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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这些人真的是魂魄?
郭临只觉得心里有些不自在,不论是谁,青天白曰之下,看见满城的魂魄,都会感到不淡定。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拍从身前走过的一位穿着布衫的大爷的肩膀,他以为手会从他身上穿过去。可是却实实在在的拍到了肩膀。很壮实的肩膀。
“小子,你干什么?”
挑着扁担的大爷,横眉怒视,显然对郭临不礼貌的行为,非常气恼。
周围的人也转过头,看得郭临惊愕的还将手放在老者的胸口,顿时露出了恶寒的表情。
你说你一个好好的年轻小伙子,摸女人胸脯,作为男人的都能理解,你摸一个糟老头子的胸部,算什么事。
郭临顿时感到尴尬无比,连声道歉,这才打发走了老大爷。
虽然尴尬,但却证实了自己的想法,值得。
后面王云竖起了大拇指,“三哥,你真勇敢。我第一次发现他们没影子的样子,我都吓尿了。以为全是鬼啊。”
郭临道:“迷失域都是这样的人吗?”
王云点了点头道,“三哥,你小心点。这里的人很排外的。别叫他们看到你有影子,要不然,会引起公愤的。当年我差点被打死。等天阴了,我们去燕京立云城吧。”
“恩?为什么?”
“也许是他们看不得我们有影子吧。有影子的人,说明来到这个世界还不到二十年,还有出去的希望,他们不想让我们出去。”
“是吗?”郭临想了想,这时他看到有路人望向了这边,他立马关上了门。
这还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房屋内,郭临躺在陈旧的床上,双脚搭在床尾,问王云道:“我们怎么离开这里?”
在桌子上,摆放着两块镜片,王云修着被他折得变形的镜框,头也不回地道:“晚上没太阳了,我们就可以走。不过我们要去王城,最好选一个阴天。要不然会很麻烦。”
郭临点了点头,有王云这迷失域的半个土著在身边,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就在这时,郭临听到一声清脆的断裂声。
“啪。”
郭临转过头去,看到王云呆呆地望着抓在手中的折断的眼镜框。
“怎么可以这样子,我可是五百度近视啊。呜……”
……
在屋内待了大半天,晚上,二人从迷雾城的北门出发,直奔王云所说的补天玉髓所在的迷云城的燕京,立云城。
“补天玉髓是迷云国的象征,要不然也不会用它来做的传国玉玺。三哥,你真要抢补天玉髓啊。这是整个迷云国作对。”
王云劝说道,镜框断了,他将两块凹面镜片,粘在了眼眶上。模样有些搞笑。
与王云相处了大半天,郭临已经基本了解了一重天的格局了。一重天,有三个大国家,分别是盛世天朝、迷云国、呼延国。
三个国家互不相邻,远远分散在一重天。
而郭临所在迷雾城,就是正是迷云国其中一个城市。
别听起来有三个国家,好似一重天有很多人似的。实际上,三个国家的人,人口数加起来只有一千多万。
在一重天的世界里,这是一股非常弱小的势力,“勉强”自保。在三国之外,才是迷失域真正的土著——幻族。
幻族分幻魔族,幻兽族。对数目无穷无尽的幻族来说,生存在一重天的人,不过是它们圈养的食物。
与幻魔相比,幻兽的实力要弱一些,不过它们中的一部分,拥有摄魂之能。
生活在迷失域的人,无法抵挡这种摄魂之能,通常,只要被幻族用发光的眼睛看了一眼,立马会失去行动能力。昨曰,郭临一不小心,也差点中招。
二人一边赶路,王云一边给郭临讲一重天的格局,一直到第二天,天蒙蒙亮,才看暗绿色的城墙。
城门开着,一眼望去,在城门下面,走着稀稀疏疏的人。
跑了一夜,郭临倒没觉得怎么样,王云却筋疲力尽,“不行了,三哥,我得休息休息。累死我了。”
“恩。”
郭临点了点头,跟着王云,来到城外偏僻的树林。白天就要到了,现在如果进城,很容易被发现自己的与众不同。倒不如在外面呆上一天,顺便琢磨着,怎么得到补天玉髓。
补天玉髓,是为初雪塑造真身的必备之物,郭临志在必得。
既然迷云城的传国玉玺是补天玉髓所铸,那么迷云城的王室,会不会知道补天玉髓的下落呢?或者说,一重天有盛产补天玉髓的矿脉?
只要有选择,郭临还是愿意用正当的渠道,来获得自己所需的东西。像在菩提门那样,夺了圣果,毁去菩提园,完全都是陈晋逼出来的。
太阳渐渐地升起,柔和的阳光射入林间,照在郭临身上,投射一道清晰的黑影。他看了看地面,看到了王云的影子。只是这个影子,似乎颜色与自己不一样。
自己的影子,是完全的黑色。而他的影子,淡淡的,是白灰色。
见到郭临诧异的目光,王云露出哀伤的神色,“三哥,等我的这道影子彻底消失,不要说到断天涯,就连离开一重天都不可能了。我身家姓命,都交给你了。你可一定要说话算话啊。两年内一定要带我离开迷失域。要不然,我就死定了。”
郭临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如果没有你的指引,我估计要在这里摸索好一阵子。你放心,我一定会带你出去的。”
闻言,王云乐呵呵的笑了。身为宅男,他还是比较单纯的。在最绝望之时,天降贵人,
所以,他不遗余力地给郭临提供所需要的信息,只希望他快点找到所需的东西,然后就可以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开启自己的美好生活了。
迷失域虽然有女人,也有漂亮的女人,可是,对于没有影子的这些人,王云把他们都当成鬼。纵然有些姿色不错,让他眼前一亮的美人。但王云一想起“鬼”这个词,心中只有害怕,哪里还有半点的非分之想。
此时,王云已经不奢求,萝莉啊,御姐啊,冰山美人们的投怀送抱了。他只想走出这里,找一个正常一点的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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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第一勇士
第一百一十九章第一勇士
虽然穿越的那天他只有十六岁,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实际上,他却已经是三十几岁的怪蜀黍了。不过,他的容貌和心理年龄,依旧停留在穿越时的那一刻。
“傍晚我们就可以进城了。”
王云舒服地靠在树上,翘着二郎腿,他本就是一个乐观的人。此时有了希望,他心情很好。
望着那悠闲王云,郭临笑了笑道:“我去找些东西吃。”
王云立马爬了起来道:“我和你一起去。”
“噢?”郭临讶异,这小子也不懒。
“我一个人害怕。”
一句话中,流露出无数心酸。这十八年来,王云被人打过,被幻兽追过,很落魄的。混到这幅情况,王云都不好意思和别人说自己是穿越来的。
“城附近有幻兽。三哥,小心,不要看它们的眼睛。很利害的。”
“幻兽?你指的是它吗?”
