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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强撑起身体,打开荷叶一看,烤鸡!!顾不了许多了,先吃了再说,离食物这么近的距离,先吃饱了再说,就算嫦娥事后有什么事求我,我一口回绝不就行了,我可是那种吃了东西还嘴硬的人。
“秦琳妹妹,这几天的事对不起了。”
在我狼吞虎咽的时候,嫦娥又回到了窗口,前些日子在饭菜里头下药是我丈夫的主意,我们也是轩辕的一份子不能反对轩辕的命令,但我们实在不想为难妳,前几天没想会,今天看守松了点,我就给你送吃的来了……有人来了,我得走了,千万别让人知道你吃了东西,不然我就惨了。”
听着嫦娥远去的腿步声,我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嫦娥还不坏嘛,不如把她和后羿的名字从复仇名单里勾消掉吧。正想着,腹中一阵剧疼,接着又是一阵剧疼,三阵腹疼后疼痛像海浪般一阵接着一阵,身体也突然间热起来,就好像整个人被丢到火堆中一样。看了那只烧鸡,刚才没注意到,现在才发现,整只鸡虽然新鲜,但有些白色粉未酒在鸡的表皮。嫦娥!枉我还以为你是好人,居然下毒!
好疼啊!好热啊,轩辕部落为了除掉我还真是不择手段啊,先是火攻,后是下毒,呜,我先前还以为会饿死或是渴死,没想到我居然是被毒死的。
真疼,就好像有把把生锈的钝刀刺进肚子,不断的搅动,痛不欲生,原来就是形容这种情况的,太痛苦了,死了,也许更舒服吧。
也许是太痛苦了,模模糊糊中感觉有人进了屋,原本以为是幻觉,但当有人抱起我才警觉起来,真的有人闖进屋来了。这下我可吃惊不小,意识瞬间恢复,正看见天华抱着我,眼中都是泪水,欧阳耿也在,平时喜欢用笑脸对人他现在难得换上一张没有表情的平板脸,周围倒着几十个轩辕部落的人,然而更多的人包围着我们。
我中毒的症状已经消失了,疼痛和高热都不见了,看到我醒来,欧阳耿总算露出了一点喜色。
“姐姐,你醒了。”
“嗯,你们现在在干嘛……”
“没什么,只是想消消火。”
没等天华说话,欧阳耿抢先说道,听他很激动,连声音都有些颤抖“我平时不喜欢杀生的,但是杀性一旦被激起,没有几千万生灵的鲜血,我是不会停手的。”
没有看到欧阳耿动,包围着我们的轩辕族战士瞬间全部身首异处,不仅仅是包围着我们的那些战士,包括远一些的老弱妇嬬也会都沦为地上的尸首。
“呵呵,不经杀。”
“阿耿,停手。”
“为什么停手,琳琳,他们把你害成这样,就算灭族也不过份。”
“是啊姐姐,就让姐夫把他们全灭了吧,看他们把你害成不人不鬼的样子,不行,让他们死了太便宜他们了,应该把他们全都关进怨灵塔。”
“全杀光,你有病啊。”
我真想敲一下天华的脑袋,不过这一下使终没有敲下去,我没有力气,敲不动,就算有力气,看到天华眼中闪动的眼泪,我就不忍心敲他的头,真是的,都长那么大了还流泪。
“他们可是中国人的老祖宗,要是把他们杀光,哪来的中国,哪来的我们?报复是肯定要的,但我们不能亲手报复。”
古中国之行 第十六章 风雨欲来
(更新时间:2004…7…25 18:03:00 本章字数:2886)
“借刀杀人吗?”
欧阳耿想了想“明白了,我们先离开这里吧。”
弓箭手射出的箭在欧阳耿和天华身边三米处突然转向飞回,转眼间又倒下了一片人。
欧阳耿正要飞起,一道烈焰袭来,虽然没有造成什么伤害,但却让天华和欧阳耿极为意外“姐姐,你怎么教给轩辕法术了?”
