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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弟!那位美丽可爱的小姐你好像没留住他。”
那位在图书馆劝退“赤将军”的皇家子弟不知从哪钻出来,与斯达克并肩站在城头。
“嗯”
“别想她了,她和炎焱神和中疆的仙教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看了看失神的斯达克,又看了看远去的车队,他无奈的笑了笑:
“万金难买佳颜笑。”
与上次那些满载军备物资的车队相比,这次出发的车队马车数不到五十辆,虽然车上载的都是强盗们极其不宵的书籍,但防备车队的防备却更加严密,五十禁卫军,五十御林军,五十皇家骑士,三百皇城卫队,虽然规模不算大,但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首都驻军却经常让沿途行人误会,以为是官军在押送重要物资。
路边的草丛一阵抖动,冒出一个蒙面的人头,看了看队伍,随后又缩了回去,唉,今天已经看到十多个这样的家伙,看来是被盯上了,人果然是为财死的,明摆着有最精税的军队护送,有些不怕死的家伙还是忍不住贪心,要是他们知道这些车上的全是书会怎么样呢?
“琳小姐”
正当我打算戏弄那些蒙着面,在草丛、树林中探头探脑的家伙,负责车队安全的骑士小队长突然指着不远处的一排围墙:
“天色不早,不如让车队到前边的小镇歇息,明天才启程。”
“前面那排围墙是小镇?好吧。”
“进镇!”
骑士长一声令下,整个车队马上浩浩荡荡奔向小镇,我这才发现这些皇城驻军竟有扰民的恶习:
“让开让开!”
扛着农具,来不及闪开的农民被十几柄枪杆揍得抱头鼠窜,跑了好远才回过头,看到那些凶神恶煞的禁卫军,只得吞吞口水,自认倒霉。
“别挡道!”
可怜的商贩连人带马被推倒在路边,马背上的货物和金币撒了一地。
“钱啊!快抢啊!”
那些本来缩在路边,畏惧的看着车队的行人两眼顿时闪烁着骇人的光芒,一哄而上,抢夺散落一地的商品和金币。
“别……别……那是我的……神啊,这叫我怎么活啊!”
可怜的商人无法阻止失控的局势,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财产被抢夺一空。
骑士和士兵们没有参与抢夺(军纪不错),只是马鞭一挥,对着挡路的人死命的抽打,在贪婪者的背上留下道道血痕,直到被打得半死不活的“贱民”们不在挡道,这才扬长而去。
唉!这些兵可真不是一般的凶,早就听人说这些皇家的直属军团大多是贵族子弟,将门之后,看来果真不假。
车队浩浩荡荡开进小镇,小镇离首都不过一日之遥,很是繁华,这里的人也见惯了飞扬跋扈的贵族老爷,对这些骑着高头大马的皇城卫队倒也不感到稀奇。
“琳小姐,旅店到了,请”
正当我欣赏着小镇风光时,马车门一开(当然不是货运马车,是那些贵族小姐用的精饰马车),骑士长吉尔道斯恭恭敬敬的待立一旁。唉,本仙子可是第一次坐这么舒服的车,虽然路上少不了摇晃,但那是泥土路不平的关系,说实话,这马车的舒适度完全比得上宝马之类的名车,前提当然是在水泥路上跑。
恋恋不舍的撑了一下华贵的坐垫,当我的皮靴踩到道路上的泥土时,我才真正感觉到周围有一丝的不对劲,沿着街道,停着成排的马车,而且不是普通的马车,都是那些贵族才能用的精饰马车,有些马车上甚至还印着家徽(不是所有贵族都有家徽,家徽必须是国王、皇帝赏赐才能拥有,是那些特权贵族的像征)。
“哦!神啊,人间竟有如此美丽少女。”
一阵让人骨头都发痒的男高音突然响起,还好还好,我没心脏病。转过头,天哪,这是吸血鬼吗?只见一个穿着礼服,脸上抹着厚厚白粉的男士,头发油亮油亮的,边上还有两个仆人,一个拿着镜子一个拿着梳子,此外还有几个身穿皮甲的佣兵跟在身后。
“小姐,您是如此的美丽,当我看到你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我的心,被你征服了,我,菲尔安迪那克家族长子克拉克·菲尔安迪那克向美丽的小姐,您,求婚。”
说完,轻轻托起我的左手,在手背上吻了一下,单膝跪下,那两个拿着梳子的仆人如同变魔术般的变出一大捆鲜花,而那个拿镜子的仆人则“变”出一个大盒子,打开,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满了各种宝石戒指,然后那一主两仆六只眼睛就眼巴巴的死盯着我。天哪,那张比死人还惨白的脸我是再也看不下去了,可是这样离开的话好像很失礼,我只好扭过头,低声问吉尔道斯:
“这是什么状况。”
“你看不出来吗?贵族的求婚,不是求爱是求婚,只要你点一下头,以后你就是克拉克夫人了。”
“那要怎么拒绝?”
