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向小葵的老娘在嫁给她老爹以前是富家千金,虽因为嫁了个穷小子被扫地出门,家教还是摆在那的。陆曼青对向小葵的要求不高,只有一点——说话要得体。这一要求导致的结果是,向小葵十八岁以前连一句骂人的话也不会讲,有一回被人逼急了就憋红着脸吼了一句:“你这人怎么这样,我不跟你好了。”
这句话她只说过一遍,只一遍就成了永久的笑柄。
所以凑不上热闹的向小葵只好脱离群众,在园中随意溜达。初时兴致极好,一路拈花惹草,顺便寻寻有没有美人美景。只是走着走着便觉得不对了,连廊复连廊,庭院又庭院,愣是没了尽头。
正纠结着,一个旅行团浩浩荡荡从她面前走过,向小葵心思一动,偷偷混了进去。
这个团的导游是一位中年男子,说起话来温温和和,带着几分儒雅,且每一处都讲得细致认真,向小葵听得津津有味。
忽的,他在一处桥头停了下来,指着湖面上的一座朱红色建筑道:“这里就是卅六鸳鸯馆,因这里曾经养过三十六对鸳鸯而得名。相信诸位都见过鸳鸯,鸳鸯和凤凰一样都分雌雄,鸳是雄鸟,鸯是雌鸟,那么大家来猜猜,哪只是鸳,哪只是鸯?”
人群中多是些老人,闻言纷纷猜测,因着声音较低,一时听不清楚,唯有向小葵声音清脆,一鸣惊人:“花的是雄的,是鸳。”
导游赞许地点点头:“理由呢?”
向小葵洋洋自得:“因为是美人。”
导游笑容僵在嘴角,老人们也一脸费解。这时,站在向小葵身边的一个老太太忽然道:“咦,这个小姑娘哪里冒出来的,好像不是我们团的吧?”老太太笑眯着眼,并无恶意,只是经她一提醒,所有人的目光便都集中到了向小葵身上,向小葵拽着衣角,真是丢脸丢到了姥姥家。
“晔哥哥,你看,又是那个姐姐。”小唐琛趴在假山上,对着正为他拍照的颜晔喊道,清亮的眸子里还带了几许幸灾乐祸的意味。这个姐姐怎么这么笨,老做丢脸的事。
颜晔回头,恰恰接上向小葵贼亮亮的目光,下意识地退后了几步,身后是一株杨柳,退无可退。只得将手插入口袋,神情淡漠。
向小葵遥遥地对他招手,一张小脸不知是因为羞愧还是激动,红得似那抹了胭脂的年娃娃。她身后亦是一株柳树,万条垂下,被阳光渡成了金色,淡粉的身影隐在光影中,朦朦胧胧,唯有一双眸子熠熠生辉,清晰明澈。
颜晔捏捏眉心,觉得有些晃眼。
颜晔今天仍是一件白衬衫,衣纹有如铁线勾描,细劲流畅,远望,则衣褶飘举,清新俊逸,配着此情此景,颇有吴带当风之态。
向小葵呆了半响,才一鼓作气喊道:“美人美人!”心里则默念着,美人啊美人,你一定要救我这一次,就一次,我保证以后再也不麻烦你,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以后,哪还有以后,萍水相逢而已。
颜晔沉默许久,终是开了金口:“你好,好久不见。”
他这一句“好久不见”分寸拿捏得极好,既不会将自己卷入暧昧的漩涡,又顺便了帮了向某人。
既然是遇见好久不见的朋友来打个招呼,她的存在便显得合情合理。
向小葵感激得热泪盈眶。
“好久不见?”小唐琛眨眨眼,一脸无辜,“晔哥哥,你们不是昨天才见过吗?”
