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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司楚道:“迪文,别骂我,这粮草可是军中命脉,不能出乱子,累就累点吧,总比把性命丢在这儿的好。”
程迪文也闭上了嘴。他和郑司楚在军校同学四年,知道自己这个好朋友实是个难得的将才,当初军校演习兵法时便是百战百胜,如今投入实战,郑司楚说的话多半有些道理,不然毕炜和方若水也不至于在那么多参谋的作战计划中独独挑中了郑司楚的一份。他掏出水壶来喝了一口,道:“司楚,你觉得匪军真会偷袭运粮队么?”
“不一定。”
程迪文几乎要把水壶都给扔了,他叫道:“不一定你还请令出来!”
他叫得太大声,那两百个士兵都怔了怔,不知道这个程参谋大惊小怪做什么。郑司楚道:“不一定的意思是不一定会来,也不一定不来。对于这等事,我们自然是有备无患。”
程迪文想了想,叹道:“好吧好吧,听你的,反正你这家伙够机灵,我爹就说过,听你的没错。”
程迪文的父亲程敬唐虽然不是三元帅五上将之列,也是共和军的一个名将。听得程迪文这么说,郑司楚不由有些得意,道:“程伯真这么说么?”
“是啊。我爹说你是个天生的军人,日后成就只怕在你外公之上。”
程迪文说这话时也只是顺口一说,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说得完全正确,日后,郑司楚真的会大放异彩,在以后的内战中成为再造共和的英雄。只是这时的郑司楚仅仅是一个行军参谋,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过自己有可能超过自己的外公,号称共和国最初的七天将之一的段海若。他只是笑了笑,道:“我要能有程伯这样的成就,那就谢天谢地了。”
他们出发时已过正午,过了一程,天黑了下来。由于全军都是骑兵,他们行进甚是快速,明天一准可以和运粮队碰头。从驻在成昧省的屯军点抵达雅坦村,大约得四日路程,这样郑司楚他们可以在中途遇到运粮队,前后总得三日半方能回到雅坦村。虽然心急如焚,但一到夜晚,路上漆黑一片,看也看不清了,只能打尖休息,等天亮再走。
扎好临时营地,把马匹都拴好,这个营地虽然仓促搭成,却是整整齐齐。程迪文虽然对战术兵法没有太高的天份,但他和父亲一样,有相当高的整顿能力,这也是郑司楚非把他叫出来的原因。郑司楚定计指挥,程迪文依计执行,这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有程迪文在身边,郑司楚也觉得胆气壮了不少。
点起几堆火,马马虎虎吃过了晚饭,郑司楚让士兵们早些休息,留了十个人巡哨。虽然这条路上鬼影子都不见一个,但郑司楚仍然不敢有丝毫大意。安排好后,他靠在一个背风的地方,仍然不紧不慢地咀嚼着半块面饼。程迪文已经草草啃完了,又从怀里摸出那支笛子来想要吹奏一曲,郑司楚忽道:“迪文,今天不要玩你那个鬼哭狼嚎了。”
程迪文撇了撇嘴,道:“你少来嫉妒我,不会吹就明说好了,我教你。”
郑司楚有些尴尬地笑了笑,道:“我是说今天不要吹了,不要惊动了敌军。”
他的确在嫉妒程迪文吹得一手好笛,当初在军校,自己家世高过程迪文,外貌身高也胜过他,可程迪文就是因为能吹一手笛子,很让女校的学生如痴如醉,所以也有一些女生对他不理不睬,反而对程迪文颇加青眼。那时他也偷偷学过吹笛,但总是不入门,吹出来的很不中听。他说程迪文吹得“鬼哭狼嚎”,其实说的是自己。
程迪文听郑司楚说的这个理由,倒也同意,道:“也是。”将短笛往腰里一插,但手上却很不得劲,晃了两晃道:“司楚,我们来练练刀吧。”
这回轮到郑司楚撇嘴了:“你有那么好的宝刀,我和你比,不用几招腰刀就被你削断了,不干。”
程迪文的枪术根本不能和郑司楚相提并论,刀法还勉强可以比比,但他的无形刀削铁如泥,郑司楚却是根本无法抵挡。程迪文道:“玩玩动什么真刀,我们用木刀试试吧。”
他拣起地上两根拿来生火的木柴,抽出刀来削了两下,约略削成了木刀的样子,将其中一把抛给郑司楚,道:“看我程参谋大展神威,单刀力破郑司楚!”
