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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来!”
陆放摸了摸巍峨琼鼻,笑道:“好,好,我最喜欢妹妹脱衣服的样子,太迷人了!”
!?
……
“等等,混蛋!你没带套!”
“妹妹昨天就过了危险期了,买套要花钱的,我不是为了省钱吗?不然,你又说我走资本主义的奢侈风,浪费钱财。”
陆放紧揽着她柔软的纤腰,令她跨在身上,热水漫过胸腹间,他引她与自己结合。
她被他晃得厉害,如风摆清荷,如最上等的丝绸般柔滑的肌肤轻轻颤抖,他喜欢她在他的爱意下绽放难以言喻的美丽,乐此不疲。
他的兄弟极是雄伟,一对她动情,更是肿胀得若儿童手臂,所以很容易伤到她,可也能令她快乐如仙。
陆放加快节奏律动,这完全无阻碍的亲热令他走火入魔,忍不住几个发狠的疯快顶入,她哧一声喊痛也不能令他停下。
虽然兄弟被狭巷挤得生疼,然而,每一次入底、磨擦的极致电流,疼痛之下又犹如万千小舌头吮舔宠爱着它,令它固执着不愿离开。
他从前不能想像他对一个女人的渴望可以到达这种疯狂入魔的程度。
他紧紧搂着她的身子贴向自己,她靠着他颈间娇喘连连,听在耳中便如世间最美妙的音乐一般……
陆放满意地释放了一次,扶着刚刚承欢后女子娇软无力的身子,那墨玉清眸水润含情,雪颊晕染杏红,湿发贴在雪白的颈、肩、锁骨间,她恰似一朵含羞凝露,刚刚绽放的白茶。
他一手勾起她的下巴,侧开挺鼻,吮住可口的樱唇品偿一翻。
“爱我吗,小西?”
“哦。”她不太清醒的回了一声。
陆放俊颜舒展,荡漾一笑,扶着她的后脑勺,在她额头吻了吻,忽问道:“今天下午,爷爷让你去做什么?”
“嗯,下棋。”女子回神几分。
“你会下棋?”
“不是太会,只是从前写那几本武侠类的小说,里面有下棋高手,情节需要,为勉出错而怡笑大方,就花时间看过几本棋谱、古书之类的。”
“看来爷爷确实开始接受你了,你的“逆向而为”“水往低处流”“以柔克刚”还真起效了。”陆放心想陆光耀很少找小辈下围棋的。
女子默默不语,半晌,问道:“阿放,你想当陆氏的主席吗?”
陆放绝世容颜微凝,忽然,俊眉飞扬,凤眸炯炯,望着她的眼睛,淡淡道:“当然。”
女子长长呼了口气靠着他的肩膀,一手轻轻抚摸着他健硕的胸膛,感受他有力的心跳,悠悠道:“虽然我早知道你是个有野心的男人,但还是陆老先生更了解你。”
“宝贝,怎么了?你不高兴我有这个目标吗?”
陆放暗想一定是陆光耀对她说起过什么,她思想上有冲击。
她正经历着改变的降痛,前天她对陆光耀说的话除了是一种心机,其实也是她真正的反省,陆放不禁爱怜地抚着她光滑的背。
她摇了摇头,道:“不是,我是担心我自己跟不上你的步伐。”
“我可以走慢一些,或者背你走。放心,我就是速度快得要去火星,也一定带着你。”
女子未承应他的话,半晌才道:“阿放,你说,我要是成为最好最红的编剧配得上你吗?”