此话一出,向小葵囧了,老人们笑了,以一种过来人了悟的目光在两人之间徘徊,带了揶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
颜晔将小唐琛的鸭舌帽一压,裹着他转身就走,谁知那不怕死的小鬼头还在哇哇叫:“晔哥哥,晔哥哥,你怎么脸红了。”
回来已经三天了,向小葵几乎是气都没喘顺就开始赶论文。
上网查资料的时候,一时没忍住,登陆了后台,果然坑底冤魂无数,有几个家伙甚至扬言她要再不更就人肉她。向小葵虽则性格抽风,为人却极低调,尤其不爱出风头,一起上了两年的课,同窗们对她的印象也只仅限于喜欢坐在窗口的姑娘,很平凡很安静。要让他们知道这样一个默默无闻的姑娘能写出那么天雷滚滚的文字来,对他们世界观人生观的冲击可想而知会有多严重。
向小葵小心肝颤颤,寻思着反正论文还没思路,不如先把文更了。
鬼屋之行虽无收获,这个情节却写得出乎意料的顺利。忽略细节,从男女主的各自的心理活动出发,倒也歪打正着,很有感觉。
鉴于此刻思路清晰精力旺盛,向小葵索性一鼓作气将大纲也折腾了出来。
男女主在游乐园相识想爱,然后男主出国留学,女主却在送走他的第二天检查出坏了身孕,被思想传统的父亲一怒之下扫地出门。自此自力更生,独立生养女儿,各种艰辛各种诱惑各种坚贞隐忍自不必表。七年之后,男主学成回国,事业有成,风采依旧,身边还有一个漂亮温柔的未婚妻。原来男主在国外时除了长车祸,失忆鸟……
很好恨狗血,向小葵抽着眼角合上电脑。
自从老爹老娘相继离开后,向小葵便搬回了爷爷奶奶家。那是一间年代久远的小阁楼,每走一步,地板都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给人一种下一秒便要散架的错觉,要是碰上梅雨时节,昏黄的小屋内更是会弥漫出一种古木腐朽的味道。
可是比起城里那栋别墅,向小葵更喜欢这里,在她看来,这里才能叫做家。木板松动的声音,潮湿腐败的空气,甚至是雨从瓦隙间漏下滴在床板上的痕迹,组成了她成长的所有回忆,弥足珍贵。
此时她正趴在窗台上望着院中一株粗壮的梧桐,墨绿的枝叶几乎覆盖了整个小院,蝉鸣不息,间或有鸟儿穿梭其中,和谐生动。阳光从枝叶间漏下,照在她的脸上,又暖又香。
透过枝叶的间隙,天空湛蓝,浮云飘渺。看着看着,白白的云朵儿忽然幻化成一张人脸,那么美又那么远,因为太过耀眼,反而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像做了一场梦。
那一刻,她想起一句诗:美人如花隔云端。笑着捏了捏发烫的脸,与其攀那云端之花,不如先把论文搞定比较实际。
才将电脑重新开启,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因着思绪尚未完全收回,向小葵下意识地就按下了接听键,而忘了看这其实是一个陌生号码。
向小葵“喂”了一声,电话那头响起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公式化的语调。
“请问是向小姐么?”