这当然只是吹牛,没用无形刀,只三四个照面,程迪文后颈被郑司楚轻轻砍了一下。如果用的是真刀,这一下足以将程迪文的头都砍下来。郑司楚用力甚轻,程迪文只是觉得颈后微微一痛,不由恼羞成怒,正待返身攻击,哪知刚转过身,忽见郑司楚向后一跃,跳开了三四步,道:“迪文,你听!”
程迪文一怔,道:“什么?”
“好象有脚步声。你耳朵比我灵,听听看。”
程迪文听他说得郑重,伏倒在地听了听。这手伏地听声是军中人人都会的,程迪文因为吹惯笛子,耳力超过常人,细微之处也辨得清楚。他听着,忽道:“果然,脚步声甚乱,大约,有两百人。”
“在什么地方?”
“约摸一里以外。”
一里以外……
郑司楚陷入了沉思。朗月省人口很少,整个朗月省大约只有七十万人口,这两百人很有可能便是五德营的奇袭队。
好快啊。郑司楚有些呆呆地想着。他不曾和五德营正式交手过,但五德营能让方若水吃了一个大败仗,自然不会弱,可走小路也如此快法,几乎要和他们并驾齐驱,明天很有可能同时赶到了。
程迪文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道:“司楚,怎么办?”
五德营熟悉地形,晚上也在赶路,此消彼长,速度不会比他们这支骑军慢。郑司楚心头有些发寒,觉得带出两百人来还是有些托大。可是如果士兵带得多了,行军速度又会减慢,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他摇了摇头道:“不要多想了。现在我们在暗,敌人在明,他们未必知道我们也在接应,到时还有五十个先行接应运粮队的士兵,我们可占优势。”
程迪文放下心来,道:“那就好。”他先前趴在地上,身上也沾了些泥土,拍了拍,忽然叫道:“哎呀,我的项链到哪里去了?司楚,你帮我找找。”
郑司楚道:“你一个大男人,戴什么项链,丢了就丢了。”
程迪文有点想哭似地道:“这可不一样,这是我妈给我戴的,一个鸡心坠子,上面镂着个‘吴’字。那是我的护身符,出发时我妈交待过,千万不能丢了。”
郑司楚听他说得着急,也拿了根带火的木棒过来往地上照着。朗月省地势高峻,一钩残月高挂天边,淡淡的月光竟是蓝色的,照在地上也根本照不亮什么。在程迪文方才趴着的地方照了照,郑司楚忽然发现地上有个东西一闪,拿了起来道:“是这个么?”
那是个金子打的坠子,上面镂着个怪怪的字,大概是个“吴”字,与寻常字体大为不同。程迪文接了过来道:“谢天谢地,就是这个。”
项链的链子断开了,一时也挂不上。郑司楚见他笨手笨脚地弄着,道:“别弄了,天亮再看吧。”程迪文见黑灯瞎火的也的确弄不好,取出一块手帕来包好了放进怀里,准备明天天亮了再连起来。
两人重新坐到火堆边,郑司楚道:“迪文,你这坠子上怎么有个‘吴’字?那是什么意思?”
