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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回头,也没有挣扎,只是一动不动地杵在那里。
“你发什么神经?”我低哑着嗓子问他,“很好玩吗,我不就是手机没电了,你至于吗?”
沈奕沉默。
老娘的小眼神就像一把把小刀子,刷刷刷地往他挺直的背上招呼。
他终于舍得回头了,他漂亮的眼睛隐没在眼镜后面,令我看不清他的眼神,他嘴角勾起了一个浅淡的笑容,声音略带讽刺:“认识我这么久,原来你不知道我是个很小气的人。”
我瞪着他:“那我呢,你有没有想过我?你在乎过我的感受吗,你按着你的计划走每一步,你有考虑过我是怎么想的吗?”
他又笑了一声:“你不用勉强自己。”
“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摇摇头:“我还有事,先走了。”
我拉住他:“不,你给我说清楚。”
沈奕垂目看我,小眼神挺专注,却没有任何表情,良久,他长长叹了一口气,幽幽开口:“也许我们的确是有代沟,你和我在一起会不自在,所以你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我们的关系,我想我强迫你和我在一起是不对的,看见你像做贼一样,我觉得我也不该勉强你。”
我愣住了,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他竟然在意这个,男人不都是不拘小节的吗?他竟然~
我只是觉得,师生恋这种东西,虽然现在这年代也不是不可以,但总归是新鲜事儿,我只是不想惹麻烦而已。
我想要解释,他却已经平平静静地继续讲下去:“我看你和陈洛和的确挺合适的。”
晴天霹雳啊!我乍一听见这一句,惊得连连后退几步:“你~”
沈奕波澜不兴地掀了掀眼皮:“我正好路过。”
他,他,他看见了?
突然想起来,向清说那天他来找过我,他刚刚回来就来找我,顺路,是专程来找我吧,我虽然不了解他,他却似乎很了解我,他一定猜到我这种极品懒人一定会躲在学校的某个角落里,所以就赶来了,然后他就看见我和陈洛和~
我急了:“不是,你误~”
“会”字还没有说出口,就这么活生生卡在了喉咙里,我瞪大眼睛,看见于茜兮巧笑嫣然地走进教室,看也不看我,很自然地挽住他的胳膊,甜甜蜜蜜地喊了一声:“阿奕。”
沈奕点头:“我们走吧。”表情平静,口气淡然。
老娘就傻在了那里,看着沈奕轻轻扭了扭手臂,不着痕迹地挣开我,和于茜兮双双离开教室。
他们转弯的时候,我甚至看到于茜兮小巧的嘴巴弯起的得意的弧度。
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呢,他又不是真的喜欢我,他给女人的东西都是一样的,而我就更惨了,他几乎就没有给我买过什么东西。我怎么没有想到呢,他只是拿爱情当实验而已,失败了就可以换一个继续的,这有大不了的。
你说我跟沈奕怎样关于茜兮屁事儿,是我不小心跟陈洛和打波波被沈奕抓了个现行,他不高兴了所以直接宣布实验失败,她也没好到哪儿去,她得意个什么劲儿。
可是,后来我才明白,她的确该得意,在理论上,这是个男女平等的年代,可是实际上,如我,如于茜兮这样的女人,还是奉行男人征服天下而征服女人、女人征服男人而征服天下的信条,一个女人就算输了,甚至死了,只要得到了心爱男人的认可、尊重,真心,就是赢了,不然活着也是输。
多么可悲啊,我竟活得这样卑微!
我郁闷地发现,我在沈奕心里也许真的什么也不是,于茜兮也不会比我好到哪里去,可是他跟着她走了,她就是赢了。
那天我在教室傻了半天,终于意识到,我可能真的要跟沈奕掰了,可是为什么啊?要真掰我也该义正词严义愤填膺地质问他是否对我付出了真心,是否只是在玩弄我的感情,然后痛骂他是个负心汉白眼儿狼,然后再刮他几个耳刮子,然后再华丽丽地甩了他,这样尽管苦,面子上我也过得去了不是?至于那些心酸委屈的伤口,就让我在漫漫长夜自己慢慢舔舐,慢慢忍受好了。
可是为什么成了现在这种诡异的情况,明明负心汉是他,明明被辜负的是我,他却满心幽怨地数落讥讽了我一番,甚至辞掉了工作,然后头发一甩,美女一搂,干干脆脆地把我丢掉了。
为什么,为什么啊!
说到底都要怪那一打害死人不偿命的酒,如果上天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一定会三叩九拜,拜李白哥哥为师。
宁可磨刀霍霍向明月,也不断那一江春水,宁把琼浆玉露洗厕所,也不喝了酒亲小嘴儿。
我悔啊,悔得肠子都青了,我就这样错失了一个甩掉沈奕的机会,甚至,有可能,有可能,我是错失了沈奕。
也许,我也可以忍受他不是真的爱我,我也许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有骨气,我不是一定要他对我痴心一片,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嘛,我虽然很生气很伤心,可是相比于失去,那似乎并不算什么。
更有可能,这都是于茜兮的一个阴谋,我们是有什么误会了,可是我们还没来得及解释清楚呢?
老娘忍不住又要彼时自己,你怎么就跟一豆芽菜似的,没骨头!
