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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狮漆黑的凤眸变得越加深遂,那里面有疑惑、有惊讶、有不敢置信,但更多的却是欲望和狂喜。我离他本不过三步之遥,他几乎是一窜上来,就达成了“抱我”的 愿望。
我温顺的落在他强健有力的手臂中,象个被新郎抱进洞房的新娘一样,娇羞无限的拿两只手搂住良人的脖子,把头靠在爱人的胸前。心中却在琢磨着动手的最佳时机。
现世的武技,没有武侠小说中惊人的内功做底;古代神奇的点穴之法,也早已在岁月的蹉跎中失传。
如今陷在这内功与点穴满天飞的年代,若是仅凭借后世的擒拿格斗和散打之术,只怕还做不了能够与雄狮直接对垒的猛虎。
所以,我只能选择做一只用谋略取胜的狐狸。
这个谋略,如今,我还只能在“小王爷”这个魅惑众生的绝色身体上做文章了。
不论“小王爷”的举止言行有多么地不合常理,在至亲的命运完全掌控在雄狮手中的情况下,雄狮绝料算不到“小王爷”会在关键时候真敢向他动手。
饶是雄狮本身实力再强,为人再奸,对上这具魅惑众生的身体投怀送抱,只怕就避免不了陷入意乱情迷的状态。
我若是在这种占尽天时地利的优势下,都不能一举击倒雄狮,倒还真不如洗干净屁股趴床上去等着被人干呢!
“皇上,”我头靠在雄狮的胸膛上柔柔吹气,顺便蹭了蹭他一边情动的突起,成功的招惹得那人身体僵硬,大气狂吸。
我的手温柔的抚上雄狮敏感的耳垂,煽情的搓摸捻揉……
“宝贝儿,你好热情……”
雄狮的声音暗哑而低靡,显然已是情动地不能自己。
“是么?”
我抬起一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挂着漫不经心的笑容,看着这个优雅已逝,从容不再,在欲望面前沦陷的一败涂地的男人。
“可是,我很不喜欢被人叫宝贝儿呢!”
我的声音骤然变的冰冷,那只须臾前尚做着调情动作的手,已化作一记干净利落的手刀,毫不犹豫地砍在了他的侧颈部,雄狮甚至没有来得及做出一个愤怒或是惊讶的表情,便昏厥过去。
我虽没有内功、不会点穴。
但用手刀要人在瞬间内失去知觉 ,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儿。
与那人相守的十年间,我学的是对人体结构惊人的了解,学的是如何把自身的体能提高到最大的极限。学的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里,利用最有效的方式去攻击敌人最脆弱的部分。
所以,雄狮那张喷吐着火热气息的嘴,终于没能落在我的唇上。
不管雄狮的武力值在这个我不熟悉的古代里,属于何种等级,我那记干脆利落砍在他侧颈部的手刀,都足够他在短时间内,挣脱不开周公的棋局。
看来,变了男人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力量数倍的增强了。
这雄狮的身高顶多矮我寸许,却比我更强壮精实,这体重怎也有个一百七八十斤吧,我打横抱在怀里,却不感半分吃力。
望着片刻前咄咄逼人的雄狮,此刻化成了无辜的小白兔,毫无抵抗力的软倒在我怀里,心里面的愉悦简直非笔墨能述。
或者,男人的天性里,都有一种强烈的征服欲吧。
抱雄狮到那如同小房子般超大的床上,开始温柔的解他全部的衣裳。
有些好奇,古人的衣服没有荷包,据说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是往怀里搁。
探手入怀,摸到叠纸票,扯出来一看,是银票,上书“大炎宝钞”,面额是一千两一张的。略数了数,大约有二三十张吧。
不知这“大炎”是中国古代的什么年代,从屋里那座紫檀边座錾胎烟雨山河图宝座屏风来看,先不说其所达到的艺术造诣,就从制作工艺和使用材料来看,都明显达到了清乾隆时期的工艺水准。
而纸币的使用,历史上是始于宋代,而这银票上的文字却是以大篆作书,却是明显的早于宋代了。
或者,这“大炎”朝,压根就不属于 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却是另外一个和中国古代并列的时空吧。
那些大篆之所以难不倒我,倒要归功于那人在篆刻和书法方面对我的教导了。
想起那无数个练功后伤痕累累的夜晚,在那张如同冰雪般的容颜冷漠的守候下,我咬着牙,忍着痛,心里恨着那人的冷酷和无情,却终是完整的背完了整部的《金石大字典》。
如今,在这完全陌生的时空,所学能够致用,而那个教授我所用之人,怕倒真是如他所愿的那样,永不相见了。
狠狠的甩下了那些不该属于我的情绪。那人走时如此绝决,对我没有半分眷恋,我又何必总是把他挂在心上。
无所谓的笑笑,这手里边还有头肥羊正在等待我的打劫呢。
这世上的职业,不分高低贵贱,难道说,做个抢劫犯就不应该敬业吗?