陆放无奈,原本自信无畏的女子,竟然对未来充满无措了,爷爷打击她太深了吧。
“小西,听着,你是唯一配得上我陆放、何家俊、弗兰克/洛克的女人。不管你是不是最好最红的编剧,我们永远都在一起,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分开我们。”
“可我还是想成为最好最红的编剧……”
作者有话要说:清泠有面试要准备,生活的奔波……转正问题,竟争三进一,所以鸭梨山大,更新不会乐观。不过今天是儿童节,努力更新一章,米完稿了……
141章
更新时间:2012…6…16 8:22:49 本章字数:3871
溶溶初春朝阳挥洒,陆宅宽广的花园中,树影绰绰,几株白玉兰迎风绽放,分外芬芳。
花园露天摆放着原木桌椅,我安然坐在一席,喝着早茶,吃着小点心。
抬目看着不远处那些个白玉兰,枝头开得热闹,洁白优美的花朵迎风摇摆。还有那树下的俊拔身影,一身白色的纯羊绒毛衣,白色休闲西裤,双腿颀长迷人。
这幅画面格外令人陶醉,特别是女人,不知是醉于花还是醉于人。
他与那白玉兰花融为一体,纯美令我心碎,天人之颜的狂放男子更加绝世的优雅而飘逸,其风采超越我从前对男人的最高审美何止一倍!
陆放工作总穿正装,多是黑色,但他有不少雪白的名贵衣服,空时便要风骚地穿一穿勾引我。是因为他洞穿我的内心有些伪文艺风吧。
后来,我深觉他的衣服好看,便令JOHN给我们制情侣装了,弄得自己也时不时凤凰女一下,一身白,比如现在:样式时髦的与陆放同质地的白毛衣,白色俏丽的短裙,白色鹿皮长筒靴。
陆放这两天总是陪着我,或者说陪着我和陆光耀,几乎没有去做任何其他应酬,公事上,多是抽些时间对着电脑解决。
陆放从容地将小提琴枕于在颈间,抬修长的手拉了起来,手腕运弓优雅,凤眸沉静,长长的睫毛一排美好的弧度,音符飞扬开来。
如果陆放这个业余小提琴手也有什么特点风格的话,那么他理应是法国小提琴学派的。他小时候是从何老夫人,也就是奶奶处启蒙的。
但是,陆在游学欧洲时,去过很多地方,也曾凭着一颗少年之心单纯而放松地追去寻音乐的绚丽。因为博闻强记,各种风格交融之下,他曾坦然地对我说他于此道其实是个四不像。毕竟他不是一个音乐家。
不过,什么风格真的那么重要吗?至少,对于我来说,重要的是拉琴的人。
作为曾经的法国人的何老夫人,年经时曾在巴黎音乐学院学琴,她非常热爱这门艺术。当然,她更爱何云飞,为了他,改变了成为一名女小提演奏家的梦想,所以,如今她在音乐界籍籍无名,但是在华人圈子,大家都知道她是何夫人。
为了爱情而放弃梦想,不远万里,融入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当中,从一个西方少女变成一个地道的中国式媳妇,也许她真的有疯狂的血液。
我望着疯狂而陶醉地拉着琴的俊美男子,他似有感应,凤目也朝我看来,薄薄的嘴角勾起邪魅的弧度。晨风徐徐吹着他干净乌绸似的发丝,花树下的男子便似欲乘风踏云而去一般。
我的心情随着旋律而微微起伏。如果陆放对小提琴算得上有些天赋的话,那么一定是遗传自何老夫人。那么他对的爱情追求是不是也和她一样疯狂呢?
