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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鸡朝阳-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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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痴痴的笑:“我替郦一茜和辣妹儿及千千万万个被你所害的人索命来了。”

“你杀得了我吗?”老爷子狞笑着。

我举起了木版——

“住手!”是张柏兰的声音。

我侧了侧身,她朝我举起了枪。老爷子从地上爬起来,笑道:“这是我的最后一张王牌,你想不到连警方派出来的卧底都是我的人吧!”

阿亚就站在她身边,一把拭了嘴角的血液,低吼着扑向张柏兰。她飞起一脚,将阿亚踢了出去,又是一口鲜血,我看的心都碎了,她嘴里不断涌出的血像要淹没了我,我仍掉了手里的木版。

张柏兰冷笑着,扣动了扳机——

一个空转,一声空响。她呆住了。我笑了,笑着从袖里面抖出一大把子弹。她不死心的连开几枪,不过是多几个空转多几个空响而已。我说:“你杀得了我吗?”她一张脸沉的很难看,冷冷的说:“你早怀疑了我?”我说:“我一直都纳闷,无论我去哪里你都可以在那里出现,见阿亚的时候;见刘琪儿的时候;见辣妹儿的时候,还有在舞棚酒友快活居及郦一茜死的那个早上。你跟踪我。”她丢了手里的枪,说:“就凭这些巧合你就说我跟踪你?即使我跟踪你,我身为一个卧底有什么不妥吗?”我抹了把脸上的血,说:“不妥的地方就在于你暴露了自己,还记的黄山死的那会儿吧,你不留心说出一句让我震惊的话,你说在老爷子眼里,这些人不过都是只供差遣的狗而已。”她不屑的笑,说:“就这样一句话,你就失去了对我的所有信任?我不相信。”我冷冷的笑,说:“你还不死心,你不会忘了我们和老鼠在来基地的路上,他说过他曾为救一个女孩,也是他第一个女人而冒死潜进过基地的事吧?”她扬了扬手,说:“那又怎么样?”我说:“老鼠在临死的时候,他说出了同样震惊的一句话,他说他找到了他的那第一个女人。我要是没料错的话,你就是他嘴里说的他的第一个女人,这也是你为什么一直痛恨老鼠的解释。老鼠他是你杀的!”

“他该死!”她低吼着,眼里的怒火要喷了出来,她咬牙切齿,她怒,她恨,恨到极致变成了痴痴的笑,她笑的很疯癫,笑久了,也有停歇的时候,她又回复到了那冰冷的表情,她突的指着又坐到地上的老爷子,淡淡的说:“都怪这个该死的老东西,他不知道把我从哪里捡了来,从小就把我变的冰冷,训练我杀人,在把我送去警校的前一天,还强行把我点给了老鼠,那个龌龊邋遢的东西像恶梦一样死死的纠缠了我这么多年,我时时刻刻都想着要杀了他。”

又一个可怜的女人。

可怜又凶狠的女人。

她捡起了我扔在地上的那块木版,发泄一样的照着老爷子的头一个劲的砸,直到坚硬的木版分成无数个断块;到他的脑袋血肉模糊;到他咽下他人生的最后一口气。

她杀红了眼,又举着一截尖尖的断木版戳向我。我避开了,重复着那句:“你杀得了我吗?”她诡异的笑,说:“我知道你很聪明,对付一个聪明的人你说我不会小心一些吗?不会有两手准备吗?”她疾速的躬起了身,反手摸向她的后腰——

她还有一把枪?!

我惊惶的同时,她也一样的惊惶。她惊惶的看着倚在墙角里的阿亚,和她手里的一把枪,她惨淡的笑。

阿亚平举着枪,说:“没想到吧,我同样早怀疑了你。从一开始,从我被刺杀的那一刻起,我便怀疑了你,我从未怀疑过刘琪儿。”我怔了一下,一边的刘琪儿同样怔了一下。阿亚说:“我知道,凭你的身手完全可以杀了我,可你不敢杀我,你要是杀了我就没办法跟老爷子交代,他还等着我给他研制动力饕餮六号呢!你只不过是见了比你幸福的人心里嫉妒而已,你要制造恐慌,你要比你幸福的人不得安宁,我说的没错吧!”她看了看一边的亚兰姐和吴副总编,得意的说:“我姐和蜈蚣被老爷子种了东空摄念X的毒是没错,可我早给她们解了,上次蜈蚣刺杀的事是我故意安排的,凭我这点反应你说能轻易的接住他的刀子吗?这一切都是为你而做,给你看的,所以我才能不费力的从你身上取过这把枪。”

张柏兰笑的很难看,说:“你更聪明。”

阿亚扣动了扳机,一颗子弹射到了她的胸膛里。张柏兰拂了拂她胸口带着火药味的轻烟,继续着她那难看又裹着疯癫狂妄的笑,一把扯去了外衣,她竟然穿了避弹衣。她随地一个打滚,端起了地上另一挺机关枪,一阵疯扫,我还来不及去拉阿亚,肚腹上一阵冰凉,汩汩的流出血来,在我倒下去的瞬间,刘琪儿从我后面冲了出来,一声枪响,射中了张柏兰的眉心。