要是有骨头,现在干吗这么难过呢?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吧,我有必要在这里说些肉麻滴话,偶有点纠结,偶希望可以满足每个童鞋的意见,但是所谓忠孝难两全,额~偶也只好看着办鸟,总之,偶爱每位童鞋。
其实《当老师》是我在码另一篇文时深感无力与词穷时的调剂啦,没想到竟然能一直写下来,而且写得很开心,可能因为写此文,偶不需要考虑太多的阴谋伏笔,只是希望能写出一点快乐来。
关于文的气氛的问题,我想主要是这两天小心心和小奕吵架,感觉有点伤感吧,可我又没心没肺整天颠颠儿的,写文的时候明明很感伤的,修文的时候就又颠起来了,哦呵呵,,
总之,偶秉持的风格,生活总有一点小快乐,即使有着大忧伤,也会有让人会心一笑的地方。
文到了这里,怎样发展好像很没个定数儿,偶想听听童鞋们的意见来着~~
爬走。。。
☆、藕断丝连
在这个先进而诡异的年代,没什么事儿是不可能的,有考试砸了从楼上蹦下来的,有失恋了从桥上蹦下去的,总之,就是不想活了。
人为何如此轻生呢?大概是觉得了无生趣,或者,太痛苦了吧。
在众多奇闻异事和新闻报道的熏陶下,老娘深深觉得,失恋也许是一件相当恐怖的事情,要是一失恋,离嗝屁也不远了。
但这种事情其实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的,说实在的,我感觉这失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在我充满戏剧性的二十年人生里,老娘找了两个男人,被丢了两次,也不照样吃饭拉屎。
据向清形容说,我除了皮肤稍稍有些蜡黄,小身板稍稍有些精瘦之外,基本上也算是生龙活虎。
而我之所以会精瘦下来,主要原因是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我跟沈奕这算是个什么事儿,他跟着我最不齿的茜兮妹子跑了,跑的理由却是我先跟陈洛和狼狈为奸无媒苟合了。
但事情其实不是这样的嘛,所以我的心里就一直闷着一口气,就算是被甩,我也得把事情弄出个子丑寅卯来。
只是很可惜,我错失了最好的良机,沈奕背着铺盖卷儿跑了,从此杳无音信,也不是杳无音信,就是我没法儿再去找他。
除却被男人和爱情冲昏头脑那会儿,我其实是个很要面子的人,虽然不是要跟他服软,但是我觉得如果我先主动找他,就会给他造成这样一种错觉,那我的老脸就丢回老家去了,所以,我绝对不可能先去联系他。
而沈奕这个薄情寡义没脸没皮死没良心的东西当然不可能来找我。
于是我就现在这样一个矛盾中,不可自拔了。而这样的纠结居然让我淡忘了失恋本身的冲击与伤感,老娘成天就跟一狼狗似的龇着牙,满目狰狞,满脸纠结。
最多,也就是在夜深人静、午夜时分,默默地睁开眼,无神地盯着天花板,一看就是一个整夜。
其实吧,这两天我一直想着装鬼,所以制造一种传说中叫黑眼圈的东西。
并不是因为我伤心了。
明白吗,我不伤心。
在此期间,陈洛和这个罪魁祸首的下场,哼哼。他丫丫的要以为吧唧了我的嘴巴两下就妄想老娘将就着以身相许,那他就是自己找死了。
我恨,痛恨自己竟然在他手底下做事儿,咱一整个舆情部的格调都被他带下去了,当然,这个格调,原来是带着往上扯,我扒拉着往下拽,现在是我俩一起欢快地一起往下蹦。
于是乎,舆情部沦落成学生会最最萧条的地方。
最重要的是,他犯了这么大的错误,竟然还有脸打电话来哼哼:“安心,我感冒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找死。
当时,我就相当利落地把戴潇上段时间吃便秘的小药片儿塞进了阿莫西林的盒子里,笑吟吟地塞给了陈洛和。
他咳了两声,小脸儿粉红粉红的,一脸的感动:“安心~”
所以我说他不仅智商低下,这小眼神儿也有问题不是?他那对眼珠子算是白长了,我脸上如此张扬的狞笑,他居然满脸感动地望着我。
结果,第二天我就听说,这小子被弄医院里去了,据说那天晚上他厕所上蹲着蹲着,就一屁股坐了上去,昏了。
我这才知道,他丫丫的是真感冒了,原因是那天陪着我在风口里坐了一夜,而且还相当没脑子地把外套给了我,自己就穿个小T恤,结果再吃了我那个改良版的阿莫西林,直接脱水高烧过去了。
向清就蹬着眼睛看我:“你这女人也太狠了,他好歹也算你半个男人了,你怎么把他往死里弄呀?”
额,我冷汗,挠头,我这不是以为他装病么,装可怜邀宠是这小子的习惯,我哪知道这一次是真的啊?
出于罪过的心理,我从学校食堂里买了一碗皮蛋熟肉粥装进便当盒,蹦医院去了。
陈洛和那张微黑的小脸现在是干黄干黄的,比黄花菜还蔫,他看见我进来,特虚弱地笑了笑:“安心,你来啦。”
我点头,把便当盒放在床头柜上,我觉得吧,这二块五的粥也算是我的一番心意,当然他有了前车之鉴,估计是不敢喝吧。
没想到他颤巍巍地坐起来,看着那一碗粥眼睛发亮:“这是你给我做的吗?”
我笑而不语。
于是他开始吃了,吃了两口就开始皱眉头:“你这手艺不会是跟食堂那个胖师傅学的吧,你俩做的怎么一个味儿。”
瞧,他这张嘴其实还挺灵便的,就是脑子不大好使。
陈洛和软趴趴地靠在床头,特专注地看着我把便当盒洗了洗,装回包里,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