经放过一位魔龙公主,这对神来说是不能饶恕的错误。后来,这位魔族公主还常找格拉曼提切聊天谈话,格拉曼提切见她天真烂漫,对她更加不设防。
这事后来被魔龙公主告发,即使执法神与他相交甚好,也不得不拘禁他。后面的悲据你知道了,那位圣金龙族少女是格拉曼提切心爱之人,出事前一天,两人还欢天喜地地跑到本王面前,恳求本王为他们主持祝福礼。
她死后,格拉曼提切一怒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