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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朵朵-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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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两年,我抛弃了家里给我的一切,然后努力靠自己的手去生活。其实你遇到的那两个男人都是我哥们,我需要时间去改变一切,而我又怕你不等我。现在我自由了,我白手起家,就算我们在一起家人也不会反对了。”
他说完,她只是笑笑。一切都不重。逃之夭夭同学说这这个故事时,比我还决绝。
我那天惊讶地发现我和她是同一类人。一样东西,曾经想要,但又得不到,就会干脆比较。这个故事的结尾出乎我的意料,她安静的关门,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似的。第二天买了火车票。她直截了当地离开了北京这个城市。
用她的话来说,她要做一朵义无返顾的逃花。虽然有些东西看起来仿佛注定是你的,但从另个角度分析,那些东西又仿佛注定不是你的。桃花很美,但也许只是逃花。

《葵花朵朵》 草戒指

  草戒指
今天在阳台洗手的时候,你看到那些漂浮在水面的草籽。黄黑色的一小撮,像芝麻。大概是来自城市的风把它们带来的吧。草籽以后应该会有草戒指吧。你脑海中的草戒指大约有两种吧,一种是繁花,一种是浅草。说起繁花是和爸爸有关的,而浅草则是和爷爷有关。
阳光下看那种花,你会觉得耀眼。花是紫色的,圆圆的一颗,花枯萎时会从最底部开始,一点点发黄。到了最后,花的颜色就会全部脱落,剩下透明的一颗。至于它为什么叫草戒指,爸爸从来没告诉过你原因。你只知道它叫草戒指。
那时你三岁。爸爸妈妈还在修城市唯一一条天桥。他们是一个单位的。你有时觉得城市里唯一的天桥就是他们爱情的见证。这样的见证比你自己还实在。那时爸爸每天很晚回来。怕你饿了会带你去吃好吃的。他让你架在他脖子上骑马马,晃悠晃悠就出了门。那时你们经常去的地方在城市唯一的街上,是一个食堂似的生活服务公司,取了个一语双关的名字,那店叫“津津乐馆”。很多小孩子都应该记得吧。
那时每天夜晚爸爸都带你去吃宵夜。爸爸下班晚,但每次都刚刚好,还差十分钟商店就会关门。这时,爸爸会给你买一个餐包,也就是南方人口里说的菠萝包,或者叫菠萝油,在有些地方也叫酥皮。你怕店关门,狼吞虎咽地吃。爸爸看到你的狼狈相会咯咯地笑,让你吃慢点,他会给你买那种一块钱的“保力津”,也就是现在看起来的那种橘子汽水。也许现在觉得那是再平常不过的夜宵了,但当时我真是感觉幸福要死。我就在那时偶遇草戒指。商店门口的小花槽里中了好多草戒指,紫色的一大片。我总想用手碰碰它。不晓得为什么叫草戒指。那时,道听途说大人的爱情,传说结婚要送戒指,大约就是送这些花吧。
你四岁的时候,爸爸每天要去抢修设备基本通宵工作,不再给你买夜宵。从幼稚园放学回来你也开始习惯一个人站在天桥上看车来人往,风景看透,细水长流。你总在想,那是爸爸妈妈的爱情啊。
不过那时候是爷爷陪你。因为爸爸妈妈工作关系,爷爷每天接你放学。那时你每天最期盼的就是快快看到爷爷。爷爷一来幼稚园,你就可以走了。爷爷对你很好。他懂很多书,他的脑海里都是中草药。你把他的药书当小人书看,看上面各种各样的草本植物。爷爷曾经想开个药店,但因为不够自信,未遂。爷爷每天牵着你的手走在路上,会给你唱诗。他看过很多南方诗人的书,把经典古诗改成奇怪的唱腔,再用他独特的口音诠释出来。那时你很喜欢听爷爷念诗,感觉像个江湖郎中或是街头说唱的。爷爷经常把你逗乐。