忧伤却甜蜜、悠远、宁静的《卡农》,被他奏得自在随性一些,少了些忧郁。我如痴如醉呆呆地看着他,他深深回望我,终又轻轻闭上夺人心魄的凤目,专心演奏。
我忽然有一丝无措,晃然,觉得自己的粗鄙根本无法在一些领域与天性高雅的他产生共鸣,比如音乐,我知道音乐很美,但我不能与他畅谈音乐的世界,除了我因为重生或比常人多识些前世的流行歌曲,我根本拿不出手。
另外,又比如商业、经济、投资,这些我也一窍不通,击剑我是学得不错,甚至能在陆放跟前走上几招,但远远不够。
他的世界,其实我并未到达,我只是完全让他走到了我的平民世界。
后知后觉的我,猛然意识到陆光耀为什么一直反对我们在一起了,两个完全受不同教育和不同的家庭背景和教养出来的人,真的有太多难以相通的事。即使陆放于这些“枝末之道”根本不重视,陆放是一直这样说的,也是用这样的态度对我的。然而,这不在意不代表不存在……
比如:
陆放喜欢小提琴,这是最和谐自然的事,但是他若喜欢《好汉歌》,那么世间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要掉眼珠子了。这并不意味着《好汉歌》就是低下的,但事实上,陆放并无法在唱《好汉歌》时这么发自内心地陶醉……
以陆光耀的地位、见识和气度,他多半并非如我小人之心度量的一样,似曾经的展括的母亲一般嫌贫爱富,所以才反对我们。
陆光耀反对的不是我的家世,因为陆家站在颠峰,根本不需要可怜的联姻去维持富贵荣耀。他反对的甚至也不是我的人品,其实我品德上并无太多不妥。他出于爱孙心切,担心更深层次的东西……我们在一起越久,这些事实就越会显露,无法避免。
陆放已经当了我的知己和爱人,可没心没肺的我只当了他的爱人,在床上满足他的肉/体的欲/望,也满足他灵魂上爱我的欲求。
可是,我仍未当成他的知己,让他真正被爱,被了解,因为我离他的世界还很远。自私的我从未去想怎么去了解他,因为我的草根自尊,而不去多了解上流社会的事,只是他一直用心的了解着我。
虽然我从未承认,也很微妙,但我确然带着一丝重生的虚妄。从来没有为爱真正努力过,我以为我能为他在陆家受了这些委屈就是真诚地爱他。在这个过程中,我竟然一直觉得自己在打仗!或与人争锋相对,或坚难地战胜自己的面子、尊严去向别人低头。
我并未从为爱奋斗的过程当中,发自内心地体验甜蜜,就像《卡农》那种至深的甜蜜,就像陆放为我做一切事时那种甜蜜绝世的笑容……我和他的悟性和境界真的还很远……我的心竟是这样狭隘!
也许,我恰如何家豪讽刺的一般:你这个没有心的水母!
“宝贝?”男子一声温柔轻唤,我这才发觉陆放不知何时走到我面前。
“宝贝,在想什么?”
我缓缓站了起来,凝着这个天人俊美的男子,我真的得到了吗?陆光耀第一天就问过我这个问题,我回答得理直气理:我得到了。
现在,我怀疑了……原来陆光耀问我的不是我得到他这个人,是不是得到爱人的能力。
他悠然笑起来,道:“妹妹的眼神直想把哥哥吞了,妹妹喜欢听哥哥拉琴,哥哥再给你拉一曲?”
“不要!”我情不自禁喝道。
陆放微怔,我扯了扯僵化的脸皮,补充道:“哥哥太帅,我怕丢了魂。”
先不要拉琴,我忽有点害怕那个我无法了解的你、无法在灵魂上相通的你。
陆放笑得畅然得意,道:“丢了魂才好,我好捡起藏起来,这样才公平,我把魂给了你,你把魂还我。”
我走近一步,靠入他宽阔温暖的怀中……
“抱我。”一只手搭在男子健硕的胸膛上,呼吸着他周身清爽却不容忽视的强烈男子味道。
陆放笑得有些轻挑,俯下头,咬着我的耳朵,道:“怎么了?呵呵,好妹妹,昨晚不够?我记得你连连求饶,累得睡着了。”说着却依言揽住我。
“我要学钢琴,不求成为钢琴大师,只要能给哥哥伴奏。”小提琴的伴奏钢琴才合适,才算得琴瑟和谐。
陆放收起调笑的神色,顿了顿,淡淡道:“好。”
142章
更新时间:2012…6…25 21:17:52 本章字数:4617
绿地、氧气、阳光、友谊,香港XX高尔夫球场——
何家豪修身玉立,抬头看了一下距离,估算一下最佳力度,流畅挥杆击球。
“何少,水平大不如前呀!现在看我的了!”方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