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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风也很同情他,就讲了自己的工作情况,三天值一个班,没有加班费,没有星期礼拜,辖区发生所有的事情都得到常这时,他才听明白,其实派出所才是最累的。
让王风不解的是,他后来居然找到一个上级机关的领导,这个领导曾经与他在一个部队工作过。他说他要请调到郊县的一个派出所里去工作,那个领导听了发了火,说你这个家伙怎么想的?是不是脑袋里面进了水,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派出所才是最累的。领导问他:你还去不去了?他答:去。领导说:完了,你傻了。便批准了他的报告,最后他离开了看守所,如愿以偿地到了派出所工作。那个领导一怒之下,把他分配到了一个比我所在的派出所更远更偏的一个派出所。
他说,他喜欢派出所里的这种累,喜欢这种忙忙碌碌的没有一刻轻闲的累,他爱上了派出所的工作,后来,他当了副所长,主管本所的治安的治安工作。某次战友聚会,他对王风说了实话,他说他不喜欢看守所的那种累,那种累是他不能承受的一种累,是很不舒服的累。
王风就笑了,把累分成舒服与不舒服的,他算是第一个了。
去年的时候;他还在这里;王风每次来提审;都要到他这儿看看;聊几句;然后就各忙各的,但现在他已经不在这里了,他们只是偶尔还通个电话,说说自己工作上的一些心得。限于偶尔通个电话,是因为他们都太忙了。
第三十六章 一枚奇怪的钥匙
张所的办公室在挨着楼梯的斜对过,门开着。张所并未走,想来他是在等着他们。
王风象征性地敲了敲门,张所抬头,王风就边往里走,边说:“你好,张所。我是郊区刑警大队的王风。”
“你好,我知道你的大名,你在派出所的时候我就见过你,那时你们破了一起大案,光嫌疑人就抓了几十个。来来来,坐坐。”
“是的,那时可没少麻烦张所埃”对他的热情,使王风他很感动。
张所40岁左右,个头很高,但却有点清瘦,是一个很热心的人。他指了指办公桌对面墙角的一排沙发热情地招呼王风他们坐,然后又走到饮水机前去接水。王风上前拦住了他,说道:“张所就别忙着倒水了,我们来是为了那封信。”
“好的。”张所见王风拦着他,就走回自己的办公桌,在椅子上坐下来。
大家都坐下了,才说正事。
边与张所说着客气话,边取出手机,拨了李局的号码,刚响了一声,李局就接了。
“你好,李局,我到了,现正在张所的办公室。”王风对着电话说。
李局在电话里对王风说道:“你把电话给他,我跟他说。”
“好的。”我将电话递给了张所。张所接过电话,说道:“你好,李局,我是看守所的张军。”然后就是张所连着答了几个是,应该是李局跟他说了这件事,接着是张所说了声再见,通话结束。
之后的一切就简单多了,就是按正常程序办。
张所用办公桌上的内线电话拨了个号,不一会,有一个穿着警服的女孩,20多岁的样子,长得很清秀,应该是刚刚毕业的警校学员刚参加工作的。她的动作轻盈,像在跳舞。她很轻快地走到张所的办公桌前,将一个塑料袋子递给张所,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本登记册。
这个女孩应该是他们看守所的内勤,专门负责保管被关押人员物品的,她手里拿着的布袋里面放着的,应该是金放一些个人物品。
张所示意女孩可以将东西放下了,女孩轻轻地将里面的东西全数倒在办公桌上,手表、手机等。
最后倒出的是一封信,是金放写给王风的。
王风将信拿过来,信是折着的,他并立即拆开看信的内容。只从信纸上透出的墨迹判断,内容应该很简单,只是寥寥数语,该是说明将东西交给王风的目的,也算是了了他的一个心愿。从信的字迹来看,他写信的时候,心境很平和。
接下来,王风只是从这堆物品里一下找到了一个类似于项链的东西,并未碰其它那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这个项链就应该是金放信中所说的钥匙,因为这枚钥匙确实很特殊,特殊是它的别致精巧。这枚钥匙更像是一条项链,而金放也确实将它当做了项链来佩戴的,这条铂金链子在室内灯光的照射下,闪动着璀璨的光芒,又如平静的水面,被阳光照射时的样子,波光粼粼。
“这条链子是不是纯铂金?”王风问身边的胡兵与宁文。
“是的,应该很纯。”胡兵拿着它在眼前认真地观察了一会儿说道。因为他的妻子就在S市一家较大的首饰店工作,耳濡目染之下,也就对金银饰品有了很深的鉴赏能力。
“是不是这个家伙从哪个女孩脖子上抢来的,但又不像,因为这枚钥匙与这条链子是一体的,或许是哪个精工巧将后将这枚钥匙加上去的,也说不定埃”王风拿着那条链子自言自语地说道。
王风并未在看守所做过多的逗留,在女孩的注视下,迅速地在扣押物品清单上签了字。将项链和金放给自己写的那封信,小心地装进包里,跟张所客气了几句,就离开了看守所。
几个人出了楼,上了车。回去的时候,换了胡兵开车。
30多分钟,他们返回了市区。
他们直奔创业路上那家叫九品香的饭店,因为这家饭店的菜做得非常好,王风特别喜欢吃他家的糖醋鱼,味道很好。也许是这家菜很有特色的缘故,所以这家饭店的生意非常火爆,去晚了甚至连座都没有。在去看守所前,王风答应要请他俩到到大的饭店去吃饭,就要做到。