轩辕会法术?我没教他啊,八成是后羿或嫦娥教给他的吧。
“我没有,我只教给后羿和嫦娥,这家伙八成是从后羿和嫦娥那学来的。”
想起这些天所受的苦,一股怒火冲上心头“天华,帮我把轩辕打成猪头。”
“好”
虽然天华抱着我,但速度一点没变,转眼间就来了到轩辕身边。刚才轩辕听到天华和欧阳耿在部落中杀人的消息便急急赶来,想用三脚猫的法术给天华和欧阳耿来个下马威,最后虽然没能达到目的,但那条长达十米的烈焰却让族民对其敬若神明。一时间无神敬畏的目光和言语包围了轩辕,让他觉得飘飘欲仙,但这美妙的感觉没持继多久,一顿突如其来的拳打脚踢就他从幸福的祥云上直打入十八层地狱。
没用手,只是用一只脚,天华以极快速的踢腿将轩辕打得横飞起来,没等那个“沙袋”落地,一道吸力又将轩辕吸了回来,快速的脚踢转眼间再次将轩辕踢飞,要不是不能再伤人命,要杀轩辕,眼前两位剑仙只要动一动护身真气就足够了,而天华的攻击力度把握的非常好,在轩辕不至昏迷的情况下让他接受了最大程度的痛苦。
“我们走吧。”
轩辕被打成一头猪,不是猪头,是猪,因为肿大的猪头外加肿大的猪身,怎么看都像是头猪,看到这头躺在地上不断挣扎的人猪,我气了消了一大半,取而代之的是极度饥饿的感觉,我喝止了天华,我可不想在这种已经脱险的情况下被饿死。
以一群手持石器的原始人想要留住两个仙人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就算仙人还抱着个人,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剑仙御剑而去。
终于吃上一顿放心肉了,虽然天华和欧阳耿的手艺差我很多,但是这餐却让我觉得格外鲜美。在我狼吞虎咽的时候,天华欧阳耿简要的说了一下情况。
天华首先到西王母处讨不老丹,被西王母拒绝后持剑强抢,和西王母大战,最后五十回合后西王母不敌只得眼睁睁的看着天华夺走三颗不老丹,随后又杀上天堂,由于强行拔下的炽天使之羽竟会化作光芒消失,天华就用剑架住耶和华强令六位炽天使将自己翅膀上的毛拔光光,将成堆的炽天使之羽带了回来,不知道是知道了天堂的惨状还是魔鬼比较聪明,当天使说明来意后撒担亲自将头上的角送上,天华一高兴,还送了把仙剑给撒担。
和天华相比,欧阳耿就暴得比较“文雅”,在短短的几天里亚特兰蒂斯和玛雅王国的镇国之宝就神秘被盗,不仅提早几天集齐物品,还以同样的手法把原本属于天华的目标“千年轮”从法老王手中盗走。
“琳琳,你的解毒药已经炼好了。”
接过欧阳耿递过来的一颗蓝色丹药,想都没想,张口吞下。
“那个嫦娥真是可恶,居然以解毒药为要挟,要走了天华两颗不老丹,还好不老丹有三颗。”
“咦?”
我惊讶的问道“你们不会炼解毒丹吗?”
“不会。”
欧阳耿和天华齐声应到“那给我治病的丹药谁炼的?”
