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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方子期极有可能是方鹤涯所变。早在五百年,映璇就见识过他以假乱真的幻影术。否则,他不会那么巧知道豫宵生此人——全城的人都不知道;他也不会刚好就缺了左手的拇指——秦淮水乡,山势都坦荡无奇,映璇还从未听说哪里有老虎出没;他更不会与她如此心意相通,唱出她与含樟定情的词——那么多年的反反复复生死轮回,含樟他,哪里还能记得什么。映璇甚至觉得,豫宵生也不过是他计划的一部分,是一个铺垫,为了让方子期理所当然的出现在她面前。
映璇决定不动声色,看方子期如何安排这场独角戏。
人间九月,最热闹的,当然是重阳节的那场庙会了。
方子期问映璇,要不要也去凑个热闹,映璇同意了。那个时候他们的关系近了不少,他直接喊她的名字映璇,她也附和着,唤他一声方大哥。
只不过,始终也不敢放松警觉。
庙会散了之后,刚回家,有朋友派人请方子期过府一叙。
映璇觉得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方子期不在,她将方府里里外外查了个遍,想掀出一点蛛丝马迹来。最后绕到厨房,见两个丫头围着炉子,大热的天,汗水滴得比那火苗还旺盛。其中一人嘟囔着道:“少爷八成是看上那位姑娘了,巴巴的讨好人家,可我就觉得,那姑娘对咱家少爷似乎一点也不上心。”另一个丫头也说,“就是就是,这一锅汤也不晓得是啥宝贝,要咱俩一直这么熬着,明儿个清早才能起锅,瞎折腾。”
映璇只觉得脸发烫,耳朵也红得厉害,想想这些日子方子期对她的好,她有些动摇,问自己,会不会真将好人当贼,误会了他。
这一夜,映璇怎么也睡不好,翻来覆去,才刚一合眼,就觉得有人推门进来,先是在桌子上放了个什么东西,然后蹑手蹑脚走到床边。
映璇假寐,眼睛撑开一条缝隙,看清楚了,果然是方子期。他的身子微略俯下来,一双手刚触到映璇的被子,映璇猛地睁开眼,红色的光自她的瞳孔射出,方子期打了个颤,一头栽倒在床边上,额角还撞破了。
“映璇,你……”方子期指着映璇,因为害怕,手指也在发抖。映璇冷笑,“别在我面前做戏了,我一早便识穿了你,方鹤涯。”
“方鹤涯?”方子期一脸错愕。
这个时候家仆们听见响动,提着灯笼都过来了,见方子期那模样,纷纷质问映璇,还有的说要拉她见官。方子期被两个丫鬟搀扶着,站起来,说,“一场误会而已,大家先回去休息吧。”然后又对身边站着的一个丫鬟说,“那桌上的汤太热了,要喝凉的才有效,这会儿焦姑娘既然醒了,你就端出去,尽快弄凉了再拿进来。”映璇这才看见,他起初进屋摆在桌上的,原就是那锅不知名的熬了一夜的汤。等所有的人都退出去了,她问方子期,“那是什么汤?”
方子期道,“清咽润肺的。我跟朋友求了好久,他才肯将这秘方告诉我。前些天我听你唱曲,似乎嗓子有点干涩。”
映璇只觉得思绪一团糟,不说话。方子期看着她。这个时候天逐渐亮了,光线透进来,两个人沉默的僵立了好一阵,映璇问,“你是否还有话要问我?”
