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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可说:“切!有文物挖出来也是国家的,肯定不是这个原因,刘之牧那个人不会做赔本生意。”
董翼点点头:“无利不起早,他的确不是那种人。”
林婉说:“什么人啊,怎么被你们说得三头六臂的样子。”
他们俩异口同声地回答:“商人!”
林婉有些疑惑:“商人?”
董翼笑了笑:“一个人一生中总会扮演一些角色,儿子、丈夫、父亲还有自己的职业角色,连我都不得不说,刘之牧的商人角色可能是他这辈子里演得最成功的一个——他好像生下来就是为了做生意,我真怀疑他一辈子都没做过蚀本生意。”
苏可说:“也未必,他这辈子最大的蚀本生意可能就是讨了他老婆。”
林婉见有八卦可以听,马上兴奋了:“快,说来听听。”
“去年,他们回雁城的时候参加了一个晚宴,刚好那次我也在,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对夫妇。之前我们老板就对我千叮咛万嘱咐的下了死命令,一定不能放过这个机会,我到了一看,靠,那个刘之牧身边的人也太多了,就打算从他老婆入手。结果……”
林婉大为好奇:“结果怎么样?”
“结果有人抢先我一步,一群太太团围着她,我好不容易才杀进去,正好听到一位女士说‘刘太太的这挂项链太漂亮了,我看着真是眼熟,对了,是在XX杂志上介绍过的,我记得是古董,对不对?真有品位。’可能那位刘太太被这女人已经粘了一晚上,忍耐到了极限,当场横了她一眼‘我从不戴死人的东西!你看错了!’然后拂袖而去。哗,林婉你不在场,真是没眼福,那么拽的语气,当场把身边的太太团震倒一片,我心里那个解气啊!平常她们都一个二个什么嘴脸呀,生生就应该被这种更骄横霸道的女人来磨一磨。”
林婉也忍不住笑了:“她说话简直比你还刻薄,做她老公岂不是很惨?”
董翼面容有些发黑,妻子这种无时不在的旺盛八卦精神让他觉得挫败,干脆起身去泡茶,远远地还听着林婉在兴致勃勃地说:“在外面这么不给别人面子的人,回去了一定也不会给老公面子,我觉得她一定很会修理老公,下次跟她请教请教。”
他终于按捺不住:“我看,相比之下,谁做了刘之牧的老婆才更惨。”
苏可马上打抱不平:“怎么会?刘之牧做生意虽然厉害,但是人非常亲和,又温文尔雅,那晚上他一直在微笑,脾气好得很,很平易近人的。”
董翼把茶壶清洗了一遍后才淡淡说:“既然做生意厉害,做人又怎么可能不厉害,不然他吃什么?那人特会揣摩别人的心思,你说什么他就顺溜跟着你走,其实根本云山雾罩,别说他什么心思你不知道,就是吃了你,你只怕还觉得他吃人的姿势优雅无比。就这样还让你们这帮傻孩子觉得他平易近人呢。”
林婉嘲笑他:“你就怕我跟厉害女人取了真经让你没好日子过,那男人如果像你说的那样凶,又怎么可能允许自己的老婆这么飞扬跋扈?”
董翼微微一笑:“还能有什么原因,要不就是有把柄被人抓住,只好迫不得已忍气吞声——不过以刘之牧的性格来讲不大可能;要么,就是他真爱她,是男人都喜欢懂事的女人没错,可如果是真爱,那么即算那个女人蛮不讲理、骄横霸道也没有关系,他乐意给她护短、善后。就像你,总是笨笨的给我惹麻烦,我也还是觉得你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女人。”
他们坐在一起聊天,到了三点司机打电话上来问什么时候可以出发,林婉突然脑子一拍:“你等等,枇杷膏我还放在冰箱里没拿出来。”她想着北京的秋天特别干燥,董翼又爱抽烟,所以特地给他准备了念慈庵。
待她从厨房出来,看见苏可斜倚在电视机旁对董翼说:“如果刘氏真要争那块地,岂不是凌翼最大的竞争对手?”语气里显得有些忧心。
董翼说:“首先,我还没决定要不要投那个项目,的确有内部消息说那里有好处,但毕竟空穴来风,还做不得准,先观望一下比较好;其次,刘氏也不见得就是我最大的敌手,每个人最大的敌人都是自己,把对方想得太强大只能吓到自己,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这样。”
林婉看他们说话微微一愣,苏可这两年里愈发像足女强人,她时常笑她全身骨骼经脉都已经进化为不锈钢,这个时候低眉敛眼的姿态却是极为柔媚,她心里暗自思忖,难道这丫头谈恋爱了?
