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两次屠龙,阿尔丰斯都是攻其不备而得手,不是他喜欢投机,而是和黑龙的那一战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以后每次和龙族的战斗中,他都采用了最便利也是最直接的方法。刚才这种打击对手最薄弱环节的战斗技巧让他欣喜若狂,根本就没用上多少力量,充其量也只是比普通人的力气稍大一点,就算卡尔掌握了这种方法也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这应该也算是逃避封神的方法。只磨练技巧而不增强自身的能力,如果普通人只凭赤手空拳就能和龙族打个平手,就算神祗统治这个世界地规则再严厉,也对他们无可奈何。
“使用巧劲的感觉怎么样?比只懂得使用蛮力硬碰硬有趣得多吧?无需比对方更强大,也可以获得胜利。”那个武僧的声音逐渐消失,“你差不多已经领悟到寸劲的威力了,再去试试吧,那么多的龙。都是你最好的练习靶子……”这声音最后归于平静。
阿尔丰斯心头一震,一味求猛求勇并不是武僧所要达到的境界,换成道格拉斯和自己异地相处,就算拥有凌驾于龙族的实力,也不会和金龙硬拼。自己几乎就背离了这个武技原则,能力是越来越高,但是心境反而退步了。
武僧地追求确实和一般的战士不同,他们渴望得到的是力量和精神的结合统一,而不是只注意某一方面而放弃另一方面的进修,灵为精神。欲为身体。只有灵欲合一才能达到更高的境界。
阿尔丰斯反手抽出囚龙棒,走近那两头金属龙。现在是非常时期,不能等囚龙棒完全将绿龙的灵魂吸收。不然精疲力尽的黑龙灵肯定无法再继续吸收那两头金属龙,这场战役对它和阿尔丰斯来说这都是一场痛苦的硬仗,如果龙灵的精力耗尽,那两头金属龙杀不杀也无所谓了,并不是每一个龙灵都有人质把柄落在阿尔丰斯手里,听他指挥。
兰希的能力让那两头龙深感威胁,在龙珠地吸引下,它们并没有过多留意到绿龙已经殒命,再者,少一个竞争对手无疑也是让自己也多几分成功把握。两头上古龙不停围着兰希低声闷吼,都在伺机而动。现场形成了一个注意力的三角圈,阿尔丰斯想通过和龙族的格斗来丰富自己地实战技巧,而龙族又对龙珠虎视眈眈,掌握着龙珠的兰希又将注意力集中在阿尔丰斯身上。阿尔丰斯要想把龙族的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必须得先打破这种平衡。那十几头赶来的龙族也越来越近了,不知道它们中间有没有没有被囚龙棒吸收过的种类?要是再多上一两种,黑龙奎克就得叫苦连天了。
金龙撒克突然双目圆瞪,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人类,看来你是真的不肯将龙珠交出来了,我们之间再也无话可说,决胜负吧!”宠大的身体随着话音向前窜出,它想用身体的力量迫使兰希就范,不过动作比以前更为小心谨慎,它还真不信眼前的人类可以强到和龙族相抗衡地地步,只要不和她的装备发生碰撞,以上古龙的实力并不是没有机会将宝贝抢到手。
一头上古龙竟将一个人类当成了和自己实力相当的对手,对兰希而言,真不知道这是一种骄傲还是一种压力。
金龙尾部一扫,就想用带出来的强大气流凌空将兰希打落海中,它的想法很简单,那把剑就算能将最坚硬的金属溶化,也无法将所有的海水蒸干,那副铠甲就算可以将龙族变成冰块,如果在海里说不定会连带将使用者的身体也牢牢冻结。不过它的打算并没有变成现实,尾部刮起的气流确实很强大,不过不是刮向兰希,而是直接飞到了空中,它感觉自己的尾部遇到了一种小得可以忽略不计算的阻力,气流一碰到这种力量马上发生改变,由横扫改成斜向上飞出。
