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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进水中,放在贝贝的膝盖上。
“我警告你,不管我干什么,你都不准动,知不知道?”阿典事前叮咛。“我不是要打你骂你还是欺负你,我等一会儿做的事情,是在帮你解决目前让你难过得受不了的情形。”
贝贝还是没有说话,一双眼睛望著漂浮著白色泡沫的水面。
“好了,你忍耐一下。”阿典将手由贝贝的膝盖沿著大腿内侧慢慢往下滑。“觉得不舒服就喊出来,几秒钟就过去了。"他在水中握住贝贝的分身。
贝贝慌张地抬起头来,惊恐地看著阿典。他的手抵住阿典的胸口,不明白阿典在干嘛。
“忍耐一下,很快就过去了。”阿典没有办法正视贝贝的眼睛,他也低下了头去。
水面下,阿典的双手开始缓缓动作,贝贝因恐惧而些微颤抖著,但阿典出奇温柔的滑动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酥麻感受,贝贝难过地喘著气,使不出力来抗拒阿典。
贝贝感觉阿典的手平顺而有规律地在他敏感的分身上移动,他能感觉阿典没有恶意,完全只是想帮助他。
贝贝实在是受不了这样的感觉,他扬起了下颚,湿了眼眶,不住地喘息著。他的手紧紧地抵着阿典的胸膛,感觉阿典的心跳扑通扑通,也搏动得如同他胸腔里的心脏那样激烈。
然而几秒钟过去了,事情并没有像阿典所讲的那样结束。一切的感觉仍强烈而迅速地延烧著,只有越来越深,并没有停止的迹象。
阿典也急了,他加快了水底下的动作。
“不行、不行!”贝贝喘息著,有种晕眩而过于兴奋的感觉充斥在血液与细胞中,他眼前一片发黑,耳朵嗡嗡作响著。
最后的冲刺,让一道暖流射了出来,阿典感到手中贝贝的分身慢慢地疲软了下来,渐渐地,贝贝的呼吸也恢复了平稳。
只是他们俩人的心脏仍然扑通扑通地跳著,回音似乎就响在浴室里,久久都散不去,声音好大好大。
阿典垂下了头,脸红得发烫。
他活了二十六年,还是第一次帮别人打手枪。这虽然活脱是场闹剧,不过贝贝的那句“不行不行”就这么刻进了他的脑海里,让他挥之不去,差点也跟著起立敬礼。
水就快凉了。他扶起了贝贝,拿起蓬蓬头再往贝贝身上冲了冲,接著取了条大浴巾帮贝贝随便擦了擦,便把贝贝赶到外头去。
“衣服到我柜子里拿。”他对贝贝这么说,而后关上浴室的门,自己也顺便洗了个澡。
在洗澡的期间,他不停地说服自己、催眠自己,方才一切只是发好心做善事,他完全没有趁机占贝贝便宜的想法。
只是当他又想超贝贝在他耳边喘息著说:“不行不行!”他的耳根子马上就又红了起来,握著蓬蓬头的手掌也回忆起方才的触感。
“妈的……”阿典一边洗澡一边骂。“干嘛不长得丑一点,长那么帅很容易引人冲动的。”但想及刚刚那种场面,没有水到渠成顺便吃了那片旺旺仙贝,阿典觉得自己的忍耐力可真还是有够强。
只不过送样的生活还得继续多久呢?贝贝总不能一直留在他这里。
况且,他目前心灵空虚得紧,这样极度不稳定的状态,他没把握每次都能克制得住自己的兽性。
“还是去我社会局算了。”阿典萌出这样一个想法,希望能将贝贝托给专业人员妥善照顾。
地球人与外星人要相处在一起始终有问题,阿典知道当自己日后开始恢复正常上下班作息后,绝对没有时间与精力好好照顾贝贝,为了贝贝著想,他必须替贝贝寻觅一处好的栖身之地。
而他,会常常去探望贝贝的。
