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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最好的去处。
公主的身上带着数百枚金币,华史也携带着同样数量的财富,而其余每一个女侍身上都有至少十余枚金币,可以说他们在两三年之内是不愁没有钱用了——公主和王子的生活虽然不算简朴,但也没有达到奢华的程度。她现在要考虑的是到哪里落脚比较好。
“我倾向于塔芝恩方向。那边暂时还没有被教皇国占领,即便被占领了,克里斯王的势力也没法渗透到那里。教皇控制了整个乌法尔,自然不会对我们这些小角色太注意。我们先在塔芝恩待一阵子,设法聚敛一些钱财,等到克里斯对我们有点爱理不理了,我们再出来活动,暗地里组建一支雇佣兵团。”缪伦折下树枝,在地上画起示意图来。
美塞娅想了想,说:“你的提议很不错,不过我再补充一些。塔芝恩的确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但我们要在那里活动,手脚会有些施展不开。因为克里斯即使不能将势力渗透到那里,至少可以在那里安插一些眼线。我们若组建部队,他很快就会知道。
“所以我倾向于到圣水湖附近去发展我们的势力,可能的话,做个山贼头目也好。自古以来,有不少英雄都是贼兵出身的。我向往的另一个地方是湖风之镇,传闻中,那里是英雄聚集之地,在那里我们可以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伙伴。”
“做山贼啊?”华史的脸色不太好看,大概是非常鄙夷这种职业,“有一点要注意,那边已经有很多山贼了,我们再过去占山为王,你想那些山贼头子会不会同意呢?”
“那样正好啊,把他们一起收编,我们的势力就很强了!”
公主说得真是轻松。“大家有没有意见啊?”
包括莫兰斯在内,大家都摇摇头。美塞娅知道,莫兰斯是向来都听她的;而身边这些女侍,论武力的确都能独当一面,可是智谋方面却没有任何主见。一旦讨论起谋略来,通常都是她与华史拿主意,然后大家就照着他们俩说的去做。
“没有意见,那就表示全体通过了!好,从今天开始我要努力成为一个合格的山贼头目!”美塞娅向自己的宝剑发誓,那认真劲儿真有些可笑!
山道上,十二骑正以疾风过境一般的速度奔驰。已经是四月二十七日了,他们要在这个月结束以前到达塔芝恩城。
他们的身影映入几名山贼小喽罗的眼里,好像发现了巨大宝藏一样,一个喽罗留下来继续监视,其余的人欣喜若狂地回去报信了。或许是这条山道位置比较偏僻,今年开春以来一直没有客商经过,取而代之的是一队队的官军。山贼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给官军找麻烦,因此几个月下来山寨已经财政透支,翻遍库房也难再找出半个克罗泽(铜币名)。
实际上报信之人并未到达山寨,半路上他们碰到了一个头目及六十多名同伴。听说对方才有十二人,而且妇女占了大多数,大家都狂叫起来。重点不在人数,而是在于“妇女”一词!太久得不到生理满足的男人们,一听说有女人,两只眼睛便大放光彩,假如这一票让山寨里的兄弟们也参与了,说不定他们头上就不会有女子分摊过来,那怎么可以!
“抢女人去!抢女人去!”小头目做出了他出生以来最英明的决策。
“好啊!抢女人,抢回来做我家的小老婆!”
“我那里已经涨得快顶不住了!”
……
种种粗言秽语夹杂在粗鲁的笑声中,响彻山脊。头目吩咐部下分成两队,采取前后夹击之势,务必要将对方的所有女子全数拿下,大家干劲十足,由报信的小喽罗带路,向山道奔去。远远的就望到了负责监视的喽罗放出的狼烟,由此确定了对方的位置。
果然如报信者所说,在十二人中,只有两名男子;剩下那些女子,都是十多岁或二十刚出头的年轻货色!虽然只是远远望到她们的身影,但是能够确定,她们可都是一流的美丽女孩,光是想到这一点,大家就已经血脉扩张,瞳孔放大了!