错!
坐政府机关里头你可以不敬业;做人民公仆你可以不敬业;但你若是做了强盗做了土匪做了□犯,你还敢不敬业,那么,你铁定死得很快很难看。(小柳批注:千万别学、千万别信!)
又整出一只钱袋子来,里面有好些散碎银子和一大把金豆子。
呵呵!这回发大了!
合着几十张银票和金豆子,我来古代的第一天,就混成了大财主了。
再看看那张合上了嚣张眼睛的俊颜,呵呵,还真是越看越喜欢啊!
大概我这只漂亮的肥羊老兄,皇帝当腻歪的时候,总喜欢窜市井里头,玩点类似于“微服私访”或者“江湖旅游”一 类的小把戏吧。
难得这宝贝儿这么懂得生活情趣,真是应该好好奖励!
嗯,奖励什么呢?就赏两大耳光子吧。
啪!啪!
一左一右两重重的耳光甩了出去,甩得雄狮昏迷中也紧蹙起好看的剑眉,一张招蜂引蝶的俊美脸蛋儿更是变戏法似的渐渐肿起两座五指山。
我笑得越加灿烂,小王爷啊小王爷,我平白占了你的身子,不能为你那一大家子舍身取义牺牲自己,帮你揍雄狮两耳光子还是办得到的。
又从雄狮的身上掏出了两块估计是令牌一类的东西,一块金光灿灿,龙蟠凤绕,是大篆所书的一个“炎”字,想是这家伙用在宫里面的东西。另一块黑乎乎沉淀淀的,不知是什么金属制成,上面也是精辟之及的一个篆字“令”。
这可都是好东西啊,以后居家旅行、杀人放火,估计还用得着,也归我了!
再翻,摸索到一只翠玉小瓶儿,很是精致。不知里头装了啥好东西,拧开瓶盖,飘出一股子带了点薄荷味的甜香来,里面居然是绿莹莹的精油。
MD,突然想到一物,突然想到雄狮此番前来的目的,终于反应过来手里边拿的到底是什么东东了。
果然是有备而来啊!
小子,连传说中的BL必备品都随身携带着,果然是极品的色狼啊。
我笑得有点咬牙切齿。一把扯下雄狮的亵裤,忍不住抄起雄狮的屁股,一顿火辣辣的大巴掌,扇在那精实挺翘的两块臀大肌上。
雄狮低低的呻吟了起来,居然有几分销魂的味道。
我倒真想趁此机会把他上了,看看那张邪魅狷狂的容颜,在婉转承欢低吟浅唱中,是否还能继续维持那种不可一世的张狂?
