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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揉了这封信,孟炽然悻悻地把纸团砸向墙壁。
***
星期天甄可意拖着甄骏去逛商场买衣服。
他来了这么久一直穿着那两套地摊货。地摊货到底是地摊货,洗了几遍水后就开始褪色发白,最近还绽了线。甄骏问她能不能替他缝一下,可她屋里哪找得出针线啊!
“你这是女子闺房,居然连针线都没有?!”甄骏一脸的匪夷所思。
“这年头谁还弄针线来缝缝补补,衣服破了扔掉直接买新的就是。”
甄可意麻利地把他那件双腋下绽线的T恤衫团成一团往垃圾桶里一塞,“走,去商场,我给你买两套好的。”
她决定要给甄骏弄两套好货色穿穿,报答一下他那晚救她脱离孟炽然‘魔掌’之恩。
甄骏意有不甘:“那衣裳只是绽了线,缝一下还能穿……”
话没说完,甄可意已经挎上背包往外走:“快走了,我说买新的就买新的。”
甄可意把甄骏带到西单购物中心。直到进了商场,他还在坚持衣服不必买,而且他在商场如流的人群中为自己的主张找到了现实依据。
“你看那个人,他的衣服不都打着补丁嘛!还有他的裤子,膝盖都是两个洞,还不是照样穿。”
甄可意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看到一摩登青年,头发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俱全,像顶着一脑袋霓虹灯。身上一件黑T恤用零碎的七彩面料打着大小不一的补丁,一条墨蓝牛仔裤在膝盖处挖了两个洞,洞口的布料拉出细细的布穗像刺猬似的毛扎扎着。
“得了吧,你以为他穿打补丁露破洞的衣服是节俭啊!人家那样穿叫秀、叫耍酷、叫乞丐装、叫行为艺术。甄骏你就老土吧你。”
甄骏还没从甄可意一堆新名词中会过意来,又一眼瞥见一个打扮极花哨的年轻人,披一头玉米须似的蓬松长发,穿一件夏威夷风情的花衬衫,图案是大朵大朵鲜艳夺目的红色扶桑花,配雪白长裤。领口到胸口的三颗钮扣都没扣,露出脖子上七缠八绕的几重银色挂链。耳朵上也一边挂了一个十字形银耳饰,随着他左摇右摆的步伐打秋千似的晃着。
甄骏怔住:“他……他是男的还是女的?”
甄可意瞄一眼便斩钉截铁下定论:“当然是男的。”
“男子居然穿花衫戴耳饰?真是不男不女。”后面那句甄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痛心疾首到极点。
“不告诉过你潮流流行中性风嘛,现在谁穿得最不男不女,谁就最时髦。甄骏,要不我也买件花衬衫给你赶赶时髦吧?”甄可意跟他开玩笑。
“不要,”甄骏拒绝得坚决无比:“我宁可回去捡垃圾桶里的破衣服穿也不穿这种花衫。”
在商场里一层层逛下来,甄可意让甄骏自己挑选满意的衣服。他竟没被琳琅满目的商品看花眼,摸了摸那些服装的质地,拿定主意要买两套休闲运动服。
“为什么一定要买运动服,买一套运动服再买一套别的不行吗?牛仔装比运动服要时尚新潮得多。”
“运动服又宽松又柔软,牛仔装穿着太紧太硬不舒服。”
甄可意瞄了一眼他身上的牛仔裤,地摊货的面料肯定是不好的了。她自己穿的是弹性面料柔软度很高的牛仔裤,穿着舒服极了。再一想,甄骏都没穿内裤,就这样穿着自然更不舒服。一念至此,她突然想起被誉为世界上最性感的牛仔裤MS…Jeans丹宁织牛仔裤的经典广告词——漂亮宝贝布鲁克雪德斯那句性感无比的“我和我的牛仔裤之间甚么也没有”。
这广告词此时用在甄骏身上倒相当名符其实,甄可意忍不住笑起来。
甄骏纳闷:“你笑什么?”