“不知道,我是骑士,从一而终,不是胡搞乱来的贵族。”
唉,看来我只好临场发挥了。
“啪”
一声清响,所有人都惊呆了。
克拉克惨白的脸上大部份的白粉都被打落,露出本来的肤色和……一个红红的掌印。
“小样的,别以为穿得整齐点就叫贵族,看什么看,你自己看看,哪有贵族穿破鞋的。”
哭丧着脸的克拉克低头一看,天哪,那双重金购买的犀牛皮靴竟然……看着露出来透气的脚趾头,他也无话可说,因为在贵族的习俗中,把婚烟看得是很神圣的事,求婚可是马虎不得,穿来一双破靴子,挨了一个耳光虽然很丢脸,但也无话可说,只是……这靴子明明好好的怎么……
他哪里会知道本仙子的手段呢?
“小姐,这边请。”
从头到尾观看了整个过程的店老板强忍着笑意,很有风度的上前把我请进了旅店。
“老板,你这有没有圣水?”
“您要圣水干嘛?”
“我的手刚才被貌似吸血鬼的家伙吻了一下,有点难受。”
“您先忍了吧,里头还有呢?”
“还有?”
抬起头,二三十个年轻贵族小伙子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谈天,看到那些仆人手中捧的鲜花和首饰,我就泛起一阵不详的预感。
果然,他们见我进来,整家旅店马上静下来了,接着,那些仪表堂堂的年轻贵族摇身一变,成了一群流着口水、眼中闪着桃心的饿狼——恐怖的人狼变身。
此地风水大凶,乃九阴绝地,灾星高照,饿狼出没,不是久留之地,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异界之旅(新) 第四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5…7…12 8:29:00 本章字数:4985)
呼!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天冥在空中划过一道细细的光,如同水平飞行的流星一般,当我要离开车队,让他们自己把书送到目的地时,骑士长首先反对,他的理由很简单,担心我的实力不足自保,可是当我把他们喝完的空酒壶镶在骑士的精铁头盔上当装饰后,马上目瞪口呆,我想他们是答应了吧,必竟我只是用手指轻轻一按就完成了镶嵌工作,相信我的手艺能够让他们满意。
灵觉扫描过万里之外的中疆,那里的建设已经初步完成,居民区和商业区已经完工,皇城城墙已经完全建好,内城城墙也建了一半,最外层的外城墙地基也已经挖好,照这个规模……中疆的第一座城市比民国年间的南京城只大不小,必竟作为城市中心的仙殿占了极大的地方,一切防御设施也是以仙殿为中心,皇宫倒成了次要品。
通过灵觉,我看见一些穿着黑铁盔甲的士兵在街道上行走,这些外国“无偿援助”的东西穿在他们身上倒还挺有样子的,平时到处可见的仙殿人员倒没看见几个,建筑工人也相对少了一些,不过在建筑工地,却有一些仙术师在来回走动,只见他们手中的玉简一挥一动,一座箭塔、岗楼就拔地而起,手印一捏,巨石纷飞,一段城墙就出现在早已经城墙地基上,怪不得我说怎么建得那么快呢,原来有仙术师用土术帮忙啊,对了,以后我要在“仙典”上补上一条,“一切的法术,要最先满足军事和生产的发展”,这样就会像科学技术一样,良性发展,而且也不太可能污染环境。