他始终还是有一份责任在。洗好之后,阿典由浴室出来,他在房里翻了条毛巾随便擦了擦身上的水滴,而后由柜子里选了一套白色的休闲服穿上。
当他正在套裤子时,楼下传来了一些声响.有脚步声从一楼上了来。
接著突然间,客厅里传来了惊天动地的喊叫声。“阿娘喂……”
阿典被吓了一大跳,裤子都没穿好就用跳的跳出房门去,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唉优……李几咧围仔系安怎拢无遗砂……”(哎呀,你这个孩子怎么都没穿衣服。)阿典看见一名穿著清洁公司制服烫著卷卷鸟窝头的欧巴桑,扯著喉咙大喊,而贝贝则赤裸裸站在那名欧巴桑面前,捂起了双耳。
阿典下巴差点掉下来。
“齐先生……到底是安怎……你马帮帮忙……”
贝贝转身,嫌欧巴桑的声音太吵了,便与阿典擦身,走进卧房去。
阿典望著贝贝光溜溜的小屁股走路时的晃动,痛苦地呻吟了一声。这家伙竟然一丝不挂什么也没穿地在客厅里晃来晃去,难怪欧巴桑会叫得那么大声。
阿典拉好了裤子,拾起贝贝丢在地上的大浴巾交给清洁公司的欧巴桑。
“不好意思,那孩子有点病,秀逗秀逗这样。”阿典无奈地说著。
欧巴桑看著身影消失在客听中的贝贝,不放心地叮咛著:“园仔,哩爱企遗砂啦……黑每赛寡几……"(孩子,你要去穿衣服啦,那个不能凉到。)稍晚,扫地的欧巴桑走了后,客厅沙发上,贝贝拿著那本小王子反覆翻看著,阿典也走到沙发上,拿起一本买了几天却都没有拆封的自闭症书籍。他绕回了自己房里,丢在床头,心想晚上要睡觉前再看吧。
清洁得乾乾净净的屋子里,没有一丝灰尘,这栋三层楼高房子白色的室内装渍如果灯光全开,整间房子是亮得叫人发晕的。
这个栖身地是家里老爸的恩赐,老爸知道他干警察就算做到死也买不起一栋像样的房子,于是给了他这个地方,还外加空运来台的老外设汁师没计装渍。 打开烟盒,发现烟都没了。阿典于是拿起钥匙出门,要去便利商店买几包烟回来。他开门时,原本集中注意力在绘图本子上的贝贝突然转过头来,那双淡褐色的眼珠目不转睛地看著他。
“我去买烟,你乖乖给我待著不要乱跑。”阿典关上门就出去,贝贝连回应一声也没有。
接著下楼买了些东西,当阿典回到住处外时,天就快暗了。以前一个人住的时候,下班后他总会跟死党兴晃喝酒喝到大半夜才会回家,就算是小杨桃也治不了他们,有时他烦起来、还会把那颗杨桃灌到醉死倒地不起。
独居的感觉,就是当你回家时,整个屋子都空空荡荡的,所有的房间黑压压一片冖没人等你回家。当远离了工作远离同事,你在家门口抬头一看,所有的灯都是暗的,然后你会突然发觉,原来自己是孤独的。
在便利商店里跟已经熟识了的店员哈拉打屁许久,直到天色全暗,阿典才想起要回家。由巷口走了进来,阿典一如往常头抬了起来看了看自家二楼的窗子。
怎知,很奇妙的,日光灯的光芒穿透窗帘散了出来,整间屋子的灯都打开了。阿典拿出钥匙开门上楼,很惊讶地看著又回到沙发上坐著看书的贝贝。
“是你打开的?”阿典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这家伙不是很笨吗?为什么会懂得天黑前要开灯?而且要死的是,贝贝根本不了解这对厌恶黑暗的他而言,带来多大多震撼的影响。
贝贝还是继续看著书。
阿典将钥匙丢在矮桌子上,他蹲在贝贝面前,不可思议地看著他。
“我从来没有回到家,就有人开灯等我的经验。喂,你抬起头看看我行不行?你知道我现在多感动吗?”没试过孤独的人,是不会晓得这种滋味的,感觉好像是房子里因此多了一份温暖,多了一份光亮。