前面正好有家男士内衣品牌专卖店,甄可意迟疑了一下还是对他说:“甄骏,你去那里挑两件内……衣穿吧。”
甄骏在她的示意下看过去,橱窗里摆设的那些三角形、丁字形的男士内裤让他面红耳赤。大庭广众之下这种隐□的贴身小衣怎么可以这样堂而皇之摆出来呢?
“不用。”
“穿了……其实会更舒服。”
“这样又短又窄又紧的……怎么会舒服。”
甄可意突然明白了甄骏为什么不穿她以前买回去的内裤,那样小小一块三角形对穿惯古代宽松衣裤的他来说根本适合不了。就像原始人披惯了兽皮树叶,硬给他套上一件紧身衣他只会觉得活受罪。
“你等我一下。”
甄可意独自进了那家男士内衣店,挑那种纯棉面料的中腰平脚内裤给他买了两条。这种款式更接近他的亵衣,应该可以接受了。
出店后拿给甄骏时他窘得满脸通红,甄可意只当没看见:“走,你喜欢穿运动服,那我去给你买两套阿迪达斯的名牌运动服。”
甄可意今天可真花了血本了,进阿迪达斯品牌专卖店给甄骏挑了两套短袖长裤的夏季休闲运动套装。一套白色一套藏青,他试穿时效果好得把店堂广告宣传图上的形象代言人都比下去了,几个售货小姐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就买这两套,甄骏你穿着白色这套别脱了。”
“小姐要不要再给先生挑双鞋?”
售货小姐殷勤地推荐,甄可意一看甄骏脚上的鞋确实也太次了点。好马要配好鞍嘛!
“好,再买一双鞋。”
甄可意拍板了,售货小姐马上介绍了一款高档运动鞋,甄骏脚上的鞋也鸟枪换炮了。付帐时银行卡一刷,近两千块钱人民币就不在她的帐户上了。
刷卡付帐甄骏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出来一问大吃一惊:“什么,将近我一个月的薪水了!”
“是呀,你一个月的薪水给你里里外外从头到脚置了全套新装,也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
奢侈,太奢侈了。甄可意从来没有这么奢侈过。不过花在甄骏身上她心甘情愿。既是小祖宗,又是救命恩人,物美价廉的小公寓也是托他的福才一租五年,节省大笔银子。好好回报人家一下也是应该的,甄可意这样对自己说。
第五章 姓甄的实在太有魅力了(下)
4、
夜里十一点半,杜莎佳骑一辆摩托车守在公寓楼下等着甄骏去值夜班。
一身白色休闲运动服的甄骏从大楼里出来时,杜莎佳眼睛一亮,摩托车油门一踩骑到他身旁停下:“甄骏,你穿运动衣真帅。特别阳光特别青春特别有活力。”
午夜街头夜色深浓,街灯的点点橙黄,衬得一身白衣的甄骏青春得耀眼。
甄骏看向她的眼睛满是诧异:“这么晚了,你怎么在这?”
“我等着送你去上班。”
“胡闹之极,你一个女子夜不归宿在外面乱跑成何体统?”
啊——哦,杜莎佳知道自己又错了。
“可是我白天来找你你又不在家,晚上想上去又怕你在睡觉预备下半夜值夜班。就只好在这里等你了。”
杜莎佳难得会这样先替人着想再决定自己的行动,可惜甄骏并不领情。皱眉道:“你找我有什么事,今天不是学剑的日子。”
“难道除了学剑,我们在别的时间就不能见面吗?我们可是化敌为友,就是说我们现在是朋友,朋友应该要常常见面联络感情不是吗?”
甄骏听到她说‘联络感情’四个字就头痛:“罢了,你上回到我家来一趟,连我的朋友都打了,还是不要常见面的好。”
“孟翩然是你的朋友,我难道不是吗?她那么没礼貌说我做的蛋糕不好吃,我能不扁她吗?”