可惜,我初做男人,目前,对那个是人都拿来便便的地方,实在未曾产生兴趣。
理想中,做男人,当然要象寻秦记里的项少龙一般,昂藏于天地之间,与众绝色MM一起,携手共游这美妙的性福人生。
雄狮在昏迷中再低低的呻吟了一声,扇形的眼睫微微闪动,竟有几分醒转的迹象,赶紧的再一手刀补过去,让他昏得再彻底些。
看来古代人有内功作底,体能所能达到的极限非是现代人可比,我不敢再以我一手刀过去,就一定能让一特种精英昏睡三小时为标准,来衡量这头变异的雄狮。索性三下五去二的剥光那一身碍眼的衣裳。
还真别说,雄狮这具古铜色的身体还真是男人味得很。全身各部分的肌肉和线条都分布得很有力感和美感,强过我从前画过的所有男人体。
而那属于男人的特色部分也发育得甚为壮硕,一点都没偷工减料。
若是把这家伙丢到现世的牛郎夜店里,不知道会不会让所有的老女人为之而疯狂?不过,正事儿要紧,我倒没多余的时间,来仔细欣赏这具难得的男人体。
古代的衣裳真是麻烦,里衣、中衣、外袍、腰带、流苏、挂件乱七入糟的整一大堆,还好,刚刚脱雄狮时,留了个心眼,不然,还真不容易穿正确呢。幸好我跟雄狮的身材也差不多,雄狮这一身锦袍穿我身上,倒合适得很。
理所当然的没收了雄狮的全部财物,便要准备开始跑路。
竖着耳朵认真感觉了一下四周的动静。有鸟叫和虫鸣,也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却没有属于第三个人的气息。
想是雄狮自负武功,又坚信“小王爷”不可能对他动手,为了方便“办事儿”,所以下令这方圆百米的人形生物通通回避了吧。
这真是天助我也。
方自转身,只不过走了一步,就听一个声音从身边响起:
“你便准备就这样走了么?”
05、前因后果
糟了,雄狮这么快就醒了?
心思斗转间,才醒觉,这样的声音,绝不是雄狮所能发出。
那声音温润如玉,清澈如水,听来,竟有几分熟悉。
我缓缓回头,雄狮赤着身子,两眼紧闭,毫无羞耻之心的大张着四肢,却是仍在和周公甜蜜的约会。
真是活见鬼了。
再走一步,那个声音再次响起:“地魂……”
“谁!滚出来!”
我的声音冷得象冰,语气很是有些不好,特别是感觉到那一声“地魂”的叫声,分明来自于我自个儿身体的时候。
我从来就相信神鬼,却绝不敬畏鬼神。
神也好,鬼也罢,若是惹怒了我,便是遇神杀神,遇鬼灭鬼!
而若是有人胆敢在我面前装神弄鬼,对不起,老子剁了他,直接把他踹畜牲道里去!
“竟是,连我的声音也听不出了么?”
随着一声幽幽叹息,荡气回肠。如和风细雨,倾刻就抚平了我心头的戾气。
那上古弦乐般的音质,分明——
刚才还被我拿来……调戏过雄狮。
莫非竟是“小王爷”阴魂不散?
我疑惑的看看全无变化的四周,但是,那个声音却是越回味越觉亲切,越回味越觉熟悉。
终是放柔了嗓子,轻问:
“是你么?小王爷?我不会是你说的那个地魂吧?”
“果然,不记得我了。”那声音轻笑,
“那就,闭上眼睛,静下心来,好好看看我吧。”
今日一切经历,玄之又玄,既然一觉睡醒都能穿成极品美男,那么,再发生一点其它古怪灵异的事件,也实在不足为奇了。
再说,那个声音也的确成功的挑起了我的好奇心。
依言闭目凝神。
黑暗短暂得让人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心眼唤出的是一个完全崭新的世界。
风起云动的触感、小桥流水的潺潺、春日里芳草的清香,渐渐映出白衣胜雪的绝色少年。
少年脸上挂着醉人的微笑,温柔得一如冬天的暖阳。
弦乐一般的嗓音,在耳边轻轻奏起最动人的音乐:“地魂,记起我来了么?”
我有些迷茫,那如镜的碧水映出的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