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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我自己都几乎忘了的承诺,他还记得。
原来他还记得。
接着他咬牙切齿地说:“可是,梁满月,你不配。”
我站在病床前,死死地咬住下唇,拼命地忍住眼泪,用力点头说:“对,我不配。”
他沉默了良久,终于伸出手,掰开我的下唇,再轻柔不过地摸了摸,然后几近叹息地说:“你走吧。”
第二十四章
*原谅我不能陪你一起老。*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来到C城。反正,哥哥叫我走,我就真的走了。
走得悄无声息,没有告别,没有泪水。
我本来就是一个多余的人。如果我不曾存在过,对很多人来说,也许是一件好事。
如果我不曾来到这个世上,叔叔婶婶便不用负担起我一个大麻烦,他们不必为我操心不必为我伤心,他们会轻松许多,幸福许多;
如果我不曾来到这个世上,哥哥会拥有自己幸福的人生,顺利地找到一个他很喜欢,也很喜欢他的女人,生一个或者几个小孩,一家人其乐融融……
从前是我太盲目了,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个多余的存在,现在我终于懂了,所以,我不得不离开。
是我不好,我不够勇敢,我不够坚定,我伤害了哥哥,所以,我必须离开。
唯一遗憾的是,我没有做成嘉馨的伴娘。
陌生的城市,我一个人独自生活。叔叔婶婶并没有反对我的离开,或许他们也觉得,我和哥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应该再见面。
开始的时候,我过得很艰难。我所有的卡都留在了家里,存款留给了妈妈。我自己身上,只带了少量的现金。
幸好之前公司的总监帮我在这边介绍了一份工作。
最困难的时候过去了,我开始结识了一些新朋友。人是群居动物,而且在这个城市,无论男女都友善热情,乐观爽朗。大家时常在一起吃饭,唱歌,我还学会了打麻将。
我没有必要让自己过得惨兮兮的,是不是?
可是我总是克制不住思念他,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渐渐地,想起他的时候我也能忍住不流泪了。
人的一生那么漫长,生命中有人来过又走,是很正常的事。只不过,有些人离开时波澜不惊,有些人的离开,却让我一辈子都在想念。
爱情的难忘之处不仅仅是它的快乐,还有尾随而来的痛苦。可是,那时的甜蜜,那时的快乐,那时的美好,一生能够经历一次,也已经足够了。
所以就算痛苦,我也能微笑着承受。
在这座舒适而又节奏缓慢的城市生活得久了,我的心也渐渐平静了下来。
我开始跟从前的朋友联络。听说我竟然跑到了C城,裴良宇马上就要赶过来,不过被我谢绝了。我过得很平静,不想被打扰。
有时我会一个人在大街上走走。繁华热闹的城市中,我混迹在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之间,觉得格外有安全感。
曾经有一个人,也给我许多安全感,在老家的机场,在遥远的北京,在学校的舞台……
很多时候,我都有些想不起我们曾经恋爱的那段时光,只觉得那好像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一个梦,明明记忆犹新,却又仿佛从未发生。
我越来越发地回忆我和哥哥一起长大的这些年,不想还不要紧,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原来我短暂人生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和哥哥交织在一起的。只要我回头,他都会在我旁边。
这样一想,我突然觉得很欣慰。
我们的人生有这么多时光交织在一起,或许他不会再爱我,或许他已经有了新的生活,可是他在回忆的无数角落都能看到我,他永远不会忘记我,如同我一样。
我在这里还碰见了一个老同学。
奥运会开幕的那一天,市中心广场的大屏幕直播开幕式,我和很多人一起,驻足在广场中抬头仰望,周围喜悦的气氛堪比节日。
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的呼吸在那一刻骤然停顿。
我僵硬地转过身来,呼吸却在看见那个人面容的一瞬间恢复正常——原来不是他。
眼前的男人,坚毅的面容露出一丝喜悦。他对我说:“梁满月,果然是你。”
他脑后的明月,仿佛是计算好了以后从中间一刀切掉了一样,完美的半圆,散发出柔和的光芒,让我在一刹那间有些晃神。
然后,我收起失望的眼神,脸上扬起笑容,说:“是你啊,杨云开。”
在陌生的城市遇上老同学,其实还是挺让人开心的。
杨云开比从前成熟了许多。虽然还是有些严肃,却不再像读书时那样沉默。我想罗维知道了,肯定要大呼奇迹。
他也是刚刚被调到这里来的,我们交换了电话,一来二去,竟然熟悉了起来,颇有些相依为命的感觉。
同事和朋友都说他对我有意思,可是重新见面以来的三年里,他什么都没说过。
刚开始,我觉得我们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曾透露过,他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孩子。
他们最后当然是没在一起,否则他也不会跟我混了。
而我,我想我很难再那么纯粹地爱上一个人了。
我并不是想为一段绝望的爱情孤独终老,只是,我真的没有那样爱的力气了。
只不过,我已经不是那个天真得冒傻气的小姑娘了。
人一踏入社会,就会飞速地成长,周遭的压力会让你不得不开始考虑终身大事。
我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我并没有想过要孤独终老。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伴一起走到白发苍苍,如果那个人是杨云开,我并没有什么意见。
我偶尔会下厨做菜请杨云开来吃,他每次都吃得很干净。常让我想起某个人。
后来他干脆说,你把房子退了,住到我这里来,周末帮我做饭,水电费我们平摊,怎么样?他的房子是公司分给高管住的,很是宽敞。
我想了想觉得还算公平,于是同意了。
后来我发现其实这是不公平的。因为在超市买菜的时候,他总是会抢着付帐,连带着我那一大堆零食。
后来我自觉地不买零食了,他却已经记住我爱吃的东西,就算我不拿,他也会一一找出,付款,拿回家,放在冰箱里。
于是我只好努力钻研菜谱,用更好的食物来回报他。
逛超市的时候,我突然听见陈奕迅用低沉而悲伤的腔调唱着:
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我突然停住脚步,觉得鼻子有些发酸。
“怎么了?”杨云开问。
“哦,没什么,”我揉了揉鼻尖,“这首歌挺好听的。”
其实我想说,这是什么烂歌啊,唱得这么悲,让人听着就想哭。
没想到过了几天,杨云开回来的时候竟然送给我一张CD,是陈奕迅的《认了吧》。
我有些奇怪地说:“这是陈奕迅好久以前的专辑了吧,你送我干什么?”