再说美塞娅这一方,仍旧蒙在鼓里,忽然公主身边的一名女侍大声喊:“大家快停下!”
十二人都勒马停住。
“怎么了,拉秀贝尔?”公主问道。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却从女侍的脸上看到了危险的讯号。这个拉秀贝尔,从小跟随着一群山贼生活,其叔父就是一名受政府通缉的杀人逃犯。后来叔父受良心谴责,主动投案自首,临刑前将年仅七岁的侄女托付给城主照顾。后来拉秀贝尔进入了公主卫队,对山贼的敏感性则一直保留下来。
拉秀贝尔指着前方的路,说道:“这附近有山贼,我们一通过那个弯道,山贼就会从前后夹击过来。请大家务必小心应付。”
“有多少人?”华史插嘴问道。
拉秀贝尔又向山道边的树林张望片刻:“大概有六十人。”
“六十人,好对付!”
公主忽然策马前行,根本不把六十名山贼放在眼里。其他人连忙跟上,他们很快就接近了弯道口,假如山贼们不出现,他们就会这样疾驰而过。
树林里一阵响动,山道的前面、后面,都被剽悍的骑兵堵住去路。因为从未见过如此年轻美貌女子,他们都显得激动万分,各种粗俗的语言组成第一波攻击,向公主一行人袭来。
“滚开滚开!”美塞娅对这些人厌恶之极,恨不得一鞭子抽过去,让对方的臭嘴裂成四半,从此不能再说话。
“哟,小美人儿生气了,敢情是一朵带刺的玫瑰!你看她那两条弯弯的细眉,真是美死人了!”一个高挑的家伙笑嘻嘻地说,听得出来他读过一些书。美塞娅果真一鞭子抽过去,对方的脸上顿时留下一道血痕,人也从马背上跌落下去,杀猪似的又滚又叫。
小头目见对方先动手了,连忙大叫“抄家伙”,顿时刀剑出鞘之声大作。贼兵们用的通常都是单刀、单剑,也有用长枪或九节鞭的,而地位较高的头目们则使用较名贵的长剑来表明自己地位的不同。
美塞娅这一方,只是齐刷刷的一声,十一把刻着迪南多家纹的精制长剑,外加一把又宽又厚带着缪伦家纹的大剑一齐出鞘。
“谁先来送死?”华史大声吼着,那气势先镇住了对方,过了不久大家的神情才恢复过来,小头目一声令下,三名贼兵一齐攻上。女人的诱惑太大了,以至他们抛弃了死亡的恐惧。
华史也直冲上前,一剑斩下,立刻有一人身首异处,身躯尚留在马背,头颅却飞至小头目的脚边。
“突击!”
只要指挥着骑兵,美塞娅就少不了这句口头禅。现在正值冲锋突破的好机会,她把长剑一挥,女侍们向前掩杀,立即将挡道的贼兵冲散。然后她们来回冲击,整个战场混乱不堪,水准低劣的山贼们很快就被消灭殆尽。
拉秀贝尔跃下马背,在头目的尸体上摸索片刻,只搜到十多枚克罗泽。“好穷啊,敢情这儿的山寨闹饥荒!”
美塞娅皱着美眉:“只搜到这么一点私房钱吗?真是个穷光蛋!不过他做梦也想不到,他这个土山贼会被堂堂克伊尼亚的公主打劫吧!”
大家哄笑起来。这个公主无论什么时候都能找到一点笑料。本来莫兰斯还想说,这样是不是有些残忍,听到姐姐的话,也跟着哈哈地笑,进言被抛诸脑后,再也想不起来。
他们继续在山道上疾驰,拉秀贝尔指着半山腰树林中的那些若隐若现的木头建筑,说:“那就是山贼的巢穴了。如此规模的山寨,大概聚集有三、四百人吧。因为是在山里,而且此地也属于三不管地带,山贼们才会猖狂起来。”
“有好几百人啊,如果要把这个贼窝端掉,怕是得花费不少工夫!”美塞娅感叹着。能够将山贼降服,才是她的本意,但是己方才寥寥十余人,首先连声势都造不起来。
“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在到达塔芝恩之前,我们还会经过两个山寨的势力范围,每个山寨都有数百人的规模。从前我的叔父在这一带过流亡生活,对山寨的境况了解得比较清楚。”
“没想到著名的渔都附近有这么多山贼,真是治安不力!”