总之,中疆发展得还算不错,我收回灵觉,看着天上的星空和地平线上渐渐升起的太阳(由于时差,中疆是早晨,而我所处的地方还是凌晨),我该去哪呢?去找疾光?算了,我突然对教徒弟不感兴趣了,反正他已经知道了基本修炼法,让诗风情带带他也好,隔上三五年我再去找他(视教徒如儿戏,最最最不负责任的教师)。
对了,不知道海那边的几个岛国怎么样,上次侵略中疆不成,反而让数万士卒喂了鱼,不知道那些国家还有没有入侵打算。
万里的路程转眼即过,沿途的人们只看见一道流星划过早晨的天空,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还是穿着那身硬皮甲,再扣上面具,嘿嘿,冒险者秦琳登岛一游,要不要在海滩边的巨上写上“剑仙女秦琳于大陆历XX年XX月XX日到此一游呢?”,还是不要了吧,要是让人知道,会说我破坏风景的。
不过,当我看清海边那些巨石上写满了各种“亡灵圣魔导轩辕月耀到此一游”“钦封女贼赵歆到此盗宝”(呃,也是一个仙女来着)“踏歌公子方拓行乞至此”,我也忍不住了,那么多名人都写了,也不差我一个,于是,气聚指尖,以指代笔,指风激荡,“刷刷”几下,海边巨石上多了一行字:“剑仙女秦琳游历异界到此,特留笔墨留念”,看看边上那些用颜料写上的字,再看看我这用指风“雕刻”上的字,哇!好有成就感!这么多主角,就数我的功力最深厚。
“小姐,没想到你也有这种乱涂乱写的嗜好。”
这不是嗜好,这是即兴之作,是仙人遗迹,是要让人上香拜的,你懂吗?
看你那样子就知道肯定不懂。
海滩上的人不多,但也不少,大多数人都在欣赏风景,怎么会有注意我,再说我带着面具呢,应该不会吸引人吧。回过头,只见一个法师和一个剑士正站在我背后。
那剑士看着我刻上的字,若有所思:
“皮尔,我们也留点墨宝让后人敬仰”
“好!”
那位魔法师拉了拉盖在眼前的尖帽,一双眼睛左看右看,目光最后停留在另一块空白的巨石上。
“ΣΦΛШыжёе”
一阵让人发毛的咒语从他口中吐出,和我以前听过的任何一个魔法师、神官的咒语都不同,红色的光芒划过巨石,轰一的声,烟尘过后,整个巨石表面被刮去一大片,上面竟然留下了字,呃,他留字的方式真是与从不同啊,我留在巨石上的字在雕刻中算是“阴文”,而他的字则是“阳文”,魔法轰去了文字边上的石料,只留下几个凸起的大字:
英俊萧洒玉面圣魔导——皮尔与猥锁跟班剑士米奇到此一游。
现在,光是看名字就知道这两个家伙叫什么名字了。
看着那些个字,名叫米奇的剑士脸色渐渐变了,恶狠狠的转过头,皮尔早已经飞在半空中,一脸嚣张的看着地上的剑士,那表情分明在说:你不会飞,能拿我怎么样。
“你居然……”
怒火熊熊!大有暴发之势。
刷拉一声,愤怒的剑士把皮甲脱了下来,丢给了我:
“帮我拿一下。”
呃,你不会放沙滩上啊,这些盔甲类的东西放沙滩上又不会弄脏,算了,帮人拿一下又不会死,看了看正在跳起攻击的剑士,再看看飞在半空中一上一下的魔法师,嘿嘿,真像是一只青蛙在捉小飞虫,只是那只青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