安静了。

我倒在地上安静的看着很远的阿亚,她也倒在地上,看着我,远远的,是眺望。在我眼睛快慢慢合上的时候,看着的只是她慢慢扩散的瞳仁在安静的召唤,还有她流到干涸的从嘴里呕出来的鲜血,铺满了所有的地面,她的安详催生出无边的幸福和欢愉,她召唤我,她召唤自己,召唤地上铺满的血变成了鲜艳又至上神圣的红地毯。我和她并肩走在上面,她轻轻闻着我身上粗犷的因兴奋而紧张冒出的细汗的味道,我同样轻轻的闻着她身上神秘的让我更兴奋更紧张的馥郁妖媚。我在她手指上套上了一枚戒指,她笑了。

她甜蜜的笑。

我合上了眼。

我没死。

我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久别的让我感到温馨和安定的地方,——我回家了。海浪带着我回来了,回到这个我们一起出去的地方。是该回来了。

我每天早起,守着朝阳的出现。只有看到它,我才可以听到那一天开始划破宁静天空的鸡的啼叫声;只有看到它,我才会想起金鸡,想起那个和我并肩走过红地毯的阿亚;只有看到它,我才会放出灿烂的笑。

时间过的好快,我却一直等待。

2006年2月27日(农历大年三十,鸡年的最后一天。)

我守过了朝阳,守过了夕阳。爆竹声一点一点的响起,伴着小孩的欢笑声响彻了整个小镇,每个角角落落,都弥漫了幸福的声音。张灯结彩过年了。

母亲给我一根香,我径自出门点鞭炮去。香上面,燃过了一小撮烟灰,还幸福的凝聚在一起。我吸了一口气,使劲一吹,那一小点火种便散出好多的星子,光亮了,火红的星子在空中灭了,随着风和那些飘起的烟灰飞了起来,慢慢的,飞了起来,飞起来,飞……

我看的入了神,飞起来的那一头,一个漂亮的人儿渐渐的走来,是刘琪儿。她手里托了个漆的黑亮的精致盒子,骨灰盒子,盒子的正前方还贴有一张小小的照片,一张姣美的放出灿烂笑容的脸,我日夜期待的人,阿亚。

阿亚死了。

我恍恍惚惚的开始念叨个不停:阿亚死了。

金鸡不在,不知道明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还可不可以守望朝阳?懒的去想了,我只是念叨个不停:阿亚死了。

(完)

感谢朋友们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

还请喜欢本书的朋友们继续关注,下一部我将尽快创作出来,以饕诸位!!!

作品相关 后记
(更新时间:2007…8…31 20:15:00  本章字数:944)

金鸡朝阳后记
一个人,每每在完成一件事情的时候,不管它或大或小,总有可以松口气的感觉,很舒服。我想,每个作者写后记不仅是为了将自己的劳动成果做个总结,更多的可能还是想将那份松口气的舒服反复回味。

依稀记得,我刚学码字的时候是十三岁左右。那时踌躇满志,憧憬着自己在不久的将来如何叱咤文坛,受着千万人敬仰。对于有些人的不屑一顾,可以很激昂的叫嚣:“燕雀焉知鸿鹄之志?!”这样稚嫩的激情现在回想起来不免为之好笑,可好笑之余又莫名的生出感慨,现在的我还能重现那种稚嫩的可以代表着无畏和饱满的激情吗?

后来,读到了张爱玲的那句‘出名要趁早’,这样的句子将我从最初的鼓舞随着时间的推移滋长出难挨的浮躁。有时候,总认为自己是个可怜的孩子,可怜没有纯净的空间;可怜没能写出娴熟的文字;可怜那难挨的满是浮躁的心。其实,在很多时候我总想好好的剖析一下自己的不足,总想能摈弃杂念,摈弃一切,能在心静如止水的那种状态下写出没有浮躁的文字。这是个多么简单的念想,却诉说着那是多么奢侈的追求。或许,或许没有或许,没有或许的理由。

金鸡朝阳这本小说十一万左右的文字量,真正从着笔到结束总共是六十来天。效率的问题这里就不提及了,就文字本身来说我自认为是属于比较粗糙的,里面总隐藏着一丝该死的浮躁,挥之不去。再加上心里那时不时带着挑衅似的同样剔除不了的浮躁,让我对已经完成的文字没有做任何的修改。

一个人乏味。

一个人感慨。

寂寥的晚上,孤独的枕头。总是思绪来潮,纠结着杂乱的理不清也道不明的想法庸人自扰,如同一个还处于结长中薄如蝉翼的茧子束缚着我庞大的灵魂,束缚着我开阔的视野和博大的胸怀,束缚着我来回冲撞的能力,束出了那难挨的浮躁。我想起了一样东西。

酒。喝酒。

徜徉字海酒饯行。

这篇后记写的简短了些,更多的还是满腹的牢骚,希望朋友们看了不要摇头。接下来,我会继续在起点上传一部我的原创《福星高照》,这是本神话武侠类小说,我几年前就写成的一部作品。它也是我的处女作,对于每个写字的人来说,它有着不一样的感触。同时,希望朋友们能喜欢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金浩文

2007。8。31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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