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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同人)电影风云同人之我是配角 作者:羞涩的药[原版1-77章]-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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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来想去,竟是无路可走了。
  想来想去,竟真是要和步惊云朝夕相对了……
  我勒个去……
  只能在那双幽暗深邃的眼睛的注视下低头。
  “我,我去……”

  57

  第一次住进客栈;晚上走到自己房间;看到步惊云坐着的时候,秦霜的感觉是头脑一片空白。
  默默地快镜头原路退回;看了看门牌号,确实是自己的房间没错;于是犹豫徘徊了一阵,心道;做师兄的应该谦让,既然步惊云喜欢这个房间;那自己去住他原来的那间就好了。
  于是下楼去寻掌柜的。
  这间客栈本是天下会的产业,掌柜的也知道秦霜,见了忙行礼问好道:“霜少爷怎么下来了?可是哪里不满意?”
  秦霜道:“没;我就想问问;云师弟的那间房在哪?”
  那掌柜的道:“云少爷和霜少爷不是一间房么?莫非现在不在?霜少爷稍等,我叫他们去找找。”
  秦霜忙道:“别,别找了……”
  他在啊,就在我房里啊!不过为什么我和他是一间房啊!为什么啊!天下会不是排名富豪榜前十的吗?为什么连多余的房间都没有啊!而且为什么你会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啊!
  秦霜:“呃,我就想问下,能不能再给我一……”
  突然见掌柜的脸色一变,看向了自己的身后:“云,云少爷。”
  是与在自己面前满脸堆笑全然不同的恭恭敬敬。
  映着烛光,也可以看到一个高大的黑色影子投射到柜台上,盖住了掌柜矮矮胖胖的身子。
  不必说,也一定盖住了自己。
  然后就有一只有力的手轻轻握住了自己的手腕:“给你什么?”
  秦霜:“……”
  虽然理智上觉得早已成年的师兄想要和刚刚成年的师弟分房睡,是非常非常非常合理的事,但是在那一只手的温度和刻意放轻的力道下突然就说不出口了。
  不单纯的是自己,步惊云则是在信守着他以前的承诺,是来保护自己的……躲得太明显,他一定会看出来。把自己的错误加在他身上,有意地疏远,想一想就觉得很愧疚很抱歉。
  而且……看看步惊云的影子和掌柜阴影下恭敬的脸,不知道为什么,就有一种如果说了真话会很危险的感觉……咦?
  秦霜:“呃,我是想问问,能不能再给我……呃,一壶‘莲醉’……喝了可以促进睡眠……”
  犹记得那天晚上喝了“莲醉”后一夜好眠,都不曾做过什么梦,想来喝了酒倒头就睡会是个好办法。否则以现在心里有鬼的状态,和步惊云共处一室,只怕要一夜翻滚到天亮了。
  那掌柜的道:“真是抱歉啊霜少爷,像‘莲醉’这般上好的酒,是只献给帮主的贡品,小店是没有的……”
  秦霜平常也不喝酒,犹豫了下,暂时也想不起什么名字来,便道:“那随便哪种吧,喝了好睡觉的,来一壶便是了。我最近有些失眠……”
  于是最后便提着一壶号称“七步倒”的酒回房里去了。
  普通的客栈,房间也很普通,是一桌、二椅和大床的设计。
  步惊云一进门照旧还是坐在桌边。
  秦霜捧着酒壶不知道该窝到哪去,弱弱地:“云师弟,你,你不睡么?”
  步惊云看他一眼道:“我就坐这边睡。”
  秦霜在心里松了一口气。若是步惊云和自己同床,难保自己喝醉了不会蹭到他身上去,蹭啊蹭的,可别弄假成真了。
  一边又忙在心里呵斥自己:秦霜,你不要再继续想歪了!