董翼转头看见她手中的玻璃瓶,眉头微微一皱:“这东西很难喝,甜腻得让人想吐。”
林婉没好气地回答:“谁让你不戒烟?这次可不许偷偷给我扔掉,不然回来不给饭吃。”
苏可喃喃说:“今天这样的威胁已经听到两次,管住一个男人就要管住他的胃这话果然不假,厨娘不是世界上最大的官,却是最有实权的。”
林婉瞪她:“你就会挤兑我!说起来好像特别关心凌翼,让你过来你又拿架子。”
董翼眼神深邃,让人摸不透他在想什么,他慢腾腾地说道:“苏可外面有好发展,你别挡人家财路。”
苏可闻言低头淡淡一笑。
董翼把林婉拉到身边吻吻她的面颊:“我走了,今晚让苏可陪你,明天闷的话就回妈妈那边去。”
林婉点点头,前脚把他送出门口,转身又飞快跑到窗边张望。他们住的是三十楼顶楼,人到了下面就是个小黑点,什么也看不清,偏偏董翼像与她有默契似的,竟然临上车前还与她挥手。林婉看着车子绝尘而去,才把头缩回来。
苏可看她恋恋不舍地转身,说:“回神拉,不就去个两三天,至于这样子的望穿秋水么,简直是存心刺激我。”
林婉闷闷不乐地说:“要去一个礼拜呢。”
苏可讶异:“那么久……啊,岂不是要错过你生日,难怪你刚才生闷气,他不会不记得了吧?”
林婉叹了口气说:“不说了,我们到阳台上喝茶,总不能男人走了女人就不过日子了。”
苏可笑道:“竟然敢错过你的生日,我还以为你会不让他去。”
林婉说:“生日年年都有,难道为了我生日就不让他办正经事么?我特意不提醒他,免得他走不成。对了,你喝什么?”
苏可瞟了一眼茶几上董翼留下的茶具:“我就喝那个好了。”
“那我再给你沏一壶。”
“不用,喝剩下的吧。”
林婉说:“冷茶很难喝的。”
“哪里那么多麻烦讲究。”
她们关系太熟太亲密,林婉也就由得她把茶几上整套茶具搬到阳台上去,又给自己冲了杯奶茶。
初秋的阳光不热不凉,照在身上温暖舒适,细细的微风从敞开的窗户里吹起来,撩动了窗帘上一丝丝雪白的穗子,林婉低头嗅嗅杯子里浓郁的奶香,长长伸了个懒腰。
苏可说:“当时不是信誓旦旦说结婚就要怀宝宝,怎么现在都不见动静?”
林婉叹了口气:“我倒是想,可是头一年多里他担心我身份转变太快,一下适应不过来,就一直避着。”
苏可唉了一声:“也难得一个大男人肯这么为你着想。”
林婉轻笑道:“他老觉得我自己还是个孩子,怕我养不好……不过,也快了,今年应该差不多了。”
她见到苏可表情复杂,忍不住说:“羡慕了吧?趁你脾气没变得更坏以前,找个好男人正正经经结婚吧,生了宝宝我们结亲家。你别瞎玩了,难道真打算孤独终老啊?”
苏可点了只烟在手里,轻轻吸一口:“也要有合适的,投胎是门技术活,不是个个都有你这么好的命。”她的手指纤长白皙,细细的烟卷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又有个镶着小粒红宝石的戒指刚刚好卡在食指的第二个骨节上,整个场面像是幅画般好看。
“这次董翼新聘请了一个年轻工程师,好像挺不错,要不要见见?”