“把所有的物品放在一起,自然就有一颗丹药出来了。”
不会吧,那么简单?但看着天华他们的样子,不像是在骗我,体内已经有一丝微弱的仙力和真气在流动了,药不假,算了,不管那么多了,填饱了五脏庙,刚从饥饿中解脱,却觉得全身都不舒服,对啊,被困在草屋里半个月都没洗澡,先前的饥饿感让我忽略了其他的感觉,现在不饿了,当然得好好洗个澡。
“这附近哪有河流之类的,我想洗个澡。”
“跟我来。”
天华带着我飞了一段时间,降落在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边,手一张,七彩虹剑射出,剑阵围住了一个小段河流,随后又用灵觉扫描了一遍,确定没有危险了才离去。虽然我觉得没有必要做得这么夸张,但也不好意思说出来。虽然半个月被困,没洗澡,皮肤看起来还是白白的,但只要那么一搓,就是一团的……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身体竟会这么脏,可恶的后羿,该死的嫦娥,杀千刀的轩辕,我一定不会让你好过的。
轩辕部落的人的确没那么好过,每当有猎人离开部落时,总是竖的出去,横的回来,有些地方明明看上去是平地,一旦踩上去马上就变成了万丈深渊,明明眼前是中兔子,一箭射出却发现原来是只凶猛的老虎。种地的人也常常出意外,锄草时眼前明明没人,石锄一锄下去才发现有人被锄到,忙了一天,种下的农作物,到了第二天不知怎么的全变成了野草。原本乖乖吐丝的蚕宝宝转眼间就变成了毒蛇,咬了人以后扬长而去。
这一切都闹得轩辕部落人心慌慌,生产生活没办法正常进行,这一切,只因为我说过,不能我们亲自动手。
自从炽炎和蚩尤逃离轩辕部落的那一刻起,炽炎部落和蚩尤部落举族南迁,并最终汇合在一起,这其间没有停止对过轩辕部落的情报收集,自得知我脱困的那一刻起,这个联合部落就四处派人寻我的和天华、欧阳耿的下落,不仅仅是他们,连那些表面臣服轩辕黄帝,暗中不服的部落也偷偷加入寻找行列,轩辕部落本来也想派人搜寻,但轩辕族人一出部落就会受到各种“意外”的洗礼,只得老老实实的呆在部落里,防风部落自从族长被轩辕杀害以后,举族失踪,有人说他们被轩辕部落灭了族,有人说他们投奋了蚩尤炽炎联合部落,也有人说他们躲在了深山密林中,等待复仇良机,但不管怎么说中原大地上的部落都在积极备战,所有的部落都将经历战火的洗礼。
准备战争的不仅是中原大地的人类,位居西方的神灵也在不断忙碌着。
神是什么?神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人类出于对他们力量的敬畏,献上无数珍奇异宝,只有生存在黑暗中的魔族才拥有能够让神头疼的力量,但这只是以前,自从一位叫“西王母”的仙女出现后,神对“仙”这种足以与自己抗衡的生物非常的好奇,但是因为仙灵到目前为止只有西王母一人,神和魔对此并没有给予过多的关心,神魔依然在为自己的利益打得昏天暗地,直到云中城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少年,轻而易举的击破城门,暂杀无数天使,踩着天使的尸体,将剑架在神主耶和华的脖子上,逼着炽天使们献出自己的羽毛,随后地狱魔王撒担不知用什么方法讨好了那个人,得到一柄任何神器都无法对抗的仙剑,杀得天使尸横遍野,兵临云中城下,最后还是帝释天、宙斯、安拉三大神王联合出手,费尽全力才将撒担逼回地狱。从一个被捉的撒旦手下口中得知,仙灵也有三六九等之分,普通的神灵相当于二重天的仙灵,即使最强的神,力量也只和四重天的仙灵差不多,神的力量自一出现开始就是恒定不变的,但仙灵的力量会成长,最高可以达九重天,九重天之后力量依然还会成长,虽然不知道九重天仙灵有多么强横,但这已经足以让神灵们知到了,他们并不是最强的,神魔之上,尚有仙灵,仅仅只是一把仙剑就让四大神王狼狈至极,他们第一次感觉到了神的地位受到挑战,神的力量无法与仙灵相提并论。于是,他们达成共识,趁着仙灵刚刚出现,使出全力将其扼杀!决不能让其留世上,否则后患无穷。整个地球的神灵都暂时停止与魔族的争斗,埋头准备着对东方仙灵的致命一击。
古中国之行 第十七章 灵兽风波
(更新时间:2004…7…25 18:03:00 本章字数:3384)
尽管我填饱了肚子,但是看水中倒映出的那个骨瘦如柴的“难民”我都差点以为有水鬼出现,不过,我就是我,就算饿得骨瘦如柴,照样是那么漂亮,这就是传说中的骨感美吗?怪不得非洲难民们都不想吃饱,原来是特地享受骨感美来着,不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