他微微有些尴尬。我将CD翻过来,突然发现里面原来就有之前那首歌。
《好久不见》。
“我以为你喜欢听,”他说,“路过音像店,就买了一张。”
我明白了,笑了笑,说:“谢谢啦。”
“不用跟我说谢谢。”他摸了摸我的头。
我飞快地眨着眼睛,想让快要流下的眼泪退回去。这个动作又让我突然想起另外一个人。
我们还会不会再见面?会不会像从前一样,一家人坐在一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会的,我想会的,我希望会的。
只是,那会是多久以后的事?三年?五年?十年?
等到那个时候,再见到他时,我还会不会哭?
等到再见时,我们的身边,应该都会陪伴着另外一个人吧。
或许只有到我们都白发苍苍的时候,才能坦然地坐在一起,平静地回忆过往,回忆我们曾经交织在一起的那些时光,然后释怀。
脑海中突然浮现的画面,让我的心突然跟着抽痛起来。我不是在心痛年华的逝去,我只是有些难过,难过自己不能陪伴他走过人生重要的旅程,不能再看他发脾气,不能再跟他顶嘴,不能再注视阳光下他英俊的面容……不能陪他一起到地老天荒。
可是,事到如今,也之门这样了吧。
我在心中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抬头看向杨云开,说:“吃饭吧。”
我没想过要做什么女强人,可几年下来,因为心无旁骛,竟也升到了小主管。责任大了,能力却还是一般,真让我觉得有点力不从心。
在家抱怨的时候,那个人会突然冒出来一句:“太累了的话干脆不要做了。”
我白他一眼,说:“说得简单,不做了我吃什么啊?”
然后,他认真地看着我说:“我养你啊。”
我突然愣住了。
半晌,我问他:“杨云开,你看过《喜剧之王》没有?”
他老实地回答:“没有。”
我想也没有,对他来说,数字恐怕要比周星驰的电影有趣得多。
于是我有些不满——没看电影竟然也能说出那里面的台词,想跟星爷抢饭碗啊。
后来,过了很久以后,有一天,杨云开突然跟我说:“梁满月,你怎么不问问我究竟喜欢谁喜欢了很多年?”
我一愣,心想不论是谁都没有关系吧,于我而言,杨云开的过去并不重要,或者,可能连杨云开本人,都不重要吧。
只是我的未来,就是杨云开了。
看我半天没说话,杨云开叹了一口气,说:“梁满月,你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
从孩童长成少女,从少女变成女人,美好的年华当中经历过一段不算成功的初恋,经历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有过欢笑有过泪水,感受过幸福也感受过悲伤,然后终于变成一个成熟的女人。在该笑的时候微笑,在该沉默的时候沉默,珍惜生活,珍惜眼前人。
成长的悲哀,或许就在于人们再没有机会去表达纯真和幼稚。但至少,我们还拥有回忆。
我的故事,当然还没有结束,可是,也已经告一段落了。
番外…裴良宇
裴良宇赶去酒吧的时候,罗维已经喝的不省人事了。老板同他认识,也认得罗维是他朋友,理所当然的打给了他。
他认命的将罗维拖上了车,看他如同稀泥一般瘫在后座上,突然就升起一股怒火。
你他。妈。的喝再多又有什么用?她知道么,她在乎么?人家孩子都有了,老公又能赚钱,小日子过的比谁都滋润,又哪会想到你?
连她那个挂名哥哥都结婚了,偏偏就是他还对她念念不忘,白天里装的人模狗样的,几个老朋友聚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谈笑风生的样子,生怕别人觉得他过的不好。私下里却恨不得泡在酒池子里面,连累他跟着他一起受罪。
也就是他贱,一次又一次的跟在他屁股后面给他收拾残局。
后座上的罗维难受的扭了扭身子,嘴里呢喃着,“圆圆,圆圆……”
裴良宇叹了口气,放慢了车速。
罗家到底是垮了。他不肯跟杨佳结婚,人家彻了资,他们家连表面功夫都维持不下去,匆匆宣布破产。他爸气的犯了心脏病,至今还躺在病床上。他不肯接受其他人的帮助,硬是自己找了工作,跟别人一起在工地上风沙日晒,还愣是跟着工人一起扛水泥。好在他现在终于拼出来了,他当然不会告诉他,他第一次设计的房子,他一个人就买了五套。
圆圆,圆圆。他就不明白,梁满月到底给他下什么蛊了。她是好,可到底也就是个一般人,不过是因为得不到,就让他记挂了这么多年。
从前还有人以为他也对满月有意思。没有人知道,他非但不喜欢满月,他还讨厌她。因为嫉妒,所以厌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