  当下只脱了鞋子,和衣上了床,拉了被子盖好,端着小杯子默默地自斟自饮。
  “七步倒”和“莲醉”那般的贡品毕竟有区别,入口就辛辣,热流直冲鼻梁,只是一小杯,就喝得有些泪汪汪的。
  偷眼去看步惊云,卷发靛蓝,眉目深黑,正一动不动地坐着,与自己的目光撞在一起。
  秦霜忙低下头,心跳如鼓。
  一闭眼,只当药喝了,当下又灌下去几杯,果然头脑就有点昏沉起来。
  再去看步惊云,几个重叠的影子,连轮廓都是漾着水光的。
  影子似乎摇晃起来,有慢慢变大的感觉。
  秦霜的眼眶湿漉漉的。模模糊糊地想,嗯,连错觉都这么逼真,看来是真的醉了……当下身子一沉,就昏睡了过去。
  面前,步惊云站在窗前,取了秦霜手上的酒杯、酒壶,随意丢在地上,又伸出拇指,抹去了秦霜睫毛上的水珠。
  将拇指含在嘴里,温温的,涩涩的味道。
  下一刻,整个身体都俯了下去。
  亲吻,先是落在秦霜的眼睛上,然后挪下来,轻而易举地撬开了嘴唇和牙关。
  一样的柔软、温暖和湿润,只是这回是不一样的味道,和“莲醉”的甜美不同的辛辣味道。
  不同,却也有不同的好。
  说明每一次都值得细细品味。
  秦霜是特别的,千变万化的,秦霜的味道也是特别地多,因为他会喝不同的酒,吃不同的食物。不同的东西和他独有的味道混合,又不与东西本身的味道一样,是别处寻不见的独一无二。
  所以,既是特别的,也是多变的。
  分开的时候,步惊云意犹未尽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未来,他的美食道路还很长。
  他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来慢慢品尝。
  第二天,秦霜醒来的时候,心情不是太好,太实质性的那啥梦没有做,但是似乎朦胧的梦境中,自己在和步惊云亲吻。
  一开始还很不乐意,用舌头去推拒。
  后来就缠着纠缠着,自己也不知道是推拒还是迎合了……
  秦霜抱头。
  就说应该隔离个半个月以上的!果然啊!朝夕相对、共处一室什么的,对自己的病情非常没有好处啊!
  而且被自己意淫的对象就那么安然泰然地坐在桌前睡着。自己醒来一动,他就从手臂间抬起头来,看向自己的方向,十分警觉的保护姿态。
  不免又觉得十分愧疚。梦外步惊云在保护自己,梦里自己却在占他便宜。
  突然间心里一凉,步惊云这么警醒,万一自己在梦里发出了什么声音不就被他知道了么?
  看过去,对方的眉目深黑,和平日一样没什么表情。但是这个顾虑一旦出现,就成了扑不灭的火星,担忧得不行。
  当下小心翼翼地问道:“呃,云师弟,我……我昨晚睡得好不好?”
  步惊云:“……”
  秦霜:“……”
  好像这个问题问得有些奇怪……
  便换了个方式问道:“我是说,我……我没磨牙打呼噜什么的吧……”这样应该比较明显了,若是除此之外的声音,步惊云听到了,也必然会说出来。
  紧张地等了一会。
  然后看到步惊云摇了摇头。
  算上这一夜,步惊云见过两次秦霜酒醉睡着,都十分安静。
  若说唯一的动静,那便是他睡着了,偶尔会滚来滚去。这时只要躺在床外边,用被子裹了他,双臂抱着,他不能滚了,便会乖巧地依偎过来,睡得很香。
  这时亲吻他,他还会有所回应。
  舌尖软软地抵过来,仿佛睡前的小甜点一般。
  总而言之,秦霜是一个很不错的枕边人。
  所以步惊云的头摇得很坚定。
  秦霜松了一口气,又关心道:“那云师弟睡得好么?”
  步惊云认真地回答道:“我很好。”
  秦霜暗想,你一直这样趴在桌上,硬硬的凉凉的,怎么可能会睡得好?
