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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如玉剑如虹-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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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何处“借”来玉骢马

  马蹄溅过,几瓣杏花乍起。

  段青衣说过,莺歌恰恰,便是江南。

  我骑着玉骢马招摇过市,额上的一点菱花痣,皎皎如星,溶在三月的春风中。我随意踢了踢小短靴,上面绢绣着几簇泛旧的冰梅,笑对着江南烟陇上的繁花似锦。段青衣口中莺莺燕燕的江南风情并没让我过多瞩目。

  毕竟,从本质上讲,我是一个贼,不关心风月,所关心的是哪些战利品将落入我的手心;哪些战利品分文不值,偷它们等于浪费我宝贝的技术含量。

  胯下的玉骢马,便是我的战利品之一。

  两天前,拜月庙香会上从一远看上去模样貌似俊俏的白衣公子手里,所得。之所以说“貌似模样俊俏”,是因为我没能到近前去考证,而据我多年累积的江湖经验看来,男人这种动物,很多都是“远看山有色,近看大惊失色”的。

  那白衣傻小子手下的一帮家丁还曾在马屁股上追了半天。为首的家丁,一看身子骨知道是地球人的来头,但是再看他那张脸,分明是天外来客。我被这新物种吓得花容失色,紧张过度中,脱下一只短靴扔了出去。

  要说我掷飞镖的技术那可真不是一般的烂,但是这一次,短靴却掷得不虚此发啊,嘭——就将此人砸倒在地。早知道这样,我将以前的飞镖都做成靴子状就好了。身后那些家丁并没因此而总结教训,依旧狂追不舍。唉,依照他们的智商,根本就理解不了,两条腿是不可能跑得过四条腿的。

  倒是那白衣公子,特沉得住气,眼皮都不眨的,依旧跟拜月庙香会上刚泡的某一闺阁美妞扯扯小手,眉来眼去的。那神轻气闲的样子,根本没把这匹马放在心上。

  如此看来,我还是一个好人,替这马换掉了无良的主人。在马背上我还考虑了一个很具现实意义的问题,就是现在江湖上很多少侠,喜欢一身白衣打扮,他们以为这就飘飘出尘了,其实,特别土,一点儿都不时尚。最恐怖的是某些“老侠”,硬是一身白衣。他们以为老黄瓜刷上绿漆,可以蒙混过关。殊不知他们这身打扮,再配上稍稍风尘了的脸蛋,就算不像地狱中的白无常,也像是刚刚奔丧回来。

  另外,我第一次做贼的时候,所盗之物,就是做客到我们角浦一中年胖侠的一袭白衫。说到角浦,我得小小插上一段话,那就是,角浦虽然小,但是常有陌生人来此诡异的溜达;陌生人来的次数多了,也就不觉得诡异了。其实,我本来就没当这其中的任何一陌生人诡异过,因为只要你在角浦呆过,接触到总是飞檐走壁且好爱偷看别人洗澡的一斛珠;或者将羽毛扇子上的羽毛摘下来插满头的刘师爷;哪怕是角浦里那种甜瓜的刘土豆,甚至最不起眼的地保吴征福啊、江湖郎中蒋瞎子啊,你就知道什么叫日新月异、斗转星移;其他人在角浦这各色人等之中,简直就是再过平常不过了。

  继续说那个被我偷了白衣的中年胖侠。

  令人没想到的是,第二天,那中年胖侠居然又穿着另外一套白衣晃荡在角浦的阡陌上,把酒临风,作玉树状。我一看,恼了。你怎么能这么玷污“玉树临风”这个词眼在我心中的伟岸形象呢?所以,我再接再厉,不屈不挠,长线作战,一连偷了他十八次。

  看着第十八套白衣的时候,我心想,出一趟远门居然会带这么多衣裳,这小子难道是贩衣服的?靠,就是贩衣服的,这下你该“山穷水尽”的穿别的颜色了吧?