“你的眼睛……”方子期直言不讳。
“那叫玄光术,是专门用来对付妖魔鬼怪的。”
方子期听罢,满脸的惊愕。在那一刻,映璇觉得自己不想再瞒着方子期,于是将所有的事都告诉他,包括她的前尘旧爱,她与含樟与方鹤涯之间的恩恩怨怨,然后,抱着她的古琴,默然走出了房间。
方子期追出去,一边取下脖子上的红绳,红绳上系着一块翠绿色的玉。他拦在映璇面前,呼吸急促了,神态也颇为激动。他竟然向映璇道歉,“对不起,我一直都在欺骗你。我不认识豫宵生。”映璇原本只想快一点离开方家,方子期一开口,她却瞪大了眼睛,准备继续听他说,“我不过是想趁此机会接近你。我的手指虽然是被老虎咬断的,但没有谁救我,我自己一个人逃了出来,在半途,我遇上采药的郎中,他替我包扎了伤口,还送我这块玉佩,他说,这是经过天竺高僧开光的护身符,可保平安,戴上它以后,我也的确遇事顺利了许多,尤其是,我遇到了你。”方子期诚恳的眼神,让映璇不敢与之相触,“第一次听你弹琴,是在西边的一个小酒馆,尽管只有一次,我却念念不忘。映璇,这个护身符,就当是我向你赔罪,希望你可以收下它,不管你去哪里,都要平平安安的。”
映璇湿了眼眶,强忍着,怯生生抬起了头,就在那一刹,她盯着方子期手心里所谓的护身符,剔透的翡翠,双龙衔珠,在普通人的眼里,那就是一块用作装饰的玉佩,可是,映璇那么分明地认出来,那是她五百年就丢失了的法宝,刻在龙与龙之间的珠子,其实是一面灵镜,它能映射出凡人的九世轮回,也能照出所有妖魔的原形。映璇便是靠着它,发现了瀑布下面那棵樟树的异常,那也是她与含樟的第一次交锋。
映璇感到头晕,她伸手去接那块玉,忽然龙珠里射出白光,像利剑,直直地穿透了映璇的心脏。方子期吓傻了,看着映璇失去重心扑倒在地上,他没有扶住她。方家的院墙外,赫赫地传来一阵奸佞的狂笑。
映璇看那人穿墙走进来,吃力地吐出三个字,“豫——宵——生。”
豫宵生笑得更猖狂了,右手在面上轻轻一扫,露出他本来的面目,鹤发鸡皮,眼神锐利如鹰,他说,“你也可以叫我前辈,或者方鹤涯。”同时,方子期也惊呼,“是你,是你,你就是当日的郎中,这块玉,也是你给我的。”
映璇咬牙切齿道,“原来,一直都是你在搞鬼。”
方鹤涯指着方子期,恶狠狠地说道,“我也是等了这么多年,才找到这只妖精。五百年前,我虽然从冰火池死里逃生,却丢了一大半的功力,而且每隔六十年,我的皮肤都会胀开,然后一块一块破裂,那种疼痛,你们如何想象得到!所以我发誓,一定要讨回这笔债!当我发现,你试图寻找含樟的转世,我便想到,让你们当中的一个,死在对方手里,那才是最痛快的报复方式。”
“所以你假扮豫宵生,想让我以为他就是含樟的转世,然后你变走了豫家大宅,你知道我多疑,遇见方大哥,再想想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极有可能会怀疑是他做了手脚。”方鹤涯不否认,“我原本还在盘算,如何让你们遇见对方,想不到方子期主动接近你,倒让我省了心。”方子期问他,“你早就知道,我是含樟的转世,你故意给我这块玉,就是想利用我来伤害映璇?”他挑了挑眉毛,“你如今这模样,比五百年差太远了,真不明白映璇为何一再地对你动情。我可是做足了功夫,让映璇怀疑你也好,给你这玉佩也好,就是想,不管谁,只要能假一方之手伤了另一方,都是痛快。”然后他蹲下来,盯映璇的脸,“你只看这玉的外表,却看不出,我在上面做了手脚,是专门为你而做的。”
方鹤涯说到这里,大笑不止,这一盘局,他精心策划了五百年,终于得见,哪能不得意忘形。可他只笑到了一半,面色僵了,有东西穿过了他的身体,三魂七魄都被打散。他修炼近千年的道行,倾时化为乌有,倒地以后他的皮肤干涸,迅速皱缩,最后只剩下冰凉惨白的骨架。
这变故太快,映璇也不清楚究竟是怎么的一回事,但只要方鹤涯死了,她便松了一口气,冷笑着,看着那具白骨,好一阵感慨,“除魔卫道,最除不掉的,还是自己的心魔。”
这时,一阵风吹过来,方子期像纸片那样被吹倒在地。他的七窍都在流血。映璇从未感到如此惊恐,用尽了力气,爬到方子期的身边,他却只是虚弱地冲她笑着,说,“我多想再听你唱一次,鹧鸪天。”
五.
