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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留下一个影像。
那是在我出国去南美洲的那一年,我十六岁,至于某人,还是个小屁孩,真正的小屁孩。
我是在陆安纯的生日宴会上见到她的,那个穿得英姿飒爽,其实应该只有,额,八岁的陆安心。陆安心的身份在陆家谈不上光彩,陆伯伯却坚持将她带回了家,并介绍给亲友,陆家的二小姐,那时的陆安纯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我和安纯不熟,但对她的印象并不差,她不是那种恶毒的人,相反地,已经能够明白一切缘由的安纯对自己这个小萝卜头妹妹,并没有表现出嫌弃或者其他负面情绪,她带着妹妹和朋友一起玩。
只是,某萝卜头却嫌弃她们了,八岁的孩子和十五六岁的少年人是有代沟的吧,具体表现为萝卜头对安纯她们所讨论的漂亮衣服和帅气同班同学完全不来电,她想要玩一个流氓打败警察的游戏,那天的陆安心小小的,穿着一身迷彩服,系着同一款式的皮带,腰间别一把丑丑的玩具手枪,她在安纯那堆人四周转了几圈,扁了扁嘴,自己跑开了。
我当时正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思考我以后到底该何去何从,远远就看见一个绿色的影子奔过来,她没有看到我,自顾自拔了地上的几棵草插在自己头发上,乐得屁颠屁颠的,嘴里还一直喃喃自语。
真是个会自说自话的怪丫头,就和以后的我所遇上的那个陆安心一样。
我们人生里的第一次会面,我十六岁,安心八岁,我们彼此没有说话,当然,小孩和少年是有代沟的,我们唯一的交集是,她在一个人晃了几圈倍感无聊的时候发现了我,然后自作主张将我当做了警察,一把拔出腰间的手枪,点着我大叫:“别动!”
我忍不住了,仰头大笑。
于是我们一个小屁孩气急败坏地高喊“别动”,一个少年郎完全不顾形象地大笑,场面十分诡异。
最后事情的结果是,小屁孩恼羞成怒,抓起一把土就往我脸上丢,丢完撒丫子跑了。
当然,她没能丢到我的脸上,我为了参加宴会新买的白色休闲西装倒是黑了一大块。
这个破小孩!
之后不久,我一个人去了南美洲,然后是英国,一去就是十三年,在南美洲,我并没有觉得多苦,最后也没有多少成就感,饥饿过、疲惫过、意气风发过,也扬眉吐气过,但这一切不过是我寻求生存中一些粗略的剪影,并未在我的生命里留下多少痕迹。
也许是我并不在意这些吧,反倒是在英国的十年时光里,是我最青涩的岁月,我却并没有多少青春的感觉,和湿热的南美洲不同,伦敦是个寒冷且雾蒙蒙的城市,在那样一座城市昏暗的早晨醒来,我越来越能觉到一种空泛的滋味。
我想,是我孤独了吗,或者说,我的年纪,是该寻找一个女孩了。因差不多应该,所以就开始寻觅。
于茜兮长得很像我妈年轻的时候,我从那些老照片里得到这种感知,我并没有将我爸那些关于男人女人的诡异见解当做自己寻找女友的信条,但不可否认,追求于茜兮,的确是因为她长得像我那无良的妈妈,她的长相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的热情并没能维持多久,也许我爸说得对,我并不会喜欢那些功利性和虚荣心太强的女人,也许虚荣是女人的天性,无可厚非,但我的确是不以为然的。
我决定追求陆安心,不为其他的,只因为我想起那年在陆家花园里的光景时,居然心情大好,又忍不住傻笑,额,真不希望我是有恋童癖,但这是个让我喜欢的小破孩,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我在学校的网站里看到了她,有些吃惊,是一张证件照,陆安心微微抿着嘴,有一个很浅的笑容,浅色的嘴唇,淡淡的眉毛,很温柔的眉眼,我倒是没想到,这个小破孩居然长成了这副温柔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照相技术的问题,她的皮肤看起来很是晶莹剔透,还有那双不算特别大的眼睛,漂亮地像鱼一样流畅的曲线。
陆安心长成了一个大姑娘,挺好看的,当然,并不如她的姐姐,但事实上,美丽这种东西,大都带着主观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是个事事喜欢规划的人,至少在那时是这样的,这种规划,自然也包括追求一个女孩子,我想了一会儿,打了个电话给陆安纯。
我们并不算熟识,所以接到我的电话,她显得很惊讶,声音竟带着些微的颤抖:“沈,沈奕?”
我很礼貌地回答:“是的,我是沈奕,是安纯吧,我想请你帮一个忙。”
“您请说。”
“你有一个妹妹,叫陆安心是吗?”
“是啊,这,安心她怎么了?”
我笑了:“安纯,我想请你帮我引荐一下安心。”
陆安纯好像很吃惊的样子,良久才犹豫着说:“这个,这是,为什么呢?”