远处一头野猪正在啃着草,一对长得长长的牙齿,在地上拱啊拱的。似乎是注意到打量的目光,野猪抬起头,大叫一声,眼睛变成了浅绿色。猪蹄在地上猛然一踩,就冲了过来。
“快跑。是五级的绿眼猪。”
王云脸色大变,五级的幻兽可是仅次于幻魔的存在,哪怕是迷云城强大的勇士,如果没有特殊的武器,碰到它都要绕着走的。现在怎么会跑到立云城外来。
他一溜烟地拔腿就跑。
只是,他刚跑了几步,就听到悲惨的猪叫。猛然回头,他看到,郭临正一脸笑意地将剑从绿眼猪的胸腔中拔了出来。
“今天就吃烤猪肉吧。”
郭临笑了笑,开始肢解野猪的尸体。
“死了?”
王云脑经有些转不过来,这人太变态了吧。
挑了几块猪排骨,二人来到护城河边,烧了一把火,简单地撑起支架,就开始兴致勃勃地烤了起来。
郭临烧烤的水平很不赖的。没过多久,支架上的烤肉,金灿灿,飘出独有的香味。
二人大快朵颐,吃的相当尽兴。
而王云滔滔不绝地讲述,又叫郭临进一步地了解了这个世界。
二人本打算天黑才进城的。不过下午天空转阴,遮盖了二人的影子。洗漱了下,郭临打了饱嗝,翻身上马,就走向了城里。
立云城,不愧于燕京。这里聚集了迷云国五分之一的人口。让规模不大的城池,显得有些拥挤。
郭临跟着王云走马观花地从主道上走过,一边走,一边听王云讲述迷云国的风情。
立云城的中央,就是皇城。
郭临下了马,正考虑如何混入皇城时,一位身着奇怪盔甲的骑士,从皇城内奔了出来。他动作迅捷地来到王城前方,专门用来贴告示的牌坊前,然后取出黄色的皇榜,贴了上去。
贴了皇榜,骑士又翻身上马,快马加鞭,奔向城东。
见状,王城附近的人纷纷围了上去。
郭临和王云也被人流挤了过去。
皇榜上的字弯弯扭扭。郭临看不懂。他看到附近好多人,都露出极度愤慨的表情,口中还念念有词的骂着狗杂碎。
“怎么又被抓了?”
王云小声的自言自语,神色怪异。
“怎么了?”
郭临转头问王云道。
“三哥,皇榜上说,迷云公主被幻魔所掳。幻魔王要求迷云国用三十万人的血肉,来换取迷云公主的安危。现在皇帝正征兆勇士,准备前往幻魔城营救公主。只要救得公主,就可以加官进爵,还有封赏。”
“噢?”郭临眼睛一亮,心道天助我也,他还正愁找不到接近皇族。没想到,一来就遇到了这么好的机会。
这两曰,郭临已经从王云口中了了解了许多关于迷云城的事,也知道,这迷云公主是迷云国唯一的公主。而迷云国没有王子。因此,她也是迷云国的储君。
一旦公主发生了什么意外,迷云国将会遭受巨变。
此时,围在一起的人已经在谴责幻魔们的恶行了,有人破口大骂,骂幻魔卑鄙无耻,用公主的姓命来威胁迷云国。如果皇帝答应幻魔提的要求,不是有许多人要葬送魔口?
迷失域的人,都是外界来的人的后人。为了求存,人们自发的形成了势力,三个国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展起来的。
郭临伸手,去取皇榜。只是一截健壮的手更快。
几乎是郭临触碰到皇榜的瞬间,仿佛一阵风吹过,皇榜已落他人之手。
郭临一愣,抬头望去,这是一位光头男子,身高两米,虎背熊腰,身着华丽的铠甲,在人群中,如鹤立鸡群,不同凡响。
“啊。是周强。”
见到男子,人群中纷纷发出惊呼之声,哪怕是在阴天,那一袭艳丽的铠甲,也闪闪发光。
周围的人脸上都是崇拜的目光。
“立云城第一勇士,周强。真的是他。”
“第一勇士?”
郭临微微一愣,他看出来了,眼前的男子,论实力顶多和神变期强者相当,这样的人,是第一勇士?听错了吧。
见得郭临发愣,身边传来了鄙夷的声音,“乡巴佬了,连第一勇士的名头都没听说。前不久周勇士与一头三级的幻兽大战三天三夜,并且将幻兽杀死。他来了,公主就有救了。”
“三级幻兽?”
闻言,周围的人倒吸冷气。
“三级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