传说,每一个人,几生之中,总有一世的记忆,最为刻骨铭心。时间带不走,生死去不掉,连孟婆的忘魂汤,也只能将其封锁,逼进身体的某个角落。
所以,映璇之于方子期,她其实,一直都在他的心上。
当千钧一发,方子期的脑海里,开始涌现关于含樟的点滴,那就是被封锁的记忆试图苏醒。原本,方子期可以等,再多一盏茶或者一柱香的时间,等含樟自他的体内完全复苏,他便有足够的力气,打败方鹤涯,同时保全自己。
他却迫不及待。
因为心系映璇的安危。
以至于才找回三分之一的功力,就选择跟方鹤涯生死相拼。
怪只怪,情深,心乱。
镜缘·无泪之城
时空,裂痕
记不得是怎样到这里的了,红墙绿瓦,阁楼窗花。喧闹的大街,男子布带青衫,女子则轻纱罗绮。
所有的人看见我,都喊,萱小姐。
他们说,我是洛城城主的女儿,叫朴萱,莫名其妙病过一场,醒来便忘记前尘过往。简单说,就是失忆。
我一直微笑,以友善的面容,示意自己完全接受这一切的说法。但我记得,十五那天我在天台看月亮,城市的霓虹很晃眼,我正埋怨它们抵消了月华的清丽,却不知怎的,脑袋发昏,眼前忽地就黑了一片。再醒来,已经是在芙蓉般的帐内,换了古时的衣装,被称做,萱小姐。
白衣的少年出现在我面前,有明亮的双眸,鼻梁高挺眉毛浓黑。他叫凌风,和朴萱是青梅竹马,凌朴两家世代交好,分别掌管洛城的经济和军事。这当然是凌风自己告诉我的,他还说,我们曾经很相爱,我与他早订了婚约。
我看着他,笑容里有三分羞涩,三分无奈,另外的四分,自然是在寻思,我迟早会脱离朴萱的身份,回到来时的天台,你的婚约,与我何干。
凌风要带我去郊外狩猎,出于好奇,我欣然前往。他拿箭的姿势英武异常,专注的神情放在好看的眉眼上,亦让我赏心悦目。
箭迅速出弦,垂死的野猪发了疯一般冲撞过来。受到惊吓的马长鸣一声,连马夫也被甩出一丈开外。然后它没命地奔跑起来,拖着马车上下颠簸。我来不及逃,身子便像球一样在马车狭小的空间里翻滚,疼得几乎昏阙。起初还能听见凌风的呼喊,和追随而来急急的马蹄声,但马车进到树林之后,喊声就越来越远了。
凌风,凌风,你在哪里?我想呼救,也试图抓住缰绳使马停下来,但一切似乎是徒劳,手肘已经搁出了血,我仍是连直起身子的机会都没有。
突然,马惊栗般抬起了前蹄,仰天长啸一声,奇迹般停了下来。
有人拉开马车的帘子,俯下身问我:“姑娘,你没事吧?”
我抬头,惊恐的泪光中看见身披战甲的男子,年轻而浓黑的眉眼,英气勃发,看我的神色怜悯而温柔,与他的这身装束大相径庭。
我一时没有从方才的慌乱中缓过神来,就那样看着他,不哭,也不说话。直到又一阵马蹄声,抬头时,凌风已在旁边。他显然发现了比救我更重要的事,目光凌厉而气氛肃杀,随同的侍卫也个个递出警戒的眼神,右手纷纷握住腰间的剑柄。
而我看见,救我的男子,伸向我的手悬在半空,侧头望向凌风,眉头微皱,他说:“是你。”
凌风冷笑起来:“元将军,既然来了,凌某自当邀请阁下往洛城一聚。”
他的嘴角浮起一丝笑意,缓缓直起身:“凌少爷为何不安心打点您家的帐房,老是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