爷爷不像爸爸妈妈。买什么东西都要考虑。爷爷曾经在幼儿园门口买了一瓶肥皂水和一只氢气球。你用肥皂水吹泡泡,你放飞了气球。爷爷回家后给你做肥皂水。用洗洁精加水混合而成,加糖可以让泡泡多点,加醋可以让泡泡大点。你和爷爷有很多趣事。爷爷不会做饭,却喜欢把挂面做成甜品。爷爷很听你的话,有一次你把家里抽屉的所有电线拼凑在一切,让爷爷把电线插到开关那边。爷爷竟然遵命去做,结果砰一声,一缕浓烟出来。你和爷爷当场被爸爸妈妈罚着面壁思过。
有一段日子。妈妈每天回家都稍微晚一点。爷爷就带你去附近的中学散步。那中学最后也成了你的中学。那里有一片宽阔的足球场。上面长了很多草。你初中踢球时从来不怕摔倒。草软软的,很舒服。你们经常在草地上打滚。做高难度动作。下雨的足球比赛是最好玩的了。厚厚的草,球走得很慢。你们坏坏的,经常下脚飞踩。草地有不少积水,一个人滑倒,总会连带好几个人下水。你们哈哈大笑。那时候的青春,真是飞扬啊。不过四岁的时候,爷爷带你去草地只是散步。
不知道你有多久没这样散步了。可以看到无边的草地。遥远的天边。云在山顶端,天空蔚蓝。慢慢变色。黄昏。梦幻般的嫣红与橘黄。爷爷走累了会在草地上坐下来。这时你会趴在草地上捉蚱蜢。你就是那时发现草戒指的。
你看到的草戒指是菱形的,像是草打成的结。一丛茂盛的草里就会有那么一两个,里面仿佛有花苞。你自己寻觅,发现了一个,两个,三个。好多好多。它们像变魔术似的平时都隐藏起来,现在却一下子浮现出来。你拉来了爷爷,和爷爷一口起摘了很多草结。后来爷爷说,叫它草结,不如叫它做草戒指,那是小草结婚用戒指,它们直接把戒指戴在身上了。
上面说的那大概就是你对草戒指的所有回忆了吧。你稍微长大一点点,那段日子对草戒指是渐渐淡忘的。偶尔想起来,都是电视里出现的那些情节。一个男孩子和一个女孩子堕入爱河。他们会天真斑斓地说,和你在一起,每天喝水也甘愿。老掉牙的剧情里男孩子会从约会的公园或者操场地面拾一枚易拉罐的小扣子,假装是戒指送给心仪的女孩。那时,你就想起草戒指。小草结婚专用的戒指。
在北京生活的时候,偶尔听到电台里放周启生的《浅草妖姬》,在一个平平无奇的日子,有点柔软温暖的风,你在窗边玩弄着收音机,一下子听到如此妖艳的歌,满脑子顿时不安分起来,周启生那个音乐的妖娆可不亚于黄耀明啊。听着歌曲,一下子觉得用电影独白来诠释歌词会有不同的味道。一个男人回忆过去似的,在空空的房子里念着独白。天花板低低的,抽风机在旋转,时光一闪一闪,空气中的灰尘无意识漂浮。沙哑的声音说着:“她将半裸的背肌轻放至一片黑沙上,她拉我手使我手臂放低手里走天涯皮箱,而她的咀唇如两片禁地,似当天天真青年全不懂躲避,我爱上像谜的浅草妖姬。”肯定别有一番味道。
你现在想起一切,只是在猜想。四岁那时,你在草地上寻找草戒指的时候,爷爷在做什么呢?他总是出神地看着一些东西。生活很小说的你,不禁会假设很多幻觉,妖孽化的,或者传奇化的。爷爷当时在看什么呢。他像着迷了似的。仿佛丢了魂。通常在空旷的地方,那些单一纯粹的背影下,一些东西会不可思议地出现,像暗涌。爷爷他会不会真的看到浅草妖姬?还有她手上的草戒指。
有时你在草戒指的幻觉中醒来,又在周启生歌声的那些幻听中沉睡。你在慵懒的季节中甘愿不醒。耳朵缠绵着音乐堕入爱河。她虽已走,她永躺于我心的那黑沙上。光阴带走春与秋她半裸的背影依然微香。给今天苍桑的人妄想的天地,我扑向像谜的浅草妖姬。

《葵花朵朵》 三人合影

  三人合影
让我想想,三人合影是个随机性很浓的题目。三个人,可以两男一女,可以两女一男,当然也可以全男全女。