阿典很激动。没有任何言辞能够形容他内心此刻的感觉。
贝贝隔了好一阵子,才说:“阿典讨厌回家时电灯没打开,我在家,我要打开。”那是昨天阿典喝得烂醉时对他说的。他记得阿典喊得很大声,阿典害怕灯没有开。阿典害怕黑暗。
“为什么你会知道?”阿典很震惊,而生此时更是贝贝第一次开口叫他的名字。阿典感动得无以复加,他很想在此给贝贝一个拥抱,但心想不知道贝贝会不会回过头来反给他一拳,就打消了主意。
“我知道。”贝贝点头。
“什么你知道,我是问你怎么会知道?”阿典觉得莫名其妙,他又没有把恋电灯癖这件事跟谁说过。就算分居各地的家人也不晓得。
他还记得,大概是开始决定要定居台湾考取警察,不想理会老爸公司里的事情开始。
那时他离开了家,自个儿一人搬到间便宜的房子里居住开始。说是房子,其实倒不如说是仓库,铁皮屋盖起来的,没冷气只有电风扇,夏天一到,热得叫人发晕。 那时候的他没有经济来源,又不肯向人低头,朋友没有半个,一个人也活得挺痛苦,一回感冒并发肺炎,在仓库里高烧不退差点死掉,房子又忘了缴水电费,某个难捱的夜晚,所有的灯啪的一声全部熄灭,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精神极度崩溃的情况下,就此极度厌恶起黑暗来。
那时,出现解救他的是兴晃。兴晃瞧他一直没有出现,于是前来看他,接著大叫救命,把他送入医院。住院的钱都是兴晃替他垫付的,兴晃那个人好得没话说,他也因为那一次的事,而喜欢上了兴晃。
贝贝翻了翻手中的绘图本,将色彩柔和的插画递到阿典的眼前,让阿典看著。阿典将自己的思绪由多年多年以前慢慢拉回,飘到贝贝面前。
“灯行星——我是点亮星星的人——”
阿典听见贝贝如此说著。
本子上头画著一颗小小的星球,星球上有一盏灯和一个点灯人。那是小王子故事里的片段,却是阿典现实生活里的残破投影。
虽然无法理解贝贝的思考模式,但阿典弯起了嘴角,淡淡地笑了。
贝贝不明白这对他而言是多大的意义,但那盏灯,却点亮了他的生命。自从他离家独居起,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这么美好的感觉过了。
“我是点亮星星的人……”贝贝说著。
每天一点一点的距离,他们纵使不了解彼此,但仍缓缓地靠近著。
行进的速度与蜗牛差不多,但速度慢有速度慢的好处,一切很完美。
这天晚上阿典难得心情好,他到离家不远处的柏青哥店打了一整个晚上的小钢珠,压低帽子穿起吊带裤的他伪装成普通民众,假装自己从来不是警察,带著自制的秘密小钢珠记录本,投向自己所喜欢的娱乐活动。
虽然天亮回家时输了个精光,但他还是用剩下的一张一百块在便利商店买了些饭团茶叶蛋等等,打算给贝贝当早餐。
回到家时刚好六点,贝贝睡眼惺忪地在房子里到处找人。
“在哪里……在哪里……”贝贝嘴里头不停念著,不停在各个房间里穿梭寻找著。他揉著眼,不明白阿典怎么不见了。
灯仍然是开著的,阿典由一楼车库进到二楼客厅时,就听著贝贝的声音。
“在这里。”阿典抽著烟,将烟灰在烟灰缸上弹了弹,然后把早餐丢给贝贝。“吃早餐吧,六点了。”
贝贝安静下来,拿著饭团开始拆,将海苔折叠好后便一口一口咬了起来。
抽完了烟,阿典打了个呵欠,他将他珍贵的小钢珠记录簿放进抽屉里,伸了个懒腰便往卧室里去。“我要睡了,没事别叫我。”
阿典将身上的衣服扒一扒随便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