  于是感激道:“云师弟你真客气……”
  漫漫征途,当第一步走上了一个有所偏差的方向后,接下来的路便注定与正直的大道越发遥远了。
  秦霜百般思量,比起对着步惊云胡思乱想一整夜,紧张到失眠的痛苦,还是醉了酒,迷迷糊糊就睡到天亮比较轻松。况且也没什么不良的后果,只是偶尔觉得嘴唇有点麻罢了。
  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的话……夜夜如此,也没有最初的不适感了。
  所以四个月后到达拜剑山庄的时候,比起沿途的见闻来,反而是自己的酒量好了不少。
  拜剑山庄,位于辽南辽河下游的三角洲湿地上。那处本是一条辽河支流形成的小湖泊,但植被从岸边向湖心蔓延,渐渐地盖住了水面,使得水下缺了氧。日久天长,水下死去的生物混合着泥沙变成了腐泥,从湖底层层累积,竟将整个湖盆都化为了沼泽。
  秦霜一行人从天山出发,跨越了整个中州,此时正是从辽河主干道上乘船而去。
  远远望去,只见一座巨大的庄子巍峨耸立,四周都是绿黑沉沉的,沼泽上方偶尔有些稀疏的乔木灌木,多半都是苔藓,铺得地毯一般没有缝隙。支流上游下到这边的水已经很少,宛若泥牛入海,激不起丝毫波澜。
  蝙蝠、麻鹰站在船头,便向秦霜介绍道:“霜少爷请千万小心。这边的沼泽可深得很,若是一不小心掉下去了便再难脱身,越是挣扎,越是陷得越深。往年常有些来拜剑山庄要盗他们的宝剑的,听说都是死在此地,连尸骨都寻不见了。”
  秦霜听得皱眉:“不值得。再怎么贵重的宝剑,也没有命贵重……”
  蝙蝠笑道:“那是霜少爷胸怀开阔,见识得多。不过依属下说,拜剑山庄所铸的,真正是难得的宝剑,还是值得以命相搏的。因为……”说到此处,突然闭了口,没了下文。
  秦霜疑惑地望过去,却见蝙蝠、麻鹰正有点忌惮地望着自己身边的步惊云。
  顿时明白了过来。
  蝙蝠、麻鹰二人便是四年前带头去霍家庄寻绝世好剑的暗部杀手,步惊云也正是当时上的山。如今他家传绝世好剑已被雄霸夺走,埋进了剑冢,而他自己成了雄霸座下的入室二弟子,以排云掌的功夫在江湖上崭露头角。
  以蝙蝠等人的心理,一定会觉得,提到“宝剑”一词,对步惊云是一大忌讳,如今步惊云的身份、武功都与当年不同,反抗雄霸虽不可能,寻衅欺压一二下属却是绰绰有余的。
  所以一路上过来,蝙蝠、麻鹰二人都与步惊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只是这会儿拜剑山庄就在眼前,心情放松,便一下子说漏了嘴。
  秦霜也怕步惊云突然发难,便小心翼翼地叫了他一声:“云师弟,你在想什么?”
  谁知步惊云面上没有作色,反而接着麻鹰的话说了下去:“我爹说过此事。因为拜剑山庄,一代人只铸一把剑。”
  步惊云的父亲步渊亭是一名铸剑师,他一生最着名的剑便是绝世好剑,因为此剑江湖上颇有悬赏和争斗,仅霍家庄因此剑而死的都有几十口人。但绝世好剑是步渊亭最用心的一把剑,却不是唯一的。步惊云寄存在自己住处的还有三十余把他爹的遗物。
  那么尽拜剑山庄这样的豪门之力,一代人却只铸一把剑,这把剑凝注的会是多少光阴,多少心力,多少神思,多少血汗?
  这样一把剑,它的价值是多少?
  蝙蝠说:拜剑山庄所铸的,真正是难得的宝剑,还是值得以命相搏的。因为……
  秦霜在心里默默地接下去:像这样的剑,简直是无价之宝。
  但立即又会冒出新的问题:这回拜剑山庄献给天下会的剑叫做“天下剑”。既是这么贵重难得的道具,为何电影《风云》中却从没提到过?这把剑真的会被自己安然无恙地交给雄霸么?
  越近沼泽中心的庄子,泥泞越厚越深,船便走得越为滞涩。
  山庄大门前,泥沼中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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