我向来不上镜。照片显得过分严肃,大概是性情太古怪了,别人无法捕捉吧。从小到大,我都是尽可能少的避免镜头,对着一个机器,机器后面还有双眼,我总觉得缺乏安全感。后来逐渐因为某些需要,有杂志要拿照片做封面,大概也是选择自拍。自拍的好处在于你可以很贴近自己感觉。当然,选择自拍也是无奈之举,草草了事。
说起三人合影。刚才翻照片时心里想着,一张张翻阅,结果惊讶地发现三人合影。我还真是少之又少。我的相册里也许刚出生时被爸爸妈妈强迫拍过几张。大概除了毕业照也没什么照片了。更不用说三人合影了。就连我和爸爸妈妈三人的合照都不可能有的。我仔细搜索了一下,三人合影只有两张。
很巧,这两张全都是男的。看来我很小时候就已经开始和异性保持距离了。
第一张,是两个十几岁的少年和一个五岁的我。我们在一个花坛旁的水池边上,水里应该有很多金鱼,当然,那是我自我感觉,我记得当时的确有金鱼,很多很多我抓不到的金鱼。于是画面上的三个人就很有趣了。我双手扶膝,半蹲着看水池里的金鱼,那两个少年,高的那个在看天,稍微矮一点的那个在很认真地看镜头。
学过心理学的人,基本可以通过这个照片分析所有人的性格了。我大概从那时起就对生命,小生命充满了好奇,金鱼一直萦绕在我整个生命里。从插画的细节,当电影的道具,金鱼仿佛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类似的还有植物,绿色植物,发芽的心情,以及一些城市里的角色。而那两个少年。高个子那个是我一哥哥,他和稍微矮一点的那个是亲生兄弟。年长的那个经历过一段爱情。很快结婚,很快生了个小女孩,现在他正为离婚奔波。他当时看天,也许是渴望自由吧。另一个认真看镜头的哥哥呢,他是很孝顺的孩子,对我很好,对家人也很好。说实话,他性格相当腼腆,而且属于不擅言辞那种。关于他的爱情,他暗恋了一个女孩子七年,现在还没正式表白。
小时常常听老人说“五岁见八十”。也许一个人的未来真的可以从小就能看出来。
至于另一张三人合影。是我和爸爸和爷爷。那时候还在旧屋,大概是那种三十二平方米的房子,爸爸单位的。简单的布置,电视机是八个频道的那种,上面写着上海,熊猫。收音机也是老式的。柜子棕黄色,日历放在柜子里面。发现那天刚好是某个月的一号。两个浅绿色的沙发,爷爷和爸爸分坐两边,我坐沙发扶手上。爸爸竟然穿了灰色的西装,里面是低领白衬衫,裤子是卡其色,深色袜子配棕色皮鞋。爷爷是蓝色的长袖,灰色裤子,平地鞋。我应该是那张照片里最可爱的。大概是五岁吧。我穿了蓝色条纹的长袖,感觉还比较干净,红白色格子的长裤,紫色袜子,白色鞋子,鞋子上还有红蓝条纹。爸爸的表情是喜气洋洋的。莫非当年刚搬家?我忘记了。爷爷的眼神有点呆滞,我现在表情的呆滞,大概是遗传他的吧。我手里竟然还拿了串假葡萄。发现我当时皮肤还不错,眼睛明亮,嘴唇也比较好看。我那表情有点像是被照相机吓倒了。
两张合影。六个人。我是中间的交集。现在想起来,五个人都在变化。爷爷身体不好,咳嗽厉害。爸爸的头发俨然没当初那么浓密了。那两个哥哥也开始为感情的事奔波。我的变化应该是最大的。有时想想,二十年,一转眼就二十年了。我也早已搬出了旧屋。
现在我的旧屋给叔叔住。他和婶婶和堂弟住一起。刚才翻看照片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应该找个时间去给叔叔婶婶他们拍张三人合影了。我一直觉得相机是最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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