苏可淡淡说道:“再说吧。”
“我有时候真搞不懂你需要的是一场什么样的爱情和缘分。”
“爱情?”苏可轻笑一下:“我真是厌烦了这些所谓的说辞,不知道多少相信缘分的人过后都在埋怨缘分,比如我爸和我妈——相比之下,我觉得床上的感觉更重要。”
林婉被嘴里的奶茶呛到:“死丫头,瞎说什么呢。”
苏可说:“你都已婚妇女了,还在我面前脸红什么?这话虽然不好听,却是大实话,谁说心灵就一定比肉体纯洁?其实心灵在很多时刻更加不堪,在你所谓的爱情面前谁不会去衡量?容貌、学识、能力、物质,种种都是爱情的附加条件,反而肉体更加单纯,只有喜欢或者不喜欢,吸引或者不吸引。”
林婉大力捶她,她笑着闪过去:“你从来都是这样,说不过我的时候就用暴力解决问题。”
林婉悻悻说道:“我知道你在胡诌,你根本不是这么想的。”她犹豫一下:“你是不是心里已经有人了?”
袅袅的烟雾从苏可叼住的烟卷里缓缓上升,模糊了她的容貌,又似乎熏到她的眼睛,让她微微把眼一眯:“没啊,怎么了?”
“掩耳盗铃,我总觉得你这一年里怪怪的——如果真有喜欢的人了,就别骗自己,好东西都是过了这村没那店的。”
苏可把烟掐灭,慢慢说道:“可是……如果那人不喜欢我怎么办?”
林婉大惊:“还真有这么个人?是谁?我认识么?你表白了没有?”
苏可摇摇头:“你不认识的,我也宁愿他不知道。“
林婉痛心疾首:“你傻,被你喜欢的人知道你喜欢他有什么不好?了不起就是拒绝,还能死人啊?总算是博过一次,最最起码也比他误以为你不喜欢他要好!”
苏可叹了口气:“有些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就是你们这种七弯八拐的脑子,明明是个简单的事都被想复杂了。”
苏可先是默然不语,过了一会方说道:“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追求错了东西,你放心,我迟早会解决,走偏的路还得我自己走回来。”
林婉忿然说道:“那王八蛋是谁?敢让你这么难受?不喜欢你的男人没眼珠子,回头我去教训他!”
苏可淡淡笑了笑,伸手到面前的茶盘里拿茶喝:“不告诉你,这是我心里的小秘密——永远都不告诉任何人。”
林婉见她那神情就知道打死也再也问不出什么,嘟着嘴看她拈起一个小小瓷杯,那杯子里还有残余的淡金色茶液,连忙提醒:“诶,那个杯子董翼喝过的,你用这个,这个没动过。”
苏可哦了一声,把手缩回来,也不再取茶:“不说我了,你才有意思,原本以为你结了婚以后会变本加厉的不开窍,没想到这两年你倒是变得懂事了许多。”
林婉懒洋洋地回答:“钉子碰多了,想不懂事都不行,还好现在总算不像二十岁刚出道那阵,看到危险不但不知道躲,还懵懵地一头往上撞,把自己碰得鼻青脸肿,狼狈不堪。”
人总是会得成长,每个少女在刚踏出社会的时候,凡是路上遇到向她微笑的男子都会在心里志得意满,觉得有可能被人暗恋;过多几年的第一反应却是掏出小镜子,仔细检查脸上是否有什么不妥——这就是成长。
苏可忍不住发笑:“也是,你老公一出差你就闹革命,傻子都该学聪明了,你这次可别再出什么妖蛾子了。”
林婉有些不好意思,抓抓头发:“我再也不敢了。”
她这两年的婚姻生活除开快乐,几乎乏善可陈,如果硬要说起,倒也发生了两件大事。
第十三章
第一件大事发生在新婚伊