  为了庆祝这一革命性胜利到来的时刻,我特地一大清早抱着俩地瓜当午饭,跑到他落脚的那家客栈蹲点儿。结果,这个胖侠哥哥,在日上三竿的时候,下身穿着他仅有的小白裤衩,上身缠着客栈的白床单,一脸愤愤走上了大街。他的“白色”偏执狂惊得我将俩地瓜还没啃,就“pia”掉在了地上,砸出两个大窟窿。

  后来,白衣胖侠哥哥被角浦的地保吴征福给绑到了我们黄花县府大衙,说是因为这中年胖侠衣着不整、破坏公共秩序;体态丑陋污染社会环境。
  马兰花,也就是这位胖侠,名字是后来得知的,刑满释放后,疯哭着跑出黄花县,他拿捏着兰花指拔出腰间宝剑长啸:天妒蓝颜哪!

  随后,离开。

  不出半月时间,此君(据我推测,是这白衣胖侠)将自己的不幸遭遇传遍江湖。所以,“角浦”二字,便成了“贼窝”的代言词,甚至被误传为:全民皆偷。

  但是,待我在江湖之上游荡久了,才知道,马兰花并不是对白色有偏执,而是那段日子,他正在披麻戴孝而已,不想一片孝心,却被我无情的、硬生生的给蹉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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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角浦村这灰色调传闻的影响,黄花县的政绩一度停滞不前。政绩上不去,县太爷包孜普包大人满心苦恼,茶饭不思,日渐消瘦。

  包夫人见老爷如此,凭借着女人猎犬一样的知觉,外加县太爷的绍兴师爷跟村妇一斛珠有前科,便固执的认为包老爷也是不学好,被某个狐狸精给迷了魂,才如此这般。于是,整日里在县衙中一哭二闹三上吊,因为屡吊不死,浪费了无数条麻绳,黄花县的麻绳一度价格飙升。

  甚至,每到固定的时间段,那些卖麻绳的算准了是县太爷夫人闹上吊的时候了,便推着车子到县衙门口卖麻绳,都道自己的绳子质量好,保准夫人你这次准吊死,决不会再浪费你半分钱。

  包夫人无心听他们的叫卖,自己在一车车的麻绳中挑选出一根一看就知道擎不住自己那一百五十斤体重的绳子,飞奔回县衙继续上吊。

  总的来说,虽然包大人号称自己因生活的烦恼导致了一脑袋的包,但是外人看来,这老夫妻俩的小日子是过得风风火火、有滋有味的。

  包大人的家事可以暂且放到一边,由着包夫人大闹天宫,但是身为一方父母官,总得有点点滴滴造福于民的地方吧。幸亏,包大人的绍兴师爷刘奔诸比较机灵,刘奔诸这个名字的意思,据刘师爷自己解释道,就是:他刘某人的聪明才智奔超诸葛亮。

  刘师爷给包大人出了一条计策,有道是,政绩上不去,那就搞活经济吧。两方面只要一方面优秀,县太爷就不至于被撤职,说不定还会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典范呢。

  包大人一听,VERY GOOD! 好主意!

  于是刘师爷就想了很多不错的广告语——

  “你想寻找最好的玉,那么,请去蓝田;你想找最好的“帮手”,帮你得到你最想得到的东西,那么,不要犹豫,来角浦吧!“

  “在这里,没有最专业,只有更专业!”

  “角浦,角浦,梦想财富的旺铺!”

  “找到角浦那只“手”,小康日子天天有!找到角浦那只“手”,嫦娥也想回地球!找到角浦那只“手”,就算下岗也丰收!”