“不是她说的,是我说的。”
“你说的我可以接受,她说的我不能忍受。”杜莎佳分得很清楚。
甄骏摇摇头,不想跟她多说了:“我要上班了,你回去吧。”
杜莎佳骑着摩托车跟在他身旁徐徐前进:“我说了我送你,你上车呀。”
“不用,我自己能走。”
杜莎佳气结,想了想又说:“甄骏,我教你骑摩托车吧?很好玩的,也很容易学。”
甄骏不为所动:“谢谢,不必了。”
这也不用那也不必,杜莎佳对他这种油盐不进的性子真是恨得直咬牙。赌气一踩油门:“那好,再见。”
摩托车驶出去不到五十米就轰然一声倒了,杜莎佳跟着车子摔下来。甄骏一怔,马上飞快地跑过去:“怎么回事?”
杜莎佳气呼呼:“被你气得我方向盘都把不住了,摔了一大跤。”
“没伤到哪吧?”
“摔得好痛啊!”杜莎佳一边揉着自己的手脚一面控诉似的看着甄骏,“脚好像扭了,你要送我回家。”
甄骏半分都推脱不得,只得扶着她站起来,再把摩托车扶起来。
“我打个的送你回去,这车锁在路边没关系吧?”
“那不行,我的摩托车可是名牌,就这样锁在路边一定会丢的。你骑着它送我回去好了。”
“可我不会骑。”
“我说了我教你,很容易学的。”
甄骏只有在她的指点下学着驾驶摩托车,午夜的街道车流稀少,很适合学习和练习开车。而男人又似乎天生与车有缘,他果然很快就掌握了基本驾驶,载上杜莎佳送她回家。
到底是刚开始学,甄骏不敢骑得太快,车轮缓缓滑行在平坦的路面上,如小舟飘行于风平浪静的湖。杜莎佳坐在他身后,双臂环住他的腰,亲昵如偎情人。
甄骏不自在:“你……不要抱这么紧行不行?我骑得很慢,不会摔下来的。”
“不行,不抱紧点我没有安全感。”
杜莎佳把甄骏抱得更紧了,难得可以这样理直气壮地抱。他的背厚实如橡木,他的腰修韧如白杨,这是一个树一般强健英挺的年轻男子。他的白衣和黑发间露出一段肌肤柔润的颈,颜色像凝固的蜜汁。她突然很想很想用舌尖去品尝,会不会很甜?
夜风吹起她的黑发飞扬如舞,而她的心比她风中舞着的千缕万缕发丝还要乱。眼前那截蜜色脖颈令她遐想不已,如果能在那片肌肤上烙下一个深红吻痕,如玫瑰之绽……
“到了。”
一则为脱身,二则赶时间,三则越骑越熟练,甄骏加快速度风驰电掣地驶到目的地,平稳地停住车,下车按门铃。
这么快,杜莎佳恨回家的路程不够远。
“让你家里人帮你把车骑进去,我快迟到先走了。”
“哎,那你骑车去呀!”
“不用,我跑过去来得及。”
杜莎佳跳下车拦住他:“你就骑我的摩托车去嘛。”
甄骏一怔:“你的脚没受伤。”
她扮个鬼脸:“我有说受伤吗?我只说好像扭到了。”
甄骏自知上当受骗了,双眉一拧,也不跟她多说什么,扭头就走。
“甄骏,你生气了?”
杜莎佳还想追上他,可哪里追得上,他放足一奔,如骏马扬蹄般跑得转瞬不见,身影消失在街角拐弯处。她只有跺足不已。
***
孟烨然的奔驰车停在甄可意身边时,她刚从日新大厦对面的便利店握着一罐八宝粥出来。准备用它凑合一顿午餐,煮面炒粉快餐之类的她实在觉得腻了。
“甄可意,怎么你中午就吃这个吗?”
“是呀,随便对付一下就是了。”
“上车吧,我上次说过要请你吃饭,今天就相请不如偶遇了。”
“孟烨然你请吃饭,那太好了,我可要吃顿好的啊。”
“没问题。”
甄可意把手里的八宝粥往挎包里一塞,上了孟烨然的车。他带她去了一家颇有名气的西餐厅,说那里的煎牛排做得特别地道。
这家餐厅的座位是沿墙而设,每桌之间用半人高的爬满青藤植物的木栅栏隔开,木栅栏上头再插上鲜花,设计得极雅致。侍者把他们引到餐厅一角坐下,这里相当清静,仅有两处倚窗而设的方桌,其中一张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