这的确是一家大饭店,因为它的经营规模很大,客人也多。到了晚上,晚到的连个停车的泊位都找不到。人来人往进进出出的,而来这里的,年轻人居多,红男绿女,男孩帅气,女孩打扮时尚靓丽,他们成双成对携手而来。
此时已是华灯初上,过了人最多的时候。这一天忙下来,大家都很疲劳,又累又饿。所以在回市区的路上,王风就已经做了安排,悄悄地给徒弟小肖打了个电话,让他去这家饭店安排一个房间。他曾经在这家饭店工作过,当了很长时间的保安,对上下都极为熟悉。
因为怕晚上还有临时性工作,酒瘾很大的胡兵也只有忍着没喝。也许是大家都饿了,他们吃的份量多些,让负责他们这桌的服务员大惊,心想:这几个人八成是饿死鬼托生的,真的能吃埃他们就像好几天没吃饭一样,吃了一桌子的菜,不包括饭。尤其是那条鱼,服务生刚将菜端上来,就被两人扫荡得干干净净,只剩鱼刺还在盘子里,光秃秃的,突兀而凄惨。
两个人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点,看得房间女服务员目瞪口呆王风是一脸的笑意,他是完全被这两位大侠的动作惊住了。见过吃饭快的,但没有见过吃得这么快的。
“慢点,慢点,别吓着服务员。”王风劝着他们。
见女孩睁着大大的圆眼睛,一副吃惊的表情挂在脸上,宁文抓起餐巾纸抹了下嘴,笑着调侃那个女孩:“没见过这么能吃的吧,告诉你,我们都是食神转世。”女孩就被宁文的样子逗得笑了起来,原本惊呆的模样,被灿烂的笑容所冲淡。
“你香港电影看得多了吧,还食神?典型一熊。吃鱼的动作与熊极像。”胡兵擦着嘴上的油,就这样也不忘打击宁文。
“你也好不了那去,还说我呢,搞体育的人动作还是很快的嘛。所以,我也不说你,你也别说我,我们哥俩是五十步笑百步,哈哈哈”宁文笑着,还不忘了给自己找理由。“男人嘛,就应该爽快些,吃饭也是一样。嘿嘿。你说是吧,风哥。”
“是的,不能吃饭怎么能有力气干活。”王风也附和宁文说道。
“看来咱们又无法休息了,发生了这么大的案子,估计现在刑警的会议室里正开会研究怎么破案呢?”胡兵说道。“服务员埋单,虽说是阿风答应的请客,但今天是阿风走马上任的第一天,怎么也是我们请他才对,况且,他还给我当过几天的下属呢,这顿饭算是给他接风吧。”
“是啊是埃胡探说的对埃”宁文在一边溜缝。
“你们俩别争了,肖哥已经埋完单了。”女服务员说。
一听这话,胡兵愣了一下。问道:“肖哥是谁啊?”
“肖哥就是肖哥呗。”服务员笑了。
“哦,他是我徒弟。”王风给女孩解围,不然胡兵还会问下去,这也是刑警的特点,刨根问底的结果是在这里浪费时间。
“那就谢谢了。”胡兵和宁文同时说。
“说我请吗,还争什么。”说完,王风就站起来往外走去。
第三十七章 奔波(1)
出了饭店,王风直接对胡兵说:“你们俩赶回大队待命,这两件物证你们拿回去,先研究研究。我出去一会儿,完事后我直接回大队。那时,支队那边也该有了新的行动计划。”
宁文问王风到什么地方,非得要开车送王风。
王风说到一个朋友家看看,不用送了,宁文才开车走了。
看着他们的警车驶入快车道,王风才回身拦了辆出租车。
上了车之后;他临时决定先到林静家去,看看她的父母亲;说几句告别的话就应该可以离开,时间也不会用得太多。
在车上,他想得最多的却是倪悄为什么要哭?认识她这么久,还从未见她哭过。经过几年的社会历练,他觉得自己越来越变得不像从前的自己了,那个冷酷的王风已经离他越来越远。他的心,也变得越来越软了。他听不得女人的哭,何况还是自己熟悉的女人。
10分钟后,到了林静家的小区,因为保安早已认识他,其中一个还跟他学习散手与自由搏击。利用每天下班的休息时间,去他原来的任教的武馆进行训练。
其实那个武馆不应该称为武馆,它属于健美中心统管下的一个分支,是一个小的部门,参与训练的都是些年轻男女,还有一个少年班,学的是武术的基础动作,而这个健美中心由肖强的嫂子负责管理。
当初,王风在这个武馆里当教练,只是出于帮忙的心态。但肖强的嫂子却很认真地按小时给他教学费用。王风是不打算要的,但肖强却说这钱不要白不要,反正都是他哥哥的钱。
就这样,王风在这里任教近三年的时间,卡里的钱也得有几十万了,王风却从来没有花过卡里的一分钱。
不是王风不花钱,而是王风实在没有机会去花钱,他的生活很有规律,除了派出所还是派出所,上哪去花钱?
与林静认识后,陪她逛了几次街,注意,是有限的几次。都是林静花自己的钱,上街花钱应该由男人埋单,但林静也是一个很独立的女孩,自己有工资,自然是不肯花他的钱。
那个武馆在王风任教练后,人员大增,甚至已经到了多得要托人走后门才能来他这里学习武术的地步。特别是少年班的,一些家长找这个托那个的,都是熟人,要收这个不收那个又不行,最后人越来越多。肖强是因为王风在这里,才经常来看看的,他白天也有自己的工作。
在招学员时,见王风经常为收这个不收那个为难。肖强就想到一个办法,说是先搞一个测试,美其名曰是看看孩子身体素质如何,能不能在武术上有什么发展,说白了就是想让一些家长望而却步,不在将孩子送来学习。
先是找几个搞田径运动的老师,在招学生的时候,去摸学生的腿骨,看将来孩子的腿骨长势,能否适应于运动训练强度。看完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