  就这样,这个貌似含糊,但是内涵清楚的广告语,在地方与中央打着擦边球的情势下,迅速红遍大江南北。迅速有各色的江湖人等从四面八方来到角浦,瞪着色迷迷的小眼睛,寻找适合帮他们实现“梦想”的那只“手”。

  这个方案带动了角浦的各行各业的发展,饺子馆,包子铺,旅店客栈等等都生意火红。他们甚至结伙推出了服务套餐:在此客栈住三天以上、同时到本客栈推荐的饺子馆用餐九次以上者(含九次者),外加纹银十两,便可获得角浦最炙手可热的“神偷”出山作业一次;或者加纹银一钱,获得与角浦“神偷”合画肖像一套。

  从此,很多县衙捕头也不必辛苦的翻山涉水抓小偷了,就乔装一扮,到某客栈住三天,某饺子馆再吃九顿,最后,掏出一文钱,要求与自己心仪的神偷“合影”,待画师画完了“合影”,那神偷的手上也绑上了枷锁。

  最后,因为太多神偷遭此劫难,这种套餐服务最终因为与时代发展严重脱节而被淘汰了。

  或者,有人要问,角浦的小偷真有那么多,那么专业么?

  我无从知道。但我敢肯定的是:角浦虽未必有很多很多的贼,但是,绝对有天下最优质最具潜力的贼。

  每当说起“神偷”这方面的事情的时候,段青衣春天一样的脸上总是挂着秋天一样不屑的表情。没关系,谁让我一直这么欣赏他的品位呢?说起段青衣的独特品位,不说别的,就说最基本的一点——他从来不会傻X兮兮的去穿一身白衫。这应该是我最喜欢他的一点地方。
段青衣在我身后,绕来绕去,看了这匹玉骢马半天,然后哂笑,小仙,你就是花二十年时间也驯服不了这匹马的。段某我劝你还是早早物归原主吧,免得惹来大堆的麻烦!还得我跟在后面给你擦屁股、洗尿布。

  我的脸微微一红,他的用词总是让我消化不良。我甩了甩鬓前几绺乱发,斜着嘴巴反讥他,怎么?这马是你亲戚,你这么了解它?还有,段青衣,你听着,离开了角浦,咱俩就没关系了!你是你,我是我!

  段青衣一脸温吞的笑,冠带飘举,面容如玉,眼睛里泛满了柔情蜜意,他说,吆?丁小仙女,不高兴了?吆,你看这粉嫩的小脸,怎么拉的这么长,都跟这马成了表兄妹了!你看看你眉心那朵菱花痣,都跟着你的长脸变成喇叭花了。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有这个“特长”,早知道我从捡到你那天起,把你卖进“马”戏班子了。说完,他特得意的长笑不止。

  我没理他,段青衣这男人,总凭借着自己的几分姿色,在人前摇晃,指手画脚。

  尽管,很多时候,他的提议都是对的。而且,我每闯一次祸,段青衣都会天外飞仙一般豪情万丈的跌到我面前,如他所说的那样,“为我擦屁股、洗尿布”。

  可是这次,他错了,第二天,这匹马已经乖乖的成了我的坐骑。而且乖乖的载着我招摇过市,还是全自动的,不用我控制,哪里繁华,它往哪里走,让我看到了不少漂亮景色。为此,我在它的额前插了一朵大红花。一方面表示自己对它的满意,另一方面,表示自己对它的占有权。

  本来,从古拙的角浦来到水润的江南是段青衣的意思。他一边甩着绣花锦帕,一边眉眼如丝的冲我抱怨,说角浦偏僻,听曲儿的人少,而他又是一个戏子,哎吆吆,不能不为生计奔忙。

  我直着小爪子掩着血盆大嘴笑,笑得唇角的浅浅梨花涡都塌陷成深井了,却不知该对眼前的男子怎样置言。

  段青衣弹了弹长衫下摆上的尘土,看了看我,寻思了一会儿,没头没脑的蹦出一句话来,说,小仙,等你长大了,我想,你应该是天下最好看的女贼了。

  那时,月光荧荧恰好映照在他身上,石雕般清晰儒雅的眉眼,恍如梦中。他的这句话让我没来由的脸红心跳了很久,不得不甩着手看着天说着“今天的太阳居然是圆的”这样的话来掩饰。

  可恨的是,他沉吟半天后又蹦出了下面的话,他说,小仙,你说等你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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