“如你所想,我想追求她。”
直到大家见了几次面,我才恍然发觉,安纯对我,我想我是对不起安纯的,我利用了她,利用她对我的感情刺激陆安心那个傻蛋,安纯是个好姑娘。
我和陆安心命运的交集在衣服上,确切地说,是在我的新衣服上,十三年前,她用泥巴丢了我的新衣服,这一次,在参加工作的第一天,我穿了刚刚买的的风衣。
对于我和她的再次相逢,我有点儿郁闷,感觉有什么东西砸到我的时候,我一回头,就看到了那个趴在楼梯上狼狈不堪的姑娘。我一眼就认出来了,那张温柔的还算陌生的脸,属于长大后的陆安心,但那种龇牙咧嘴的怪表情,那么多年了,竟让我觉得无比熟悉。
我有点想笑,因为她这种姿势的确太好笑了,当然,我还是很习惯地保持我沉默的姿态,我看见她傻咧咧地抬起头,看到了我,那双漂亮的眼睛有了一刻的失神,然后她毫不掩饰她的惊艳,用一种买猪肉的眼神看着我。
我有点不可置信地发现,自己居然有一种窃喜的感觉。我大概是真有恋童癖吧,居然在一个孩子,额,她现在也不是孩子了,是个大姑娘,她的惊艳令我感到窃喜。
陆安心长了一张温柔的脸,但她的性格还真是,一点没变。
她用她的早饭,再一次毁了我的衣服,上课的时候,看到她因为没有吃早饭而愤愤不平的小眼神,我想我这次的决定没有错。
我会注意陆安心,大概就是因为她外表与个性的巨大反差吧,那张温柔的脸蛋做各种稀奇古怪的表情,呵,我沉静外表下偶尔幼稚的心沸腾了。再到后来,我才发现她跟我妈还真是有点像,而我果然就那么爱上了她。不是因为我爸的意见,而是也许,像我这样的男人,真的会对陆安心这样的女人来电。
这个缺心眼的女人。
我总是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注视着她,我和安纯还有她一起吃饭,她和安纯坐在一边,我坐在安纯的对面,安纯和我谈笑风生,说着公司的事情,我笑着看安纯精致的脸,眼睛的余光却看到她失神的样子,她大概也不知道自己在盯着我看吧,那种失神落寞又带着自责的眼神一闪而过,须臾又变成笑嘻嘻的白痴目光。那么快,但我还是注意到了,她是因为觊觎了自己的姐夫而感到纠结吧,我才明白,其实很多时候她都是用那种傻咧咧的笑来掩饰自己的情绪,简称为大智若愚,这个傻姑娘心里是很通透的吧。
她还在犹豫,我一次一次地刺激她,我真不是个好人,诱惑她背叛自己的姐姐,可是如果真是爱情,又怎么会被这些世俗所束缚?原谅我,我是自私的,在我还没有想清楚自己是否爱她的时候,已经霸道地让她为我赴汤蹈火,我的私心多么希望,她为了我可以抛弃她的亲情,我真是卑鄙。
也许那时候,我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爱上她了吧。
而感情的全线爆发,是在我们分离之后。我忘记了我在伦敦时的孤独,和安心一起的时候,她会赖着我去超市、去逛街,她不太喜欢出去吃饭,我也不喜欢,但一个人的时候我不会开火,我们住在一起,却开始了我煮饭她洗碗的日子,这个笨蛋,做饭都不会,她总是唠唠叨叨的,一会说我的领带怎么怎么的没挂好,一会又在阳台上喊:“沈奕,你是不是穿了我的袜子?”这个白痴,她那种小袜子,我怎么穿?我以前习惯用香水,和她在一起后就很少再用;她发现了;又开始神神叨叨的;大概意思说我多么多么臭美;末了又往我的衣柜里喷;我哭笑不得;其实我更喜欢她身上那种味道;暖暖地带着点微香。结婚后安心跟我反映;我们在恋爱时的交流太少;我却觉得这样简单的生活好甜蜜好惬意。而每夜抱着她入睡抱着她苏醒,那是无关于□的满足,觉得充实,感受到生活的饱满,下班回家,她都在等着你,那样的幸福。
这样的生活太美好了吧,以至于我忘了孤独寂寞的滋味,等到她离去,我才猛然发现自己的世界一夜之间崩塌,冷冷清清的房子空旷得令人窒息,是因为没有了带着花边的小袜子,还是少了她傻咧咧的笑声,或是她在客厅里来来回回拖地的身影,这傻姑娘,每次有求于我或闯了什么祸时,就喜欢在我面前一遍遍的拖地,希望我能注意到她。
哼,我就是不理她。
可是,这些都不在了。
我开始失眠,想念她蜷缩在我怀里的感觉,想念她柔软的身体,想念抚/摸她细腻肌肤时如丝绸般的触感,每每想到这里,我就几乎难以自制,准备自己解决的时候,却又猛的想到她落寞又倔强的神情,是我对不起她,那一刻,如一盆冷水当头灌下,再没有一丝一毫的情/欲。
我饱受着一夜一夜这样的折磨,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很多时候,原始的欲望是可以随便找一个异性来解决的,至少不一定非是她,但当有一天你发现自己非她不可的时候,这个人就已经深入骨髓了吧。
爱情从何而起,我不知道,她已成了毒,成了瘾,却是事实。
没关系,我还有机会慢慢地部署,一点一点一步一步,把你带入我的爱情陷阱,让你自己掉进去,然后沉溺其中。
如果说最开始我用我的大脑部署一个陷阱,那么这一次,我用我的心,我的爱情让你不可自拔。
作者有话要说:奉献小奕的番外,啦啦啦,字数很多吧很多吧,哇咔咔~~~
偶发现最近的留言哈想特别少,偶凌乱中。。。。
那个,偶决定新坑还是写现代了,恩,书名还有没有想好,基本决定是高干吧,一个关于潜规则的故事,啦啦啦,大家会挪坑的吧,会的吧会的吧???
☆、番外:沈家三口子的猥琐生活(内附新文片花)
某个更深露重的夜晚,我百无聊赖地坐在床上,把冈从阳台收下来的衣服折好,整整齐齐放入衣柜,不禁忍不住皱眉,糟了,又不小心把沈奕的袜子弄丢了一只,我完全可以想象到某人明天早上满世界找不到袜子时的崩溃模样,偏偏他还不能拿我怎么样,不然我的小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