“你能过得了我这关,再和她对战吧。”阿尔丰斯的声音从龙尾中段传出,右手的食指慢慢放下,和地面垂直。估计谁也不会相信,单凭一个手指的力量就能将上古龙的尾扫挡在一边,就连撒克自己也不愿意往这方面去想,如果属实,这个脸可真丢到家了。
阿尔丰斯确实是用一根手指就完成了这个动作,受舍利里面那个武僧的启发,利用了龙尾骨的摆动,在最恰当的时候稍微让龙骨抬了一抬,所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一个小小的仰角改变,造成的就是截然不同的后果,不过现在他还没有将技巧练习纯熟。手指伸出的时候还使用了一点自身的力量。
“管你玩的是什么魔法?给我滚!”撒克怒吼着,巨尾再次扫出。这完全是荒谬绝伦的事情,它忍受不了人类用这么简单的动作来侮辱一头高贵的龙族,一个手指!无聊的想法,他以为自己是神吗?也不可能会有这么古怪的魔法,龙族的魔法抵抗力在所有生命物种中是最高的,刚才自己只是一时大意才让这个人类地偷袭得手,这种情况不会再有下次了。
尾未到风先至。气流的急速流动下带得阿尔丰斯的袍袖猎猎作响,衣带头发全部向后被风拉得笔直。
这次旁观者看得一清二楚,阿尔丰斯的手掌只轻轻一托,金龙的龙尾就拐了个弯,高高的扬向了半空,就连后半截身体也被带了起来,后肢几乎已经离开了甲板,只剩下爪尖还牢牢扣在船板上。阿尔丰斯所用的力量比上次更少,将龙躯带起来的完全是金龙自己的力量。
这种防守方法简直就是完美无缺,用最少的力量完成最出色地防守。阿尔丰斯手掌地落点和上一次完全相同。只不过上次他是用指尖。这次用的是掌缘,正好打在龙尾用力的衔接位置,说穿了也是简单无比。如果不是阿尔丰斯的眼力和速度俱佳,换成其他人就算知道这其中的奥妙,也没有那种在短时间内掌握一切的速度。
银龙巴列恩为了龙珠也不再顾及自己的身份了,头一伸,张口就往阿尔丰斯身上咬落,它没有留出任何可以借力的弯角,这种姿势下它很有把握阿尔丰斯绝对不能像对付金龙撒克那样来个中途拦截。
阿尔丰斯冲它一笑,右掌向上,左掌朝下,脚步一晃。恰好插到龙颈旁的空挡,双手贴在龙颈上一错。巴列恩庞大的身躯腾空而起,它一个收势不及,在甲板上接连打了几个滚,脑袋重重的撞在甲板上,它不停的甩着头,搞不清楚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
撒克见势不妙,双翼一张,就要飞到空中再发动攻击。它清楚的知道自己在地面的速度远远及不上这个人类,但翼骨刚伸展了一小半,就感觉背上一酸,跟着一头栽落在甲板上,它的翅翼不是向上伸出,而是弯向下方,这完全违反了它自从出生以来就一直习惯的姿势。
阿尔丰斯的速度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他在反转金龙的右翼之后还来得及跳到左翼上作出一模一样的动作,笨重的龙身根本就跟不上他的灵活性,而且越是巨型的身体所借到的力量就越大,这两头上古龙完全成了他的玩物,阿尔丰斯就像船上的方向舵一样控制着龙身上每一个活动步骤,想让它去哪就去哪,当然目的地不会离开扫荡的甲板。
兰希只看到十五六个阿尔丰斯在甲板上来回移动,根本分不清哪一个才是真身。那两头龙不但飞不起来,连移动身体、甚至站起来都会摔上一大跤。
“好个四两拨千斤!运用得巧妙之极。”躲藏在船上的亡灵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出现在甲板上,几个秦兵的亡灵正聚在一起拍掌大笑。
“四两?千斤?有多重?从来没听说过这个重量单位。”兰希光看阿尔丰斯的动作都已经看得头晕眼花了,听到亡灵的话不由自主的问了出来。