陆有山贼,海有海盗,从两边威胁着做生意的商人们。实际上,每一个商人的发迹,都是构筑在无数伙伴伤亡的基础上。等到商人们有足够的钱,养得起武装商船,或者数量可观的商队护卫,终日提心吊胆的生活才算有所缓解。这一点华史了解得很清楚,从前他曾经听父亲说过这些令商人们头疼的问题。
“公主殿下,假如我们继续保持这种模样,很容易招来山贼的围攻。我建议我们在前面的村子停留片刻,换上男装,这样就不那么惹人注目了。”拉秀贝尔提议道。
“玩化装游戏吗?好啊,听起来很不错,我们所有的女孩都装成男孩,而华史和弟弟则换装成为女孩!”
“我¥#……。%”华史·缪伦气歪了嘴,要他扮女孩,对大家的视力可真是不折不扣的虐待啊!天知道公主从哪里得来的令人作呕的恶作剧想法,如果眼前的公主是男孩子,他早就一拳揍过去!只因为她是公主,这股气就没地方发泄了。
“开玩笑啦!你看人家莫兰斯多镇定,哪像你,把脸都憋红了!”美塞娅转头对华史微笑,越笑就越使人感到她的可恶之处。其实莫兰斯是已经对她这种不定时的作弄习以为常,见怪不怪。
大家一路上有说有笑,只是女方在人数上占据了绝对优势,所以华史和莫兰斯基本上一直处于精神上惨遭肆虐的境地;他俩偶尔也反击一下,但是在女侍们的鼓噪之后,本已力量微弱的反击便宣告完全无效。不知不觉中,来到一座村庄,拉秀贝尔和夏侬到小小的市集上买衣服,抱回一堆被公主贬斥为“粗俗的大男人才穿的衣服”。大家换了装(其中要数公主最不情愿),盘了青丝,原先的秀气被掩饰得差不多了,拉秀贝尔才点头说可以上路。
换了男装果然方便得多,再加上山贼出身的女侍指点大家排成两列纵队,最前与最后的两人都要与中间的同伴相隔十五加斯。据拉秀贝尔强调,这是山贼小队在行军时一贯保持的队形,以这种队形前进,会让沿途的山贼受骗。一般说来,山贼是不宰同行的,以避免山寨之间的冲突。
美塞娅和华史处于队形的最前列,而拉秀贝尔负责殿后。能够与美貌公主并肩而驰,大概是天底下一件美差,不过公主现在连话都不说半句,和片刻之前的她判若两人,不用说肯定是故意的!她可能是想把华史气歪了嘴才罢休。
莫兰斯与艾宓尔并肩急行,虽然这两人的话也不多,不过王子总是有意无意地转头看一看艾宓尔,有时候瞧得她有点害羞,却又不敢说出来。其实王子殿下是担心年纪还小的她会不习惯长途跋涉。
他们平平安安通过了山贼的势力范围,二十九日清晨,终于到达了塔芝恩外围的一个卫星城镇——温沙。
温沙的人口约莫两万,以农业为主,是塔芝恩的蔬菜基地,如果没有这座城镇,渔都里上至皇族下至黎民百姓,一年四季连一片菜叶都吃不上。每天早晨都会有数十车的新鲜蔬菜被运到渔都的市集上,中午之前所有的蔬菜都会被抢购一空。而渔都的水产要运往领地内的其它城镇,也必须先经过温沙。因此,小城里造车、修车以及饲养牛、马等牲口的人都比较吃香。
刚刚进城,美塞娅一行人就看见三名克伊尼亚骑士打扮的人,十分狼狈地从治安所快步跑出,接着治安官的副手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