程迪文道:“你不知道么?我以为郑伯跟你说过的,我爹本来姓吴,程这个姓是后来改的。”
第二日天一亮,二百人便早早起身,胡乱吃了点东西重新出发。发觉了五德营也在赶路,郑司楚的面色登时凝重起来。虽然随军出征,来了也有好几天,但一直还不曾开战,这一次,只怕就要面对面地对上五德营了。
走到天交正午,停下了歇了歇,程迪文抽空拿出那个项链比划着。项链也是用金子打的,有一个环开了,手头没工具也弄不好,只能放搁在怀里,准备回去后让随军工正修一修。郑司楚一边喝着水吃着面饼,一边默默地想着。
五德营要轻身奇袭,人数肯定也不会太多,大概也正如程迪文听出来的,在两百人上下。在军校时说起打仗,每个人都能眉飞色舞,似乎个个能手握重兵,百战百胜,但一旦真的要开战了,他才发现自己心底仍然带着惧意。老师也说过,初次上阵,再勇敢的士兵也会害怕,老师自己第一次到战场上时也一样。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体被利刀砍开,被长枪刺透,如果能无动于衷,那只能是个疯子。所以感到害怕并不可耻,更重要的是克服自己的恐惧心,这样才能越战越勇。
自己和程迪文都是第一次上战阵,现在,也正是该害怕了吧。他回头看了看手下的那些士兵,由于这十一年来基本无甚战事,这里的士兵也有近三分之一都是新兵。昨天听得敌军也在赶过来,那些新兵中有几个不住地舔着嘴唇。郑司楚知道,越是恐惧,嘴里就越是发干,这几个人虽然脸上看不出来,心中实是害怕之极了。
还好。他想着,至少自己还没怕成这样。也许,程迪文说自己天生就是个军人,可能也没错吧。可是他心里最喜欢的,其实是什么都不做,静静地躺在一片细草如茵的野地里看天上的白云。
他看了看四周。朗月省十分荒凉,虽然是夏季,天午时阳光很烈,但由于地势太高,仍感觉不到多少暖意,地上也少见绿色,只有零星几株树半死半活地直立在路旁。天上的白云倒是慵懒如絮,一朵朵如伸手可及。
如果没有战争,拣一块石头睡上一觉,让太阳照在身上,呼吸着清冽的空气,倒也不错。
他不由得笑了笑,默默地垂下头。
“司楚。”
程迪文拍马过来,叫了他一声。郑司楚略略一惊,抬起头道:“怎么了?”
“前面好象有一支马队过来了,不是太远,顶多一两里地。”
郑司楚侧耳听了听,群山重叠,根本看不到什么,风中依稀有一两声马嘶。那是运粮队么?他倒是吃了一惊,没想到运粮队来得这么快,本以为至少得天黑下来时才能碰到。他在马上长了长身,道:“快碰到了吧?”
程迪文脸上却有些忧色,道:“好象,还有一支人马也在靠近,多半便是匪军。”
在一里外的小道以相同方向前进,到现在也该靠近了吧。他道:“让大家小心,刀枪出鞘,软甲不得解开。”
虽然天不是很热,但毕竟是夏天,太阳在身上晒了半日,又急急赶路,人马都有些疲惫,身上也出了汗,有几个士兵大概因为汗水沾湿了内衣,已将软甲解开了,让风吹着。听得郑司楚的话,程迪文点点头道:“是。”他转身叫道:“兄弟们,可能马上就要和匪军交手,大家将武器准备好,软甲一律扣上,不得有误。”
又走了一程,马嘶声越来越近了,声音很是平和,十有八九是运粮队。郑司楚略微松了口气,却见一边的程迪文面色却更凝重了许多,他诧道:“迪文,你怕了么?”
程迪文点了点头道:“有点。”他又放低声音道:“匪军的声音忽然消失了。”
消失了?郑司楚心头一阵茫然。一支人马不会平白无故地消失的,那些人大概也停下来休息吧,不知会不会发现自己。他道:“千万要小心。迪文,你多听着点。”
程迪文耳力比自己好,这一点郑司楚也不得不佩服。程迪文舔了舔嘴唇,嘴唇上的皮肤也因为干燥而有些裂开。他小声道:“司楚,打起来的话你可要帮着我一点。”
郑司楚在军校里便是刀枪兵法都名列前十位的优秀学生,程迪文就只算平平了。郑司楚在鞍前摘下了白木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