向小葵愣了三秒,才答:“我是向小葵。”总觉着,向小姐这个称呼太资本主义了。
对方显然未发现她的别扭,继续用没有起伏的语调说:“我是陆公馆的管家,请问您明天上午有空么?”正当向小葵思考着该用什么样的理由糊弄过去时,对方紧接着道,“您外公陆元礼想要见您。”
向小葵心里咯噔一声,半响才结结巴巴:“有……有有。”前A市市长召见,谁敢不从。
对方报上地址,向小葵执笔记下。记好地址,挂断电话,向小葵久久不能回神。
外公……传说中的外公呢,总觉着像是在做梦啊。
第五章:喜相逢
陆公馆,客厅。
陆元礼坐在锃光瓦亮的真皮沙发上,右手握了一支黑褐色的拐杖,沉默着望着对面坐得端端正正的外孙女。
小姑娘合拢着膝盖,两只手僵握着搁在腿上,腰杆挺得笔直。她一直低着都望着自己的脚尖,垂眸时眉毛弯弯,温顺乖巧的模样,但偶尔也会抬眼飞快地扫他一眼,桃花眼里水光闪闪,怯怯又好奇。
真是与她妈妈年轻时一般模样,乖顺其外,执拗其中。想到这里,陆元礼不由微微一笑,对这个从未见过面得外孙女多了几分亲近。
不管怎样,毕竟血溶于水,况且女儿和那个男人离开前曾一同来陆公馆认过错,并请他对这唯一的外孙女多加照拂。呵,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仗着年少轻狂就敢与他公开叫板,说什么绝不仰仗他的势力,到头来还不是被现实磨平了棱角。罢了罢了,他也老了,当年的孰是孰非就不去计较了,哪个老人不希望儿孙能承欢膝下。
向小葵从小就知道自己有一个当市长的外公,有时候在电视上看到他威风八面的样子,心里也会不由的有些得意。可是她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起过,一来说了也没人信,二来嘛是不敢,因为在她心底深处,总觉得那样的外公是很遥远的,就像与她隔了一个世界。
她就读的高中是A市一级重点,有一回外公来她们学校做一个讲座,她拼了命挤到了最前的位置,望着他在台上娓娓而谈,回答台下学生们的问题时笑得温和慈祥,她忍不住偷偷地叫了一声外公。他没有听到,身边同学听的模模糊糊,问她说了什么,她说:“这个爷爷好慈祥,他要是我外公就好了。”同学答:“想得美,那是市长啊市长。”
现在他虽从市长位置上退了下来,但多年的积威犹在,往那一坐,就让向小葵大气也不敢喘一声。
陆元礼自是懂得外孙女的心思,唤保姆端来一盘西瓜搁在她面前,并亲手捏了一块递给她:“来,小葵,吃瓜。”
向小葵受宠若惊,一口瓜汁呛住,咳得眼泪都出来了。陆元礼忙离开座位走到她身边轻拍她后背帮她顺气,这么一来,爷孙俩倒是亲近了许多。
向小葵轻轻唤了声:“外公。”
陆元礼笑着摸摸她的头:“唉。”
接下来的谈话顺理成章,和乐融融。
陆元礼的意思是让她转学,转到一所更好的大学,有一个更好的前程。如今他虽然退休了,人脉还是广的,尤其是向小葵唯一的舅舅现在在国家教育厅做事,这件事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向小葵虽然觉得这样做挺官僚主义的,但碍于刚与外公相认,不忍心拂了外公的意,而且她本身又是个欺软怕硬、尊老爱幼的主儿,外公既是硬的,又是老的,所以犹豫了三秒钟就答应了。她的想法是,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早死早超生的好。
陆元礼满意地笑了,对这个外孙女真是越看越喜欢,难得没有那些小年轻的扭捏,听话又懂事。念一所好的大学,也方便找个好的婆家,到时候他再推波助澜一番,说不定在他有生之年还能抱上重孙呢。
一锤定音,其实在这件事上,向小葵唯一掌握的权利便是选择哪所好的大学,她想了很久,久到陆元礼忍不住要替他拿主意时,她才抬头,桃花眼略带闪烁:“Z大。”
“Z大好,”陆元礼一拍大腿,“离这近,每个周末还可以来看看我这个老头子。”
向小葵点点头,有些心不在焉。悄悄伸手按了按心口,唔,跳得真快,果然做贼心虚啊。
她的想法其实挺简单的,去Z大,至少还有可能看美人,比起其他学校来,至少能多存一份念想。
回到家,向小葵就把昨天拟好的大纲拖入垃圾桶,彻底删除。
人生哪来这许多天雷洒狗血,今天牵手,明天陌路,谁又为谁写好了大纲。何必为哗众取宠,而跌宕起伏。人与人之间有多少个二三事,还有多少二三事,谁知道呢。
兴许,她也能写出一篇正经的文来。
然后,登上企鹅,将这件事向七个老婆做了汇报,群里有将近一分钟的沉默,而后立刻炸开了锅。
精明能干的大老婆苏荃荃强调又强调,听说A大的男生出来都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