“一磅为十六盎司,一斤也有十六两,差不多一个样,”那个叫好的亡灵这才知道自己一时顺口说溜了嘴,将自己国家的重量单位和西方国家的混淆在了一起,“四两拨千斤是一句俗语,就是借力打力一种方式。”
“停!”撒克大叫一声,也不管阿尔丰斯在哪里,前肢向上一伸,不停摇晃着,“有没有弄错,为什么摔跤的总是我?你用的是什么手法?”龙珠就在不到三十尺远的地方,对它来说却是遥不可及的一个距离,它愣是没办法直起自己的身体,而且怎么也想不出其中的原因,如果说是魔法,身边又没有任何魔法能量的流动,使用法术无效结界根本不管用,如果是体术,也从来没有看过有人能将体术使用得这么神乎其技的,虽然老是摔跤也感觉不到疼痛,但在人类面前被打到窝在地上不能起来。这个老脸已经丢到无可再丢了,与其自己苦苦思索,还不如直接问出来,也好增长一点知识。它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将会步绿龙的后尘,成为寄宿在囚龙棒内的灵魂。
银龙巴列恩比起撒克来有骨气得多,硬是一声没吭。它在被摔得毫无还手之力的情况下发现了一个小窍门,逐分逐时的张开银色地双翼,只要动作不快。阿尔丰斯就失去了借力点,除非这个人类能够赤手弄折自己的骨头。
阿尔丰斯站在金龙背上,背对着银龙,好像完全不知道它的动作,他已经完全沉浸在对寸劲之类的巧劲运用上,自己以前用过的粘力只不过是巧劲的其中一种,他有种感觉,身体就是人类一生当中最宝贵的财富,只有肯去钻研,就能发展出无穷无尽的力量。
空中突然降下一场浓密的大雾。把扫荡的甲板全部遮掩起来。两尺之内看不清任何物体。银龙悄然施放了一个云雾术,同时它向下一拍翅膀,身体腾空而起。只要能飞上半空,那个人类就只有挨打的份了。巨大的身体垂直上升着,双翼掀起的巨大气流不停的将浓雾往下压落,用来阻挡下面的视线。巴列恩正暗中庆幸自己的计划取得成功时,身体突然失去平衡,颈窝部分别被两道很小的劲力抵住,它大呼不妙,加快了上升的速度。
就算双眼完全失明,阿尔丰斯也起码有五种以上地方法将对手地身体、动作锁定,这种云雾术只能骗一下普通人罢了。又怎么可能难的倒他。龙在起飞的时候身体和头颈保持在一条水平线上,尾部向下略微摆动才能以最大限度地获取气流。阿尔丰斯的脚跟正好踏在银龙颈、身的连接处,抵住龙颈的两手往后一收。这正是龙身力量的平衡点。银龙的龙颈马上后移,宠大的身躯再也保持不住起飞时的平衡状态,双翼扇起的气流带动身体向后翻出,就像在半空做了一个巨大的后滚翻。
“轰”地一声巨响,银龙整个背脊重重压在甲板上,船身不停摇晃起来,几千磅的体重将倒落的地方砸出了数十道细微的缝隙。巴列恩在自己的力量面前完全败下阵来。如果说金龙撒克一直挨打起不了身。那么银龙这两跤摔可得比它惨多了。
阿尔丰斯刚落地,就感觉一股传送的力量将自己和银龙的身体包围起来,他想动,身体却只能以步行的方式移动,空间产生了一种强大的吸力,将自己和银龙一起拉了进去。
金龙呵呵大笑,“你们乖乖地到迷宫里呆上一阵,等你们出来的时候龙珠已经是我的了。”原来它趁机施放了一个迷宫术,将那个倒霉的同族和似乎无法击败的人类送到了另一个位面,虽然迷宫术的效果持续不了多久,但十分钟的时间足够它想出办法从兰希手上夺取龙珠。
兰希一挺长剑,朝阿尔丰斯的方向奔了过去。她本就不是以速度见长,就算王座只有普通鳞甲的重量,也只能在原地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移动起来和平常士兵的速度也差不多。接二连三的变化在很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